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娶13岁女生,法律怎么说?

2021-02-27 22:17桂芳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21年2期
关键词:结婚登记阿飞婚姻法

桂芳芳

未成年人“结婚”,究竟违不违法?

最近,一条新闻在我们团队内部引发了一场小小的辩论。

网上曝出的一段视频显示,广东的两个中学生结婚了。视频中,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吃饭,桌上摆有红烛和“双喜”。当地政府随后证实了此事,称男孩17周岁(读高中),女孩13周岁(已退学),两人系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治观念淡薄,按照农村风俗,于去年11月26日为孩子们举行了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95后”律师助理娜娜很震惊:“我表妹也13岁,还像小孩子一样撒娇呢,这女孩居然嫁为人妇了!”身为母亲的桂律师非常心痛和愤怒:“为人父母,怎么敢公然做出这样违反法律的事情?”以思维缜密著称的于律师却甩出了一个犀利的观点:“咱能不能别先入为主就说人家违法了,人家究竟违了什么法?”

新闻中少男少女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婚姻法

娜娜高声道:“婚姻法明确规定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您说17岁男孩娶13岁女孩违反了什么法?”于律师从容道:“他们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他们的‘结婚,是婚姻法里的结婚吗?”

娜娜被于律师的逻辑绕了进去,一时语塞,婚姻法确实规定了法定婚龄,但事件中的男孩女孩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最多是同居关系。于律师笑道:“如果两家人吃个饭说孩子结婚了,就是违反了婚姻法,那小孩子过家家说‘我要嫁给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听到此话,桂律师不慌不忙道:“请问于律师是如何理解婚姻登记的性质的?究竟是一种行政许可,还是一种行政确认?”

这下,于律师愣住了,他犹豫着给出了答案:“是行政确认吧?”桂律师解释道:“没错,婚姻登记是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也就是说,所谓的婚姻关系是先产生,之后经过登记机关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而不是经过登记机关许可之后才开始产生,您认同吗?”于律师继续犹豫着点了点头。

“那么,一个已经产生的事实却无法受到本该保护它的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是不是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呢?所以,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即使不去登记,实质上有没有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呢?”于律师无法正面反驳,剑走偏锋道:“没有登记就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会违反婚姻法呢?”

这时,桂律师讲起了她去年经手的一个案例—男孩女孩都是“00后”,2017年按照农村习俗办了婚礼,2018年生了一个女儿。2019年,女孩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桂律师问:“你们说法院会怎么处理?”

娜娜说:“这个简单,法院会先告知他们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将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是‘00后到2019年,好像也还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所以还是不能补办结婚登记吧。”

桂律师点点头:“娜娜说得对。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是这样写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但双方至今均未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大家想想,为什么法院处理一般的同居案件,只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就可以,但处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案件,却需要先让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呢?”

娜娜恍然大悟:“因为单纯的同居虽不‘非法,但‘以夫妻名义同居却仍然是实质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啊。由于这个违法行为,导致同居期间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这就是个人所要承担的行为后果。”

桂律师继续补充:“是的。更何况,未成年人的同居和成年人的同居还有本质区别。两个成年人住在一起,无论是经济关系还是身体关系,都可以自主决定、自由选择。但两个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居中经济关系的决定权完全依赖于双方的监护人。而且,涉及身体关系问题就更严重了,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罪名。”

未成年人同居,是否构成强奸罪

娜娜说:“对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个事件发生时女孩才13周岁,如果双方发生了关系,男孩有可能涉嫌强奸罪的。”没想到于律师反问道:“你是不是忘了刑法上的‘两小无猜条款?”他再一次成功打入了知识盲区,娜娜又愣住了。

所谓的“两小无猜条款”是一个俗称,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款正是针对刑法中的奸淫幼女条款作出的立法补充。因为实践中确实有一部分少男少女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过早地“偷吃禁果”,如果严格按照刑法規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问缘由地一概以强奸论处,将使一部分确实是正常恋爱的少男少女陷入法律风险之中,也不符合保护幼女的立法初衷。

“阿飞18岁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13岁的小花,恋爱后,两人多次在出租屋发生关系。小花的母亲得知后,报警。在庭审过程中,尽管小花明确承认和阿飞是男女朋友并自愿发生关系,对阿飞表示谅解,但法不容情,阿飞最终仍然被以强奸罪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在听到于律师引用“两小无猜条款”后,桂律师讲起了这个自己接触过的案件,同时向于律师提出了灵魂发问:“该案件是显然的两情相悦了吧,那阿飞为什么没能引用‘两小无猜条款脱罪呢?”

娜娜快语道:“因为阿飞已经18岁了啊!‘两小无猜条款仅限于14岁到16岁,而这次新闻中的男生也已经17岁了,不能适用这个条款啊!所以还是可能涉嫌强奸罪,对不对啊于律师?”

新闻中的事件是否还违反了其他法律

于律师装糊涂失败,仍然不服软:“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两家人同意、当事人自愿,在私法领域法律不能够、也不应当过多干涉什么。更何况,如果当事人不说,谁又能证明得了?”

娜娜乘胜追击:“事件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不能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义务教育法也规定,父母要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这对父母既让13岁的女孩休学,又让她结婚,显然违反了这些法律。”

于律师立即反问:“所以,违反这些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呢?相关部门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就像新闻中报道的那样。然后呢?没有了。因为某些地区风俗一贯如此,法律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啊。”

桂律师立刻反驳:“法律不能违背的是公序良俗,而不是‘封建遗俗,如果打着风俗之名行违法之事,法律就会坚定不移地‘移风易俗。”于律师和娜娜都陷入了思考,这场小小的辩论暂告一段落。

从执法层面看,在这次事件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在教育和监护上都进行了纠正;从立法层面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大幅增加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构建了更加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体系。作为家庭法律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日益完善的法治保障下,此类“风俗”的遗毒会越来越少,孩子也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沿着本应更精彩的人生轨迹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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