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策划
转眼间,我们已与2020 年的艰难险阻、跋山涉水作别,满载着收获与期望正式迈入“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
2020年极不平凡。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太多难事急事险事,也办成了许多大事要事好事。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挑战,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动员全省10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极为关键。这一年,我们勠力同心、砥砺前行,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推动解决老百姓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照亮未来。一项项为民举措、一个个崭新作为,一件件履职实绩……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把大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把难事办成,用坚实的步伐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难忘岁月。
庚子年的春节,新冠肺炎疫情“地图”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这次疫情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面对这场“危机”与“大考”,全省各级人大上下一心、因时而动,统筹部署和推进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线,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耗降下来,在防控“疫”线展现担当和作为。
2 月4 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号召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挺身而出,勇挑重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智慧和力量。
“疫情不退,我不退!”倡议书发出后,全省近10 万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神圣职责。一份份请战书,一次次逆行路,是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义无反顾、迎难而上中交出的“答卷”。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会议,及时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为充分发挥人大力量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将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决定精神,聚合社会各种力量打赢这场阻击战。”“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决定给我们指明了方向,让我们能够依法更好履行战疫的光荣职责!”……随即,全省各级人大相继推出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关于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风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因此,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可谓是迫在眉睫。
3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政府领导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就确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制度、合理区分非法与合法边界、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全面“禁野”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列入2020 年立法计划,并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6 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及省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围绕“全面禁止和惩治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情况”“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抓住关键环节、依法开展监督……一系列“组合拳”,为维护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的方法论是指导实践的灯塔。新时代江苏地方人大工作该怎么干?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谋篇布局,做了“一篇大文章”。常委会紧紧把握“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注重修内功、强本领,突出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先后召开了4个专项会议,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人大监督工作会议,随后又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3 个指导性意见。这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系统谋划推进当前以及未来一个阶段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现实行动。
这四个会议的范围不同、对象也不一样,从人大机关—代表主体—地方立法—人大监督,深刻把准了人大工作的脉络和肌理。各专工委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内设机构,创新召开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不是“心血来潮”,而是要坚定人大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既不忘来时路,也明确路在何方,是沿着省人大常委会40年砥砺前行再出发的“行军号”。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是人大依法履职的三条主线,串联起具体的工作,就是保障和推动中心工作的“安全网”和“攀岩绳”,召开这三项工作会议就是重点再聚焦,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探讨和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这三项重点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分别作了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到会作了讲话。以四个专项会议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形成“1+4”的部署格局,无疑是一种创新,反映出的是对人大工作重要性和专业性的充分认知。
如何在省级人大开展好工作评议?如何打通代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何落实好街道代议制?设区市人大立什么法、该怎样立?人大监督要怎样持续提升刚性?四个专项会议引发的是全省人大系统对各项工作的思考浪潮,各地用丰富的创新实践贯彻着各项工作会议精神、探索着人大各项工作的“正确打开方式”:南京市组织代表监督组视察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提高代表参与度和监督力度;无锡市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询问会,以“建议办理+询问”形式督办代表建议;金湖县在县、镇人大代表中开展助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活动;泗阳县召开的县人大代表安全生产工作恳谈会,把建议督办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江苏各级人大工作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去年7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进行专题调研,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实地调研,不搞走马观花,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既了解了面上的情况,又做到“解剖麻雀”,以小切口剖析大问题,使专题调研的过程成为听民声、汇民意、聚民力的过程。同时,在全省开展各级人大代表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
10 月22 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交流专题调研成果,在深入讨论、凝聚共识中,深化了对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若干重要问题的认识,调研成果的满满收获也为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此次专题调研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题目涉及方方面面,且相互紧密关联,切实做到了“选题精、调研深、参与广、对策实”。
交流会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己见,每位副主任对于自己所分管领域的调研交流成果都作了细致解读、深入分析、对症下药,提出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形成1 个总报告和16 个分报告、汇总82 篇市县人大调研报告,供省委决策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参考,并为依法审查规划纲要做好充分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我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通过江苏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向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征求4170条代表意见,156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在线提出意见建议179条,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汇集民意民智。许多人大代表表示,通过建言献策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展现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澎湃的热情与力量。
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依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实质内涵和工作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对标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标准,制定出台全国第一部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专门制定出台《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开启了省人大为县级行政区域、特定经济区域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先河……一年来,立法工作聚焦疫情防控、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制度供给,量质并进、亮点纷呈、成效明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崭新成绩。
年初,省人大常委会便明确了2020 年推进高质量立法14项重点任务及2020年立法计划。蓝图已绘就,怎样拿出真招实招让地方立法工作做到“小而精,真管用”?这背后离不开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中,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直接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其中一些意见在法规修改时得到了采纳,将法规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充分发挥其“民意直通车”作用,已成为一年来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常态化举措。在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条例等法规立法调研过程中,同样邀请了相关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参加座谈,听取联系点意见建议。
8月6日,昆山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支持和保障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把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反映昆山基层人民群众意见的“直通车”,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昆山样板。
条例制定过程中,类似成功的尝试还有很多,比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过程中,法工委专门就超标车过渡期、搭载人员年龄、佩戴头盔等问题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在充分考虑调查反映的民意基础上,作出放宽搭载人员年龄限制、调整过渡期等重要修改,并通过对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驾乘人员死亡原因的大数据研究分析,作出要求驾乘人员强制佩戴头盔的规定;针对省社会信用条例中社会信用概念和适用范围、信用状况认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争议较大、部门分歧较大的重点问题,法工委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咨询,并根据论证咨询意见对重点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在制定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省中医药条例等过程中,特邀多名领域内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不少意见得到采纳,对条例的修改完善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省地方金融条例等采用视频解读的形式对草案进行审议前解读,提前让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重要法规草案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大制度设计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更好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
要让法规真正发挥实效,切实推动其有效实施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制定出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推动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规实施情况责任,督促法规实施主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强调注重对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修改完善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法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2018 年11 月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 年11 月1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示范区先行先试,需要有法治保障。”时间来到2020年,这一年,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国家发展大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探索立法协同。9月24日至25 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也是两省一市首次实质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不仅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需要,而且保障和满足了示范区执委会依法行政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需要。
纵观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主要内容一致,通过时间一致,实施日期一致。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共同授权示范区执委会行使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力,共同行使控制性详细规则的审批权,以协同立法方式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如何为更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人大如何立足自身职能,在促进长三角协同发展中主动作为?这些都牵动着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的心。去年7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大家商讨确定2020 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重点工作计划,签署会议纪要,围绕立法、监督工作,代表互动、信息共享等达成要“强化分工合作、整体联动、各扬所长,相互支持、相互赋能,把各自优势变成共同优势”的共识。
为发挥好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作用,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也在积极行动。其中,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签订了《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同倡议书》,明确通过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形式,探索创新,共创养老工作美好明天;为推动财经工作协作向纵深发展,三省一市人大财经委齐聚南京召开财经工作协作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化协作,增强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携手推进跨区域重要事项,共同提升人大财经工作水平;12月中旬,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协作会召开,围绕长三角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并签订了关于协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倡议书……在下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手棋”中,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与其他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强化协同作为,不断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就是为了发现不同问题、听取各种声音,从而更好地推动解决问题。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三年时间布局开展“蓝天”“碧水”“净土”执法检查,去年栗战书委员长再一次亲自带队到江苏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充分肯定我省做法成效。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带队实地检查,落实委员长检查要求,进一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主题,栗战书委员长在连云港检查时,不时询问耕地安全情况、对农作物是否有影响,“要搞清楚农用地土壤污染原因,依法对症管控、修复和防治,保证安全利用,放心种植农作物”。在化工产业园检查时,他强调,石化行业比较特殊,一定要在生产经营中强化风险意识,依法处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拧紧污染防治阀门,保护土壤等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娄勤俭书记在盐城检查时也鲜明地指出,“对江苏来说,土壤质量关系三农工作大局,关系能不能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为此,检查组深入到遗留工业污染地块、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生态湿地修复现场、环保科技企业等,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37 个,全面深入了解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防治情况,切实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落细。
“近年来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较好成效,但总体上看,土壤污染防治仍处于探索前行阶段,重化型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土壤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依然严峻。”9 月22 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直指问题,辣味十足。其实,此次执法检查不管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吸纳专业人士和代表共同检查,还是重点走访、个别约谈、问卷调研,都是为了发现更多条例贯彻实施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具体而实在的问题,目的是帮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好这些问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有的部门现场会办发现的问题,这体现出检查的直接效果。执法检查后,省人大常委会面对面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了审议意见,并交办了由32 个具体问题组成的《江苏省土壤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把问题说清楚、把责任分到位,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和问题有效整改。
“此次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说明我们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还有差距。我们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抓紧做好相关的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条例的规定。”“我们将把气象灾害防御训练和应急演练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大练兵课程,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应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收到省人大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以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自身职责,从四个方面积极落实整改。”
去年6 月16 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召开了一场热烈的会议——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省政府副省长赵世勇带领气象局、发改委、公安厅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等执法检查组同志面对面交流,表态度、谈整改、话发展。座谈会上,各单位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查漏补缺,并以这次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为契机,在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同时,就会议提交的来自部门自查、基层反映、问卷调查的问题清单,逐条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省政府出台推动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更好推进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再上新台阶。
10 月21 日,另一场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副省长赵世勇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 家单位在座谈会上就落实好审议意见先后发言,提出了整改打算和措施……
2020 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开展执法检查,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如何落实意见,关系着执法检查的成效。为此,在审议意见交办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专门召开有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就落实审议意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促进省政府及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推进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延伸执法检查链条、强化人大监督效果的创新举措,在人大监督链条上扣紧新的一环。
“上半年,我省在疫情防控上治愈率达100%,实现百姓‘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目标;城镇新增就业63.54 万人,居全国第一;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9%……”这是去年上半年省政府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数据缩影,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的内容。这次常委会会议上,“两个首次”让委员代表们眼前一亮!
会上,吴政隆省长亲自向大会作省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也全部到场,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长第一次到人大作半年工作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寓支持于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助力政府及有关部门战胜风险挑战,汇聚磅礴力量。“省长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省政府半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意义非凡。”正如委员代表所言,这是提振经济社会发展信心和决心,凝聚奋力向前力量的有力表现。其实,在每年年初的省人代会上,省长都会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而在人代会之外,省长在常委会会议专门作报告的情况并不多见,此举不仅充分体现了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为人大不断探索正确有效监督方式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点赞。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他们最有知情权和发言权。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还首次邀请了88 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他们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审议“半年报”,凝聚起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按照惯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期间,一般会安排20名左右的人大代表列席,但这次会议不同往常,现场有88 名代表参加,其中包括省人大各个代表小组的第一召集人。“这样的列席规模在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少有,是一次务实的尝试,体现出省人大常委会对发挥代表作用,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期待。”审议时,不少委员代表纷纷感慨,“把扩大代表列席范围和常委会会议有机结合的形式很有创新性,而且效果很好。”“组织更多人大代表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局性工作情况的报告,能够充分集中民智。”……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话语让我们感到,扩大代表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有力推动了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更科学更民主,也更加促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级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提出了紧迫要求。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而问”的理念,围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组织专题询问,为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推进弱有所扶,筑牢全省脱贫攻坚坚实基础。
7 月30 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9 名委员和6 名列席会议的代表围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就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问。省政府副省长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家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应询。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对专题询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王燕文副主任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并带队赴基层开展调研,会同省民政厅赴徐州市、泰州市和张家港市、如皋市、丰县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与以往有所不同,这次专题询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3 个小组推荐的9名委员依次提问,第二阶段由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随机提问。会场上,问询人紧扣问题直接提问,对于部分相关负责人的回答还进行了追问。被问询人紧扣询问重点,直面问题,不拐弯抹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问题认真回应、一一解答。一问一答间,会议气氛十分热烈,双方互动问出群众关切、答出政府担当。
伴随着这场专题询问,我省启动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从7月份起,全省各地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提高低保标准,同步提高低保补差水平;以设区市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并缩小地区间低保标准差距……“以人民为中心,保住基本、保好救急、保证供给。”人大助力加上政府给力,为人民群众送上了一场民生保障“及时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制定出台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范地方人大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评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新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2019 年,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对开展工作评议提出具体要求。去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就将开展工作评议作为全年改革任务之一,加以推进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震宁带领起草组调研外省工作方法、总结省内各地实践经验,并对工作评议办法进行反复修改和打磨。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文件形式印发。办法以落实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为导向,按照“强化效果导向、优化具体流程、深化结果运用”的要求,既注重与监督法和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要求相衔接,又区别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的简单叠加;既坚持慎重稳妥确保可操作性,又体现监督工作的刚性与实效。
在办法的规范和支撑下,在结合全省各地进行的探索和实践基础上,2020 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两项工作评议,分别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两个议题涉及多个部门,综合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
10 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议工作组,制定评议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做好两个议题的评议准备工作。在筹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过程中,李小敏常务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赴苏州、盐城,刘捍东副主任及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同志分别带队赴常州、无锡、扬州、淮安等市以及溧阳、江阴、涟水、仪征等8个县(市、区)就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当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实际成效及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1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政府深化改革、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此次工作评议反响热烈,委员们纷纷表示,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拓展了人大监督途径,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传递了压力,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评”有依据,让“议”能说准,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接续发力,用好用足监督利器,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大计作出贡献。
“要筑牢全链条、可检查、能落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制定更有针对性举措,切实做到不留盲区。”“养老院有多少张床位、多少名护理人员?”“对于这次建议的办理,我不仅满意,而且非常感动。”“希望接下来能够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为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医院、企业、田间地头考察调研,会议厅里面对面谋良策,问医疗养老、话安全生产、论经济发展……从去年4 月开始,随着建议督办组不停歇的脚步,随着各方的有力推动,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 年重点处理的9项32件代表建议,从纸面跃向现实。
时针拨回到年初。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们共提出653 件建议,会后提出9 件建议,共计662 件,数量创十年来新高。按照职责分工,这些建议交由96 个单位依法办理。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省政府督查室共同研究,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遴选重点建议项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9 项32 件代表建议作为2020 年重点处理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省政府领导领办。其中,陈斌、徐亚平、赵小九、沈彬等代表聚焦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4件代表建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牵头督办,吴政隆省长和樊金龙常务副省长领办。这是继2019年之后再一次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督办、省长牵头领办代表建议,完善了省政府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督办,赴全省各地进行调研并开展建议督办会;各承办单位自觉担起使命、拿出作为,专题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重点建议提出专门办理要求,编制办理工作方案,确保专人负责,让这些倾注代表心血、反映群众心声、传递社会关切、推动江苏发展的好建议真正落地生根,为人民群众打造幸福家园,为“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坚实保障。
时代不断前进,带来发展的成果也带给人大履职新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大量乡镇撤并、乡镇改设街道,2000 年至2020 年期间,我省乡镇总数由1466 个减少至743 个,街道由233 个增加至503 个。乡镇改设街道后,由于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国家政权,不设有相应国家权力机关,原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街道层面不复存在。人大街道工委不具有实体性权力,同时街道承担了较以往更高要求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街道没有本级人大代表,一些需要街道本级解决的问题,必须通过县级人大代表发声传递,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这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情况。
近年来,为破解这一问题,全省各地开展了有益的探索。扬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等地纷纷开展实践,在街道以代表议政的形式补齐街道民主政治建设的短板,增强了基层民主监督的力量,搭建起人民群众与街道党工委和政府沟通的连心桥,更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据统计,目前我省95个县(市、区)中,共有44个开展相关工作,占比46%。基层的实践与探索呈现出蔚为大观的态势,同时也带来名称不一致、事权缺位或越位等问题。2020 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规范与支持保障基层创新做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街道代表议政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着眼于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指导各地创新街道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明确了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组织构成、运行机制和工作保障等内容,为全省统一规范、全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树立了旗帜,找准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样板。这份“接地气”的文件亮点颇多,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了“怎么干、选谁干、干什么”等关键问题,不仅解决了突出的实际问题,也为全省上下联动、总体提升民生法治建设工作走好第一步。推进创新不止步,除了推广街道代表议政会制度,省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各地实践经验,研究出台关于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度的意见,将这一全省各地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加以固化和推广。
2020年,是勇毅前行、开拓创新的一年;2020年,是感动自豪、充满力量的一年。走进2021年,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迈入“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站在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点之上,望向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坚信,省人大常委会必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履行职责,奋力前行,不断推动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