于 晶
(辽宁省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科,辽宁 沈阳 110023)
在当前各类型恶性肿瘤中,胃癌是其中最为常见且严重的消化道恶性肿瘤。现阶段,临床多采用手术和辅助化学治疗(化疗)来治疗此病。伴随新型化疗药物的持续推新,以及手术技术的日渐成熟与优化,胃癌生存时间得到不断延长,有报道[1]指出,胃癌患者5年生存率可达50%。近年,针对胃癌患者,临床对其所关注的重心由之前的治愈率、生存率等指标逐渐转向多层面的生活质量指标,如社会、生理、家庭、心理等。当前医学界已经开始注重胃癌化疗患者的生活质量,并且还将其当作衡量胃癌患者远期治疗效果的基本指标[2-3]。当前,临床中关于自我效能、自我护理方面的研究已逐渐增多,而其对胃癌化疗患者生活质量影响的报道却较少。基于此,本文将自我护理、自我效能干预应用于胃癌化疗患者中,分析其在提升患者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与影响,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这一阶段中,选取本院收治的经检查明确的胃癌化疗患者60例。纳入标准:①均经病理检查确诊,且术后均行化疗药物治疗。②阅读、书写能力正常。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恶性肿瘤者。②精神疾病、意识不清者。将60例患者随机均分成两组,对照组患者中男性患者24例,女性患者6例,年龄40~75岁,平均年龄为(60.25±4.71)岁;临床分期:Ⅰ期9例,Ⅱ期7例,Ⅳ期9例,Ⅳ期5例。观察组患者中男性患者23例,女性患者7例,年龄40~72岁,平均年龄为(60.37±4.19)岁;临床分期:Ⅰ期8例,Ⅱ期6例,Ⅳ期10例,Ⅳ期6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不具有显著性(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开展传统护理,如健康宣教、鼻饲饮食指导、心理护理、用药指导及气管导管护理等。观察组给予自我护理与自我效能干预,包括:①自我效能干预。a.直接性经验。在化疗开始前,依据患者病情指定功能锻炼及饮食指导内容,依据胃功能情况制定针对性、阶段性的行为目标。护士对患者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达标者给予奖励与肯定;而没有达标者,分析其失败原因,并在此期间,给予适当鼓励,消除所遇困难,直至达到预定目标。b.替代性经验。护士多联系一些化疗生存时间较长的“抗癌英雄”,邀请其现身说法,与患者共同交流抗癌经验。邀请一些将要出院且恢复比较好的患者,让其来到病房与患者交流,分析治疗过程与成功经验,帮助患者树立治疗信心。②自我护理干预。a.全补偿性护理。护士需对患者血氧饱和度、伤口出血情况及生命体征等进行密切观察,将口咽部分泌物及时清理干净,使患者呼吸道始终处于通畅状态;另外,还需结合患者病情,随机对其管路展开仔细检查,使各种管路均处于通畅状态。b.部分补偿性护理。在护理干预期间,如果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得到一定恢复后,依据其实况,给予协助与指导,鼓励其主动参与到护理中来,提升自护能力,如与护士一起制订进食时间、种类、量等;配合护士有效咳嗽、咳痰等。
1.3 观察指标 分别用自我护理能力测定量表(ESCA)[4]、一般自我效能感量表(GCES)[5]与生命质量测定量表体系的胃癌量表(QLICP-ST)[6],对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的自我护理能力、自我效能、生活质量进行评定。①GCES量表。其条目数为10个,用当前比较常用的4级评分法来实施评定,分值越高,表明患者自我效能感越强。②ESCA量表。其维度数为4个,分别为自我概念、自护技能、自护责任感与健康知识水平,条目数为43个,各个条目的分值区间均为0~4分,计算总分,评分与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之间呈现正相关。③QLICPST量表,包括躯体功能、社会功能、心理功能、共性症状及不良反应,条目数量为32个,采用5级评分法来实施评定,评分越高表明患者生活质量越高。
1.4 统计学处理 SPSS 20.0处理相关数据,计量资料由t进行检验,用()形式表示,计数资料由χ2进行检验,用[n(%)]表示,P<0.05表示数据差异有显著性。
2.1 干预前后GCES评分对比 两组患者干预前GCES评分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GCES评分相比治疗前均有明显提高(P<0.05),且观察组GCES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GCES评分对比(分,)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GCES评分对比(分,)
2.2 自我护理能力评分对比 两组患者干预前ESCA评分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ESCA评分相比治疗前均有明显提高(P<0.05),且观察组ESCA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自我护理能力评分对比(分,)
表2 两组患者自我护理能力评分对比(分,)
2.3 生活质量评分对比 干预前两组患者QLICP-ST评分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后两组QLICP-ST评分相比治疗前均有明显提高(P<0.05),且观察组QLICP-ST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对比(分,)
表3 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对比(分,)
许多胃癌患者确诊后,均会快速住院,患者对护理技能、疾病知识等缺乏深入了解,因此,在出院后,多数存在自护实施不足的情况。此外,患者患病后,躯体的各项功能便会遭受损伤,尤其是社会功能会出现明显下降,这些身体层面的改变,势必会带来患者心理、生理层面的改变,增加生理层面的负担,造成治疗自信心的降低;另外,在长期化疗的作用与影响下,患者身体会出现多种不良反应,这些会使其生活质量、自我效能感降低[7-8]。本文针对所收治的胃癌化疗患者,在护理工作中强化自我效能、自我护理能力方面的干预,针对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帮助患者解决,以此来最大程度提升其生活质量[9]。从本文可知,通过实施自我护理与自我效能干预后,两组GCES评分均有明显提高,而观察组升高更为明显,提示自我护理与自我效能干预有助于胃癌患者自我效能感的增强,能帮助其树立治疗信心与勇气。另外,观察组干预后ESCA评分高于对照组,提示在胃癌患者化疗期间,依据其病情制定符合现实情况的行为目标,且在其出院之后,实施跟踪指导,有助于其自我护理技能的增强,且能够达到提高其自我护理水平的目的[10]。观察组生活质量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此结果与相关报道结论相一致[11]。由于患者的自我效能感得到强化,因而可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开展自我护理;需要指出的是,当患者的自护能力得到提升后,与之相配的治疗信心也会随之而增强,因而能够促进患者自我效能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通过对胃癌化疗患者开展自我护理联合自我效能干预的综合护理干预,除了能够达到促进其自我效能与自我护理能力提升的目的外,还能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