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梅,肖生禄
(中共白银市委党校,甘肃 白银 730900)
脱贫攻坚是一项民心德政工程,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深度贫困县区,面对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以及驻村干部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使命担当,他们所付出和正在付出的巨大努力,正在改变着乡村落后的面貌,正在夯实着下一步乡村振兴的基础。但同时我们要认识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始,即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之始,要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
脱贫攻坚进行到今天,面临“两不愁,三保障”还没有达标的有关事项,以及实施起来所面对的诸多困难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的压力确实很大。深度贫困县区在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和饮用水安全等项目的实施中,都是做足了功课,铆足了劲,从中也体现出我们干部为民办事的情怀。相比,一些老百姓则有一种不紧不慢的感觉,还存在一种观望心理,甚至在有些项目实施上表现得不怎么配合。这无形中阻碍了项目实施的进度,加大了干部工作的难度。这些现象确实需要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特别是要反思我们的工作,是否建立在对脱贫问题及脱贫规律的深入了解研究基础之上,是否建立在与脱贫对象充分沟通基础之上?反思在扶贫与扶志、扶智关系处理上,是否突出了扶智与扶志,是否把目的放在把老百姓扶上马,之后让百姓能够主动扬鞭,为自己幸福的明天而努力打拼[1]。
脱贫攻坚进行到今天,国家在乡村发展上确实投入了不少钱。不论在基础设施方面,还是在产业扶持方面,投入一般都在千万元以上。那么,在政策供给方面,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是基于长远发展战略来考量的,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乡村发展的内在需求,满足了老百姓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不愿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要么是孩子在城里要买房,自己不愿或不想拿出钱来改建自己住房;要么是孩子在城里工作,家里只是老两口,对危房改造意愿不是很强;要么在外地打工,房屋基本不住;还有一种情况是想把拿来建房的钱用于发展生产上,想因此获得更多收效,等等,不一而足。对此方面,确实需要引起注意,我们要在顶层设计上下足工夫,尊重人民意愿,尊重客观实际,充分考虑发展的延续性。
脱贫攻坚一直以来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很多地方,是只重当前,不重长远;只求达标,不考虑实际需求、长远效益。在我们调研过的个别乡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却少有人居住,让人甚觉可惜。类似的情况不少。还有一些传统村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改变了原生态风格,自然使投入没有产生预期效果,甚至产生负面效应。在有关产业的培育上,很多地方求数量,求规模,数量、规模都上去了,投入资金也不少,但缺乏风险意识,或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类似的如大枣产业,当面临市场极度饱和时,则是有产量,没有收益,对过多产量没有设计出提升附加值的通道,从而切实保证种植户的收益。这种政绩工程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仅助长了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种政绩工程消费着大量的人财物[2],让本来就稀缺的资源造成无为的浪费,甚至又进一步增加后期纠错成本。如此种种,都值得我们深思,当前和长远多大程度上能够获得统一,实现统一,从而让我们的当前行为尽可能发挥正效应,为长远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撑。
政策公开宣传不够,不仅加大政策执行难度,而且让老百姓对政策实施产生一定意见。比如城区集中安置,涉及老百姓居住费用问题、后期生存发展问题、土地种植问题、原宅基地处置问题等,对已经在城区打工,已经有了一定的生存基础的建档立卡户来讲,自然不是什么大问题。而对于那些在城里没有一点生存基础,或对在城里生存没有充分认识的人们来讲,则问题就大了,往往给工作造成一定被动。在一些农村,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发展差距和经济收入差距并不是很大,但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方面两者之间差距非常大,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针对贫困村,近年来投入一般都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相比,非贫困村则投入有限,显得落后多了。
精准施策、精准对治贫困发生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的精髓所在,也是近年来我们一贯的主张。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在有些方面做得还不够细,不够扎实,不够务实,搞得老百姓不满意。典型的有一些偏远山区,水、电、路,以及乡村文化阵地、甚至幼儿园都建了起来,可惜现在几乎没有多少人居住了,居住的都是一些留守老人。现在再回过头来,如果当初认准贫困的根源所在,找准解决贫困的根本举措,把这些投入集中起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投入性浪费,而且还能够更好地体现资金投入的长期效应。
低保,本是针对那些生活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助长了一些人等靠要的思想,有些人甚至不以吃低保为耻,反而以吃低保为荣[3];在种植养殖方面给予贫困户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本是为了鼓励贫困户提高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但却成了一些人谋取不当利益的手段。比如养羊达到20 只以上,养牛达到5 头以上,每年给予一定奖补资金。一些农户为了获取国家政策补偿,通过借的方式,从一些农户家里把羊赶来,检查验收过后,则原还给对方。类似的情况在一些合作社也发生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但有一些合作社却没有真正运行,发挥作用。
不为脱贫而脱贫,而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起来,使扶贫建立在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之上,从而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无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还是产业扶贫项目,甚或安全饮用水项目,都要基于长远发展战略,统筹谋划、统筹安排,通过科学论证,制定较为详尽的战略规划,最大限度地体现集约效应、可持续发展、增收效应。坚决防止、杜绝无效投入,甚至产生负效应的投入,坚决杜绝和防止一时政绩,或追求达标式的投入,建立有效的议事制度和决策体系,让决策建立在科学而符合现实发展的基础之上;让今后的发展建立在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程度得到充分体现的基础之上。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过来又成为促进或制约生产力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们要从深化农村发展改革的角度,积极争取做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以及市场化和标准化程度,让农业生产走向高质量发展,步入高收益的行列。
农业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化解市场风险,提高产业收益,龙头企业的作用忽视。但目前普遍情况是,我们的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小,基本上起兜底作用,给予农户的是保底性收益,没有能够形成给农户带来增长性收益的发展前景。客观情况是,我们的龙头企业普遍实力相对弱,没有一定经济实力在研发上投入,没有掌握具有一定垄断性的市场资源和高端性的农业开发技术,其产品的附加值相对低,自然不可能给农户带来持续性和增长性的收益。所以,今后要注重扶持或引进社会责任感非常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特别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引导这些龙头企业进行特色农业开发和进行高端高收益农业研发,在开发和研发上为其提供资金、人才队伍,及其相关服务的支持上,力争使农业产业通过它们的带动,发生革命性的变革,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带头人的作用是普遍被证实了的。不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方;不论是一个部门、单位,还是一个企业,带头人的更替,带来的变化,或影响是革命性的。对于一个乡村,更是如此。乡村里若有一个有良知,或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带头人,则这个乡村发展无疑是相对好的。所以,在今后发展中,我们必须把培养和引进乡村致富带头人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要善于发现这样的人,给他们创造机会,给他们更多的政策支持,让他们带领群众走向共同富裕;要善于引导这样的人,引导他们把自己的发展与乡亲们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大产业规模,做强市场地位,提高收益空间;要善于引进这样的人,为他们搭建平台,为他们提供制度和组织基础,让他们有效地把乡亲们组织起来,做到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标准化、品质化,从而为乡亲们带来不断增长的可持续性收益。
乡村要振兴,产业首先要振兴。没有产业的振兴,乡村振兴不会落到实处。产业要振兴,必须依靠科技的力量,走科技振兴之路,走产学研融合发展之路。克服产业因缺乏学研支撑,一直处于低端发展的状态;克服学研因没有参与到产业发展,使其学研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境地。党和政府要积极出台政策,建立孵化基地,让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参与到农业产业提升与开发中来,建立自己的实验基地,孵化出具有提高农业产业效能与产品品质,以及具有高附加值的延伸产业链及产品,并通过他们的努力,得以推广;积极鼓励科学院所,把自己的研究与农业发展联系起来,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积极鼓励大中专院校,高端农业产业方面人才进行创业,为他们创业搭建平台,为他们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使他们的价值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积极鼓励本地具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联系科研院所或独立进行产业研发,对他们在农业产业上取得具有价值的研发成果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本地有关农业产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到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当中,注重发现问题,注重研究解决问题;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进行研发,力争不断取得突破[4]。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中央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农业产业摆脱目前发展瓶颈,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部署来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用表现得更加突出。产业发展是激发乡村活力、内生动力的基础所在。但实际中,农业产业主要集中在一产,二产、三产的比例相对低。特别是作为延长产业链和提高附加值的二产显得更弱。所以,我们在谋划每一个支柱产业时,一定要考虑为其建立起提高其附加值的二产:加工业,并且加工业技术含量要高,产品要高端,市场竞争力要强。通过二产为一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使一产在获得相对稳定增收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提供品质化的产品服务;通过二产打牢三产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使以金融为主导的各种服务业因此不断能够得到拓展,让服务业因此活起来,让服务业因此有产业支撑和市场需求而呈现不断繁荣发展的局面。
政策的导向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很多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偏离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我们要意识到政策及实施行为的导向问题,把政策的制定建立在调研的基础上,充分遵循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地方发展诉求,同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让政策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真正发挥标杆作用。要加强对一些政策实施导向性的评估,坚决杜绝拿实施政策来谋取不当利益的情况,特别是拿政策来做人情,拿政策来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要加强政策实施过程对干部作风影响的评估,让干部普遍确立起责任与担当意识。
不论内生动力,还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问题,根本上是一个发展自觉性的问题。自《村民自治法》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民主意识在乡村的生成,但是强权意识在一些地方表现还是比较突出。在政策实施上,总体上表现的是一种有限的公开,即公开性和透明性远远不够,这让老百姓很有意见,曾经怨声很大。因此,从长远发展和提高扶贫效果的角度,必须注重基层民主进程的推进。要加强对政策公开性的监督检查,提高老百姓对政策的知晓率,让老百姓能够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要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看政策实施是否遵循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要搭建平台,让老百姓能够充分参与到涉及村上发展的各项事务中来,坚决杜绝一些人说了算的现象;要规范各种组织运行的合规性,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组织运行的合规性,让村民作为合作社社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从而充分提升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充分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