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的分层解读

2021-03-07 16:53
文化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先哲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

辛 苗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的历史渊源

很多学者都聚焦于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理论的阐释,但是真正在西方率先论及幸福理论的还不是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古今中外的学者们都热衷于研究和探索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主要是因为他提出的幸福理论比较具有权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实上,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有很多古希腊的先哲们对幸福理论作了深入的思考、探索和论述。基于对古代先贤们有关论述的分析和反思,亚里士多德在批判继承前人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幸福理论。换言之,前人的研究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提供了理论支撑,成为其存在的历史依据和历史渊源。

古希腊先贤们对幸福理论的思考始于对幸福含义的探索。从感性的角度来说,他们对于幸福的含义的理解和阐述也具有很多感性思考、判断和分析。在此意义上讲,他们起初所探索的包含了他们基于一些基本生活经验的感性标准,进而对自身以及他者切身生活经验作感性思考。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总会从感性向理性过渡和转化,古希腊先贤对人类幸福的认识也不例外。因此,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他们对衡量幸福的标准也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初步凸显出他们理性的思考、判断和分析。不过,由于当时的研究条件和技术手段等的限制,要找到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标准也并不容易,除非他们能够通过某种特别的研究手段真正了解衡量人类幸福的理性标准。正因如此,这些判断和衡量人类幸福的理性标准被深深地隐藏于人类的意识深处而不容易被挖掘出来。结果,这些理性的判断和衡量标准常常被人类在不知不觉中用其主观而又感性的直觉来替代了。从本质上说,这也正是享乐主义幸福观的错误之处。

在古希腊学术研究的历史上,从苏格拉底到斯多亚学派的先哲们已经开始认识到了这种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理性标准,并一致认为这种理性就是人类善良的本性。首先,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的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追求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保证。”[1]28可以说,善良作为一种德性知识是人们理解幸福和获得幸福的前提。在善良的基础之上,苏格拉底提出且奠定了幸福理论的理论基础并确立了其理论雏形。其次,时隔一段时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这一理论雏形,并为其精心设计完成了最初的理论构架。再者,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中,为其幸福理论找到了更为基础的理论框架:以善良为基础的至善[2]18。在他看来,人类所从事的每种技艺与研究以及所参与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良为目的。善良是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应追求的目的。因此,人要获得最大的幸福就应该先拥有至高的善良。古希腊时期先哲们有关幸福观的论述,为亚里士多德确立其幸福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吸收前人关于幸福理论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经过反复对比、分析和反思,发展和完善了他们的理论,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理念的概念范畴

古希腊时期先哲们在幸福观方面的论述,为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的确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亚里士多德明确界定了幸福理论的概念范畴。事实上,先贤们思考和探索幸福理论的历史轨迹,已表明亚里士多德所发展的幸福理论是有明显的概念区分的。这个概念范畴包含他在《尼可马伦理学》中主张的至善的幸福、美德的幸福、节欲的幸福、适度的幸福和沉思的幸福。不过,几乎上述每一个范畴都从不同视角将人类的善良这一根本的特征贯串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由此可见,善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成为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的核心理念,因为它是人类一切快乐、满足、愉悦、友谊、爱情和婚姻等情感体验和社会交往的源泉。在上述四大理论范畴中,四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当然,有时也相互冲突。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的内涵

(一)幸福是至善

早在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生活的年代,苏格拉底就率先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开创性地提出了善良这一基本概念。他明确提出了人生的最大目标就是尽可能地实现人们的善良。不仅如此,他还从各个不同角度系统地论述和探究人的善良,这为其最终确立幸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

此后,亚里士多德又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苏格拉底基于善良的幸福理论,并把它当作其研究的理论起点。具体说来,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善良具体指向善良的两个方面:具体的善良和最终的善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前者指的是体现在不同的情形,如荣誉、快乐和美德等之中的具体目的[2]18;从因果关系来看,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可见,作为人生目的的善良,既可能体现在某些具体情形的具体善良之中,又可能体现在具体情形之外的最终善良或者最高的善良之中[3]5。

(二)幸福是美德

除了对关于善良进行过思考之外,亚里士多德也开始思考关于美德的幸福。具体来说,他把人类的幸福生活具体划分为两个方面,即沉思的幸福生活和有美德的幸福生活。前者阐发的是人类幸福生活的本义,后者阐发的则是其引申义。由此推断,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幸福之人应该是既过着沉思的幸福生活又过着有德性的幸福生活的人,因为这两种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将人类的善良和美德都有机地融合在其幸福理论之中。

在亚里士多德以及其他许多哲学家看来,人的美德往往是相对于其理性的灵魂和良好的欲求而言的,因为“美德和其他技术一样,是用了才有,不是有了才用”[4]。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美德是人在其特有的幸福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优点和促使其实现上述幸福生活所需要的品质。换言之,美德也就是使人类日趋向善和臻于完善,同时也是实现其幸福生活的美好品质。简而言之,亚里士多德所阐释的幸福本身也就是人类善良和美德品质的延续和发展。

(三)幸福是节欲

基于幸福获得的历史过程,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以下论断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幸福理论。首先,他认为人类的幸福是人类在某种学习过程中、养成某种习惯以及在长期的学习和模仿过程中自然而然获得的[5]116。其次,他认为人类获取幸福的关键在于净化自己的灵魂,即节制心中的欲望和树立高尚的美德,使自己在追求灵魂的纯洁中获得自身基于善良的幸福。在他看来,这种幸福的获得“需要完全的善和一生的时间”[1]26。再次,他始终相信需要获取幸福的人类始终坚持树立和发扬自己的美德,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习惯,最大限度地传递和汇聚自身的善良。

(四)幸福是适度

在阐述基于善良、美德、节制的幸福的同时,亚里士多德也强调适度。在他看来,人类在追求基于上述特质的幸福的时候,也不能过于极端,应该把握适度的原则,在各种看似矛盾对立的特质之间学会取舍、取得平衡。这是因为,从人的本性上说,人是不会满足沉思的生活和有美德的生活的;相反,人类还“需要健康的身体和他者的照料”[1]310,除了内在的善良,人类的幸福还应基于外在的善良。不过,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处理内在善良和外在善良的同时应该本着适度原则。

(五)幸福是沉思

为了确立幸福理论,亚里士多德根据人类对幸福的不同理解把人的生活进行了以下分类: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沉思的生活。他的研究和观察显示:多数人想过享乐的生活,因为他们想要实现各自目的不同的奴性生活[3]52;有些人想要过政治生活,因为他们特别在意自己的名声并把荣誉误认为是幸福,然后就让自己终生都在艰辛的政治生活的奴役之下生活。在这三种生活中,亚里士多德最主张沉思的生活,因为他认为基于沉思的生活才是真正最高贵的生活,也是最大的幸福。

四、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对我国当代生活的重要意义

首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念有助于激发个人的进取精神,他认为幸福是靠后天的努力而得到的,不是人生来就有的,要实现长久的幸福只有靠自己后天的学习、实践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幸福感。这种理论启示我们要想获得长久的幸福,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更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德性修养,这样我们在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幸福感。反之,如果一个人不注重后天学习和德性的培养,就会丧失人生的奋斗目标,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在学习和工作中也会消极懈怠,不思进取,最终会感到毫无幸福感可言。

其次,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念有助于个人的精神层面的提升,他认为人的幸福不只是物质上的满足就获得幸福感,也不是获得各种名利、权利就能幸福,而在于灵魂都能按照理性开展各种积极的现实活动,即使在物质比较匮乏的时候,只要精神层面的追求存在,在努力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人的精神层面的满足才是真正的幸福。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美好愿望,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为获得幸福感才是人生追求的目标。现今社会很多人认为追求金钱、权利、地位才能获得幸福感,所以“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官本位”等不良风气和思想才会存在。因此,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都有重要的意义。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相对而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有着较长的理论渊源、有着较宽的概念范畴以及较深刻的理论内涵,因为他的幸福理论已全面涵盖了至善的幸福、美德的幸福、节欲的幸福、适度的幸福和沉思的幸福。可以说,他的幸福理论至今对人们都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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