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张建林 通讯员 付广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十三五”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顺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站在这样一个历史坐标上,广东水路运输发展,令人惊喜且振奋。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对标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在“十三五”期发展中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广东水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任务,扎扎实实补短板,齐心协力攻难点,对标先进强素质,推动实现了广东水路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快速提升。“十三五”期,广东省完成水路货物运输量49.50 亿吨,比“十二五”期增长58.05%;完成水路货物周转量完成115262.76亿吨公里,比“十二五”期增长160.82%。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持续推进行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统一全省水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等对外公开网站办事指南,推进水路运输行政审批标准化。完成行政审批业务250 0余项,办理水路运输业务7500余项,实现零投诉,受到企业好评。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开展航运市场秩序整治,针对国际、国内内河水路运输市场多次开展专项行动,聚焦船舶管理市场,开展船舶管理业清理。积极做好年度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厅本部出动100余人次,检查了近百家企业。出台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有效维护了辖区水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致力于提升水路运输旅客出行的满意度和舒适感,不断整合运输服务资源,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旅客购票服务。不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高速客运航线设置,提高旅客出行获得感,目前全省航线73条,大湾区内航线已达30条。同时,不断提升大湾区内客运船舶安全水平和舒适度,积极推动船舶更新改造,平均船龄由9年缩短至7年。严格落实水路旅客实名制,大力推进电子客票应用,切实提升旅客购票便利性。目前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线、珠三角城际航线、港澳航线单向(内地至港澳),大部分陆岛、岛际航线已实现电子客票,旅客出行更加便利,水路客运高质量发展进程提速。
广东省水路运输情况对照表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指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命重于泰山,责任义不容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守好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关,作为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为广东省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强内河非客船乘载非船员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船危化品船水路运输行政监管的通知》等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件,为广东省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管理处处长邹德华介绍:“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据职责加强对从事水路旅客、危险货物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准入审查,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坚决清退,“十三五”期,共清退不满足经营资质旅客、危险品水路运输企业25家。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年度核查、“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以琼州海峡、珠江口等重点水域以及“四类重点船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格经营资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认真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要求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监管责任,实现客船、危险品船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两个全覆盖”,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另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还加强对企业的诚信管理,做好事故企业与船舶的信用信息档案记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助力安全监管。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广东省开展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2018年及2019年,先后在各地市的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发现隐患后及时进行整改。2019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海事部门开展防范船碰桥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水利、市政、交通、海事、地方部门等开展住家船整治。2020年,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持续强化监管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加强。
根据广东海事局发布的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报告显示,“十三五”期,广东交通水路运输环境变得更安全,辖区事故件数比“十二五”期的216宗下降了约25%,死亡失踪比“十二五”期的188人下降了约12.7%。广东辖区共发生死亡失踪3-9人的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1 2 起,死亡失踪共55人,相对“十二五”事故件数下降了25%,死亡失踪人数下降了12.7%;发生死亡失踪10-29人的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1起,与“十二五”持平。辖区没有发生死亡失踪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生等级以上船舶溢油事故,广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转变水路运输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北江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该项目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时期水路运输结构调整的十大示范项目之首,通过加快水运基础设施改造和升级,调整北江现有船舶运力结构,建设北江船舶动态监控与服务平台等措施,经由水路运输的货运量由2012年底的1400万吨增加到2019年底的3900 多万吨,大宗货物水路运输比重提升至50%,水路运输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不断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十三五”期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2400 余艘,新增船舶1000 余艘,全省运力规模6942艘,2211万载重吨,船舶平均吨位3185载重吨。相比“十二五”期末,船舶数量减少1339艘,总运力增加642万载重吨,船舶平均吨位增加1290载重吨。船舶大型化发展明显。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全球首艘2000吨级新能源纯电动船于2017年在广州吊装下水,该船建成将填补世界同吨位内河双电驱动散货船的空白。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动LNG 船舶快速发展,推进LNG船舶改造工作,不断推进省内河船舶清洁动力改造。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适应发展新要求,严控船舶水污染排放,对于可能带来的污染源头一律从严管理,积极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达标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摸排每一艘不达标船舶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实时监控各地市达标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促,并对问题严重地区进行现场督导。到2020年底,400总吨以上的船舶全部完成水污染达标改造。
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还正在研究进一步优化《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油价补贴资金向粤东、西、北山区和新能源动力船舶改建方向倾斜,鼓励渡船更新改造和新能源客船的新建购买,引导支持客(渡)船绿色环保先行先试。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首次集成整合了现有水运、港口、航道、海事、气象、统计等涉水基础数据及部分动态运行信息,建成了“广东省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十三五”期,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先后发布了《粤澳港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与此同时,广东省也积极拉开了“数字政府”“数字交通”建设的大幕。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19-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整合融合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广东省水路运输积极按照“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的“整合一体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基本原则和“两年会战、四年成效、七年赶超”的总体战略部署,紧锣密鼓开展智慧航运建设。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成了“广东省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首次集成整合了现有水路运输、港口、航道、海事、气象、统计等涉水基础数据及部分动态运行信息,接入了省交通运输厅内外5个系统、3个数据中心、4个平台、3个数据访问接口,破解了数据采集和共享的障碍,实现了水路数据的整合,为公众提供航行参考图、航道信息服务、航运/港口企业信息、港航信息、航运法律法规、航运统计等信息服务,提升了水路运输信息服务社会能力,为水上交通流量等重点业务领域提供动态监测与分析手段。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水路运输“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和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等措施,将厅本部水路运输业务审批事项减少70%,将90%以上的水路运输业务下沉到属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将水路运输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到1天办结,大大简化了水路运输业务办理流程。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经营港澳航线集装箱船、普通货船企业和船舶的审批业务。取消国际海上运输企业及船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港澳航线集装箱船、普通货船审核。同时,下放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等事项。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承接了交通运输部“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等事项。以信用管理为基本手段,不断加强水路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广东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水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水路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实施《广东省水路运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畅通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渠道,引导广东省水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不断优化水路运输管理模式,“放管服”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积极升级改造“广东省水运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国创新实行“企业自助备案、自愿打印备案证明”方式,使备案业务流程大大简化。而更让行政当事人高兴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容缺受理”办理业务和“承诺制”办理业务两项举措,成为创建便民高效营商环境的积极尝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让百姓受益,有效激发了广东水路运输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企业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海运企业获得更大实惠,进一步促进了广东省地方经济发展。2016年6月16日,全球最大散货运输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总部落户广州,该公司散货船运力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广东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的重要砝码。
《广东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细化指标、实时反映信用分值、信用走势等方面均属国内首创,走在全国水路运输行业前列。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十三五”期,广东作为试验区之一,水路运输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力争将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写入广东自贸区深改方案。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国务院要求,广东省要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全球港口链、打造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
为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修订《国际海运条例》,放开了“国际船舶运输领域”“国际船舶管理领域”“国际船舶代理领域”以及“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场站和堆场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比限制,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企业,并细化以上领域扩大开放后的具体审批、监管措施。
“十三五”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支持广州市依托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航交公司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同时走访省内大中型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管理企业,极推进第三方船舶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助力广东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相关水路运输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