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现代国家治理的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 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准确把握这一制度,必须紧扣“人民性”这一关键词。“人民性”是贯穿于这一制度的灵魂,它蕴含着三重意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的本质内涵是什么?何以坚持人民性?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6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好制度”,不仅是因为它通过吸收传统大一统国家有效治理精华和借鉴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合理成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超大型国家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清晰地表明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
既然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治理的主体,那就必须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归人民所有,必须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过程及运行逻辑充分彰显人民性。事实上,对人民性的坚守一直贯穿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运行的全过程。早在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就指出:“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无穷无尽的力量。”在这里,毛泽东同志阐明的就是要把人民性作为建立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在部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必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实践,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入新时代,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党继续牢牢坚守人民性,始终强调要把国家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正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这就是告诉我们,人民性始终是我们党鲜明的政治品格,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力量源泉。只有坚持人民性,才能保证人民参与国家事务治理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才能保障国家治理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人民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属性,其本质内涵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坚持权为民所有。关于人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在分析国家政权问题时关注的重点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都提出了精准解释与经典学说。仔细梳理这些论述发现,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就是始终坚持权力为人民所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其权力从本源上讲源于人民的授予。我们各级国家机关之所以冠以“人民”的称谓,其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定位。因此,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必须牢牢坚守人民性,坚持权为民所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一切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坚持权为民所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人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用人民授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谋利益,既是其内在要求也是其权力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这里强调的就是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落实以民为本的权力观,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
首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这就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各领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委工作主题明确到哪里、人民代表大会力量就汇集到哪里,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委工作重点指向到哪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就推进到哪里,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多方面。
其次,广泛密切联系群众。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本源,这种本源特性从深层次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从历史渊源看,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贯穿于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全过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密切联系群众依然是我们夺取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新时代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必须抓好密切联系群众这一基础性工作,推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零距离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群众之忧,多献务实之策,全面准确地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把群众的心声表达出来。
第三,着力提升立法质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实践证明,以优质立法保障善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所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提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工作质量。具体而言,就是要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紧扣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精选立法项目,切实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防范通过地方立法固化部门权力,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要注重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建立立法决策咨询专家库,调整优化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布局,行之有效地广泛征求全社会对所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