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 100191)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他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再一次点明了研究生教育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自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来,针对“意见”中提出的“新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要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研究生教育改革在全国各地、各高校中如火如荼地展开,其中产学研协同育人因其能充分调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多方资源,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1+1+1>3”的倍增效应而成了改革的重要方向[1]。
产学研协同培养研究生对于提升研究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是将校内课堂授课与校外生产实践相结合的育人模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1)弥补学用落差,针对市场需求培养人才。在产学研协同育人的实践中,引导高校从服务产业市场的角度重新审视研究生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2)培养可迁移能力,拓宽研究生就业前景。随着我国的研究生培养规模逐年增大,从事非学术领域的学生比例也越来越高,非学术性岗位更加强调研究生的统筹协调、知识融合、工程实践等可迁移能力的培养,通过与企业、院所的零距离接触,也拓宽了就业渠道。
(3)汇聚优质创新资源,提升高校办学水平。通过产学研协同可以使高校充分利用企业、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校培养资源不足的问题。
(4)促进多领域融合,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研究生培养为纽带,将创新活动融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交流、教育这一紧密结合的社会大系统之中,实现“产、学、研”三方的强强联合、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
(5)顺应发展趋势,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从国际上看,产学研协同培养研究生符合世界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的普遍趋势。同时倒逼国内高校针对性地开展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自产学研协同育人方式提出以来,国内外诸多高校都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建设实践,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八类:一是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研究生培养;二是通过聘请企业或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作为研究生兼职导师;三是研究生赴企业、院所进行实习实训;四是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五是校企共同创办科技园;六是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七是校企合作联合开始专业培养研究生;八是高校受企业(科研院所)委托定制培养研究生。
在校企合作的初期,多以短期项目合作的形式开展,这种方式也是目前高校采用最多的方式,具有合作周期短、门槛低、操作灵活的特点;随着合作的深入,合作方式逐渐转为共同开设专业或定向培养研究生,这种方式将产学研合作由项目驱动转化为制度驱动,使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当合作进入长效阶段,最终形成共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科技园、联合研发中心等经济实体的方式[2]。
研究生培养成本一般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教育性公共支出成本,二是教学支出成本,上述两种在各层次的教育成本中均有体现,三是科研支出成本,而针对科研支出成本,一般也采取“成本收益配比原则”,由于研究生在开展科研活动时也会产生经济效益,所以科研支出成本是部分覆盖的[3]。研究生培养对于高校来说依然是一项净投入的工程。另一方面,企业在选择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投入产出比。根据贝绍轶等人关于“专业硕士研究生企业实践的博弈模型分析”,当没有外界资金进入时,企业所要考虑的就是实习研究生的工作产出是否能覆盖企业向学生提供技术指导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往往建立在有外界资金进入的情况下,如校企联合申报项目等,但这种方式对于建立长效机制十分不利,往往是项目到期,合作终止。
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体制建设一般分为领导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一是作为领导决策机构,为了能充分调动双方资源,一般会有机构或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使类似校企联合领导小组在制定规划、做重大决策时有一定权威,但处理平台运行中出现问题的时效性上会有所折扣,同时由于高校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决策机制差异,也会形成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妥协;二是作为执行机构如果由校企双方内部人员兼任,那么会存在双方在具体事务对接中出现流程壁垒,增大对接难度,同时兼职人员对于基地建设的时间投入缺乏保障。如果执行机构独立于校企之外单独建立,一定程度上保障管理质量,但是目前大部分协同育人平台仍然停留于提供场地和一般性支持阶段,“软服务”能力不足,总体上很难吸引高水平师资和管理人才。
双导师指的是研究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研究生学业。校内导师主要是负责研究生的理论学习指导,校外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实践指导。要想做好产学研协同育人,做好双导师之间的协同配合是关键所在,而双导师协同配合的要求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即高校教师追求科技创新,而企业技术人员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的根本性矛盾。主要表现为校内导师一般为领域内理论研究较为升入的科研型人才,而校外导师往往是工程技术领域的优秀代表,双方在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侧重点不同,在研究内容的设置方面存在固有分歧;校外导师的自身企业业务繁忙,对学生的指导不到位。
建设异地研究院是在当前政策形势下,高校、社会、地方政府有效互动的新形式,通过发挥高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开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践探索[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就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杭州高新区(滨江)共建的一家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以“建设信息领域世界一流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人才培养平台”为使命,致力于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适应全球经济和技术快速变革的科技领军人才,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服务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周志强等所表述的产学研合作动力博弈分析的结果,“高校—政府—企业”这一三角关系位于博弈关系的核心位置,这也给我们解决产学研协同育人的动力困境指明了解决方向[5],即充分发挥政府在其中的核心地位。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站位较高,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提升研究生人才质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国家意志与教育发展规律相结合的结果,在此类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比高校和企业更能提高站位,从长期利益考虑问题,加大对企业与高校的激励力度,调动产学研合作的主动性。二是拥有政策抓手,针对校企合作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政府资源的注入,例如,以由政府设立面向校企合作的专项基金。同时政府应该作为监督角色,通过出台专项法律法规,使校企合作规范化,保障产学研合作机制长期稳定运行。
以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为例,正是因为属地政府的政策资金投入,使得北航在依托研究院建立研究生产学研协同育人基地方面获得了诸多便利。杭州高新区始建于1990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2018年度国家高新区评价结果中,杭州高新区(滨江)在全国157个高新区中综合排名全国第三。为鼓励研究院与区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协作,滨江区政府专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北航在区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政策,其中包括对于接收研究生实习的企业按人次给予资金补贴,研究生带成果在区内创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等具体措施。同时,在条件保障方面,依托研究院建设了学生公寓、食堂,极大地方便了北航学生在区内企业实习实践的生活成本。
建立能够独立于高校与企业运行的高水平协调育人平台是解决现有协调育人平台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的有效途径。可通过建立由高校、政府、企业中三方或双方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民非组织或者企业平台来承载产学研协同育人职能。如此,育人平台在办学方向、意识形态教育等重大问题上能够正确站位,同时由具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性,在高水平师资汇聚、办学条件搭建、培养体系建设等问题上能够自主科学决策。
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区级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省区市三级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确保了研究院在产学研协同育人方面的建设规划、发展路径符合学校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另外,院内有着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置学生管理平台、科研平台、保障平台,学生管理平台负责学生在杭期间安全管理、实习实践资源汇聚等工作,开展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科研平台负责实践环节设置、校外导师的培训管理等。研究院另组织规划与科研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综合服务部等多个部门组成保障平台,各方配合、全力保证学生在杭科研实习生活。截至2020年11月,研究院共与本地龙头企业建立了11个联合实验室,各类横向课题金额达1 400万元,以上资源均可用于在杭研究生开展面向企业、市场的产学研实践活动。
“双师型”导师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而后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领域仍然没有对“双师型”导师的明确内涵,在这里我们把在理论研究领域有着深刻造诣,同时又对市场需求、生产实践有着充分了解的研究生导师称为“双师型”导师,即一个导师同时兼具了原来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优势。为了摆脱产学研协同育人过程中的双导师困境,可通过打造一支优秀“双师型”导师队伍来针对性指导产学研实践中的研究生。以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为例,“双师型”导师队伍的塑造是与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先天契合并同步开展的,研究院打造了北航专家队伍领衔、属地人才团队支撑的人才体系,截至2020年11月,共汇聚属地化人才164人,科研人员博士比例75%,30%具有海外经历。上述科研人员均由高水平的理论基础做铺垫,同时在研究院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过程中,又充分了解了市场需求和一线的生产实践,具有典型的“双师型”导师特征,研究员以属地化科研人员为实践基地研究生的副导师,负责协调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并直接指导进行产学研协同实践的研究生。
通过分析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建设的案例,我们总结了一种新的产学研协同育人的模式,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产学研协同育人要由地方政府主导,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二是要建立受高校和政府(企业)双重指导的独立法人单位,通过丰富功能内涵来降低人力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三是要建立一支兼顾科学研究和产业合作的属地化人才队伍,并以此为基础打造“双师型”导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