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姗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 201415)
植物品种DUS(简称DUS)测试指南是植物新品种测试的技术依据与技术支持,是新品种审查测试的技术基础和授权的科学依据[1]。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组织各国专家制订了不同物种的测试指南,供各国参考。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相差较大,再加上物种资源分布不均等,各成员国可自行研制测试指南,但UPOV也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测试指南的研制进行指导,包括测试性状的选择、测试时期和测试部位的界定、形状和颜色的描述方法等。
1988年,UPOV颁布了茄子测试指南,2002年进行了修订;而我国茄子种质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故我国在UPOV测试指南的基础上做了较大修改,并于2013年颁布了《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茄子》(NY/T 2426-2013)。在此背景下,笔者拟在多年实验数据的支持下,对我国和UPOV两版茄子测试指南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两版测试指南中各性状修改后的差异,以实现我国测试报告与UPOV测试报告的接轨。
UPOV在1988年公布了茄子的测试指南(TG/117/3),该版本为首次发布,2002年修订后发布了新的版本(TG/117/4)。我国茄子测试指南以农业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即《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茄子》(NY/T 2426-2013),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两个指南均要求以种子的形式提供,但对种子提交数量的要求有所差异。UPOV指南要求提供种子10 g者2 500粒;我国指南要求提交的种子数量至少为20 g,并对种子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净度≥99.0%、发芽率≥75%、含水量≤8%。
测试方法主要是对测试周期、地点和观测数量进行解释说明。两个指南对测试方法的要求基本一致,均要求2个独立的测试周期,个体观测性状(VS、MS)植株取样数不少于10株,在观测植株的器官或部位时,每个植株取样数为1个,群体观测性状(VG、MG)应观测整个小区或规定大小的混合样本。
两个指南对三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判定标准基本一致,例如,对一致性的判定标准均采用了1%的群体标准和至少95%的接受概率。
与UPOV测试指南相比,我国测试指南删除了5个性状,分别为“花:大小”“果实:斑块大小”“果实:突起条纹程度”“果实:果萼花青甙着色程度”“生理成熟期”;增加了9个性状,分别为“主茎:长度”“叶:颜色”“叶:花青甙显色程度”“叶:刺”“种子:千粒重”“果实:硬度”“果实:果脐大小”“果实:果脐端凹陷程度”“抗性:黄萎病”;并对13个性状进行了调整,具体见表1;对UPOV测试指南中的部分性状进行了合并或拆分,分别为调整了“茎:绒毛密度”的观测部位,调整了“花序:花朵数”“果实:尖端”“果实:果肉颜色”“果实:果面条纹”等性状的表达状态或分级代码。这些改变使茄子测试指南更好地适应我国茄子的种质资源,增强了茄子测试指南的可操作性。
同时,UPOV测试指南中的分组性状为“果实:长度”“果实:长宽比”“果实:形状”“果实:果皮主要颜色”“果实:条纹”“果实:果肉颜色”6个性状;而我国测试指南在删除“果实:长宽比”和“果实:果肉颜色”2个性状的基础上,增加了“叶:颜色”和“果实:棱”2个性状,即我国测试指南的分组性状为“叶:颜色”“果实:纵径”“果实:形状”“果实:棱”“果实:果皮颜色”“果实:果面条纹”6个性状。这是因为:(1)UPOV测试指南中,“果实:长度”和“果实:形状”已经可以反映“果实:长宽比”,该性状实质上是重复的,故不宜再继续选择作为分组性状;“果实:果肉颜色”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不方便观测,而分组性状的选择要求是方便直观地进行观测,故不适宜作为分组性状。(2)我国测试指南中,性状“叶:颜色”在多年的测试中发现所有的品种均为相同表现,不具备区分品种的能力,故不适合作为分组性状;超过1/4的品种有棱,且该性状能稳定表达,方便观测,故“果实:棱”适合作为分组性状。
表1 我国茄子测试指南与UPOV茄子测试指南中调整的性状对比
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茄子测试指南和UPOV茄子测试指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繁殖材料的要求、性状等方面,主要差异:我国测试指南提高了种子提交的数量,并提出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删除或新增了部分性状,并对部分性状的性状名称、表达状态或分级代码进行了调整。值得注意的是,UPOV茄子测试指南中的性状按照功能,可分为基本性状、星号性状、分组性状和附加性状。其中,星号性状是各成员在测试时,进行品种描述必须采纳的性状,对于统一品种描述十分重要[2]。而我国茄子测试指南中删除了性状“下胚轴:花青甙显色”,其为星号性状,为了与国际统一,笔者认为应保留该性状。同时,果面条纹的密度虽有差异,但不足以划分为9级,故我国测试指南将其更改为3级,使其更符合我国茄子的育种实际情况。此外,在我国测试指南中,“果实:果肉颜色”出现了白绿和黄绿类型,而依据UPOV测试指南,这两种表达状态只能放置在偏绿的类型中。因此,我国测试指南通过调整表达状态的描述方式,更易区分不同的品种类型。
迄今为止,UPOV采纳和发布了玉米、小麦等323个植物属种的测试指南[3],在指导和统一各成员国植物新品种的鉴定方法和品种描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在研制测试指南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4-7],截至2017年,我国研制的测试指南已达186份,其中134份以农业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包括大田35种、果树25种、花卉30种、蔬菜32种、其他12种[8],且有核桃、茶树等8份测试指南被UPOV采纳,成为了UPOV现行指南。因此,对比分析我国测试指南和UPOV测试指南的差异,有助于进一步实现我国测试报告与UPOV测试报告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