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调查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1-03-19 12:51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21年3期
关键词:产褥期妇女分数

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保证全民身心健康、提升民族综合素质的关键措施,尤其是产褥期妇女的健康能够较为科学的反应出我国妇女保健工作质量,并且对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影响[1]。随着医疗工作模式和理念的转变,生命质量的评价已经得到很多人的关注,但主要被应用在慢性别和癌症患者的评价中,对于未处于疾病状态的健康关注较少[2]。在大量的文献研究中,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很少有对产褥期妇女进行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等多维度的健康水平进行综合测评的研究。因此,本文以2017 年10 月—2018 年10 月江门市2 000 例产褥期妇女(产后6~8 周的妇女)为例,调查评价其生命质量,分析影响因素,研究内容如下文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临床研究的对象来自于江门市、开平市、台山市、恩平市等江门地区的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选择2017 年10 月—2018 年10 月期间的收治的2 000 例产褥期妇女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4~37 岁,平均(30.2±2.8)岁,评估其生命质量,并分析影响生命质量的因素。纳入排除标准:足月分娩—活婴;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上,可用普通话交流;多胎妊娠者除外;排除严重的心肾疾病、身体残疾、精神疾病及智力障碍者。患者的年龄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调查内容和方法

WHO 统一设计的健康调查简表(the MOS item short from health survey,SF-36)[3]是从生理机能、生理职能、躯体疼痛、一般健康状况、精力、社会功能、情感职能以及精神健康等8 个方面全面概括了被调查者的生存质量,调查的项目包括10 个心理健康条目、25 个生理健康条目以及10 个社会健康条目,在本次调查中,我们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参考文献,在参与调查研究的医务人员多次探讨的基础上,最后根据江门地区的民俗、民情和产褥期妇女经常会出现的问题等情况,从中挑选本次调查的条目共29 个,并将其总结为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等三个大类,每个条目使用Likert Scale 量化法进行测量。根据不同类型的调查内容,采用问卷调查、医学检查法、访谈法或是查询分娩病历等方法,对研究对象实施调查。

1.3 资料分析方法

简化的生命质量调查表中的各个调查条目均按照要求从好到差赋值,分别为1、2、3、4、5,以SF-36 量表中测量生命质量的方法进行评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产褥期妇女健康综合分数:综合分数=(实际分数-最低可能分数)/(最高可能分数-最低可能分数)×100;在公式中,最低可能分数=1×调查条目总数(29 条),最高可能分数=5×调查条目总数(29 条)。生命质量分数=100-综合分数;此时的生命质量分数则为连续型变量,评分的范围在0~100 分,分数越高,说明产褥期妇女的生命质量越高。生命质量评分受到29 个可能影响因素以及因变量的影响而成为自变量,使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分析变量对生命质量的影响。

1.4 质量控制

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由课题研究组成员开展预调查工作,如果发现不足或是问题,则及时修改调查方案,对其进行完善;基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调查人员均为女性医务工作人员,并且在调查之前接受统一培训,需要在调查时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保证调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 软件分析数据,计数资料用(n,%)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表示,采用t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状况

2.1.1 家庭特征

家庭特征主要以家庭结构和产妇照顾类型进行分类:家庭结构可分为二代户、三代户,产妇照顾类型可分为丈夫、丈夫及其家人、夫妻双方家人。81.2%(1 624 例)为三口之家,有近85%(1 700 例)的产妇由丈夫及其家人照顾。

2.1.2 医学因素

医学因素主要包括产妇的分娩方式、生产的胎次、妊娠结局、哺乳方式、产妇产后有无慢性病、产妇或新生儿有无并发症。顺产和剖宫产各占40%(800 例)左右,会阴侧切占20%(400 例)左右,新生儿足月产超过85%(1 700 例),新生儿健康发育状况良好的占58.4%(1 168 例),80%(1 600 例)以上的产妇无慢性病及并发症。

2.1.3 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产妇与公婆关系、产妇与父母关系、夫妻之间感情、产妇平常情绪控制能力。70%(1 400 例)的产妇与公婆关系一般,仅有11.8%(236 例)的产妇与公婆之间有矛盾,92.5%(1 850 例)夫妻感情很好,平常情绪控制能力良好的产妇仅85%(1 700 例)。

2.1.4 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主要包括产妇的受教育程度、年龄、家庭户规模、职业状况、有无保险等。在本次参与调查的2 000 例妇女中,在岗的产妇超过50%(1 000 例),有生育保险的超过75%(1 500 例),年龄在25~40 岁的占76.5%(1 530 例)。

2.2 产褥期妇女与普通育龄妇女不同维护的健康评分对比

以江门市育龄妇女健康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对比分析产褥期妇女与普通育龄妇女健康评价的区别,育龄期妇女的生理、心理、社会功能评分高于产褥期(P<0.05),详情如表1。

2.3 影响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评价的因素

经过对比研究发现,影响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分为积极影响因素和消极影响因素。积极影响因素:产妇个人月收入(3 000 元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0 000 以上)、岗位情况(干部、个体从业者)、哺育方式(母乳喂养、混合喂养)、新生儿发育状况(良好)、照顾类型(丈夫、丈夫及其家人)、与公婆关系(好、非常好)、分娩方式(顺产)等。消极影响因素:生产胎次、新生儿有无并发症、产妇有无慢性病、家庭结构(二代户、三代户)(P<0.05)。文化程度、妊娠结果、夫妻感情、新生儿性别、产妇有无并发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如表2。

3 讨论

生命质量也称为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目前在我国特殊人群、特殊疾病的健康状况调查中,SF-36 量表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取得较好的评估效果[4]。在本次的研究中,使用SF-36 量表对产褥期妇女的生命质量进行评价,在临床工作中发挥出较高的指导作用。对女性健康影响较大的因素是妊娠和分娩,因为这是最容易出现危险和意外的过程[5]。因此,临床上对产褥期妇女进行综合测评,以便掌握其健康状况,针对影响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因素实施科学干预,提高其生命质量[6]。

在以往的国内外文献中,对于非疾病状态人群的健康状态评价较少,尤其是关于产褥期妇女的健康综合研究更少[7]。本文对产褥期妇女进行生命质量评价,评价的项目主要包括心理状态、生理状态、社会功能等,分析结果显示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低于普通育龄妇女。因此,产褥期妇女的生命质量应引起家庭、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尤其需要加强产后的随访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8];同时,家庭成员应密切配合相关人员实施产褥期妇女的健康教育等工作,为其恢复健康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9]。

本文在评价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条件下,进一步分析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医学因素以及心理因素等条件对生命质量的影响,能够为卫生管理部门和医院等相关部门针对产褥期妇女健康实施干预措施提供合理、可靠的依据。在相关的文献中表明[10]:产褥期妇女的家庭关系处于良好的状态有利于提高产褥期妇女的身心健康。在本次的研究中还发现,和谐的夫妻情感、良好的婆媳关系、和睦的家庭氛围,都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同时,产褥期妇女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样有利于保证身心健康,进而提高生命质量。此外,在本文的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产褥期妇女的文化程度、家庭结构等因素对生命质量的影响。

从以上的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针对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影响因素,可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其生命质量:(1)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卫生保健工作。(2)家庭、社会以及产妇共同参与到提高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工作中[11]。(3)对产褥期妇女实施健康教育。此外,在健康教育中还应增加妇科常见疾病的相关知识,使产褥期女性能够自主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心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12]。由此可见,在江门市的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改善工作中,应积极对产妇实施健康教育,并且注意保证健康教育的全面性与系统性,预防产褥期的感染,从而达到提升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影响因素,可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从社会、家庭等角度对产褥期妇女实施科学的照顾,改善其生命质量,消除这些因素的不良影响,对产褥期妇女的身心健康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

表1 产褥期妇女与普通育龄妇女的健康评分对比(分,)

表1 产褥期妇女与普通育龄妇女的健康评分对比(分,)

表2 影响产褥期妇女生命质量评价的因素分析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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