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

2021-03-05 02:45疆,刘
关键词:东道国跨国集群

王 疆,刘 煜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

一、导言

近年来,跨国并购是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扩张的主要方式,使企业能够快速进入当地销售渠道,获取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规避长期建设和投资带来的经营风险。而股权选择在企业跨国并购的过程中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合理的股权选择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整合后实现最大利益(Lahiri et al.,2013;林季红和张璐,2013)[1][2];而不恰当的股权选择使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获得的效益低于预期。先前的相关研究发现,影响股权选择的因素主要从经济自由、国际贸易、金融发展、文化距离等(Lahiri et al.,2013;林季红和张璐,2013; Gaffney et al.,2016; Man Dang et al.,2018)[1-4]方面进行阐述,然而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东道国的研发资源和研发能力等知识资产成为中国企业并购的主要动机;但随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颁布,东道国对知识资产的保护走入人们的视野。知识产权是旨在为研发或投资的新技术提供保护,从而为研发活动提供激励的一项权利。尤其是随着美国的特别301法案的推出,世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也日益加深,那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是否有影响呢?在学术界,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增强意味着知识溢出的阻碍加大,对目的是通过模仿和从国外获取技术来发展的跨国企业不利;部分学者则认为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激励作用,可以改善发明创造并使发明人从中获得回报。[5]这两种观点是否适应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战略还未有学者进行深入研究。

东道国的集群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吸引着投资者。东道国集群的发展使基础设施和研发资源趋于集中,而这种资源的集中可以作为吸引投资的诱因。[6]除了资源的集中,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还影响了母国企业有可能从中获取新知识或新技术的程度,它可能不仅吸引母国企业考虑投资东道国,还有可能决定如何在这个国家投资。因此,国家层面的集群发展状况如何对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战略产生影响以及产生怎样的影响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现有文献主要是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DasunYoo & FelixReimann,2017)[7],并将集群研究集中于行业层面(Brouthers & Hennart,2007)[8],而忽略了国家的集群发展的综合状况。从行业层面看,有学者认为相关性会影响企业进入东道国并增加转型和后续调整的挑战[31],从而双方的行业关联也会影响收购的股权比例;而较少学者研究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的调节作用。因此,本文将研究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发展两个维度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股权选择的影响,并讨论行业相关性对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与股权比例的调节作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选择

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影响了企业在东道国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战略(Ahammad, Konwar, Papageorgiadis,2018)[9]。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能够促使企业形成强大的研发投资能力(James, S. D., Leiblein, M. J. & Lu,2013; Wu et al.,2016)[10][11]和良好的投资环境,能够有效保护本国企业的无形资产(Kanwar & Evenson,2003)[12]。而对中国企业来说,无形资产通常是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关键动机。[13]首先,东道国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使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中难以获得所需要的无形资产,跨国并购的难度加大。其次,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抑制了本国知识的溢出,阻碍了中国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获取从而影响中国企业在东道国的并购。企业为了促进像技术这样的无形资产的转让(Chari & Chang,2009)[14]和对目标企业的把控[15],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高的国家往往会选择较大的股权比例。而且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高的国家进行并购时,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有效识别有效地识别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James, S. D., Leiblein, M. J. & Lu,2013)[10],降低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16],从而使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倾向于选择较大的股权。

假设1: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高的国家,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越倾向于持有较高水平的股权比例。

(二)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

东道国的集群发展状况也会影响企业在东道国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战略。[6]在知识经济中知识资产作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特殊资产(Luoma et al.,2011)[17],是企业进行跨国并购过程中所考虑的重要因素;而集群则是进行知识交换,获取知识资产的重要途径(Javidan et al.,2005)[18]。基于资源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集群进行信息、知识的交换和利用集群自身的潜在优势、集群策略,降低了资源获取和资源转换的障碍(蔡宁、吴结兵,2002)[30],促进了知识、技术的流动,对来自不同行业的知识进行互补累积,使集群内的公司获得丰富的研发资源,从内部能力和外部知识之间的互补性中受益(Arikan,2009;Casanueva et al.,2013;Lissoni,2001;Lorenzen,Maskell,2004)[19-22]。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在集群程度越高的东道国进行跨国并购,中国企业越能获得丰富的研发资源。而中国企业为了更好地获取技术、知识等研发资源和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会选择积极融入集群,利用较高的股权控制,以期望达到企业预期的目标。所以在集群程度高的东道国进行跨国并购,中国企业为了能够更好地融入集群,更有把握获取研发资源,则倾向于高股权比例的并购。

假设2: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越高,中国企业的股权并购比例越大。

(三)行业相关性的调节作用

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之间的行业差异可能对收购方的并购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10]具体而言,当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属于同一行业即行业相关性较高时,目标企业行业与收购方所在行业之间的相似程度较高,意味着企业对于行业之间的知识,商业惯例及行业规范较为了解,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目标企业的潜力并降低并购风险[1][34];而由于东道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进入东道国获取知识等资源存在一定的阻碍,在此种情况下,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相关性较高可帮助主并企业有效识别和评估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及不确定性风险,在风险较小的情况下增强了企业通过完全控制目标企业来获取知识资源和竞争优势的意愿[14],因此企业通常会倾向于加大投资比例。当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不属于同一行业即行业相关性较低时,企业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了解有限,无法有效识别信息的真伪,增大了企业并购的风险,并且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较高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面临的合法性风险增大,从而企业为规避风险,减少对目标企业的收购比例。

假设3a:行业相关性对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并购比例有正向调节作用。

当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时,跨国并购企业对东道国的集群程度的反应也各不相同。具体而论,当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在同一行业时,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的行业相关性较高,新进入者更容易熟悉和评估外国地区的行业结构,并能够快速吸收和学习知识,实现协同效应;[1][34]而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较高则使信息的流动性和知识的溢出效应增强[23],此种情况下,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能够更快地吸收和学习溢出的知识资源,获得竞争优势,从而使企业减少了不必要的投入,因此企业减少对目标企业的投资比例。当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在不同行业时,即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的行业相关性较低,主并企业既不能利用他们现有的经验来有效地检查和估计他们计划获得的资源和能力的价值,也不能很好地理解目标企业的整体运作,增大了企业获取知识的阻碍,而由于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较高,企业可获取的知识资源较多,从而企业为了促进知识资源的获取实现协同效应,则会倾向于增大对于目标企业的收购比例。

假设3b: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集群程度与股权并购比例有负向调节作用。

三、研究方法

(一)研究样本

本文采用2008—2017年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并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筛选:(1)并购方为中国企业,目标方为非中国大陆企业及境外企业(考虑到中国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和其经济制度的特殊性,故纳入目标方企业范畴);(2) 剔除注册地为维京群岛、开曼群岛以及百慕大等“避税天堂”的交易; (3) 剔除未知持股比例的交易;(4)根据联合国贸发会(UNCTAD)《2000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并购与发展》对跨国并购的界定,收购的股权比例至少达到10%才作为一项跨国并购事件。本文最终样本共涉及2008—2017年的197起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事件,涉及来自14个行业的164家公司,并对样本进行了初步统计(详见表1)。

表1 样本数据分布特征描述

(二)变量测量

1.被解释变量:股权比例

跨国并购的股权比例是母国企业收购东道国企业的股权比重。本文参考Chari & Chang(2009)[14]、Guadulape(2012)[25]、Ouimet(2013)[26]的做法,将跨国并购的股权比例作为连续变量,更加准确地反映出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对跨国并购股权选择的影响。在稳健性检验中,将把股权比例作为虚拟变量进行分析,即当主并企业并购的股权大于或等于95%,则视为完全收购,取值为1; 当收购的股权小于95%,则视为部分收购,取值为0。

2.解释变量:知识产权保护强度(IPR)

GP指数是衡量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常用的指标之一,是由Ginarte & Park(1997)[27]报告并由Park(2008)[28]更新。但是由于GP指数是每五年更新一次,并且本文研究所需的是年度指数,因此GP指数并不适用于本文。对于东道国和母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世界经济论坛每年调查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估运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假冒措施,将结果作为“全球竞争力报告”的一部分发布(Yoo D, Reimann,F.,2017)[7]。知识产权指数采用从1-7,即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从弱到强。所以本文采用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的知识产权指数来衡量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Allred & Park,2007)[29]。集群程度。对于集群程度的指标,本文在数据中使用了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中的集群发展的状况来衡量东道国的集群程度 (Williams,2018)[6]。

集群发展状况主要是指东道国集群深度,即公司、供应商、相关产品的生产者以及特定领域的专业机构的集中度有多广泛,可能的反应在1(不存在)和7(在许多领域中广泛)之间。

3.调节变量:行业相关性

企业在相同的行业进行跨国并购,减少了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企业在不同行业进行并购则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增加了不确定性风险,对股权选择产生影响。本文采用虚拟变量来衡量,当主并企业和目标企业的SIC代码的前两位相同时为在同行业,标记为1,否则为0。[34]

4.控制变量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东道国(地区)的市场潜力是吸引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重要因素。东道国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助于企业在东道国获得更大的回报和利润,因此本文采用东道国的人均GDP的增长率来衡量东道国的市场潜力。同样,东道国的制度质量也会影响企业跨国并购的决策。根据制度理论,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越差,则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风险就越大,影响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本文参考Mengistu & Adhikary(2011)和Kolstad & Wiig(2012)[33]的做法,采用世界治理指标(WGI)来衡量东道国的制度质量。治理指标的分数在-2.5—2.5之间,分数越高意味着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越好。[35]

其次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跨国并购的经验和初始股权也会影响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具有跨国并购经验的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选择合适的股权份额,减少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企业跨国并购经验的衡量采用虚拟变量,即在本次并购发生前,完成过跨国并购交易的企业,标记为1,否则为0。初始收购公司在当前收购之前对目标企业拥有较小的所有权,这种做法被认为可有效减轻跨国并购的不确定性(Mantecon,2009)[36]。本文使用虚拟变量来衡量:如果收购公司在目标企业中拥有任何先前所有权,则等于1;如果目标企业中没有先前所有权,则等于0。

最后从交易层面来看,交易方式的选择对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有影响。当企业采用股权方式进行交易时,能够减少并购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并购的风险(张娟、李培馨、陈晔婷,2017; Dang, Henry,2018)[4][35]。若企业采用股权支付取值为1,其他支付方式取值为0。

(三)模型选取

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股权选择的研究上,有部分学者采用logit模型,但是由于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连续变量并且不可能取负值。股权比例的最小值为0.1(10%),最大值为1(100%),是存在上限为0.1,下限为1的截尾变量,即a和b分别为0.1和1,因此本文采用审查回归模型,即Tobit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并进行稳健性检验,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从相关性分析的结果(见表2)和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来看,自变量的相关系数小于0.5,且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最大值不超过2,小于临界值10,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因此在接下来的数据处理过程中可以忽略多重共线性带来的影响。而股权比例的范围是从10%~100%,均值为0.79,高于中间值0.45,说明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普遍选择了较高的股权比例。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pearson相关系数

(二)回归结果分析

表3显示了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股权选择的影响。从回归的结果来看,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对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有正向影响,而且都显著。模型1是只加入控制变量:东道国市场潜力、制度质量、跨国并购经验、初始股权、交易方式,结果显示控制变量的影响在不同模型里的基本一致。模型2是对假设1的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系数为0.147,在5%的显著性水平,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比例呈正相关,即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比例越大,假设1成立。模型3对假设2进行了检验,回归结果表明,东道国的集群程度的系数为0.273(P<0.01),东道国的集群程度对企业跨国并购股权比例的影响显著,并且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越大,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比例越高,假设2得到支持。模型4加入调节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0.13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并不显著,结果说明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选择无调节作用,否定了假设3a。这可能是企业寻求知识多元化来弥补竞争劣势,而非集中于单一行业,因此行业相关性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跨国并购策略的影响程度有限,从而行业相关性对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选择无调节作用。模型5验证了假设3b,集群程度的系数为正,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0.412(P<0.01),因此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起负向调节作用。

表3 Tobit模型的估计结果

(三)稳健性检验

为增强结论的稳健性,模型6-9采用是否完全控股这一虚拟变量作为股权选择行为的代理变量并对其采用logit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从稳健性检验的结果来看,模型6、7中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的回归系数符号与模型2、3一致,但模型6中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显著性略有下降。模型7的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集群程度越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股权选择比例越大。模型8、9验证了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的影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选择无调节作用,而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起负向调节作用,从而验证了Tobit模型的得到的结果。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研究的动机主要是随着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对企业进入战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影响了企业在东道国获取的知识等战略资源,而且战略资源又作为企业重要的学习来源,以及这可与跨国公司资产捆绑在一起(Hennart,2009;Mutinelli & Piscitello,1998)[37],促进企业的发展。本文分析了2008—2017年10年间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微观数据,考察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对股权选择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1)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股权选择有正向作用。当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强的东道国进行并购时,选择的股权比例可能越大,以保证获取知识、技术等战略资源,并将获得的战略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增强企业的业务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2)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东道国的集群程度越强,所选择的股权比例越大,来保证企业能够更加充分地融入集群,通过集群内知识、技术的不断创新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而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3)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也考虑行业相关性的调节作用。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股权选择无调节作用,而行业相关性对东道国的集群程度与股权选择起负向调节作用,则意味着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行业相关性越高,企业可以减少投入来获得和有效利用技术、知识等战略资产,既减少了不确定性风险,又提升了企业的能力。

本文的贡献在于:(1)从东道国的角度,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集群程度对中国企业股权选择的影响以及从行业的层面,研究行业相关性对二者与股权选择策略的调节作用;(2)本文关注了在跨国并购过程中,中国企业的股权选择策略,对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企业越倾向于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集群程度高的国家进行并购。这表明中国企业对技术、知识等战略资产的渴求,也表现出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因此中国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国际化的策略弥补自身技术能力的不足,而忽略了通过内部创新改革和转型升级以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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