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学术诚信机制构建

2021-03-22 06:46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共同体信任诚信

(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上海 200444)

1 引言

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ICT)的进步为更多数量和更广范围的主体参与学术交流提供了可能,科学信息的体量随之快速增长,新类型的科学信息也从传统形式中得以衍生。不断增加的要素数量和种类使得学术信息交流系统的复杂性不断提升。正如社会学家卢曼在论证其信任时提到的,“在不断提高的社会复杂性的条件下,人们能够而且也必须发展出比较有效的简化复杂性的方式”[1]。将这种需要放在如今学术信息交流的情境中,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机制需要被建立起来以减少和控制其系统的复杂性。

在经济领域种种基于ICT 的交易实践证明:技术能够作为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主体之间的诚信交流。在金融领域崭露头角的区块链技术正是由于它特殊的交易机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区块链最早被作为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应用技术由中本聪[2]于2008 年提出[3];从本质上来说,区块链是利用分布式技术和共识算法重新构造的一种信任机制;之所以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一种信任机制,是因为它具有去中介化、共识性、智能合约和加密安全性等特性。正是因为区块链的这些特性,使这样一种技术信任机制被认为具有未来承载开放科学的潜力。

2 学术诚信概述

学术诚信的研究议题早在20 世纪50 年代就进入了西方研究者的视野,在中国自20 世纪80 年代起也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一个与其几乎相同的概念——科研诚信——也在同一时间被作为议题而提出。“学术”和“科研”的核心是相同的——它们都反映了人类探求自然社会规律的活动,因此这里不对二者进行区分。

从正面来看,科研诚信是指科研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同时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4];从反面来看,学术诚信的实现需要防止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出现。正反两方面相结合,大致形成了现有的学术诚信研究议题:①防治科研不端行为,重视和治理不当行为;②制定和落实相关规范及指南;③平衡或规避商业利益和社会政治利益等对科研活动公益性的影响;④科研人员道德品质的提升以及科研机构的自我改革[5]。

整体上,目前研究对学术诚信的定位仍是模糊的;但是从构词的角度出发,科研或者学术“诚信”可以被粗略地分为“诚实”和“信任”两个方面。

2.1 学术的“诚”与“信”

对于构建区块链支持的学术诚信机制而言,诚实和信任分别对应着这一机制的正反两个方面:激励和控制。

“诚实”一词在内涵上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它暗指科研人员能动地遵守学术规范,通过论文等形式真实地交流原创的科研成果。换言之,诚实是科研主体由内而外自发地提出的要求;这种要求的提出建构在科研人员自身对学术活动的理解、对于自己行为产生利益的权衡和自我学术道德水准之上。作为基于技术特点建构的学术诚信机制,对于研究者而言是一种外力,因而只能通过激励的方式调动主体内在的积极性。

而“信任”一词的内涵则更具客观性,它是对科研活动中主体之间甚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期望关系的客观描述。若是基于构建机制的考虑,信任这一方面更偏向于对科研人员提出要求,期望他们能够按照既有惯例和规定进行自己的科学研究活动。同样,作为基于技术特点建构的学术诚信机制,技术本身带有的客观性使得其在内容上不可避免地更加侧重信任这一方面。

跳脱出构建维度的语境,广义的“信任”几乎在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之间普遍存在。例如,信任循环是一个某种程度上揭示学术活动中信任积累的模型;尼德兰学者LAURENS 等[6]基于不同学科的认知文化对BRUNO 等提出的信任循环(Credibility Circle)[7]进行了改进。中国学者周春雷提出的学术授信评价理论则认为:“学术社区成员在参与正常的科研交流活动时,会对他人的研究成果做出引用、评论、推荐等学术授信行为,在学术社区成员互相授信的基础上对评价对象的学术声望进行测度能够了解评价对象在学术社区中的真实学术影响力[8]。”由此我们能够看出,信任蕴含在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它与学术影响力息息相关。学术影响力作为信任的一种形式往往与科研价值之间联系紧密,二者在学术信息交流过程中的流动是同向的;这种流动虽然和经济领域货币及价值的流通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这意味着区块链技术本身作为一种具有能够承载基于货币形式的价值流通功能的信任机制,理论上具有承载学术信任并对其加以控制的能力和通过货币形式反映学术价值对科研工作者进行激励的能力。

2.2 学术诚信现存问题

关于学术诚信中存在的问题,最具代表性的是学术不端行为。美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The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ORI)是一个监督和指导公共卫生领域研究的机构;它在机构网站上对查处的学术不端的案例进行展示和定期维护。ORI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描述是:“科研不端行为是一类严格定义的,使研究主体的科研诚信受到质疑的行为……具体定义为在提出、实施或审查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或是报告科研成果时存在捏造、伪造和剽窃行为。科研不端行为不包括诚实错误和观点的分歧[9]。”尽管对上述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防治已是老生常谈,但仅从ORI 官网每年的案例更新来看,它们仍然是学术诚信所面对的挑战之一。

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结合学术出版过程又会产生更多诚信问题——学术信息交流系统围绕着学术出版过程也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10]。除捏造、伪造和剽窃行为外,一稿多投、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期刊撤稿行为的增长。根据WAGER 对Medline中1988 年至2008 年间312 条撤稿记录的统计,在其划分的12 类撤稿原因中,仅科研不端行为(28%)、一稿多投(17%)以及结果不可复现(11%)就超过了半数[11]。

除此之外,作者或者贡献者在研究成果中的署名或可见性也成为了学术诚信面临的问题之一,而这一主题与信任(Credit)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一篇论文而言,作者身份标识出了学术论文的权责所属,而接受读者对该科研成果所授予的学术信任正是作者的权利之一。权利的所属常常引发争议:随着科研合作行为的广泛出现,多作者署名的文章变得屡见不鲜;作者声明形式的单一性与论文作者数量及其贡献的多样性产生了矛盾。CRONIN 在2001 年就提出了“超作者”一词,他认为关于作者身份本质和伦理内涵的经典假设正在不断地受到科学合作及多重作者身份的挑战[12]。很多时候,一篇论文的作者署名并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所有为它做出贡献的人:某些幕后角色确确实实为学术成果的诞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却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被列入其中,而依据某些社会原因将特定的人列入名誉作者则会导致相反的影响。

相应的,在生物医学界,由于学科中的论文经常出现大量的合著者,美国医学会杂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JAMA)前副主编德拉蒙德·雷尼(Drummond Rennie)提出了基于贡献者(Contributorship)名单的贡献模式[13](类似于电影结束后的制作人名单)以取代作者声明,并记录每个人的实际贡献以代替特定的职位头衔。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仅仅改变作者身份的展现形式并不能防止某些学者的不适当和不道德行为以及存在的相关冲突,因此依然遵守学术协会的指导对作者身份构成进行认识则有助于避免这些学术不端的情形[14]。在对学术论文出版过程涉及的特殊贡献者的讨论中,编辑的不可见性问题也得到了学者的关注[15];考虑到类似于编辑的尴尬处境,也有学者提出需要适当的声望(Credit)和可见性改进和激励同行评议[16],即应当考虑在文章中对参与同行评审的专家进行声明。

3 学术信息交流和学术诚信视角下的区块链技术

对学术诚信的探讨从根本上不会脱离学术信息交流的生态,故以此为视角对区块链技术进行审视对构建相应的学术诚信机制而言是必要的。单论学术信息交流过于宽泛,而开放科学作为代表学术信息交流模式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之一,我们不妨将其作为切入点进行审视,很容易能看到选择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学术诚信机制的原因和价值:区块链既可以作为学术信息交流的工具,又可以作为维护学术诚信的手段,它的技术特性既与开放科学理念相通,又与学术诚信契合。

3.1 区块链与开放科学理念相通

开放科学是从开放获取的概念出现以来,逐渐演化、发展出的开放性的科学模式。具体一些,开放科学是在开放获取和开放数据的基础上兴起,涉及整个研究生命周期中知识的开放共享,是对开放获取的延伸[17];换言之,开放科学鼓励知识工作者分享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的每一个元素,是促进学术交流合作的一种新型科研方式[18]。

对于区块链技术而言,其开放性蕴含在区块链技术理念本身——这与区块链技术的中立性(Neutrality)紧密相关。中立性的概念来自于与区块链同为信息技术的互联网技术——无论来源为何,服务提供者都应当在不进行偏好选择或屏蔽的情况下确保所有内容的可获取性;中立性作为互联网技术的基础原则之一,也被密码学专家、区块链开发者和架构师们引入作为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基础原则;在比特币中,这种中立性体现为让世界各地所有人都能够简单地采用这种技术体系的能力[19]。由此可见,这种中立性不仅确保了信息流动和获取的开放性,也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参与主体层面上的开放性。总而言之,开放科学的理念与区块链技术的中立性相呼应;借鉴它们之间的共通之处,能给我们对于学术交流带来一些新的认识。

例如,所谓学术区块链在创造之初就被期待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开放性的应用或生态。在国外已有的学术区块链实践中,科学区块链(Blockchain for Science)项目比较具有知名度,并已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该实践项目的发起人,德国癌症研究中心(German Cancer Research Center)的学者SONKE 在其个人主页的介绍中就将区块链技术视为一种“打破信息流动中人为和不必要限制的机遇”[20]。可见学术区块链的诞生根植于开放科学的思潮中,保障学术交流的开放性是其目的之一,二者的核心理念是相通的。

3.2 区块链与学术诚信相向而行

首先,区块链技术本身作为一种信任机制,与学术诚信在本质上相符——它们都涉及某一社群中的“信任”。换言之,区块链结合开放科学模式能够为学术成果的产生提供共识,从而维护学术诚信——共识为科学共同体内的学术诚信提供了参考的基础,从而约束个体行为、控制成果质量,进而产生所谓“信任”。区块链技术通过其技术规范——主要是分布式账本这一形式,为主体之间提供了信任的基础。同时,共识还来源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去中心化为提高网络各节点的平均度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并削弱了中心节点的重要性——这减弱了社群中主体对信息的垄断能力,从而使得与学术成果有关的更多信息能够更加容易地公开,确保了共识的产生。最终,对于科学共同体而言,社群成员之间的信任构成了他们共同对他人科学成果进行认证、奖励和保存的基础,是进行信用计量和评价的基础,更是维护学术诚信的基础;从整个过程上看,科学共同体中每一项科学研究都是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创造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开放透明的,能够被社群整体认可为真实的、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可以说,这是学术诚信所期望的理想状态之一。

基于共识和信任,在区块链本身经济特性的支持下使得对学术成果权利的分割成为可能。这是因为权利的分割有一个前提——即权利的确定。在学术成果版权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识: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可以对科学研究的全过程进行同步,以开放和完善学术版权的获取问题,同时利用时间戳元数据对科研过程中的想法和创新进行版权声明以实现充分的保护。这意味着区块链技术能够较为公允地确认学术成果的所属,即共识确立了进行分割的基础。进一步,学术成果权利的可分割性依赖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经济性,即区块链技术作为加密货币的底层支持技术——通过它同时运行一套或多套货币交易体系,据此可以把学术成果的权利按照系统记录的贡献或是其他书面分配标准,以科学代币的形式进行分割和分配。这样的积极意义在于,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对版权内容进行分割能够实现版权的最大化[21]。总之,区块链不仅为学术诚信提供了信任机制这一基础,还具有提供信任在社群中依附价值进行传递和流动的工具的潜力。

4 基于控制和激励的机制构建

在前文论述中我们能够看到区块链技术在维护学术诚信和促进学术信息交流方面的价值与可行性。正如正文第二部分所述,对“诚信”一词的简单分解能够引出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学术诚信机制的两大方面,即对应主体外在作用力的质量控制机制以及内在能动性的认证激励机制;这也是整个机制的主要脉络。

4.1 学术诚信机制及其要素

对于“诚信”的分解产生的是“诚实”和“信任”两个方面。其中,对于诚实而言,我们需要给予科研人员认可和奖励,以促使其继续遵守科学共同体的科研活动规范;对于信任而言,我们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使得科研成果的质量能够被公允地评价——由此可以引出该机制的两大方面:认证激励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

对于认证激励而言,首先目的是对参与主体身份的确认——这是对激励对象和贡献大小的确定,其次则为通过相应制度及工具手段根据实际贡献奖励科研人员的诚实科研行为。对于质量控制而言,则是通过规范性、透明性和原创性3 个维度对科研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从而保证科学研究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整个机制的运行中,技术规范和社会制度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共同实现对学术诚信的保障。对该机制的构思如图1 所示。

所谓“机制”,主要是指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由此可见明确要素的重要性。参与学术信息交流的主体和客体及其活动本身也可被视为一个系统,其中的用户、出版商等等均属于其要素。虽然本文仅是从较为宏观的层面上讨论机制的构建问题,无法将所有参与的要素总结提炼出来,但是参考相应的学术信用模型,依旧能够粗略地抽象出3 个要素。

图1 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学术诚信机制示意Fig.1 Scholarly integrity mechanism based on the blockchain technology

在金融领域,征信系统对于经济诚信乃至社会诚信的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应地在学术领域,学术信用的模型也可以为学术诚信建设提供参考。根据学术信用的学术信用中心(ACC)模型,参与学术活动的主体被划分为三大类:信用实体、学术信用中心和信用使用者[22];该模型的意义在于它说明了第三方机构在整个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参考这样一种分类,学术诚信机制中的要素可以抽象为学术信息用户、学术信息中介和学术监管实体;其中,学术信息用户包括学术信息的生产者、利用者和评价者等,学术信息中介则涵盖学术出版商、数据商和学术仓储等主体,学术监管实体则指相对独立于学术研究活动的,不限于政府相关机构的第三方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文氏图表示(图2)。

图2 三要素间关系示意Fig.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ree elements

其中,所有参与学术信息交流的主体都可以被视为学术信息用户,但是在不同的、特定的情境中,依据主体各自之间扮演的角色不同,可能会出现学术信息中介以及学术监督主体。学术信息用户之间或是与学术信息中介之间实现学术信息的交流,而学术监管实体同时对学术活动提出相应的制度保障,并对其进行实施审查。由于在实际的学术交流活动中同一主体可能同时拥有多种角色,这使得上述要素可能并不完全互斥。此外,涉及学术交流活动就离不开科学共同体。科学共同体在很大程度上是具体情境的体现,是整个机制作用的背景之一。从要素间的互动关系来看,同一要素可能属于多个科学共同体,一个科学共同体也可以被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别划分成若干层次的科学共同体。科学共同体是构成范式的基础,它并不能被准确地划分:一方面,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可能是随时变化的;另一方面,科学共同体的边界是难以清晰界定的。换言之,在下文对机制的描述中,参与对某一议题相关科研活动的实施、利用和评价等的主体都可以认为是在某一科学共同体中。这种对科研群体大致的范围描述构成了该机制的背景之一。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学术诚信机制是一种基于科学共同体的,三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框架;若想使其在现实情境中得以实现,则需要依附一套具体的由区块链等技术共同支持的,用于承载整个科学共同体进行学术信息交流的大学术生态。

4.2 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学术诚信质量控制

显然,质量控制机制是一种对科研工作者外在的要求,是通过对科研成果的质量控制提出标准,从而规范学者的科研工作,以达到维护科研诚信的目的。由于区块链与开放科学的理念是相通的,这里不妨参照开放科学计划下科研诚信NTO 体系的3 个维度——规范性(Normativity)、透明性(Transparency)和原创性(Originality)[23],对学术成果的质量进行控制。

首先是规范性要求。科学共同体可以根据自身所在学科特点对研究成果的规范进行规定;具体而言,可以制定相应的形式规范和内容规范。形式规范主要指提交成果的文件格式、内容排版、特征项等形式要求,内容规范主要指科学研究的内容是否符合科学共同体的惯例和伦理要求等;形式规范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成果上传时对其进行控制,但是内容规范更多地需要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或是监管实体共同进行审查。智能合约的本质是一种自动执行的计算机代码;该代码描述了“交易”方之间的协议条款,并被直接写入区块链的代码行中,满足预定条款和条件是代码被执行的触发条件[24]。学术信息交流中的3 类主体对研究成果乃至研究全过程中产生所有文档的规范性要求可以根据具体内容整合在智能合约的内容中,从而实现规范性的要求。具体规范性的内容需要学术信息用户、学术信息中介以及学术监管主体共同协调,在一定范围之内形成统一规范以实施。除此之外,广大学术信息用户能够对科学共同体产生的科研成果自发地进行监督并验证其可重复性,从而进一步减少伪造、编造科学数据等现象的发生。

其次是透明性要求。科学研究活动的全过程可追溯和开放是保障科研诚信的重要要求之一。学术信息用户进行科研活动时在学术生态中的所有行为都应产生相应的记录,并且将记录按照项目分别加盖时间戳,最终能够形成一个个脉络清晰且不可无痕修改的科研记录(档案)。学术出版者可以通过这些记录更好地判断研究的价值,其他学术信息中介也能够更全面地将科研活动的全部信息详细地提供给科学共同体并允许后者的获取。学术成果提交后,由学术出版者组织、其他学术信息用户进行同行评议时应当参考之前的科研活动记录,其评议行为本身也应当继续被写入整个记录中,清晰地反映评议者的身份、评议者作出的评论以及作者们对评论的回复等内容;在学术成果后续发表后,学术监管主体对上述记录进行监控的同时,他们在应对学术不端案例时的处理流程也应后续被写入,从而构成完整学术活动记录的一部分——这样的透明性也为科学共同体监督同行评议过程以及学术监管主体的行为提供了可能。从整体上看,科学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可以透明地、平等地对登记的科研活动发表自己的看法;类似的去中心化的学术信息主体评价网络已经在英国的“科研卓越框架”(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REF)中实现应用[25]。

最后是原创性要求。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对科研工作全过程的记录实质上是一种确权行为——不仅仅是对科研成果,还包括产生的数据、提出的猜想、甚至是对他人成果提出的评论等知识单元。例如,当今确权对象的粒度可以是灵活的;无论如何,这都意味着为原创性的知识确立其知识产权基础,同时也是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基础。在对已有成果的充分记录和标记的基础上,与已有的反剽窃应用结合,能够更准确地追溯到新的非原创学术行为。

4.3 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学术诚信认证激励

学术诚信尤其是涉及到激励时,其在身份上的指向性是不可回避的;对主体身份的识别是学术诚信信息收集和评价的基础。对于一篇学术论文而言,作者就是接受文章所得到学术信用(Credit)的主体。接受信用作为一种权利和激励,与主体相联系时就会涉及到3 个问题:怎样认证每一位科研的参与者,而哪些参与者应当得到信任,信任在这些“作者”之间应该怎样合理地分配?

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或许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我们对于作者身份的认识;这种改变建立在区块链技术对科学全过程的记录和认证能力上。作者身份确认的难题主要在于贡献者是否应当被认证为论文作者而被声明,以及所有贡献者的可见性。其实文章对作者进行声明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简化机制,这种机制“信任”科研成果的声明者会将研究中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作为作者列出。问题在于,数字学术环境中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科学研究乃至成果出版,这个过程中更多的角色可以通过更加复杂的方式为文章发表作出贡献,而这些贡献难以进行区分——这使得原先的作者机制中所隐含的对于声明者的信任产生破裂,相对地产生了贡献者需不需要被声明的可见性问题。这种信任的破裂导致了贡献者名单这种新形式的出现——这其实是一个作者向贡献者泛化的过程。

鉴于此,区块链技术的介入有可能实现类似作者向贡献者泛化的过程。前文中提到有人反对贡献者模式——形式的改变并不能防止不合理的作者声明;这样的观点表明,在信任缺失的前提下进行作者身份的泛化是不可行的。但是区块链技术在作为一种信任机制的基础上,能够在科学社群中形成对学术成果共同创造的共识——这既是科学共同体中成员间相互信任的体现,更是科学共同体对科学成果的“自信”。这种情况下,科学信息的用户不再需要一份名单再对所谓的“贡献者”进行重复声明,而区块链实现的这样一种代替在实质上是对“名单”形式的超越。在实践中,国外的区块链学术平台大都通过ORCID 对作者身份进行标识[26]。ORCID 实现了学术信息用户与其本人一对一的对应;同理,区块链技术结合类似的科学共同体的身份识别系统就能实现对科研参与者甚至是相关的学术中介负责人以及学术监管实施者的准确识别,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现存的身份认证问题。

身份得到认证后,就具有接受“激励”的基础了。关于激励载体的选择,社会经济领域的征信系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货币作为一种符号在信任和价值的传递中不可或缺。如何在学术信息交流系统中寻找一个货币的替代品?最简单的方案就是直接将货币这种形式移植到学术信息交流系统中。

区块链技术支持的虚拟货币是科学代币的可行的实现形式。从技术角度来说,激励层通常作为区块链系统架构的一部分,而激励层主要是针对数字货币类有收益的项目[27]。进一步,通过科学代币实现激励的机制则是建立在学术区块链成果权利的可分割性上:通过受到学术监管主体认证(甚至发行)的区块链代币在科学共同体中的流通可以实现学术贡献分配——即通过代币这种符号完成对科研活动参与者的回报和激励;它还可以成为科学共同体内部或之间交换科研资源的支付手段。货币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从职能角度看,这种代币承载了科研活动的价值,并且能够成为系统中衡量所有主体信用的公允尺度;同时,他也是科研成果价值的载体,它的流通实现了科研成果价值的流动,它的贮藏也就是科研成果价值的贮藏。此外代币本身作为虚拟货币与真实的货币并不等同——这可以从制度上一定程度避免学术的不合理功利化。最后,学术交流中不应以国家和地区作为划分交流群体的参考标准,而是应当以日益专业化的学科作为划分科学交流的参考;对应的,代币可以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之间实现价值的流通,对应了真实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

5 结语

综上,区块链技术支持的这样一种机制对学术信息用户、学术信息中介以及学术监管主体的学术诚信具有一定的规范能力。在质量控制方面上,从规范性、透明性和原创性上对科研全过程,包括同行评议和机构监管过程,进行完全地、可追溯地和不可修改地记录;同时赋予了科学共同体全体成员公开、平等的评论和监督机会。在认证和激励方面上,为科研活动的所有贡献者提供了可见性,并通过货币形式模拟社会价值流通,为学术信息用户提供激励。

然而,以技术特点为起点构建的机制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技术在规范方面的积极意义是社会大众有目共睹的:在严格的技术标准和相应的规则框架下,几乎没有变通的空间,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规则框架不受用户主观意志的转移而转移。这样一种近似客观性的特点反过来也会局限机制本身:学术诚信是个较宽泛的主题,其包含的基于研究人员主观性的议题不仅仅是“诚实”的话题,还包括道德标准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基于技术的机制而言,显然超出了其能力范围。此外,这样的机制依赖于一个完整的学术生态才具有可行性,这需要三方主体之间进行充分的协调和统一;并且区块链的一些相关技术应用仍然处于发展的早期,在很多技术细节还未确定且缺乏实践案例的情况下还不能对机制进行完善、细致且严谨的建构。

猜你喜欢
共同体信任诚信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爱的共同体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论《飞越大西洋》中的共同体书写
我们和诚信在一起
嘤嘤嘤,人与人的信任在哪里……
信任
照片之争,诚信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