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介绍,2020年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资金总投入分别为2078 亿元和35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27%。目前中国普惠金融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子支付、数字信贷、线上保险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同时,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谈及2021年银保监会重点工作时,他强调,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业的永恒主题,毫不松懈地监控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法治,完善长效机制。
郭树清表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银保监会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当前,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达12%以上,银保监会正在从多个方面研究推进相关措施应对老龄化挑战,其中一项就是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多家保险机构按照银保监会的工作部署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
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表示,从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发展状况来看,除了公众个人养老意识不强,产品宣传不足等问题外,还存在三个主要问题。首先,第三支柱涵义、内容和范围缺乏明确定义。其次,目前我国第三支柱采用产品制,与账户制相比,个人参保时需要做产品选择,产品之间也难以相互转换,税收和财政优惠政策也只能针对具体养老产品,国家对个人养老保障的管理需要依赖具体产品的管理人,统筹管理难度大,政策的引导效应发挥不充分。最后,仅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而言,目前一般商业养老年金产品没有任何税收或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仅有的税收支持局限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而且该业务试点范围仅为两省(直辖市)一市一地区,覆盖面狭窄,且试点期已过去近两年,也无新的相关政策发布。
韩沂建议,一是要多部门共同研究,明确第三支柱的涵义、内容和范围,并出台正式文件;二是借鉴现有税延养老账户管理经验,扩大其运用范围;三是优化完善政策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2月25日,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56 条,主要规定了需经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范围、任职资格条件、核准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与2017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提高了保险公司董监高任职的准入门槛,有15类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其任职资格不予核准,较2017版增加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