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研究

2021-02-01 00:27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人居农村居民工作者

徐 争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在农村建设时,应以美丽宜居环境为导向,做好农村常见环境问题治理工作,如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等问题。虽然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我国各地区的农村环境取得显著改善且成效显著,但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方案等因素影响,少部分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表现出 “一刀切”“面子工程”等问题,需探究更为有效的整治路径。

1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

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相应整治工作,可为当地群众谋福祉,优化生态环境,达成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目标。细化来说,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相关工作者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1.1 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均取得决定性成就。这里的“全面”涉及各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要素,强调各地区各要素统筹发展。在此基础上,农村地区成为达成该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在落实“全面”要求的基础上,农村人居环境为生态要素的核心要点,其整治工作有助于生态目标的达成[1]。

1.2 有助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

在新时期背景下,农村居民收入增加,需求从解决温饱问题发展至精神文化需求,到更为关注居住环境、食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新需求,推动社会平衡充分发展,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2]。

1.3 有助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村绿色发展,创新农村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污染问题治理、农村自治等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落实生态振兴战略[3]。

1.4 有助于美丽乡村建设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党中央进一步细化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强调农村的生态性与宜居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治理农村污染问题,深化推进“厕所革命”,为农村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使农村环境表现出绿色、生态、宜居等优势,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指导下,各地区深化推进相关工作,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但因农村地区面积大、不同区域发展存在差异,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欠佳,分析其存在如下问题。

2.1 整治工作生态效益低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在我国现有污染源中,生活污染源占比约17.8%,养殖场污染源占比约10.6%,污染源分布状况逐年改善,分布数量有所下降,农业污染排放的总氮、总磷等污染物逐年下降。但在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部分地区的工作者缺乏对整治工作的全面认识,不能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明确农村人居环境的绿色化要求,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农村非规模畜禽养殖现象普遍,各污染源处配置的治理设施不全面,难以控制环境污染问题,降低了整治工作的生态效益。同时,污染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带来污染风险,影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4]。

2.2 整治机制缺乏创新性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出系统性、整体性特征,工作者应在实施农村污染治理、厕所革命等工程的同时,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将绿色生态理念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等多个层面,推动农村绿色转型。但实际上,部分农村地区实施的整治机制缺乏创新性,仍以传统能源作为农村生产生活、人居环境整治的核心要素,尚未引进、普及新能源与新技术,难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控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问题,不利于农村资源的优化利用,阻碍农村的生态化发展[5]。

2.3 整治方案有效性薄弱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农村气候条件、地理条件有所差异,适用的人居环境整治方案不同。目前各地区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普遍存在同质化问题,部分工作者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实施生活垃圾治理或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未考虑所辖地区的地理条件或气候条件,其他地区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并不适用于所辖地区,显著降低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有效性。同时,部分工作者缺乏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正确认识,未能在整治方案中合理分配农村地区的资源,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现碎片化现象,不能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影响整治成效。

2.4 整治主体参与不到位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农村居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农村居民对人居环境的需求,是整治工作的依据和导向。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村工作者忽略了农村居民的主体性,为尽快达成上级下发的整治任务目标,急功近利,直接照搬其他地区的整治方案,未组织农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不能满足当地村民的需求,降低了农村居民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进而降低了农村居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人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感,人居环境整治中主体参与不到位,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实施。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借鉴我国各地区的优秀经验,总结优化整治路径,以供农村地区创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参考,进而发挥整治工作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缩短社会差距,解决主要社会矛盾。

3.1 优化改进整治工作理念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生态效益低问题,建议农村工作者优化改进整治工作理念,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作为农村建设指导思想,进而改进整治工作在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细化来说,农村工作者应树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工作原则,以清洁生产、清洁生活、清洁水源作为工作核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农村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采用无害化技术处理农村污染问题,避免污染源影响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在该原则思路指导下,农村工作者应结合所辖地区的实际状况,综合利用各项资源,通过绿色化改造,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农村能源浪费,提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生态效益。

以浙江省为例,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将农村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改善作为重点,使浙江省农村环境面貌出现翻天覆地地变化,推动了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在示范引领阶段,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括道路绿化、垃圾收集、厕所革命、河沟清淤等,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在整体推进阶段,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改造危险、陈旧农房,优化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在深化提升阶段,以美丽乡村为目标开展农村建设工作,加大文化村落保护力度;在转型升级阶段,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拓展至文化领域,将生态环境的表层美,转变为农村文化的内在美,为农村居民创造更美好生活。

在上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浙江省形成了多个值得推广的整治经验。例如,安吉模式,农村工作者从整体入手,开展工业污染治理、违章建筑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依托于污染治理成果,开展竹林产业与白茶产业,使绿色产品成为农业生产重点,推动绿色经济发展;龙溪模式,农村工作者通过融资手段,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田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创新农业发展方向,以动漫花谷等新型农业产业项目,打造田园综合体,实现农村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

3.2 探究新型整治工作机制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机制缺乏创新性问题,建议农村工作者从能源与技术两方面着手,加大新能源、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减少农业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问题,为农村良好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保障。以我国某地区为例,其实施的新型整治工作机制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在新能源方面,农村工作者结合农村地区的现有条件,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以满足农村公共空间发展需求,减少能源损耗,实现农村发展的节能减排目标。例如,某农村地区投入大量生物质节能炉,供农村居民炊事取暖,该炉灶使用的燃料由农业秸秆制造而成,既可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污染问题,也可降低农村炊事取暖成本,兼备生态与经济价值;某农村地区开展沼气建设,以人畜粪便为原料,生产沼气,用作农村生产生活的燃料,如以沼气作为炉灶的燃料或养殖场灯具的照明能源,沼液可用作农业生产肥料,避免农村地区人畜粪便随意堆放,产生难闻臭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某地区以太阳能为基础,研发有机垃圾处理系统,可通过太阳能杀灭细菌,在短时间内处理有机生活垃圾,减少垃圾堆积引发的污染问题,且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可用作生物肥,初步形成循环经济模式,值得推广应用。

在新技术方面,农村工作者创新农业生产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帮助。例如,某农村地区引进数字技术,智能监控农田生长状况,指导农户科学开展施肥与灌溉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与产量。在农作物灌溉方面,引进喷灌、滴灌技术,节约水资源,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另外,从宏观角度,政府部门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打造“三线一单”平台,共享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为整治机制创新提供决策指引。

3.3 统筹规划特色整治方案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有效性薄弱问题,建议农村工作者统筹规划特色整治方案,系统性规划各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因素,尽最大限度提升整治成效,优化农村公共空间,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以某地区为例,其规划的特色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要点如下:

第一,空间布局。保护农村地区传统的自然山水,在农村交通空间与建筑房屋改造时,保留传统街道格局;在配置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同时,保留农村地区的古村功能,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农村的森林资源、水资源与农田资源,使农村保留原本的村落肌理,凸显农村文化特色。

第二,建筑整治。在农村建筑改造中,首先开展建筑风貌评估工作,综合分析农村建筑的保护等级与保护价值,通过修缮维护、恢复重建等措施,妥善处理农村建筑,避免农村古建筑被破坏。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遵循绿色生态建设理念,做好农村公共空间、道路与宅旁等区域的绿化工作,并结合农村地理条件,建设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种植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并配置透水铺装,避免雨水聚集,影响村容村貌,阻碍村民雨天出行,强化景观的生态性与功能性。

第四,公共服务建设。农村工作者加大市政工程建设力度,通过农村地区的给排水工程、饮用水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通信工程及路灯工程等公共服务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完善的用水、饮水、取暖等生活服务,并在农村地区建构以生活垃圾处理站为核心的环境保护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改善农村环境。

第五,道路交通建设。结合农村地理条件,在现有街巷的基础上,整合利用率偏低的场地,拆除农村违章建筑,优化调整农村道路交通布局,提高农村公共活动空间的可达性。同时,农村工作者结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开展配套设施建设,涵盖商业、文化、市政与康体等多个领域。通过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公寓、健身房、停车场、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优化村庄规划布局,提高农村的宜居性。

3.4 鼓励村民主体参与整治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主体参与不到位问题,建议农村工作者鼓励村民参与整治工作,明确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村居民认识到自身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维护方面的责任与享受利益,发展一批热爱乡村、投身于乡村建设的新型农民,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以某地区为例,农村工作者采取以下两项措施,鼓励村民主体参与整治。

第一,宣传教育。农村工作者利用宣传栏、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快手、微信等新兴媒介,向农村居民传递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划、阐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势及其应履行的责任、享受的利益,提高农村居民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同时,当地政府部门与高校、社会组织合作,邀请志愿者团队入村宣传,利用免费发放鸡蛋、扇子等方式,吸引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宣讲活动,在活动中讲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功经验,引发农村群众对良好农村环境的向往,并向农村工作者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此基础上,该地区的农村村两委与党员群众代表通过下发调查表的方式,了解每家每户每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标准与要求的看法,使农村群众直接参与整治工作中,使各项工作受到群众的用户。

第二,完善制度。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后,为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长效性,该地区的农村工作者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胡同长”、“巷长”等职位设置,由村民担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维护工作者,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绿化植物、公共厕所等管理与养护工作,每家每户均安排一名人员担任管护人员,使管护理念深入人心,避免群众表现出破坏整治成效的行为。同时,根据管护人员的工作责任落实状况,开展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村民提供奖励,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维护力度。另外,该地区开通公开电话,村民可自行举报农村人居环境破坏行为,如厕所排泄物污染、植物凋亡、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等,向上级部门报告,尽早安排专业人员处理,延长农村基础设施使用寿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开展常态化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工作生态效益低、机制缺乏创新性、方案有效性薄弱、主体参与不到位的问题。本文建议整治工作者改进传统治理理念,创新整治工作机制,系统规划整治方案,引导村民参与整治,从理念、机制、方案、主体四方面着手,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农村居民共建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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