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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09:14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2021年2期
关键词:党务公务员考核

全国性社会组织全部实现“两个覆盖”

据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 年1 月20日,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总数已经突破90 万家,其中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2292家。

2012年以来持续增长,截至目前超过90万家

截至1 月20 日,全国社会组织累计登记数量达到900914 家,突破90 万家,其中成立10 年以上社会组织只有24万家,5至10年的近30万家。

江苏、广东、浙江社会组织数量位列前三甲

我国各省社会组织的发展并不均衡,截至目前,社会组织数量超过3 万家的只有12 个省份,尚无省份突破10 万家。

2020年2月新登记社会组织降到最低,7月回到高点

受疫情影响,2020年新登记社会组织只有5万余家,数量与往年年均增长7 至8 万家相比明显下降,2020 年新增社会组织主要来自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

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

天津、山西、吉林等15 个地方建立了党委常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社会组织工作普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事项。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登记、年检、评估、执法等工作手段,促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截至2020年12月,2294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全部实现“两个全覆盖”;89.7万家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超过152.6万人,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扩大。

对于不具备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各地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党建引领。比如,北京市通过成立52 家联合党委覆盖社会组织2973 家,并已单独或联合组建党支部791个,将所有社会组织纳入党的组织体系。2020年11月底,民政部为了提升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了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供给中的功能得到进一步激发

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为例,截至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5.8亿元、立项3429个,直接受益群众达1300多万人,服务涵盖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救助扶贫、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六方面。截至2020年12月14日,各级民政部门认定和登记的慈善组织已达9703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3281家。

社会组织对行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贡献进一步增加

过去5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参与制定2499项国家标准和364项国际标准,公布2996项团体标准和2066项行业自律制度。全国7万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已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截至2019 年底,全国社会组织达86.6 万家,形成固定资产约3889.1 亿元,年收入约4704.9亿元,支出约4985.3亿元,吸纳人员就业1009.2万人,同比增长5.8%。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公益时报等)

2020年组织工作十大亮点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国组织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主课、必修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入行、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课程开发等课题研究,推动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报告上讲台、进课堂,不断深化学习教育。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述学、评学、考学制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建党99 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以“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题举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科学阐明了组织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回顾了党的组织路线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五个抓好”的基本要求。

2020年9月,中央组织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组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出具体部署。各级组织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

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组织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作出具体安排。号角吹响,一个个基层党组织迅速行动,一个个共产党员挺身而出,据统计,全国党员自愿捐款83.6 亿元,疫情之初还有部分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或向慈善机构捐款,先后共有8971.6 万人次党员自愿捐款116.3亿元。

各地坚持标准、严格考察,及时将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45 万余人在抗疫一线提出入党申请,2.5万多人火线宣誓入党。党中央召开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隆重表彰1499名先进个人、5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5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激励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伟大抗疫精神中汲取前行力量。

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2020 年3 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就“强化组织保障,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进行安排部署。

积极推进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选派工作,2020年5月,从中央单位选派新一批挂职干部275名到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革命老区助力脱贫攻坚。

推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各地对2707个未出列贫困村逐村摸底分析,逐一建强党组织,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岗驻村工作队25.3万个,在岗第一书记24万名。

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力度,督促指导未摘帽贫困县所在的7个省区党委组织部抓好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干部轮训,举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网上专题班。选派培养7 万余名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奋战脱贫攻坚一线,“组团式”支援工作逐步拓展到更多贫困地区和更多领域。

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中央组织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9条具体措施,及时出台配套制度措施,从鲜明用人导向、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保障基层干部待遇、典型示范引领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各级组织部门注重考察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导向鲜明树立

2020 年10 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以高质量干部考核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同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

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各地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不断增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总结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好经验,深化城市基层党建系统建设整体建设;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抗洪一线筑起一道道牢不可摧的“红色堤坝”,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个覆盖”,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建龙头带动工作。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

2020年10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各地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一村一策”进行整治;把牢底线要求,对村(社区)干部逐一过“筛子”,坚决杜绝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020年4月,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提出加快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进程,健全落实精准科学的选贤任能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印发《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登记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配套法规,不断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最美公务员”学习宣传活动,表彰32名“最美公务员”,为体现党中央对先进模范人物的关心关爱,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先进代表休假疗养活动;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实施2020 年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推动公务员培训制度落地见效。

广大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彰显

各地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打造更加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集聚包括广大海外人才在内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动广大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

持续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第十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援疆干部人才共579 人开启为期三年的援疆工作;第20 批博士服务团278 名成员赴西部锻炼,选派到西藏、新疆、青海三地的人数接近40%;中央组织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一线就业创业。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江苏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制度“升级”促队伍“提档”,让懂党建的人抓党建,让抓党建的人懂党建,推动全省“两新”组织党建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构建以“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为标准、以“专门渠道进入、专业能力培训、专职资格认证、专项实绩考核、专属待遇保障”为内容的“四级五专”专业化建设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

对象范围 本意见所指“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含专职副书记,下同)

市场化选聘的“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选派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主要内容

专门渠道进入

1 内部选任党组织书记

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两新”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主要出资人(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

主要出资人(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从管理层中推荐人选

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2 公开选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有条件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和重点行业社会组织等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3 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各级联系服务“两新”组织的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干部

熟悉党建工作的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

乡镇(街道)、园区年轻党员干部等力量

专业能力培训

4 优化培训内容

依托省党支部书记学院及民企分院等,开展党的理论、党建实务、企业管理和社会工作等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测试。

5 健全培训体系

市级层面每年至少举办1 期示范培训。

县级层面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集中轮训,确保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积极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培训。

专职资格认证

6 确定资格等级

分类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市场化选聘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认证,资格水平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7 规范认证流程

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培训测试、实地走访、综合评定和结果公示等程序,每年分层分级开展一次资格认证工作,统一颁发等级证书。对获得资格等级证书的,结合年度考核实行年检。8 实行动态调整

对持证“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综合考虑其岗位履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和所在单位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等情况,强化资格等级常态调整,健全完善退出机制。

专项实绩考核

9 推行清单管理

明确职责任务,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做好持证注册登记工作,建立专业化建设个人档案。

10 搭建交流平台

11 开展履职考核

党组织书记由所属上级党组织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其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选派单位会同派驻地单位负责考核。

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

专属待遇保障

12 发放岗位补贴

建立差异化激励保障机制

对党组织书记和市场化选聘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资格等级,每年发放“红领津贴”。

对组织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保障其工作所需经费,鼓励其领办、承办党建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对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取消当年度“红领津贴”。

13 强化正向激励

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人选。

选拔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推荐到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岗位。

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对其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14 选树先进典型

及时总结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择优聘请特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省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导师

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优秀“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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