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彪
〔摘要〕 党章的百年演进见证了党的历史的百年辉煌。通过对百年间党章总体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了解中国共产党逐步成熟的过程,百年间党章的文本结构由简单的条文罗列演变为“总纲+条文”的形式,党章中有关组织和纪律的内容也逐步得到丰富完善,为党的建设提供了总依据。在新时代,我们要认识到党章在新时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还是党内文化发展的导向标,并通过学习经常化、结合其他党内法规学习、落实党员要求、对照标准做合格党员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党章的学习落实。
〔关键词〕 党章;百年演进;时代价值;落实方法
〔中图分类号〕D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1)06-0023-04
党的一大制定党纲,党的二大制定首部党章,党的七大第一次独立自主制定党章,党的八大制定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党的十二大制定的党章奠定了新时期党章的基础,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了最新的修改。百年来,我们党先后通过了1个纲领、8部党章、10个党章修正案,党章随着党的历史不断发展演进,每部党章的制定、修订,都体现着我们党对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认识,都凝结了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智慧。在新时代,我们要认识到党章的时代价值,并予以持续地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百年间党章的总体发展历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党的一大党纲到党的七大党章①
党的一大党纲的十五条内容规定了党的名称和性质、设立党组织的条件和程序、保密要求等内容。党的二大党章是第一部党章,具有开拓意义。党的三大、四大、五大党章针对组织等主要问题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其中党的五大党章是唯一一部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的党章②。党的六大党章产生于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全国党代表大会,带有明显的苏共党章印记。党的六大之后,时隔十七年,在1945年召开了党的七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的最重要的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会议通过的党章是我们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从党的八大党章到党的十一大党章
党的八大党章共九章六十条约15 000字,作为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其基本精神与党的七大党章保持一致,同时在具体内容上也体现了执政党的特点。此后不久,党的八大党章遭到了破坏,未能在实践中坚持下去。党的九大、十大党章仅六章十二条,内容较多地体现了“左”倾错误思想。党的十一大党章虽然对党的十大党章作了必要的修改,但并没能从根本上消除“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
(三)改革开放以来: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到党的十九大党章
党的十二大党章奠定了改革开放以后党章的基本框架,除了党的十六大党章增加了党旗党徽的章节,至党的十九大党章,党章的内容结构都没再作大的调整。党的十二大党章纠正了党的十一大党章中的一些错误观点,第一次完整地规定了党的领导原则,即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第一次增加了“党的干部”这一章节,第一次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等内容。
二、党章文本结构的变化
党章的文本结构在党的七大党章中有了较大变化,增写了总纲部分,首次使用了“总纲+条文”的体例,其后一直沿用至今。党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文本结构上没有总纲,对增加总纲的原因,刘少奇作了这样的说明:总纲是党的基本纲领,总纲是党章的组成部分,总纲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作为党员必须承认总纲,有了总纲,会更加促进全党的团结和统一〔1〕。
党的七大党章的总纲部分将毛泽东思想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了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此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相继写入党章的总纲部分,使得党章的总纲部分能集中体现党的指导思想。
条文部分是以组织和纪律为内容的规定。随着我们党的发展,党章中有关组织和纪律的内容逐步完善,具体包括组织制度(主要指民主集中制)、组织体系(包括中央、地方、基層组织)、组织的主体(包括党员和干部,其中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属于重要的组织构成)、纪律的内容、执行纪律的机关,这些规定共同约束了全党行为。
三、党章中有关组织内容的演进
关于组织制度,党的五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党的六大党章继续规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党的七大党章不仅在总纲部分强调民主集中制,还使用了民主的集中制的提法。党的八大党章继续强调民主集中制,并提出六项基本条件,包括选举原则、最高领导机关、上下级关系、“四个服从”等内容。党的九大党章和党的十大党章虽然有民主集中制的规定,但其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事实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党的十一大党章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但没能完全清除“左”倾错误影响。作为改革开放以后党章的蓝本,党的十二大党章除总纲部分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专设“党的组织制度”分八个条目对民主集中制作了详尽规定,尤其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
关于组织体系,党的一大党纲虽没有规定组织体系,但提出了组织起来的理念,规定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设立的条件,明确了地方委员会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党的二大、三大、四大党章关于组织体系的内容基本一致,其中党的四大党章最早规定了支部成立的人数条件。党的五大党章明确把组织体系分为几个层次: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并强调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党的六大党章首次使用了“组织系统”的提法,按照从基层到地方、中央的顺序排列。党的七大党章对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础组织各自职权、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党的八大党章延续了党的七大党章关于组织体系的规定,并对基层组织的形式作了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包括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党的九大和十大党章对中央组织、地方组织规定的条目很少,基层组织的规定仅有两条,且把主要工作放在阶级斗争和党内斗争上。党的十一大党章对十大党章作了不少修改,有进步的地方,但仍然沿用了和保留了“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一些错误提法。党的十二大党章正式使用了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的提法,并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例如,对基层组织的任务着重规定要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财经纪律和人事制度等。此后修订的党章关于组织体系的规定都是对党的十二大党章继续完善的结果。
关于组织主体,一是党员,二是干部。关于党员,党的一大党纲就有对入党条件和接收党员手续的规定。从党的二大党章开始设立“党员”章节。党的三大党章对接收党员手续进行了补充,提出候补期的要求。党的四大党章基本延续了之前的规定。党的五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加,提出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在党组织中参加工作并交纳党费才符合党员的条件。党的六大党章对党员的入党资格、入党手续、组织关系变化、开除党员等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党的七大党章除了在总纲中对党员提出严格要求外,还在条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八大党章中关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大大扩充,并对入党手续进行了更翔实的规定,党员的候补期表述为预备期。党的九大党章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取消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十大党章沿袭了党的九大党章有关党员的规定。党的十一大党章虽对党的十大党章进行了修改,扩充了对党员的要求,恢复了预备期等规定,但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左”的错误。党的十二大党章对党员的规定涵盖入党条件、党员权利和义务、发展程序、严格管理等内容,首次将入党誓词写入党章,要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此外,还新增“党的干部”章节,对各级干部提出比一般党员更高的要求。
四、党章中有关纪律内容的演进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中就已经有了对纪律的要求,例如,党员要与力图反对党的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在党内担任职务的党员,不经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党的二大党章设专章说明党的纪律,共有九款,涉及最高机关、服从义务、上下关系、党派选择、开除情形等。此后,党的三大、四大党章在纪律部分的规定保持了基本一致。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党的五大党章提出对违反党的纪律的组织进行改组、解散的处分,对党员个体则规定了警告、停止工作、留党察看、开除等处分。党的六大党章关于纪律只有两条,第一条明确提出严格遵守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第二条明确规定对于违纪的组织有三种处理方法:指责、解散组织和重新登记,对于党员个人的处分为:警告、临时取消工作、开除党籍、规定时间察看等。党的七大党章在纪律建设方面首次将纪律的内容写入总纲,首次明确了“四个服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对违纪党员的五种处分方式等内容。虽然纪律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但理念始终如一,律己始终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2〕。
党章中关于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的演变。从党的五大党章开始,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分开来写,党的五大党章中设立了监察委员会,党的六大党章中设立了审查委员会,职责更多涉及财政会计、机关工作等。党的七大党章恢复了监察机关的提法,并提出其任务主要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控诉。党的八大党章有关纪律处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党员这一章节中,没有单列,但单列了三条有关监察机关的内容。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一方面在党员章节部分保留了对党员违反纪律进行处分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取消了监察机关。党的十二大党章恢复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单列的写法,其中,党的纪律共有五条,涉及纪律观念、处分方式、处分程序、责任追究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有三条,涉及领导体制、主要任务等。此后,党章的内容基本保持不变,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党员、干部、党组等一同构成了党的组织范畴。
五、明确党章的时代价值,坚定不移落实党章
(一)党章的时代价值
党章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2016年4月24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201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把党的性质和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路线和纲领落到实处,这就是党章最核心的内容和要求。党章明确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反映了党的理论基础、政治主张、整体意志、共同理想,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
党章是新时代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党章是根本的党内法规,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对党章原则和精神的具体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三条对党章作出如下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制度体系中,党章是根本,准则条例是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党章是最大的党内法规,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对党章原则和精神的具体化。
党章是新时代党内文化发展的导向标。党章是直观的中国共产党文化。从党员个体角度来看,党员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决定着他们的党性修养,有助于在党内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作风,将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来,这是党章的实践要求,也是党章的文化理念。从全党整体来看,全体党员党性修养提升的过程就是共产党人光辉形象深入人心的过程,就是共产党人真理力量的体现过程,就是共产党人坚定四个自信的过程。总之,以落实党章提升党性修养为途径,党章将有效引导新时代党内文化的发展。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章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把党章的学习经常化。《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提出,每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要有一次有关党章的学习安排,党支部的学习交流也要有一次有关党章的学习安排。党章的学习应该是经常化的,经常化既指文本内容的经常化,也指深入思考的经常化。党章的学习,不仅是党员入党的第一课,而且是党员必修的终身课。
二是要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结合起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形成党章为根本、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规定既凸显了党章的重要地位,又强调了其他党内法规的系统集成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3〕。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对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应该是同步的、配套的,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党章的学习具体化。
三是要坚决落实党章要求。严格按照黨章的要求办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用好各种平台,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使全体党员真正做到学深悟透、锤炼党性。
四是要对照党章标准做合格党员。党员日常表现的基本判断标准是党章。《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要坚持党的性质宗旨,正确履行八项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在享有党员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合格党员。
〔注 释〕
①此处党的七大党章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为了行文简明顺畅,将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简写为党的某大党章。
②按照规定,党章应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但党的五大召开时形势严峻、时间紧迫,没有专门讨论修订党章的问题。会后,中央政治局依据大会授权立即着手对党的四大党章进行修改,依照程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这是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正的党章,但仍习惯称之为党的五大党章。
〔参 考 文 献〕
〔1〕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21-322.
〔2〕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5.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82.
责任编辑 王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