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劲惠,窦志荣
(1.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昆明 650228;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 650028)
2019年中央全面推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云南省涉及拆除省界收费站共有9个,分别为:胜境关、罗平、宝山、二龙关、水富、方山、石龙坝、平年、龙留主道收费站.拆除收费站后车辆将不停车通行,简化了手续,提高了通行效率,促进了节能减排,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拆除省界收费站后,一方面车辆通行速度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因驾驶人员对新行车环境不熟悉,公路技术条件还需进一步完善,故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以提升公路运营安全.本文对胜境关、罗平、宝山、水富、方山、平年、龙留等主道收费站进行安全评估、综合分析研究,从公路线形、速度适应性、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护栏防护强度以及公安查验功能实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以保障行车安全.
依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1],对公路运营现状进行安全评估[2-5],主要内容包括:
1)公路安全状况现场调查,包括公路状况、速度控制路段断面速度观测.
2)路线评价,包括代表车型的运行速度,评价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协调性;平、纵面线形的连续性和视距.
3)路基和路面评价,包括公路建筑限界、净区范围之内的路段障碍物、抗滑能力、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和视距,排水设施的养护状况及排水能力.
4)桥梁评价,包括桥梁与桥梁引线的线形协调性,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衔接过江段、桥头接线处和伸缩缝、侧风相关标志和速度控制.
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评价,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防落网;管理设施评价;服务设施;特殊路段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综合设置;限速方案.
6)其他说明.本项目开展时正值省界收费站改造末期,路线、路况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改造前和改造期间的交通事故不足以说明改造后交通事故情况,因此不纳入本文讨论.
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是评价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通过现场交通观测双向,详见《交通组成情况表》,如表1所示.
表1 交通组成情况表 %
结论:
1)5货、1客进出收费站的比例较高.
2)根据对日交通量统计分析,3个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保持二级自由流及其以上状态,其余收费站则保持一级自由流及其以上状态.其中E收费站在未拆除收费站时处于长期拥堵状况,收费站取消之后,拥堵问题得到解决.
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应包括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评价.运行速度协调评价标准包括相邻路段运行速度协调性和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协调性评价.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协调性采用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的差值进行评价,当差值大于20 km/h时,应根据行速度对该路段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评价.
在收费站处对交通流分车型进行速度观测,V85运行速度如表2所示.
结论:
1)除E收费站外,通过其他收费站的小客车V85速度与限制时速差值均小于20 km/h.
表2 V85运行速度情况 km/h
2)在现场实勘过程中,受地域、环境、人文等因素影响,B收费站、E收费站路段的限速均高于设计时速.
3)通过原收费站的小客车均出现不同程度超速情况,特别是对车流量较少的收费站超速情况尤为明显.
4)小客车与大货车V85运行速度之差较大,两种车型之间存在较大的速度差.
营运阶段路线指标评价[6]主要针对设计符合性检查评价,本项目涉及评价的内容包括:平曲线、竖曲线、横断面、平纵面线形组合、路基路面与排水以及互通改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本文针对运营期间收费站改造路线的重点指标进行说明,主要体现拆除收费站后运营存在的风险,详见线形主要情况一览表(表3).
表3 线形主要情况一览表
结论:
1)各路段的平曲线最小半径、超高、竖曲线半径均满足设计要求[7-8],此处不再赘述.
2)D收费站云南侧、四川侧存在车道宽度不一致,从四川进入云南车道变窄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应在云南方向中分带和路侧增设车道变窄标志,同时变窄起点各车道设置纵向减速标志,以提高行车安全.由于两省存在限速不协调情况,云南一侧限速小型车是80 km/h、大型车60 km/h,四川一侧为100 km/h(小型车)(收费站下游为连续下坡路段采用80 km/h,但坡底设置解除80 km/h)、大型车60 km/h,两省应进行协调,将四川侧速度调整为80 km/h(小型车)、60 km/h(大型车),以保证速度的一致性.
3)E收费站云南一侧小型车限速是120 km/h、大型车限速是80 km/h,四川一侧限速均为80 km/h,由于两省存在限速要求不协调情况,两省应统一限速,增加速度的一致性.
4)A、C、D收费站涉及相关立交改造,驾驶人员对新建的立交匝道不熟悉,易发生交通事故,应增加相关提示警示标志标线,同时在视线不良的路段,增加视线诱导标,加强行车的引导作用.
5)对于平曲线半径小于一般值的D收费站相关路段,应加强交通工程措施,以提高行车安全.
公路线形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现场进行复核,路面的最小纵坡、横坡均符合设计要求.现各收费站均采取在原水泥路面上铣刨2~5 cm面层,在已铣刨的面层上筑铺沥青混凝土.加铺层增加的厚度在一定长度范围内,顺适过渡渐变至原路面高标,超高和排水的设计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D收费站鉴于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主线平曲线半径变小,且受原收费广场的影响,应加强超高设计,避免路面积水.
通过对交通运行状态、运行速度协调性、路线指标、沿线安全设施评估以及交通事故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取消收费站路段设计指标与沿线设施设置,以满足相关标准规范与安全运营需求.经评价A、B、C、E、F、G等收费站拆除后沿线运营风险处于二级(较低).D收费站由于交通量较大、交通环境复杂,收费站与服务区、检查站以及互通功能交织严重,改造中保留了牌坊立柱,对道路线形有一定影响,因此,拆除后沿线运营风险处于三级(中级).
拆除省界收费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从软件、硬件进行升级改造.硬件包括收费站雨棚、船岛、机电的拆除和路面的修复以及配套匝道的修建;软件包括交安标志标牌的设置、标线的施划,道路各方的协调等.拆除收费站后,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实际情况,个别收费站(如D、E等收费站)处新建了匝道,与之配套的指路交通标志系统与实际路况不相匹配,对于通向匝道收费站的交通标志牌500 m、1 km、2 km等预告及指示标志不健全,部分原有收费站的指示标志还未进行拆除;其他路段存在视线不良,由于驾驶员对新改建路段不熟悉和指标不清,易造成驾驶员驶入错误方向.
2)由于省界收费站涉及两省的管辖范围,公路的设计、管养、管控理念不同,原收费站两侧限速不一致、个别路段路基宽度不一致.
3)原收费站处基本保留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职能,原收费站处车辆行驶车速相对较低,公安执法管控现场安全风险相对较小;拆除收费站以后所处位置基不变,但此时的行车速度较快,故出入检查站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影响车辆的行车安全,因此公安部门和公路管养部门的协调有待进一步提高.
4)涉及公路检查站、牌坊立柱等设施、主线虚拟收费站门架等地方的安全防护还很薄弱.
5)部分收费站处已调整了道路线形,有利于车辆通行平顺,但对车辆的引导还不明显.
6)在安全风险评价中D收费站评级最高为三级,存在原因有:①D收费站长期以来车流量大,车辆与车辆、车辆与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干扰,行车风险较大;②云南往贵州方向,D收费站前为上坡且弯道路段,该路段车速行驶较快,弯道后即进入收费站,路段牌坊立柱线型组合设计风险相对较高;③驾驶员自身问题,存在不熟悉道路环境、违法违规、不安全行为等情况;④收费站车道为3进7出,原收费岛1~5号每个牌坊下设有2个收费车道.在拆除方案中由于不拆除主线收费站牌坊,取消收费站后行车线形不顺畅.
对于沿线运营风险处于二级的路段,仍存在标志警示诱导不足、护栏过渡与重点路段防护能力薄弱等现象,应进一步优化安全设施设置.对于沿线运营风险处于三级的路段应进一步提升防护设施、交安设施,优化路段线形,相关单位协调统一,进一步提升安全性能.
1)针对拆除收费站后,特别是对新增匝道的路段,应按照相关标准更进一步完善配套指路指示交通标志系统,加强警示和提示.对于路基宽度有差异路段,应增高交通标志,加强对驾驶的提示,必要时设置诱导标.结合实际情况,增设警示标志.
2)对于通行路段两侧道路引导不明显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在站区段路间采取渠化标线覆盖;需要加强提示的,采用震动标线.车道设置纵向减速标线,加强诱导车辆行驶和控制行车速度.对于曲线半径较小的路段(低于一般值要求的路段),增设线型诱导标、车道纵向减速标线等.
3)相邻省份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应统一相近路段速度的协调管控,提高公路行通适应性.
4)公路管养部门、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力度和合作机制,公安部门要合理选址建设检查站,既要满足功能性需求,也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自身安全.公路管养单位要合理设置道路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公安检查站工作,以保障良好的道路技术状况.
5)对过渡路段要进一步完善护栏,包括护栏强度、端头的处理等.加强对牌坊立柱、路侧、中央隔离带等位置的安全防护.结合实际情况,预留出护栏变形的空间.对于沿线及站区中分带开口处护栏高度不足路段及时进行完善.加强路面超高设计,避免路面积水.
6)加强对新建路面的技术状况检测,确保路面摩擦系数和平整度等指度满足安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