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思
(厦门大学 台湾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盛成(1899—1996),江苏仪征人,中国著名学者,其一生不仅在文学、思想领域成绩斐然,在历史研究方面同样留下了自己的足迹。1947年,盛成前往台湾大学任教,此后在台湾居住长达18年之久。借此机会,他开始致力于对明末清初漂流到台湾,号称“海东文献初祖”的知名大儒沈光文的相关研究,主张沈光文不但是始终坚守明朝遗民志节的忠贞之士,还是开创台湾诗文及教育的历史第一人,理应得到高度评价。同时,盛成还提出了清代台湾府志中收录的《平台湾序》和《东吟社序》这两篇署名沈光文的作品已遭受过清人篡改的观点,并自行对《平台湾序》进行了再次修改,将其“还原”为沈光文的《台湾赋》和《台湾舆地图考》二文。他的观点一直以来都被学术界频繁引用,作为沈光文研究的重要依据。但是,盛成毕竟不是专业的台湾史研究者,而他对沈光文的研究,也是在20世纪中期的条件限制下进行的。时至今日,如果我们对盛成的研究成果进行重新审视,便会发现其实际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错误,这是沈光文相关研究者不可不察的。
为了研究沈光文的生平,盛成从清代以来的各类文献中搜集了大量沈光文的传记和诗文。这些资料的脉络大体一致,均称沈光文是在清顺治辛卯年(1651)来到金门,后拒绝了清福建总督李率泰的招抚,在前往泉州途中遭风漂流至台湾,遂定居当地。当中,又以全祖望所著的《沈太仆传》一文最为详细,不仅描写了沈光文对李率泰的招抚“焚其书、还其币”;在台感叹“吾廿载飘零绝岛,弃坟墓不顾者,不过欲完发以见先皇帝于地下”等体现其遗民精神的细节,还称他来台时间早于郑成功,“海东文献,推为初祖”,“盖天将留之以启穷徼之文明,……为台人破荒”[1]499-500。而类似的评价,最早则出现在台湾诸罗县知县、沈光文的知交好友季麒光的《跋沈斯庵〈杂记诗〉》一文中:
从来台湾无人也,斯庵来而始有人矣;台湾无文也,斯庵来而又始有文矣。[2]98
对于全祖望、季麒光留下的资料,盛成尤为重视,认为全祖望的《沈太仆传》“为范修府志及以后史乘之方志所本”[3]257,“季氏则与沈光文同时,且有往还,是为直接资料”[3]250。所以他对沈光文的认知与评价,几乎全盘继承自这二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化,主要可归为三点:
(一)在盛成当年搜集的资料中,大都只提及沈光文于清顺治辛卯年来到金门,而未记载他去台湾的时间。唯有季麒光的《沈文开传》称沈光文是于“七月”前往泉州,途中遭风漂流至台湾。由于《沈文开传》将沈光文于辛卯年来到金门、拒绝清朝招抚、七月漂流至台湾这三事放在一起叙述,因此盛成认定,沈光文前往台湾的具体时间就是清顺治辛卯年(1651)七月,这也成了其开展研究的出发点。
(二)如果沈光文早在1651年,即郑成功收复台湾前十年,当地尚处于荷兰殖民统治之下时便已抵达台湾,那他在台期间的文教活动,就有了重大的意义。所以在对沈光文的历史地位评价上,盛成亦将全祖望、季麒光的观点奉为至理,夸赞“季蓉洲之题词,实为千古之史论”,甚至还对其做了进一步的引申:
余以为台湾之教育,实始自沈公教学番社始,继荷人而教以汉字也。而台湾之文献,始于沈公之《台湾舆地图考》,成于荷治时代,台湾之赋,始于沈公之《台湾赋》,亦当起草于荷治时代,成于延平之死后。台湾之诗,始于沈公之《寄迹效人吟》,亦成于荷治时代。[4]448
(三)对于沈光文的遗民志节,盛成更是无比推崇,称“程颐正叔有语:‘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人知光文之诗,而不知光文之所以为诗。光文为胜国遗臣,又终完节。……胜国遗臣,不负明室,不食周粟,不仕二姓,甘心忍饿。……光文一生,乃‘野菊’‘野性偏宜野,寒花独耐寒,经冬开未尽,不与俗人看’耳。”[3]437-438“‘人师非经师’,邓传安文开书院之议,是为忠孝之根基,人也!文也!师也!胜国之遗臣也!岂有他哉?”[4]448其在沈光文身上寄托的情感之强烈,可谓溢于言表。
但是,在盛成搜集到的史料中,也存在与这些认知相悖的记载,比如范咸《重修台湾府志》中收录的《平台湾序》和《东吟社序》这两篇署名沈光文的文章,当中《平台湾序》一文,作者明显是站在尊奉清朝的立场上,对郑成功多有诋毁之词:
在该文的其他部分,作者还将明郑称为“郑伪”,对清朝统一台湾之举大加赞美,感慨“岂非地转而将善也,海归一统之洪图?故得天灵而效顺也,民实皇清之赤子。”如该文确为沈光文所作,那他是否还能称得上是坚守志节的“胜国遗臣”,就得打上一个问号了。
而在《东吟社序》一文中,又出现了这样一段记载:
余自壬寅,将应李部台之召,舟至围头洋遇飓,漂流至斯。海山阻隔,虑长为异域之人。今二十有四年矣。[5]661
依照这段记载,则沈光文之所以会漂流至台湾,正是其“将应李部台(即李率泰)之召”,乘船投清途中遭遇意外的结果。而且,该记载明确指出沈光文是在壬寅年(1662),即郑成功率众入台后才漂流至当地,那么他是否有资格称得上是大陆士人中最早来台的“海东文献初祖”,也值得考虑了。这些记载,显然对盛成的沈光文认知构成了严重的挑战。所以对二文进行考据“证伪”,就成了其沈光文研究的重要一环。
对于《平台湾序》一文,盛成首先从文学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该文体裁不伦不类,“破绽百出”,作者“似粗知文义而不知文格者”,当为后人伪作[3]156-157。《平台湾序》的体裁文法如何,是否经过后人的篡改,确有可讨论之处,但盛成更进一步认定《平台湾序》是在沈光文原作的基础上篡改而成,甚至还对《平台湾序》进行了二次创作,“改其容质,还为《台湾舆地图考》与《台湾赋》二篇”,从根本上颠覆了其思想内容。如对郑成功北伐的叙述,即变成了如下情况:
在盛成的修改下,原先《平台湾序》作者对郑军的攻击,直接被替换成了对郑军的称颂和对清朝的嘲讽,文意完全反转。而对《平台湾序》中其他有关明郑和清朝的描述,他也大都做了相应修改,如将“郑伪”改为“郑氏”,将“民实皇清之赤子”改为“民实皇明之赤子”等,完全改变了这篇文章的性质。
但是,对于《平台湾序》中有关明郑第二代领导人郑经的记载,盛成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如前所述,《平台湾序》的政治基调是尊奉清朝,贬抑明郑,所以作者除攻击郑成功北伐外,对郑经的执政同样多有指摘:
壬寅年,成功物故,郑锦僭王;附会者言多谄媚,逢迎者事尽更张。般乐之事日萌,奢侈之情无餍。横征浪费,割肉医疮;峻法严刑,壅川弭谤。主计者所用非所养矣,所养非所用矣;世风日下,人事潜移。[5]706
可盛成却认为,上述引文确实出自沈光文之手。因为根据季麒光和全祖望的记载,沈光文曾因对郑经统治不满,作赋加以讽刺,“几遭不测”。所以盛成认为这就是沈光文讽刺郑经的相关内容,不但将其全部保留,还将《平台湾序》中其他一些对明郑的斥责,如“苟革面于天朝、倾心于正化,岂非蛮荒膏壤!讵祸心不悛、戾气尝横,天理昧而不知,人事违而强作”[5]706等也一并挪到此处,从而打造出了一段“沈光文批判郑经失政”[3]168的雄文。
盛成会对《平台湾序》进行如此根本性的修改,是因为他认定该文的原型“当为”沈光文的《台湾赋》,所以要“改其容质”,还原原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算《平台湾序》真是所谓的“伪作”,其“原貌”究竟是不是《台湾赋》等,本身就是个很大的疑问。因为盛成自己也承认《台湾赋》“而今失传”[3]157,所以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原文内容为何,否则也没必要大费周章地去从“体裁”“文法”等方面论证《平台湾序》乃“伪作”了!而且沈光文一生作赋甚多,除《台湾赋》外,光是被后世史料提及的就有《东海赋》《檨赋》《桐花赋》《芳草赋》等多篇,即便他作赋讽刺郑经确有其事,又怎能认定该赋就是《台湾赋》?所以,盛成所“还原”之《台湾赋》,不过是他在从未见过原文的前提下,以一篇根本不知道是否来源于《台湾赋》的《平台湾序》为蓝本,凭借个人想象加工创作而成,如何能够称之为“还原”?在删改史料这一关系重大、需要审慎对待的严肃问题上,盛成的处理方式竟如此简单粗暴,无疑是相当欠妥的!这也是其沈光文研究中存在的一大问题。
对于《东吟社序》中“余自壬寅,将应李部台之召,舟至围头洋遇飓,漂流至斯。海山阻隔,虑长为异域之人,今二十有四年矣”这段记载,盛成也认定这全是范咸有意篡改的结果。对此他给出的理由是:后文又称“何期癸、甲之年,顿通声气;至止者人尽萧骚,落纸者文皆佳妙。使余四十余年拂抑未舒之气、郁结欲发之胸,勃勃焉不能自已。”而“癸、甲之年”指的是清康熙癸卯年(1663)和甲辰年(1664),如果沈光文是在康熙壬寅年(1662)才来到台湾,“相隔仅一年,何必用‘何期’与‘顿通’?”加上沈光文称其来台“二十有四年矣”的记载,也与“使余四十余年拂抑未舒之气”中的“四十余年”不合,当是范咸奉乾隆皇帝旨意,“酌改”了沈光文作品中的“违碍字句”[3]139-142。他还如对待《平台湾序》一般,对《东吟社序》也进行了修改,将“余自壬寅”中的“壬寅”改为“壬辰”,“二十有四年矣”改为“三十有四年矣”,删掉“将应李部台之召”等语,并将“归于圣代”等其他遵奉清朝的语句尽数改去,以“还原”他心中的“沈氏《东吟社序》”[3]147-148。
但是,盛成这番考据同样存在着问题。首先就是对“癸、甲之年”,还存在着另一个更加显而易见的解释,即康熙癸亥年(1683)和甲子年(1684),也就是清朝统一台湾之时。因为《东吟社序》之主旨,在于赞颂台湾归清后当地文教之兴起,以诠释时人“爰订同心,联为诗社”之原因,如“归于圣代,入版图而输赋税。向所云八闽者,今九闽矣。名公奉命来莅止者多;内地高贤亦渡海来观异境”等语,便是为此张本[5]661。在这种情况下,称“癸、甲之年”即清统一台湾后“顿通声气,至止者人尽萧骚,落纸者文皆佳妙”,自属与上文遥相呼应。且康熙癸亥年与壬寅年(1662)相隔已超过二十年,所谓“相隔仅一年,何必用‘何期’与‘顿通’”的矛盾,自然也不复存在。而如果按盛成的解释,即台湾早在1663年便已“顿通声气”,为何不在明郑时期便组建诗社?而是又等待了足足二十余年之久,直到台湾归清后方有此举?
此外,盛成以与后文中“使余四十余年拂抑未舒之气”中的“四十余年”不符为由,断定沈光文称其于壬寅年来台,“今二十有四年矣”的记载为后人伪造的结论,更是有着逻辑上的谬误。按他自己的说法:“二十有四年”与“四十余年”均承“余自壬寅”的上文,既然互相矛盾,就需考据孰正孰误[3]142。但观其考据过程,先是在对“癸、甲之年”的解读上,用“四十余年”否定了“康熙癸亥年和甲子年”这一更加合理、更契合原文的解释,以制造出所谓“相隔仅一年”与“何期”“顿通”之“矛盾”;然后又用“四十余年”去否定“二十有四年”的真实性,实际上早已将“四十余年”作为了正确无误的前提,这何谈客观?
讽刺的是,即便依盛成的解释,“壬寅”应为“壬辰”,“二十有四年”应为“三十有四年”,“癸、甲之年”应为癸卯年和甲辰年,但以上所有这些,依然与他一直引以为据的“四十余年”不符。所以盛成在修改《东吟社序》时,竟将“四十余年”这几个字也一并删去了[3]147。如他相信此说,为何不加以保留?如其并不可信,则他赖以否定《东吟社序》记载的根本依据,立即土崩瓦解矣!而且,虽然盛成一再强调范咸“篡改”《东吟社序》是出于政治原因,但他始终没有也难以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就算清人可能因此编造出沈光文“将应李部台之招”一事,但又有什么必要连他来台的具体时间也一并加以篡改?可见,盛成对《东吟社序》中有关沈光文来台相关记载的“证伪”,当中存在着不少逻辑上的矛盾不通之处,实际上经不起推敲。
盛成的沈光文研究的另一主要部分,就是对沈光文在台史事的考据。既然盛成认定沈光文在1651年便已赴台,那么后者就在荷兰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活动了长达十年之久,所以这段历史也成了其考据的重点。遗憾的是,他在中方资料中找不到相关记录,于是转而将目光投向了英国传教士甘为霖(Wm. Campbell)编纂的《荷兰统治下的台湾》(Formosa Under the Dutch)等外国资料。在20世纪50年代,《荷兰统治下的台湾》尚未被译成中文,但盛成早年曾留学欧洲,对英文有所掌握,所以毅然决定直接阅读英文原版,这种求知热情确实令人佩服。1953年,盛成便写成《荷兰据台时代之沈光文》一文,详细阐述了他的发现。
根据盛成的介绍,《荷兰统治下的台湾》一书中,曾转引了1657年3月5日荷兰台湾当局的一份会议记录,上面提及荷方决定派遣通事何斌前往大陆与郑成功交涉,为此还特意给一位名为“Sikokon”的显赫人物写了书信,以求得他的帮助。盛成认为“Sikokon”即为“Simkokkong”之音变,又推测“Simkokkong”应是“沈国公”的闽南语发音,“而非大学士与太仆,不能称国公”,所以有资格称“沈国公”者只能是曾担任过太仆的沈光文。在此基础上,他又推论“Siamsimkong”便是“斯庵沈公”的闽南语发音,进而断言该书中出现过的“Samsiack”“Samfiacx”等人名都是“Siamsimkong”的音变和字变,甚至连“Siko”“Sacko”“Sakua”“Saqua”“Zako”“Zoko”“Zekoy”“Jucko”“Juko”“Joucko”“Joucke”等诸多名字也均应译为“沈公”,并以此考据沈光文的活动[4]427-430。
但是,《荷兰统治下的台湾》一书所转引的仅仅是荷兰台湾当局的部分文件,要想了解详细情况,就必须进一步查阅《热兰遮城日志》等荷方原始档案。而以当时的条件,盛成不可能接触到这些资料,不然他就会发现早在1657年6月12日,荷方便已收到了“Sikokon”在厦门去世的消息,因此他当然不会是沈光文[6]187。更大的问题在于,当时不少闽南人都以其在家族或团伙中的排行作为称谓,而“Sa”在闽南语中就是“三”的发音,所以“Samsiack”“Samfiacx”“Sacko”“Saqua”等带“Sa”的人名,往往指的是“三哥”或“三官”之类的代称。所以这些名字非但不等于“沈公”,其指代也远不止一人。盛成既然详读过《荷兰统治下的台湾》一书,当然也发现了其中很多名字早在1651年之前,也就是他眼中的沈光文来台时间之前便已不止一次出现。但他却为此抛出了另一个结论:当时除了沈光文之外,还存在着一位更早来到台湾的“沈公”,而且就是沈光文的兄弟!
盛成的依据,是《荷兰统治下的台湾》中转引的另一份文件,当中记载了1660年4月13日中国人Sacko接受荷方讯问的情况。根据盛成的翻译,该文件提及Sacko回家之后,“他见着他的妻子,以及他兄弟之妻娣尔克·冉森氏(Dirck Janssens),痛苦悲伤地呼号。”在盛成眼中,Sacko就是沈光文的称谓之一,那么他的兄弟就是沈光文之兄弟,所以1651年前便出现在荷方史料中的那些姓名,指代的都是这位“沈公”[4]430。盛成据此考证,“发现”沈光文不但为1652年台湾反荷起义提供了情报支援,甚至何斌在台湾为郑成功征税,后逃亡大陆劝说郑成功收复台湾一事,亦成了沈光文策划的结果,连何斌赠予郑成功的台湾地图,都是出自沈光文为此而作的《台湾舆地图考》。而沈光文的“兄弟”也利用他身为“长老”的显赫身份,以及其妻Dirck Janssens担任“荷兰太守机要女秘书”的便利,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而演绎了一段“沈氏兄弟”同心协力,暗助郑成功收复台湾的佳话[4]430-448!
遗憾的是,以上所有结论纯粹只是盛成的个人想象,因为他对上述荷方文件的翻译,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如前所述,盛成之所以敢于直接阅读《荷兰统治下的台湾》的英文原版,依靠的是当年留学欧洲时掌握的英语,但当他时隔多年后迁居台湾时,英语水平实际上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而1965年盛成离开台湾前往美国后,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这点:
我把稿子给我女儿看时,她说:“爸爸,你的英文已经过时了。”他们帮我删改,重新打印。这时我写了一封信,准备把书稿寄到哥伦比亚,我女儿看过信后批评了我一番,让联合国的一个学生替我写了一封信。出了这样一些事,促使我下决心重新学习英语。[7]164-165
所以,盛成在阅读《荷兰统治下的台湾》时,同样出现了理解错误。他引用的那份荷方文件,其英文原文实际上是这样的:
……on reaching home,he found his wife and the wife of his brother Drick Janssens, bitterly crying, and inconsolable during the whole of that Friday night; and whether he had asked us for a shelter for them in the event of troubles arising.[8]468
显然,原文中的“the wife of his brother Drick Janssens”,应译为“他兄弟Drick Janssens的妻子”,而不是“他兄弟的妻子Drick Janssens”。且“brother”的含义也不仅限于血缘上的兄弟,还包括关系密切的同事、朋友等,加上Drick Janssens这一名字是典型的欧洲人名,所以即便Sacko真的是指沈光文,他的这位“兄弟”也不可能是沈光文的亲兄弟,亦不可能被称为“沈公”。从“Sikokon”到“Drick Janssens”,盛成对沈光文在台活动的考据,完全是建立在对史料的错误解读的基础上,其结论自然谬以千里。
1961年,盛成又先后在《台湾文献》上发表了两篇文章,不仅全面复述了《荷兰据台时代之沈光文》一文的基本观点,还就李率泰招抚沈光文一事提出了新的论断。按全祖望等人的记载,李率泰是在担任“闽督”期间招抚的沈光文,盛成也承认这种说法“较为合理”[3]141-142。但李率泰出任闽浙总督是在1658年,如果沈光文是受到这位“闽督”招抚后才去的台湾,那他的到台时间就不可能早于1658年。而盛成为了掩盖这一矛盾,竟不顾他手中的所有史料都将李率泰招抚一事的时间置于沈光文赴台之前的事实,强行认定此事发生于1653年李率泰上任“广督”时,宣称其是通过当时访问广州的荷兰使节,去招抚已在台湾的沈光文[3]347-348。这早已谈不上历史考据,而是彻底的故事创作了!
综上所述,盛成当年对沈光文的研究,其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是因为时代研究条件的限制,有的是因为某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但更多则是因为盛成在自己的论证考据过程中,掺入了过多的主观判断与个人想象,所以当然难以自圆其说,甚至与史料记载出现矛盾。对此他要么否认对立记载的真实性,或者强行将其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解读,甚至直接动手删改史料,“创作”自己心目中的沈光文作品,其将《平台湾序》删改为所谓“《台湾赋》”之举,就是最为典型的例证。
但是,作为一位知名学者,盛成为何会在沈光文研究中犯下如此之多的学术忌讳?个人觉得,这可能与他的生平经历有关。盛成出生在江苏仪征的一个有着浓厚汉学背景的家庭,他的曾祖母阮氏为“乾嘉汉学”的代表人物阮元的堂妹,而其母亲的家族则与清末著名儒家学派——太谷学派有着极深联系。1904年盛成不到五岁时,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山东教案”,两千多名太谷学派弟子被清朝官员诬为“教匪”,惨遭杀害,当中便包括其母亲的家族成员[9]。这让盛成从小便形成了强烈的汉民族意识和反清思想。1911年,年仅12岁的盛成便毅然参加了辛亥革命,此后又拜入章太炎的门下学习汉学,这对他的观念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清末民初著名的革命思想家与民族主义者,章太炎为了凝聚汉族的民族意识,一直在大力推动复兴“国粹”的工作,而重建明清之交的满汉冲突——这段被清朝刻意淡化遗忘的历史,就是当中的重要一环[10]。为此,章太炎致力于搜集明末遗民的作品,讴歌其精神思想,乃至效仿其行为。他之所以给自己改名绛,号“太炎”,正是因为崇拜明末著名遗民顾炎武(顾绛)的为人,“其‘神似’晚明遗老,似乎已经早成公论,而不必等待‘盖棺论定’。”[11]另一方面,章太炎还对学生强调“明人书自乾隆时抽毁以后,其间要事,多被删除”,所以要了解真正的明末历史,“必以明板为可信”[12]410-411。章太炎的这些做法,让年轻的盛成耳濡目染,从而培养了他对明末遗民群体的特殊情感。身为一名坚定反清的民族主义者,盛成自然对清朝湮没其前辈事迹的行为感到愤怒,称“章太炎师,哀焚书云:‘呜呼!昔五胡金元宰割中夏,其毒滔天!至于顺逆之分,然否之变,未敢去故籍以腾奸言也。’”[4]486因此,他十分渴望“还原”那段历史的真相,纵观其来到台湾后展开的研究,无论是对沈光文相关资料的热心搜集,还是在考据中对史料记载可能遭到清朝篡改的强调,特别是对沈光文的遗民精神的高度评价,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称之为其师章太炎当年重建明末清初历史记忆,复兴“国粹”运动的延伸。
而且,沈光文与盛成均为出身江浙地区的文人,均早年投身大陆抗清活动,后寓居台湾,在台期间又均因与当权者交恶而身陷困境(1)盛成在台期间,因得罪国民党实权人物陈诚,于1956年遭台湾大学解聘,并被监视居住多年。。这种代入感,就更让盛成的思想感情与沈光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种“情结”汇集起来,最终上升为一种接近信仰的崇拜。因此对范咸《重修台湾府志》中收入的有损沈光文遗民形象之文,盛成自然不能容忍,怒骂范咸“伪作沈序,奸改沈文”,“诬害先烈,强奸遗著”,“竟放进一篇‘太常少卿沈光文作《平台湾序》’,连根铲尽台湾所保留扶明灭清之民族精神文化,对此偶像,彻底摧毁,甚于烧书。”[4]486可见盛成眼中的沈光文,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历史人物,而是一个承载着民族精神文化的“先烈”,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偶像”,在如此先入为主之观念影响下,其研究与其说是在考据真实的历史,不如说是在塑造他心目中应有的历史,问题层出也就不足为怪了。
诚然,清朝对明末史事多有篡改抹杀,然而要判断孰真孰伪,应该靠证据与逻辑说话,而不是在预设结论的基础上强行论证,乃至打着“还原史料”的旗号去“创作史料”。盛成用这种方式塑造出的沈光文历史形象,近乎“完人”“圣人”,不仅是为台湾启荒的“海东文献初祖”,也是始终坚守遗民气节的忠义楷模,更是与荷兰殖民者斗争周旋,暗助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民族功臣。他甚至还根据自己的想象,“还原”出了两篇“沈光文作品”——即体现其精神思想的《台湾赋》,以及“为郑氏征台而作”,“由何斌密进延平”[4]445的《台湾舆地图考》!这种对沈光文的极度推崇与拔高,实际上早已超过了全祖望和季麒光,在古今学者中无人能出其右。
时至今日,在对沈光文研究的几个关键性争议点,如沈光文来到台湾的具体时间,沈光文是否始终坚守遗民气节等问题的讨论上,盛成的研究依然被学者们频繁提及。但问题在于,许多人实际上没有对其论证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就直接将其观点当作“事实”加以引用,这显然是十分欠妥的。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盛成当年创作的《台湾赋》,如今竟已被有些学者视为沈光文的“原作”,甚至根据其内容,去分析沈光文的种种“精神思想”,犹如以高鹗之文论曹雪芹,岂不谬乎[13]!而盛成“考据”出的所谓沈光文在荷据时代台湾之事迹,如与其兄弟“沈阿公”暗助郑成功攻台等,同样被一些学者不加鉴别地采信(2)相关研究可参考赵子劼:《两岸相承脉络之一宗——台湾文献初祖沈光文研究》,《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乐承耀:《台湾文献初祖沈光文研究》,九州出版社2015年版,第56-65页。。这些做法,实质上是在将错就错,以讹传讹,无助于沈光文研究的发展。
虽然,此前也有一些学者如潘承玉、邓孔昭等,对盛成的观点提出过质疑,但总体上还是局限于针对个别问题的简单讨论,而缺乏全面系统的深入梳理(3)相关研究可参考潘承玉:《真相、遮蔽与反思——关于一桩文化史公案的后续考察》,《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邓孔昭:《沈光文诗事史事考析》,《台湾研究集刊》2020年第4期。。因此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要对盛成进行什么“个人批判”,而是抱着“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的态度,对盛成的论证过程展开详细剖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背后的原因,以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其研究。我们在肯定他为搜集整理沈光文相关资料做出了相当贡献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主观情感与个人想象对其研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作为学界后辈,我等在利用前人研究成果时,应该建立在充分认识这些成果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谬误,而不是盲目照搬他们的结论,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学术的传承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