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毓 覃智
摘要: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直接反应行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广西各地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经营模式、经营者构成、场地来源、投资来源、员工人数及构成、经营活动类型、经营收入情况、经营动机及态度等方面进行调查和思考,发现广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个体民营唱主角,多类并存齐发展;食宿服务为主打,营收渠道多样化;营收压力虽较大,发展前景更可期;商机政策双动力,面临提质促升级。
关键词: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依托八桂大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农业资源、民俗资源、文化资源等,建成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超过1600家、规模休闲农业园区800余家, 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从2010年的接待游客1350万人次、总收入45亿元,到2019年的接待游客约3.89亿人次、旅游消费约2766亿元。生机勃勃的经营主体,造就发展壮大的产业,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让壮乡风情成发展宝藏,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直接反应行业的发展状况,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访谈等方法对分布于广西各地市的156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7个方面共13项指标,包括:经营模式、经营者构成、场地来源、投资来源及数额、员工人数及构成、经营业务类型、经营压力、收入满意度、经营动机及态度等,以反映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的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经营主体情况分析
(一)经营模式
调查显示,在接受此项调查的150个经营主体中,“个体经营”模式的有61个,占40.67%,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个体农户通过本地租赁或对自主经营的已有农牧果场进行改造,并增加配套的旅游休闲设施,使之成为一个农旅结合、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休闲农业园。或者利用自有或租赁民居,通过设计改造成农家乐、民宿等,实现旅游接待和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公司+农户制”等依托现代企业组织模式,可以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共占36%。另外,随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众多利益相关者也纷纷加入,一些经营主体在多方合作经营模式上进行了探索,也出现了 “农户+农户”合作模式、“公司+社区+农户”、“政府+旅游公司+旅游协会+旅行社”等经营模式,分别占7.33%、5.33%、5.33%,多主体参与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模式通过资源整合,群策群力,相互促进,抱团发展。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综合带动效益高、生态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对于贫困村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明显,因此各地政府均给予大力支持和引导,甚至直接参与到经营中来,出现了“政府+农户”、“政府+公司+农户”、“政府+公司+旅游协会”等政府以主体身份参与的经营模式,共占15.33%。这些模式对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设计、品牌打造、宣传推广、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避免了个体经营者经营模式下存在的不注重生态环境、忽视规划、无序竞争等问题。
(二)场地来源
当前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属于自有资产或自建的占总数的46.15%,这个数据与“个体经营”和“农户+农户”经营模式的数量大体相当,说明个体参与经营为主的经营主体主要是利用自有或自建场所进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印证了当前经营实体多数为本地村民经营,可见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对加快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花钱购置+租借经营场所”的經营主体共占51.28%,其中租借经营的占46.15%。可见外来经营主体比例与本地经营主体数量接近,反映出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发展前景和投资环境对外来投资经营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对于“公共或免费资源”的使用非常有限,仅占1.92%,可见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上为有偿使用。
(三)投入资金来源及数额
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创建投入资金来源渠道多样,有40.94%的项目拥有204种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经营者的“自家积蓄”,占到66.03%,其次是占45.51%的“银行贷款”和占28.85%的“亲友借款”。“其它资金”来源占14.74%,“民间借贷”占7.05%。在接受“投入资金数量”项目调查的115个经营主体中,累计投入50万元以下的占14.78%,50~100万元的占13.91%,100~500万元的占32.17%,500~1000万元的占19.13%,1000万元以上的占20%。
从投入资金来源看,以经营者家庭积蓄为主要投入资金来源,从投入资金数量来看,80%的项目为投入资金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反映出当前广西的经营主体规模以中小型为主,获得投资机构支持的大规模项目较少。中小规模的经营项目更利于个人投资者创业,而且在旅游市场日益细分的趋势下,小而美、小而精的特色休闲农业园区和乡村旅游项目更容易适应复杂多变的消费市场。
(四)员工人数及构成
被调查的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中员工人数10人以下的占41.88%,10~20人的占20.51%,20~50人的占25.64%,50~100人的占5.98%,100人以上的占5.98%,员工人数50人以下的累计占88.03%,20人以下的累计占62.39%。而从员工构成来看,经营者除了承担经营管理职责外,还要承担部分员工岗位的职责,“既是老板也兼任员工”的占66.03%,这也说明了经营主体的规模不大,经营者有余力身兼多职。此外,经营者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也作为员工,在经营者所在的园区或旅游区工作,共占了64.74%。其次,当地村民占57.05%,雇佣非本村员工占51.92%。数据表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体是以家庭和家族经营为主的经营组织,这与较小的经营规模密切相关且互为影响。
(五)经营业务类型
广西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基本上都是全年开放,1~12月全年经营的占到98%,其中4~10月为主要经营期,所有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均向游客开放。虽然不同地域存在温度、日照、降水等方面的差异,这些自然条件的变化又直接影响着依托农业田园景观、季象景观、气候景观的乡村旅游吸引物,以及节庆、庙会等民俗活动都会受到时间节气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就目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已经开展的丰富多样的经营活动来看,并不影响全年开放经营。
调查显示仅有17.95%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是收门票的,且门票价格比较低廉,在20元以下的占69.74%,可见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已经走出“门票经济”,是通过多种经营活动获取综合收益。
这些景区依托乡村田园风光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同时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休闲等多种服务,现已开展的经营活动以食宿为主,“餐饮”占88.46%、“露营”占69.23%、“住宿”占66.03%。广西水资源丰富,“垂钓”和“划船”项目也有较高的占比,分别为53.21%、48.72%。其次,花卉展览、烧烤、民俗活动、展馆参观、购物商店、旅游纪念品、棋牌室等项目均占30%左右。旅游购物也逐渐得到重视,各景区纷纷设立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纪念品店,游客在了解当地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休闲娱乐的同时,可以购买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工艺品和农特產品。
(六)经营压力及收入满意度
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均存在一定的经营压力,不同的行业和主体在不同时期所承受的压力大小会有所不同,接受此项调查的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者认为承受“很大压力”的占16.44%,“较大压力”的占52.74%,“一般压力”占25.34%,“较小压力”占4.11%,“很小压力”占1.37%。总体来看,大部分经营者认为目前经营压力不小,“很大压力”和“较大压力”的共占69.18%。从收入满意度来看,感觉“非常满意”的占5.48%,“满意”的占23.97%,“一般”的占42.47%,“不满意”的占27.40%,“很不满意”的占0.68%。感觉“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共占29.45%,感觉“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共占28.08%,两方面相差不大。
现阶段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处于主体数量递增,竞争日益加剧的阶段,对于吸引客源、提质升级、适应市场、提高营收等方面存在较大压力,经营者对其收入水平的满意度并不高。
(七)经营动机及态度
调查显示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创业和经营的动机多样,并且存在多重动机,主要是发现了该行业的商机和发展前景,进而选择自主创业,出于此动机的高达71.15%。其次是“政府鼓励”,占43.59%,可见近些年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为数不少的鼓励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对即将进入该领域的创业者们以强大的信心和鼓舞。除此之外,还有“能人引领”、“家人鼓励”及“父辈传承”等原因,所占比例较低。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迅猛,正处于创新探索、迭代升级之中。从经营者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后的亲身感受来看,觉得自己选择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非常正确且值得”的占42.31%,“比较正确且值得”的占42.95%,“一般”的占14.74%,“比较后悔”和“非常后悔”2项均无人选择。高达85.26%的行业认可率,足以体现出经营者对所经营主体发展现状的认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美好前景可期。
二、总结与建议
(一)个体民营唱主角,多类并存齐发展
当前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以个体经营及农户参与经营的中小型组织为主。经营场所也多来自于自有土地和建筑,经营者多为当地村民及其亲属,创业投入资金的首要来源为家庭积蓄,累计投入大部分不超过500万元。虽然经营规模有限,但是对乡村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起到了显著作用。
随着外来经营者的逐渐进入和行业的发展,公司制的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和政府部门参与经营的多方经营模式共同发展,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各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积极探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经营之道和发展之路。
(二)食宿服务为主打,营收渠道多样化
食宿需求是旅游过程中的首要需求,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业务以餐饮、露营、住宿等食宿项目为主,同时辅以垂钓划船、参观展览、民俗活动、旅游购物等多种类型的休闲体验项目,基本不收门票,即使收取也是以20元以下的小额门票为主。相对于一些依赖“门票经济”的传统景区,他们找到了各自的经营特色,在二次消费上下功夫,赢利点更丰富,通过“体验经济”、“服务经济”、“消费经济”等实现收益多样化。2019年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消费约2766亿元,同比增长约34%,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包括所在地的贫困群众在内,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休闲旅游快速发展的红利。
(三)营收压力虽较大,发展前景更可期
伴随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经营主体不断增加,而且往往在某些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以带状或片状集中出现,所依托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基本相同,客源重叠、项目同质化的情况下,竞争日益加剧,另大部分经营者感受到了不小的营收压力,并且对目前的经营收益不够满意。但是从对以往经营情况的态度来看,却发现有85%以上的经营者认为自己选择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正确的选择且值得继续为之努力,说明压力虽然较大、收入虽然不太满意,但是压力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完全没有经营压力也是不符合商业经营规律的,并且通常情况人们对于自己的收入情况也是呈保守态度。总之,面临经营压力和挑战的经营者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依然会坚持自己的选择,不懈努力。
(四)商机政策双动力,面临提质促升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恰恰能够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让游客感受到美好和愉悦。走进乡村,体验农耕,追忆乡愁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刚性消费需求,需求就是商机。2019年广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约3.89亿人次,同比增长约26%。强劲的乡村旅游需求成为经营者们选择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创业的首要动力。连续多年,中央1号文件都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做出部署。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2017年《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桂农业发[2017]73号),以及来自广西文旅、农业、林业、住建、交通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出台相关利好政策和配套措施全力打造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和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将通过文旅融合、多產融合,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品牌特色显、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引领行业持续全面提质升级,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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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9年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广西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的研究”(项目编号:2019KY1385);2020年广西高校科研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中越边境休闲农业发展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0KY36017)。
(作者单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