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蕾 张永飞
摘要 作为“五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本身所彰显的“美”“育”“移”对主体知觉体验、人格培养以及政治启蒙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美育却身陷“失德失美”的困境中,呈现出目的功利化、主体离身化、环境商业化等现象,从美出发、以美育人的道路并不平坦。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的提出为落实美育的育人价值提供了新思路,新时代美育工作应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时代诉求,使美育和立德树人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促使美育教学尽善尽美,实现以美育人、修身明德的育人价值。
关键词 美育;立德树人;审美教育
作者简介 胡春蕾,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永飞,大理大学,副教授
在立德树人的时代背景下实施尽善尽美的审美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文明社会的建构以及国家意志的凝聚有着重要意义。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开展美育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面对新的时代背景以及国家、社会的要求,美育应把握时代特质以及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反思当下和预判未来中实现突破和创新。
一、美育立德树人滥觞于“立德立美”
作为立德立美的教育实践活动,美育彰显的“美”“育”“移”对主体知觉体验、人格培养以及政治启蒙具有重要意义。审美教育从美出发,立德立美,从而更好地实现美育立德树人的独特价值。
(一)“美”——完善人格培养
在审美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者通过引导受教育者发现审美客体的“美”,促使受教育者自身真、善、美达到和谐一致,实现理想人格的培养。美是理想人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真和善发展的符号要素。其一,美能启真。这里的“真”指涉的是主体从客观事物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人类对于世界的客观认识需要依赖于主体感觉器官与世界的实时交互。没有视觉的参与,则不会有“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知;没有身体的交互,则不会有“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领悟。在美育实践活动中,可以充分调动主体的感知模式,促使审美主体自主形成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认识,在主体大脑中汇集出本真的、原初的外景,使其在压力社会中无处安放的情感需求和精神活动获得一方净土,远离“方寸之间”,回归“生活世界”。其二,美能扬善。这里的“善”表征的是主体架构的积极世界观。在纯粹的审美实践活动中,需要审美主体忘却一切功利利害关系的考量,将身心完全浸润于客体之中,实现“最纯粹之快乐”。这种快乐的获取使主体获得真正的满足,从而抵御和消除精神空虚的痛苦,消除敌我成见以及损人利己之见,主动建构积极健康的世界观。审美之“美”为人格培养提供了现实性的途径,使修身之路有了明确的路径,呈现出启真扬善的育人价值。
(二)“育”——提升审美素养
在审美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者通过培养受教育者的审美知识、激发其审美意识,促使受教育者养成健康、自由的审美素养。艺术活动本是一种具有超越性、自律性的精神享受,但却在资本逻辑和技术理性的合谋下蜕变为低俗化、享乐化的物欲追求,并在人群中呈现出一种肉体征服灵魂的“消费型快乐美学”现象。此时审美教育的价值意义便在于让学生积累审美知识、拓宽审美能力、激发审美意识,形成多向度、个性化的审美观。第一,积累主体审美知识。保罗·哈克表示:“我们和学生需要掌握一些词汇,使我们能够对丰富的感情给予讨论和描述。”审美实践活动主要以艺术活动为中轴,学生进行鉴赏就需要专业的审美知识,没有专业知识的奠基,就难以实现对于审美作品中情感的把握。而审美教育,尤其是学校美育,能从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成体系地教授学生基本的美育知识。第二,提高主体审美能力。当主体在进行审美实践活动时,对于审美客体的感受与自身的审美能力息息相关。此时,美育的价值意义便在于师生共同发挥作用,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防止出现审美趣味低下的现象。美育之“育”对培养主体超功利化的审美素养起着积极作用,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积极、健康的审美素养,才使文明社会的建设有更多可能性。
(三)“移”——激发政治启蒙
审美教育通过引导受教育者摒弃杂念,对审美对象进行浸润式的体验,以移情的方式不断地丰富受教育者自身的情感,对其进行政治启蒙。“审美移情作为一种审美体验,其本质是一种对象化的自我享受。”主体在审美移情中忘却一切功利关系的考量,心无杂念地对审美客体进行凝神观照。此时,对立统一的主客体关系转变为物我同一的关系,发生情感共颤,激发主体情感。一方面,从移情客体来看,尚未分化的有機整体以及具有激发主体爱国情感物性因素的客体,能更好地牵引主体的内心,从而引起主体对审美客体的共鸣。这对艺术作品创作者的价值意义便在于将爱国情感用生活化的方式融入具有时代特点的作品中,增强观看主体对客体的代入感以及认同感。另一方面,从移情主体来看,在审美过程中,要求主体排除一切功利目的聚精会神地对客体进行“对象化的自我享受”。因此,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过程中,应为学生营造有利于其审美移情的环境,排除干扰学生审美的因素。审美之“移”激发人们的政治启蒙,正是这种艺术化、生活化的方式,使青少年政治启蒙多了一条路径。
二、美育立德树人困厄于“失德失美”
(一)美育目的功利化
美育目的功利化,表现为主体在进行审美的过程中无法忘却对审美对象进行利害关系考量。从社会环境来看,受实用主义的牵制,与生俱来的非功利性美育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欲望以及对分数的追求。美育对感性、人格以及创新的价值排位于专业艺术教育带来的“加分”之后。“庸讵知无用之用,有胜于有用之用者乎?”美育作为修身养性实践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素养化育,对精神锻造和心理扶植的超越性功用远超于分数、物质等现实性功用。审美教育中的人格培养、政治启蒙以及审美素养提升都与美育的非功利性息息相关,其更多需要的是内化于主体身心之中的缄默知识。带有工具性的教育,只会令学习者身心疲倦,难以真正达到美育化人之成效。
(二)美育主体离身化
美育主体离身化,表现为主体感知未能真正地置于审美场域中,审美实践活动流于形式、止于表面,主体从审美参与者沦为旁观者。在美育教学中表现为听老师讲解、看老师演示,学生丰富的感知体验被斥于美育课堂之外,最终被圈定在形式主义的窠臼之中。从认知论来看,在主体审美体验祛身化的情况下,主体很难真正地做到对审美客体产生共鸣,与审美客体实现物我同一的关系。若将受教育者置于实践体验被剥夺的学习空间之中,斩断其知觉与审美对象的互动性,破坏身体与环境的耦合性,主体的具身性便会遭到桎梏,感性就会难以被唤醒,审美教育以美化人的成效便更加难以实现。主体在活动中获得的实践体验之所以能促进美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原因在于审美活动以主体感知体验为基础,需要强调主体具身性,将主体的感知体验置于交流环境之中。因此,美育实践活动应以学生生命为原点,重视学生身心整全,使学生成长为有灵性的个体。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成为实至名归的审美主体,才能在对身心的自我支配中实现更多的自由,从而发挥其内在生命力。
(三)美育环境商业化
美育环境商业化,表现为审美活动进入日常生活过程中过度市场化、商品化,主体感觉被物化的现象。其实,这种审美活动的商业化实质上是“技术对审美的操纵,是感官享乐对精神愉悦的替补”,随处可见的广告、衣食住行的消费等都遭到技术理性的宰制,市场也在无形之中影响着个体的感知及理性,驱使个体主动消费,乃至过度消费。人们逐渐成瘾于由消费引发的“躯壳快感”,丧失自身对于实际需要的判断能力,审美的超越性逐渐萎缩,乃至消殒在市场美化的个体享乐之中。美育主体镶嵌于环境之中,生活是美育内容与美育环境的重要引擎。“是艺术的生活,就是艺术的教育。”生活中处处有美,教育者可以引导受教育者发现、欣赏自然世界以及社会环境中的美,以美抵制个体精神的异化,用美促进个体健康心理的形成。
三、美育立德树人提升于“尽善尽美”
(一)结合外在感知与内在体验,落实美育实践
首先,解放外在感知。美育应使学习者解放外在感知、丰富自身认知体验,这种外在感知是人通过感觉器官,现实地与外部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获得的主体学习的基础。这意味着主体对外部世界的理解越多、越真实,其接受外部信息的大脑系统则越丰盈,越有可能产生高阶思维。因此,美育教学需要改变过去压抑学习者外在感知的观念,重视其身体参与,彰显学习者外在感知的价值,激励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素养。学校应重视校园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将美的精神汇入其中,营造独特的校园美育环境,让受教育者更好地进行审美体验。其次,实现内在体验。学生的学习应是“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换言之,对于学生而言学习不仅仅只是学会道理那么简单,还要将知识转化为自身经验,将书本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基于此,教师应在了解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以及情景创设可行性的基础上,将他们置于符合作品鉴赏的情景中,搭建学生主体与鉴赏作品对话交流的桥梁,引发他们的共鸣。
(二)依托个体精神与社会可能,進行美育超越
第一,从个体出发,树全面发展之人。美育对于个体超越性之效用体现为审美在主体情感上和精神上的超越。从学校层面看,“凡是学校所有的课程,都没有与美育无关的”。为此,学校应充分挖掘每个学科的美育功能,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促使学生实现“腹有诗书气自华”。除此之外,还应依据美育对个体情感和精神的超越,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可行性目标,拓宽校园文化活动以及艺术活动,丰富学生情感以及满足学生的心理发展需求。在内容上,可围绕学生生活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选取教学内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精神融于美育之中,充盈学生精神,做到以文育人、以美育人,实现个体精神性对肉体性的超越。第二,从社会出发,立理想和谐之德。美育对社会的超越性表现在可能性对现实性的超越。针对当前社会中消费主义、功利主义、低俗化的审美倾向以及道德冷漠的社会现象,具有内在超越性的审美教育便在构建理想和谐的社会中显示出了它的理性价值。坚持以美育人,构建“生活美育一社会美育”的完整体系,是美育发挥其育人整体性影响、实现其育人价值的现实转化的重要策略。
(三)聚焦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构建美育生活
一方面,立足于审美自然环境的接触。蕴含知识以及法则的“身在世界”,以独特的方式影响着居住者。陶行知先生表示:“‘自然是吾师。大自然便是我们的先生。”因此,教育场所的选址需要考虑让受教育既有美的享受,又有教育功能的地方,让受教育者在自然环境中实现真正的审美自由。此外,教育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多带受教育者接触自然,使其在探究的过程中,与周围世界进行灵性对话,成为具有灵性的生命体。另一方面,着眼于审美精神文明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一定条件下可主动调节社会其他因素。尤其是在校园中,相对于“社会人”而言,学生的社会压力较小但又发生着社会人际交往,受到实用主义牵制的影响也略弱于“社会人”,这样的优势更有利于校园审美精神文明的建设。具体而言,学校可通过举办具有具身性的艺术欣赏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使其在软环境中实现自我精神的升华。
责任编辑 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