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晶宝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更迭,汽车三包制度也需与时俱进。
“在2018年底,我们已经启动了三包制度的修订,主要引入了和新能源相关的技术条款,当然也有一些其他的修改,目前正在排队上会的过程中,希望能够尽快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产品质量担保部主任贺兴向《汽车观察》透露。
2020年12月9日,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0汽车后市场健康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汽车后市场行业治理专委会启动大会在京举办,会上贺兴发表了《我国汽车三包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主旨演讲。
2013年10月1日中国汽车三包制度正式实施,到今天已经超过了7个年头,在三包制度运行期间,汽车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三包制度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方面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贺兴介绍,除了产品质量之外,三包制度在倒逼企业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方面同样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三包制度对零部件的供应时效提出了要求,很多企业就加快了零部件供应时间,很多进口汽车品牌为了缩短零部件供应,纷纷在国内建立零部件仓储库,大幅缩短了维修时间。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更迭,目前的三包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有了进一步完善的需求。2013年的产业结构和产品技术状态以燃油车为主,因此现行版本的三包制度主要都是基于传统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等系统,并没有把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纳入到规定里边。
现版三包里部分重要变化如下:
1.三包凭证中需包括家用纯电动、插电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点评:EV车型和PHEV车型需要在销售之前向消费者明示三包期内(如2年/5万公里、3年/6万公里)的电池衰减情况,消费者买车之前就能更清楚电池的性能,知道车辆2年、3年以后的状态。
2.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全新合格零部件,并且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点评:修订版本中增加了“全新”的要求,这也意味着排除了再制造件的使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副厂件的使用。这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现故障时,4S店或厂家不得再认为更换的电池只要容量不低于原电池即可,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全新电池。
3.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算起之日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而修理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变速器的,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过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要求更换或退货。
点评:动力电池电芯故障、混动车辆一体式的动力系统故障是退换总成的高风险点,也是高价值、高价格的零部件总成,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纳入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管理,不仅能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提供保障,也能倒逼企业更加注重这一部分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4.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算起之日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裂开、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点评:退换货的范围中新增動力蓄电池起火故障,为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问题提供了解决依据,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个好消息。但对于电池故障起火的判定,消费者仍然处于弱势地位。
除了新增了不少与新能源汽车密切相关的条款,本次三包政策的修订也将做出很多其他调整,总体而言是严上加严了。例如,对于三包的起始之日由原来的开票时间变更为了更加合理的交车时间,避免企业提早开票的情况;三包期内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同一质量问题修理5次可以退换车,分别变更为30日和4次;消费者达到退换车条件时,销售者应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如车辆登记费用、假装、装饰费用以及相关服务费用)。经过修订后,皮卡也将纳入三包调整范围内。
据贺兴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续还将会全力推进汽车三包凭证的电子化,包括维修保养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交付日期等。在第三方争议处理方面,将全面引入社会专业资源来参与汽车消费者和4S店之间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
由于智能化、网联化技术的发展,很多产品维修通过OTA的形式进行。“有些企业做法不太规范,没有考虑消费者的知情权,后续我们会建立制度来规范对三包期内车辆的管理要求,界定产品性能优化与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之间的区别,开展OTA三包追溯。”贺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