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认证下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2021-02-01 07:00于政泉
关键词:实习生教师队伍院校

于政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6日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在各级各类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中明确规定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8周。教育实习作为教育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类专业学生一项必修的校外综合性实践课程。教育实习期间,实习生需要在指导教师的引领和帮助下,通过亲身体验、实践与反思等活动,实现由学生到准教师的角色转变和能力提升。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指导水平至关重要,由此可见,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迫在眉睫。

一、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

基于师范专业认证要求的“双导师”制度,教育实习实行高校教师与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本研究将高师院校教师称为理论指导教师,将中小学优秀教师称为实践指导教师。

(一)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指导的积极性不高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的积极性严重不足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高师院校理论指导教师认为,实习生既然已经到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就应由实践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有调查显示,超过60%的高师院校指导教师不能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这种“放养”的指导态度,对师范生的成长极为不利[1]。较多的实习学校实践指导教师对教育实习工作不够重视,对实习生的指导频次较少,很少指导实习生的教学。笔者2019年秋季对S大学实习基地实践指导教师开展座谈发现,多数实践指导教师不重视对实习生的指导工作,认为自己让实习生进教室听课就是指导了,收获多少全靠实习生的悟性;部分教师认为带实习生是配合领导工作,自己日常教学工作已经很繁重,指导实习生是增加额外工作负担;个别实践指导教师明确表态,没人有权利要求他们按照什么标准如何指导实习生。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质量偏低

教育实习期间,因实习学校分散、实习生较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师较少等因素影响,很多高师院校指导教师只能参与部分实习生的听课、评课与答疑等,忽视备课、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班级管理以及与实习学校学生、教师相处等方面内容的及时有效指导。有研究显示,高师院校理论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缺少深度[2]。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理论素养略显不足,尤其有些陈旧甚至错误的教学观念、职业倦怠等问题反而会给实习生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由于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对教育实习指导任务不清晰,不了解实习生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内容等情况,面对实习生教育实习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很难做到及时而有效的专业指导。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管理存在问题

有研究显示,由于教育实习指导缺乏系统的监督、激励和评价机制,导致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管理存在很多问题[3]。主要体现在“双导师”制度的各自指导、任务分工不明确;任职条件模糊、选拔程序不规范;过程监控缺位、过程流于形式;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指导教师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质量,极大制约了高师院校师范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基于师范专业认证需求,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更好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解决教育实习指导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高师院校应加强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具体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组建数量充足、稳定性强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为提高教育实习指导质量,达到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各高师院校需要组建数量充足、稳定性强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高师院校首先应加强“双导师”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遴选与管理工作,通过转变教师的教育实习观念,制定相关政策和出台具体措施,鼓励教师参与教育实习指导,从而有标准可循地扩充指导教师队伍的数量,有制度可依地提升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二)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高师院校应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培训活动,为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熟悉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实习指导内容与方法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整个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针对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决定了高师院校理论教师、中小学实践教师的角色转换,也决定了实习指导教师能否成功肩负起个人职责出色完成实习指导工作。因此,培训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注意培训专家的选取。开展培训讲座等活动应注意培训专家的来源,优秀的中小学指导教师和经验丰富的大学教师都可以纳入到培训专家库中来。二是,注意培训对象的选取。除了中小学指导教师外,还应包括高师院校指导教师,高师院校的指导教师不仅是教学理论的专家,他们还应该是教学技能和教学实践的专家。三是,注意培训内容的选取。针对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内容,不仅要设置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基础教育改革理念与要求、教育实习目标与任务等内容,更要设置教育实习指导方法、具体实习任务指导说明等内容。

(三)提供交流机会促进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有效履职

笔者基于多年的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不知道实习生在大学已经学到些什么、正在学什么,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与实习生的理论学习不能有效地衔接起来,导致实习生的教育实习和大学学习内容严重脱节。因此,若想保证教育实习质量,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应深度合作,为高师院校理论指导教师和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创设民主平等的交流平台。

通过有效交流,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互相分享各自的观点和意见,进而使高师院校理论指导教师和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之间的潜在矛盾得到疏导和解决,明确责权,协同育人。通过形式多样的对话交流,高师院校理论教师可以加强与中小学的联系,了解中小学教师教学的实践困惑与真实需求,掌握实习生的实习进展、实习需求及存在的现实问题。对于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而言,可以在交流中了解实习生大学期间的学习内容、实习任务与要求、实习生指导等相关情况;同时,高师院校指导教师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思路等,也必然对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的日常教学、专业发展等带来正面影响。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高师院校应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

1.研制教育实习系列文件。为有效提升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保障教育实习质量,高师院校必须在广泛征求中小学管理部门及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教育实习指导规范》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应尽快研制出台有关教育实习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选拔标准、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任务分工与职责要求、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考评与管理办法等。高师院校还应规范教育实习大纲内容,严格按照教育实习相关制度要求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做好教育实习指导规划,包括实习之前的指导教师选拔与培训工作、实习期间的阶段性任务安排与指导工作要求、实习后的总结反思与评价工作等。

2.做好教育实习后勤保障工作。首先,为理论指导教师深入中小学指导教育实习提供便利条件。高师院校选派的理论指导教师在指导教育实习期间,不应安排其他年级本科课程,不应安排或少安排研究生课程;指导教师指导教育实习期间,应以中小学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为主,在实习进展到不同阶段时,高校指导教师有时间和精力跟进指导实习生教育实习工作。其实,这一安排也有助于高师院校理论教师深入中小学开展教育实践研究,从而架起理论与实践贯通的桥梁,有助于高师院校更好地开展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同时,高师院校为中小学做好服务工作,有助于中小学教师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困惑与问题,提升实习学校接纳实习生的积极主动性。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应有定期到中小学挂职锻炼的时间要求,高师院校可以思考这些教师的挂职锻炼如何与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相衔接。高师院校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通过实习指导,增加“浸入”中小学的时间和程度,发现教育实习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并通过研究为教育实习的科学发展提供依据,从而促使教育实习的指导从经验性走向科学性。其次,为实习生全身心投入教育实习做好前期准备。为缓解第七学期教育实习与实习生考研、找工作等之间的矛盾,可以适当提前教育实习学期安排,如第六学期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当然,这需要高师院校调整各类师范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模块的设置,势必会影响其他模块课程的安排,这就需要从学校层面做统筹安排,做好整体规划,方能保障实习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为调动指导教师参与教育实习积极性出台激励措施。理论研究表明,不是所有的实习指导都是合法的教师教育形式,不是所有教师都是好的教师教育者[4]。作为指导教师必须从教育为治国之本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实习的重要性,提高指导教育实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高师院校和实习学校应挑选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和理想信念的教师承担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同时,还要加强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培训与考评等工作。以上安排都会增加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负担,为了更好调动教师指导教育实习工作的积极性,可以从福利待遇、评优选先、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以利益为导向实现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绩效评价机制,努力营造出一种身为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在精神上深感荣光、在物质上收益颇丰的氛围,这是对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视,也是高师院校对自身前途和命运的深切关注。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

1.颁布国家层面的教育实习相关政策。丁炜认为:“国家支持性政策处于缺位状态”,应“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国家教育实习政策”[5]。教育部应制定国家层面的《教育实习指导标准》,对实习指导教师选拔标准、工作职责要求、实习评价标准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使之成为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开展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基本参照。实习生是教育实习的主体,是联系高校理论指导教师和中小学实践指导教师的重要协调者,其枢纽作用的发挥,有助于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整体功能的发挥。我国已开始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可以在各科目考试合格基础上,以参与教育实习情况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教师资格证申请条件的规定,有助于实习生全力以赴投入教育实习,从而确保教育实习的实施效果。

2.发挥协调管控功能。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协调高师院校和中小学校合作,构建教育实习共同体,有效合作、共同发展,有效履责、协同育人。另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在薪酬制度、职称晋升和组织管理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发挥良好的管控功能,从而激发高师院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保障教育实习经费投入。经费不足是目前制约教育实习工作开展的瓶颈,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财力投入,为师范教育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协助高师院校建立教育实习指导专项经费,确保“双导师制”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相应待遇的实现,从而使教育实习指导工作能顺利且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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