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十诵律》写本缀合研究

2021-02-24 00:18
敦煌学辑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残片字迹拟题

刘 丹 王 勇

(1.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浙江大学 古籍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8)

为了教义的贯彻和寺院的管理,佛教为其信众设立了系统的禁戒与制度,称为“戒律”。戒律规定了对信众所犯罪过的评判标准与处理方式,规定了信众生活的基本规范,规定了信众集体活动的组织方式,对佛教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自东汉佛教传入,至五世纪初,数百年间,汉地一直没有系统性翻译戒律文本。姚秦弘始六年(404)十月十七日,罽宾僧人弗若多罗在长安诵出胡本,鸠摩罗什口译,《十诵律》的翻译活动正式拉开序幕。而翻译未毕,弗若多罗去世。后来胡僧昙摩流支携带《十诵律》梵本来华,和鸠摩罗什合力译为五十八卷。未及删定,罗什入灭(413)。尔后另一位罽宾僧人卑摩罗叉来华,对此《十诵律》稿本加以删定,又补译《毗尼序》三卷,终于完成了翻译。

一、中村164-3…Ф318

1.中村164-3,见《中村》卷下48C-49C。卷轴装残卷,后部如图1右部所示:首全尾残,存2纸(纸高25.5厘米,装裱时天头地角有裁剪),共54行(末五行上部残泐),行17至21字。隶书,有乌丝栏,有行间加校字。写卷首题“十诵律卷第六”,所存内容起首题,至“比丘尼得比丘所宜衣”句后四字止(即“尼萨耆波夜提法”第4条前半部分;传世本中的翻译名词“尼萨耆波逸提”,该卷中统一作“尼萨耆波夜提”)。《中村》定作“十诵律卷第六”,将其定为六朝写卷,并谓“出土地不明”。

2.Ф318,见《俄藏》5/159。1纸(纸高26.5厘米)。首尾皆残,如图1左部所示:存23行(首二行下部及末三行有残泐),行17至19字。楷书,有乌丝栏,有行间加校字,有卜煞符号。所存内容起“若打尼萨耆波夜提”句前三字(即“尼萨耆波夜提法”第4条后部;传世本“尼萨耆波逸提”,该卷作“尼萨耆波夜提”),至“若为浣染打尼萨耆波夜提”句“萨”字残字止(即“尼萨耆波夜提法”第5条前部)。原卷无题,《俄藏》拟题“十诵律卷第六”,《孟录》认为这是5至6世纪的写卷。

按:此二号均为《十诵律》卷六残卷,内容一前一后,虽不直接相连(中间约缺75行),但考虑到行款格式相近(每行约17至19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同,都有行间加校字),特殊翻译名词使用习惯相同,有缀合的可能性。比较二号共有的“為”“薩”“耆”“夜”等字,如表1所示,字迹书风似同,很可能出于同一人之手。试作缀合如图1所示,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42A25-P44A16。《中村》谓前号“出土地不明”,经缀合可以确定该卷亦为敦煌藏经洞写卷。

图1 中村164-3(局部)…Ф318缀合示意图

表1 中村164-3、Ф318字迹比较表

二、Дх12215+Дх12118…Дх12054…Дх12094

1.Дх12215,见《俄藏》16/68A。卷轴装残片。如图2右部所示,存17行(前2行仅存上部3至7字,后6行上下部均有残损),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欲照闇故”句前三字左侧残形,至“至后夜时即向王舍城”句“后夜”二字残画止。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今据内容拟题“《十诵律》卷九”。

2.Дх12054,见《俄藏》16/28B。卷轴装残片。如图2左上部所示,存11残行,每行仅存上部1至3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复作是念”句“是”字上侧残形,至“食已向佛广说”句“广”字残字止。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今据内容拟题“《十诵律》卷九”。

3.Дх12118,见《俄藏》16/36B。卷轴装残片。如图2左下部所示,存11残行,行存下部2至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便前入舍”句前二字残字,至“闻是事心不喜”句末二字残形止。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今据内容拟题“《十诵律》卷九”。

4.Дх12094,见《俄藏》16/32B。卷轴装残片。如图2中部所示,存4残行,行存中部1至3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依次为“便言可/明日作/王舍城/自”。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今据内容拟题“《十诵律》卷九”。

图2 Дх12215+Дх12118…Дх12054…Дх12094缀合示意图

按:据残存文字推断,上揭四号皆为《十诵律》卷九残卷,且内容前后相承或相邻,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2所示,Дх12215与Дх12118左右相接,原本分属二片的“便”“前”二字皆得复合为一。Дх12054、Дх12094虽不能与Дх12215+Дх12118直接相接,但此数片行款格式相近(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字迹书风似同(比较四号间交互出现的“城”“言”“舍”“明”等字,如图2所示),可资参证。四号缀合后,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63B19-63C14。

表2 Дх12215+Дх12118与Дх12054、Дх12094字迹比较表

三、BD11741…BD14521…羽170

1.BD11741(L1870),见《国图》110/49A。残片,双面抄写。如图3右上部所示,正面存11行,每行存上部9至11字(末行仅存中部两字残画),据完整文本推算,该卷行约17至19字,隶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不着茸”句后二字,至“空中天言”句“天言”二字残字止,亦即“众学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国图》定名为《十诵律》卷十九。《国图》条记目录认为该卷正面是五世纪南北朝写本;认为背面所抄内容为“斋意文(拟)”,并定作归义军时期写本。

图3 BD11741…BD14521…羽170缀合示意图

3.羽170,见《敦煌秘笈》3/38A-43A。卷轴装,共9纸。双面抄写。正面部分首残尾全,共233行,行22字,前部如图3左部所示。隶书,有乌丝栏。有行间加校字。所存内容起“累坐家内”句,至卷末“若急因缘,不犯”句止,亦即“众学法”第五十五条至一百零七条。该卷尾题“十九”“善慧所供养”“一校尽”“萨婆多毗尼”字样。BD14454《大智度论》卷四八尾题“比丘善慧所写供养”,可参。《敦煌秘笈》拟题“十诵律卷第二十”,不确;《高丽藏》《赵城藏》等中原系统的大藏经中,“众学法”八十五条至一百零七条确在卷二十;但《崇宁藏》《思溪藏》等南方系统的大藏经中,整个“众学法”都归入卷十九。敦煌本的分卷正与南方系统的藏经一致,当据此拟题。该卷背面也抄有多种内容,分别题为“钞本一卷”“辩中边论卷第一”等。

按:上揭三号皆为《十诵律》“众学法”残卷,内容前后相邻,有缀合的可能性。此三号行款格式相近(行17至19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每个条目起始处都有形状相似的点状标识);比较三号共有的“突”“羅”“應”“學”等字,如表3所示,字迹书风似同;BD11741和羽170背面的文字字形也较为一致(BD14521背面被糊住,无法阅读),由此判断,此三号应当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3所示,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133C19-P136C19。

表3 BD11741、BD14521、羽170字迹比较表

四、Дх5993…S.6661+S.10687

1.Дх5993,见《俄藏》12/309A。残片。如图4右部所示,存八行,有乌丝栏。所存文字为:

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俄藏敦煌文献叙录》拟题“十诵律卷第二十七七法中衣法第七之上”。但该卷所抄内容与传世本《衣法》有别,而与S.797背所抄未修本《衣法》内容基本一致,只是书风字迹更加工整。所谓“未修本”,是指鸠摩罗什等翻译后、卑摩罗叉修定前的古本,敦煌文献中有一批这样的“未修本”,王磊有《敦煌六朝写本与〈十诵律〉的翻译与校定》(《中山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3期)、笔者有《敦煌出土未修本〈十诵律〉再探》(未刊稿),可以参看。

2.S.6661(翟5488),见《宝藏》50/47B-56。卷轴装,首残尾全,存484行,行约26至30字,前部如图4左部所示。楷书。有乌丝栏。有行间加校字。所存内容起“汝见何等因缘”句后五字,至卷尾“是有法受”句止,内容大致相当于传本《十诵律》卷二七至二八,但文字差异很大。写卷尾题“衣法第七已二校”“僧灵寂、僧弘文、僧腾”字样。《翟目》称该卷为“非正统律部文献”(Uncanonical Vinaya Texts),《宝藏》题作“十诵律衣法第七”。王磊指出,该卷内容与S.797律本面所抄一致,也是《衣法》古本的传抄本,洵为得之(4)王磊《敦煌六朝写本与〈十诵律〉的翻译与校定》,《中山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3期,第84-95页。。

3.S.10687,见IDP网站,残片,如图4中下部所示,存5行,隶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为:

该残片无题。与S.797比较,可知这部分也是《十诵律》古本,相对应部分完整文句为:

“比舍佉!汝见何因缘,欲与远行比丘饮食?”答言:

“大德!远比丘若待僧中食满食,若行乞食伴舍去,或夜中入险道,

或独行旷泽。是比丘食我食,不失伴、不入险道,是故我与饭食。”“比舍佉!

汝见何等因缘,欲与诸病比丘饮食?”答言:“大德!病比丘不得随病饮食,

病难差,是故我与随病饮食。”“汝见何等因缘,欲与瞻病比丘饮食?”答言:

“大德!瞻病比丘,待中食满食、若先乞食,是病比丘瞻养事阙……”

该卷字迹工整,隶味强烈,大约也是南北朝的写本。

根据前面的研究,上揭Дх5993、S.6661、S.10687三号皆为未修本《衣法》残卷,与S.797背所抄文字大体一致。三号内容前后相邻或相承,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4所示,S.10687恰好可以补入S.6661右下角,原本分属二号的“失”“丘”二字皆得复合为一,纵向乌丝栏亦可对接。Дх5993虽不能与S.6661+S.10687直接相接,但此数片行款格式相近(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字迹书风似同(比较四号间交互出现的“頭”“礼”“願”“所”等字,如表4所示),可资参证。

图4 Дх5993…S.6661(局部)+S.10687缀合图

表4 Дх5993、S.6661字迹比较表

五、国博写经12+Дх12121

佛在舍卫国。偷兰难陀比丘尼,度淫女为弟子。晨朝时到,着衣持钵入舍卫城乞食,先共作不净行诸居士语诸居士:“我先共此比丘尼作不净。”彼比丘尼愁恼。是事白佛,佛言:“从今不听度淫女。若度者,突吉罗。”(T23P295A6-10)

该卷中则没有收载。该卷题名分卷、文段内容、用字用词均与传世本不同,极有可能也是“未修本”《十诵律》。据《大观》的介绍,该卷原为梁玉书自新疆购得,出土始末不详。卷背也有字,但被裱补纸糊住了。

2.Дх12121,见《俄藏》16/37B。残片,双面书写。如图5左部所示,正面部分存4行,行约22字。隶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不久婿死”句后三字,至“诸比丘尼王所守护”句前三字残字止。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俄藏敦煌文献叙录》拟题“十诵律卷第四一明杂法之六”。

图5 国博写经12(局部)+Дх12121缀合图

按:上揭二号皆为《十诵律》残卷,所存文字与传世本卷四十一相近,且内容前后相承,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5所示,国博写经12末行行末的内容和Дх12121首行行首的内容相连成句,其文曰“不/久婿死”,中无缺字。又二号行款格式相近(行约19至26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比较二号共有的“比丘”“家”“迦”“多”等字,如表5所示,字迹书风似同,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294C19-P295B19。

表5 国博写经12、Дх12121字迹比较表

六、BD15700+S.3725B

1.BD15700,见《国图》144/158A。残片。如图6右部所示,存6残行,每行存下部10至15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有五事故僧与下意”句“事”字下部残画,至“使白衣不得利失住处”句首字上部残画止。原卷无题,《国图》拟题“十诵律卷五一”。不同的刻本藏经中,这部分文字所属卷数不同:中原系统的大藏经中,这部分文字属卷五一;南方系统的大藏经中,这部分文字属卷五十。《国图》条记目录称该卷为9至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据残存文字推断,原卷每行约17字。

图6 BD15700+S.3725B缀合图

2.S.3725B(翟4109),见《宝藏》31/21B-54B。S.3725内有两种不同的写卷,以下分别称为S.3725A、S.3725B。S.3725B,卷轴装残卷,前部如图6左部所示,存18纸,首残尾脱,存498行(前2行中残),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有武周新字。所存内容起“骂白衣”句末字,至“破僧是无明者调达是”句前八字止。《翟录》拟题“十诵律增一法”。中原系统的大藏经中,该卷所存文字属卷五一;南方系统的大藏经中,该卷所存文字属卷五十。南方本、中原本如有异文,该卷多与南方本一致。

按:参照南方系统大藏经,上揭二号所存文字同属《十诵律》卷五十;参照中原系统大藏经,上揭二号所存文字同属《十诵律》卷五一。无论在哪个系统中,此二号所抄内容均同属一卷,且内容前后相承,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6所示,接缝处边缘吻合,原本分属二号的“衣”“出白衣过”“使”六字皆可拼合。又二号行款格式相同(皆有乌丝栏,满行皆约17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字迹书风似同,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370C24-376C11。

七、Дх16098…Дх16427

1.Дх16098,见《俄藏》16/280B。残片。如图7右部所示,存3残行,每行2字,所存内容依次为“时或/界耶/属比”。原卷无题,《俄藏敦煌文献叙录》等未定名。今据内容推断,该卷当属《十诵律》卷末附属的《毗尼序》,中原系统大藏经将相应文字划入《十诵律》卷六十一,南方系统大藏经则将相应文字划入《毗尼序》卷中。据残存文字推断,原卷行约17字。

图7 Дх16098…Дх16427缀合示意图

2.Дх16427,见《俄藏》16/303A。残片。如图7左部所示,存7残行,每行仅存上部2到8字。楷书。所存内容始“说羯磨比丘独转成女”句后四字,至“还比丘尼应与比丘尼作羯磨”句“还”字右侧残形止。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俄藏敦煌文献叙录》拟题“十诵律卷第六十一毗尼中杂品第三”,中原系统大藏经将相应文字划入《十诵律》卷六十一,南方系统大藏经将相应文字划入《毗尼序》卷中。据残存内容判断,原卷行约17字。

按:据残存文字推断,上揭二号皆为《十诵律》“毗尼序”残片。据完整文本推算,满行皆约17字。且二号内容前后相邻,存有缀合的可能性。Дх16098末行“属比”二字与Дх16427首行“独转成女”之间缺约15字,比对完整文本,所缺内容为“丘尼问比丘结界羯磨时说羯磨比丘”,可推知二号左右相接,中无缺行。比较二号共有的“時”“界”“比”等字,如表6所示,字迹书风似同。又二号行款格式相同(满行皆约17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由此判定二号确可缀合,缀合后如图7所示,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456B28-456C8。

表6 Дх16098、Дх16427字迹比较表

八、Дх18578…Дх9278

1.Дх18578,见《俄藏》17/228B。残片。如图8右部所示,存2残行,首行4字,次行2字。楷书。所存内容依次为“忆复受王/是夜”。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俄藏敦煌文献叙录》拟题“十诵律卷第六十一毗尼中杂品第三”,这种拟题参考了中原系统大藏经的分卷。南方系统大藏经中,相应文字被划入《毗尼序》卷中。据残存文字推断,原卷每行约十七字。

图8 Дх18578…Дх9278缀合示意图

按:据残存文字推断,上揭二号皆为《十诵律》“毗尼序”残片。据完整文本推算,满行皆约17字。二号内容前后相邻,存有缀合的可能性。二号字迹书风似同,且行款格式相同(满行皆约17字,行距、字距、字体大小相近)。由此推断二号极有可能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8所示,所存内容参见《大正藏》T23/457A1-457A13。

除开前面八组,S.7819和中村27也存有缀合的可能性。

1.S.7819,暂无图片,方广锠《英国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目录(斯6981-斯8400号)》(478页)有叙录。据叙录,S.7819是《十诵律》卷七的残片,存12行,行17字,隶书,有乌丝栏,有近代装裱,有行间加行;前部存文始于《大正藏》T23/47C13-16,后部存文至T23/48A1。

2.中村27,见《中村》卷上152A-159。卷轴装,首脱尾全,存25纸,共516行,每纸20至21行,行17字。隶书,有乌丝栏。有行间加字,地脚有补字。所存内容起“佛在王舍城”句,至尾题“十诵律卅事卷第七”止,后有题记“用帋廿六张”“五月四日经生氾亥仁所写讫”“一校竟”。所存文字见《大正藏》T23P48A3-P54A13。

综上所述,S.7819和中村27文字前后相邻,且两卷书风字迹相似(均为隶书)、行款格式相近(都有乌丝栏、行17字),存有缀合的可能性。所惜暂无图片,无法作进一步探究。

通过对写卷内容的分析和断痕、书风字迹、行款等方面的比定,上文我们将20号(片)《十诵律》残卷或残片缀合为8组。缀合工作可以恢复写卷的本来面貌,也可以勘正前贤孤立研究带来的疏失。如第五组中,国博写经12与Дх12121本为同一写卷撕裂,《俄藏敦煌文献叙录》称Дх12121为“十诵律卷第四一明杂法之六”,而国博写经12首题“杂诵第四”,经缀合可知这是分卷不同于传世本的“未修本”,《俄藏敦煌文献叙录》定名不够准确。又国博卷原为梁玉书自新疆购得,出土始末不详,今此号可与俄敦残片缀合,则可初步断定此号亦应为敦煌藏经洞之物。第三组、第四组可能也是性质相近的“未修本”。又如第六组中,BD15700与S.3725B亦为同一写卷之撕裂,《国图》条记目录称BD15700为九到十世纪归义军时期楷书写本,而S.3725B上有大量武周新字,书写年代或应更早,则知《国图》条记目录断代不够准确。另外,缀合工作还可以帮助我们从更深的层次理解写卷的性质,理解写卷的流传与分散过程。总之,这是一项极为基础性的工作:只有系统性地对整个敦煌文献进行缀合整理,才能从总体上摸清敦煌遗书的基本面目,并推动研究的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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