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

2021-03-08 08:06熊光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昆明650500
文化产业 2021年12期
关键词:商业化民族传统

熊光红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一、引言

民族地区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众多,文化资源保存良好。但在全球化、现代化改革浪潮中,一些外来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带来较大的冲击,当地民众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缺乏自信心,致使当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面,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势在必行。

二、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困境

(一)全球化带来的文化认同危机

全球化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国际话语权与经济优势向全世界散播其价值观,对我国民族传统文化造成较大冲击,致使一些当地年轻人盲目崇拜西方现代文化,过度追捧都市精英文化,对本民族的民间工艺、民歌等传统文化不了解,甚至出现排斥情绪。青少年是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民族传统文化在青年传承中日趋衰落,多数青年难以对本民族文化产生强烈认同感与自信心,不利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输出,文化认同危机较为严重。

(二)民族传统文化过度商业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部分民族地区通过旅游开发等方式达到这一目的。然而,一些地区民族传统文化为了更好地融入旅游市场,从中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而被盲目地包装与改造。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在民间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传播范围也更广,但其也有可能遭到破坏,变成专供消费者消遣的商品,失去了文化内涵,成为过度消费的商品。例如在传统村寨中,一些开发者为了迎合市场、满足旅客的消费需求,在当地大量开设酒吧、表演舞台等设施,与当地村寨文化格格不入,这些都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过度消费。整体看来,应把握好商业开发的“度”,避免对民族传统文化产生负面影响。

(三)文化传承人断层

在民族地区,许多传统民间工艺后继无人,面临着失传危机。大多数传承人都已年近古稀,年轻的文化传承人少之又少,并且随着一些老匠人的离世,传承人断层现象更为突出。究其原因,绝大多数民族传统工艺技艺要求高、学习时间长,成为技高超的匠人需要较长时间,影响了年轻人学习传统民间工艺的热情。与此同时,相比于学习传统技艺,外出务工或进行旅游开发能获得更高报酬,所以大多数年轻人对学习本民族传统技艺兴趣不高。

(四)法律制度保护力度不足

民族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但法律保护力度不足。

一方面,现有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不足。随着旅游业的兴起,部分游客在观看传统文化艺术表演过程中,擅自使用摄像机拍摄节目,在后期制作中更改音乐,这种对传统文化艺术表演的加工与传播可能使这些艺术表演失去其文化内涵,也增加了其他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误解。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对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力度不足,法律保护的客体范围有限,一些民族文化资源的权利归属难以确定。

另一方面,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人、持有人等主体的地位没有在法律层面上予以确认。目前现有法律制度仅对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地位予以确认,在法律层面上确定政府对其传承活动应履行的义务、职责等。然而,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更需要传播人、持有人以及广大民众的传播与保护,这些人的地位在法律层面上没有被确认,使得普通民众参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民族地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建议

(一)加强传统文化的宣传与教育

第一,辩证看待民族传统文化,继承本民族优秀文化,结合时代特色进行创新。在保护与挖掘传统文化及其价值时应该坚持辩证的方法论,取其精华,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予以传承与保护。我们要认清当前文化传播形式,结合时代发展潮流,合理利用优秀外来文化,更好地传播与发展传统文化。

第二,通过文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深化对多元文化的理解[1]。针对民族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承日渐衰落的现象,当地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积极让民族传统文化走进校园、走入课堂,通过文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与理解,强化青少年文化保护与传承意识,更为客观地看待民族传统文化与流行文化。

(二)文化资源开发紧握“根脉”

第一,坚持适度性原则,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对民族传统文化过度开发而造成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政府以及群众要秉持适度性原则,坚决杜绝掠夺性开发,减少对传统文化资源以及当地环境的破坏。对于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歌曲等文化资源,在开发时应该谨慎确定资源开发的范围与程度。对于不易受到破坏的民俗文化,应该引导当地群众一同挖掘其文化价值,积极宣扬与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二,文化资源商业化突出“自然性”,避免过度商业化。民族传统文化即使进行商业化发展,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商品。在商业化开发过程中,我们应该合理把握商业化的程度,在开发过程中突出自然性与真实性,合理运用商业运作手段,尽可能避免脱离实际的创作。基于游客回归自然的消费需求,在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还原真实的文化背景与生活体验,个性化、科学化设计与开发优质的旅游项目,例如民俗体验区等,这对保护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三,加强对游客的管理与引导。在商业化开发、发展传统文化旅游产业的同时,当地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游客的引导与管理。对于前来旅行的游客,可以向其发放旅游宣传与行为指南手册,在手册上注明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禁忌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还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旅游指南等内容,减少游客不文明行为。对于一些人流量较大的热门景区,为了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可以借鉴故宫等旅游景区的经营模式,结合地区环境承载量,对游客进行限流。

第四,做好商业开发统筹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在商业化开发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前,当地政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调查,客观评估商业化开发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确定民俗传统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引领其健康发展。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定期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旅游开发商与经营者的管理。

(三)完善传承人培养与激励机制

民族传统文化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在保护过程中要加强对“人”这一载体的保护与培养[2],重视对传承人的培养,有利于促进民族文化与民族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发挥民族文化特色有重要的作用。

在培养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时,可以通过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实现。一方面,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培养引入当地高校人才培养项目中,利用当地高校的资源优势,让更多的学生走进、了解民族传统文化,使更多的大学生投入到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如将民族传统音乐引入高校音乐专业教学中,促进民族音乐与音乐专业课程教学融合,重视音乐本土化教育,同时积极开发民族传统音乐教材,这些都可为民族音乐传承人培养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完善非正规教育传承人培养机制。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家族传承、师徒传承以及民俗传承等方式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养,政府在培养传承人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传承人以及相关主体的意愿,减少对传承活动的干预,使相关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参与,减少经济利益对传承人培养以及自然传承过程的干扰。同时,对于传承人的培养也应该完善相应的资助与保护政策,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培养环境。

在重视对传承人培养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激励机制建设,为群众与传承人保护传统文化提供动力。民族地区可以利用当地文化资源优势以及旅游产业,对民间自办的民俗活动进行指导与规划,对于有影响力、特色突出的民俗活动给予财政补贴。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可以鼓励民间匠人、表演艺术家等整理传统文化资源,对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的优化与改造给予资金扶持,从而鼓励更多的匠人、群众参与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

(四)加大法律保护力度

为了更好地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保护,除了要依靠道德自律外,还需要法律保护力度,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制度,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文化传承人、游客等主体的约束。一是完善传承传播活动的法律制度。对于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文化传承与保护活动,相关立法机构应在法律层面上要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其他措施。同时对于传统文化资源的持有人以及群众的主体文化传播活动,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其可以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主管部门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经费。二是在法律法规中明确非代表性传承人的法律地位,给予非代表性传承人一定的权力,当其认为自身符合代表性传承人标准时,可以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减少代表性传承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垄断现象,更有利于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

四、结语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面临危机,当地政府需要主动与代表性传承人、当地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对民族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与激励机制,立法机关也要尽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民族传统文化重新焕发活力,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商业化民族传统
我们的民族
饭后“老传统”该改了
同样的新年,不同的传统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5G商业化倒计时开始
5G商业化倒计时开始
老传统当传承
借钱买房,是商业化行为,而不是啃老
多元民族
口耳相传的直苴赛装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