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营
(朝阳市第二医院神经内科,辽宁 朝阳 122000)
癫痫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种神经系统常见疾病,主要特征为以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引起短暂的中枢神经功能障碍。经调查数据报告显示,我国的癫痫病患者数量约为900万,每年新增病例40万左右,治疗难度大。当前,对于癫痫的治疗主要采用AEDs干预[1],但其中约有1/3的患者对AEDs(antiepileptic drugs,AEDs)缺乏敏感性,发展为耐药性癫痫[2]。国际抗癫痫联盟(International Alliance Against Epilepsy,ILAE)专病组于2010年对耐药性癫痫定义达成共识,一是AEDs治疗结局分类:临床治疗失败、无发作与不确定;二是治疗失败基础上提出耐药性定义,即两种正确、可耐受的AEDs,在足够剂量和疗程的治疗下癫痫发作仍未控制。大多数的耐药性癫痫患者并不具有手术治疗的条件,因此仍然需要继续使用AEDs进行治疗。因此,开展关于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使用AEDs治疗的效果及药效影响危险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为临床合理用药,保证药效提供参考依据。基于此,本研究选取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我科116例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为对象,为患者继续使用AEDs治疗,同时分析影响AEDs治疗的危险因素,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我科116例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为对象,男性患者52例,女性患者64例,年龄5~69岁。116例患者均经肝肾功能检测、头颅CT或MRI、脑电图等检查,并符合ILAE癫痫诊断标准,确诊为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3]。纳入标准:①耐药性部分性发作患者既往已经接受2种及以上的AEDs单药治疗或者联合治疗,既往AEDs治疗期间,2年内癫痫部分发作(无发作时间<1年,或者至少3个发作间期)。②患者治疗期间能够完成癫痫日记记录,依从性好,遵医嘱。排除标准:①癫痫发作诱导因素明显,如睡眠剥夺、高热、药物依赖戒断导致等。②肝肾功能严重受损。③药物过敏者。④白细胞开始下降。⑤合并有进行性疾病与恶性疾病。⑥依从性差,不遵医嘱。⑦无法坚持用药治疗2年者。⑧妊娠、哺乳期。部分性激发全面性发作癫痫66例,单纯/复杂部分性发作癫痫50例;症状性42例、隐源性癫痫59例,特发性癫痫15例。
1.2 方法 本次研究所选病例获得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门诊复查、电话随访方式,将患者的服药情况、发作情况登记录入到癫痫数据库中。根据AEDs应用指南[3],继续对患者采取AEDs单药或者联合用药治疗。均达到有效血药浓度,继续AEDs治疗观察时间≥2年。AEDs的使用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以限定日剂量(DDD)为标准。同时统计患者的年龄、性别、病程、高热惊厥次数、治疗前每月发病次数、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病初期智力障碍、治疗无效药物种类、癫痫波样异常、发作类型、病因分类。智力障碍诊断标准参照《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V)诊断,智力障碍程度按照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受损程度分为无智力障碍(>59分)、轻度(50~59分)和重度(<50分)。癫痫波样异常根据脑电图(electroencephalogram,EEG)表现:癫痫样波样异常包括:棘波、尖波、棘慢、尖慢波中的一种或者复合波,可伴有慢波;非癫痫波样异常表现为大致正常或者有慢波改变;任何1次EEG检查提示癫痫样波样异常则为癫痫样波样异常。统计患者继续AEDs治疗的有效缓解情况与失败情况,判定标准为:有效缓解:继续治疗观察期间无癫痫发作时间≥1年,或者癫痫无发作期至少为某治疗前最长发作间期的3倍;失败:未达到有效缓解的目标视为失败[4]。复发情况:在观察期内,已经获得有效缓解的患者又发生无诱发因素导致的癫痫发作[5]。分析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AEDs治疗的危险因素。
1.3 统计学分析 对本研究中的数据资料采用SPSS 21.0进行处理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同时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探讨影响药物效果的危险因素。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情况比较 患者接受AEDs继续治疗后,有效缓解31例(26.72%),其中复发22例(70.97%),保持缓解9例(29.03%);另85例(73.28%)失败,始终未达到缓解。见表1。缓解组、失败组患者的病程、高热惊厥次数、每月发病次数、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病初期智力障碍、治疗无效药物种类存在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年龄、性别、EEG癫痫波样异常、发作类型和病因分类无显著性差异,P>0.05。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情况比较
2.2 危险因素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对上述具有统计学意义的6个因子进行复制并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各因素赋值见表2。以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AEDs治疗是否缓解(缓解=0,失败=1)为因变量(Y),病程、高热惊厥史、治疗前每月发病次数、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病初期智力障碍、治疗无效药物种类为自变量(X),显著水平P<0.05。结果显示,病程≥10年、治疗前每月发病次数≥4次、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30 min、初期智力障碍、治疗无效药物种类≥4种为治疗失败的危险因素。见表3。
表2 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AEDs治疗危险因素赋值表
表3 危险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当前,全球统计显示的癫痫患者已经达到了2 000万~4 000万,发病率达到0.4%~0.8%[6-7],其中我国患者超过了550万,在经过正规的治疗后,约75%的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而有25%的患者由于治疗不规范或者存在其他诱导原因等,癫痫发作未获得有效缓解,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家庭经济等造成严重的影响。癫痫发作经治疗未获得有效缓解的患者中,多为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这类患者继续接受AEDs治疗,是否能够获得显著的效果并确保不再发作是临床上重点关注的问题。
相关文献报道了115例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接受AEDs治疗>5年仍然有患者每个月发作次数超过1次,通过1~5年的跟踪显示,1年以上未发作的患者比例为28.0%[8-9]。另有研究显示,225例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接受2种及以上AEDs治疗,部分患者每月发作超过1次,通过3年的随访调查显示,6个月以上癫痫未发作的患者比例为14.0%,每年经AEDs治疗获得缓解的患者比例为5.0%。有关儿童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儿的预后研究也显示,继续接受AEDs治疗,20%~36%的患儿可长时间无发作[10-11]。上述结果提示,针对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继续采用AEDs治疗,仍然可获得一定的缓解效果,并且病情缓解时间较长。通过本次研究结果显示,116例患者经AEDs治疗,经过2年以上的观察,有效缓解31例(26.7%),其中复发22例(71.0%),保持缓解9例(29.0%)。可见,继续使用合适的AEDs继续治疗,可以让病情获得控制的机会。
对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患者AEDs治疗的效果及影响因素的观察,可为临床意识调整治疗方案,判断预后等提供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早期智能障碍、癫痫持续发作状态、治疗失败药物数量>5种、癫痫病程长均为影响治疗效果的危险影响因素[12-16]。而本次结果显示,病程≥10年(OR=2.457,95%CI=0.598~6.579,P=0.025)、治疗前每月发病次数≥4次(OR=6.085,95%CI=3.133~20.370,P=0.021)、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30 min(OR=2.450,95%CI=1.236~3.793,P=0.026)、初期智力障碍(OR=4.063,95%CI=1.008~12.003,P=0.019)、治疗无效药物种类≥4种(OR=3.439,95%CI=1.169~13.689,P=0.007)为治疗失败的危险因素。
综上所述,使用AEDs治疗耐药性部分性发作癫痫仍然能够让患者有一定的发作缓解,但复发概率高;影响药效的危险因素包括病程≥10年、治疗前每月发病次数≥4次、癫痫病持续发作时间≥30 min、初期智力障碍、治疗无效药物种类≥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