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艺,吴志鹏,王礼霞
(安徽农业大学 经济技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基于信息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创新、高速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互联网+”与农村农业建设融合度的不断加深,助农模式得以创新、助农效率得以提升。尤其2020这一特殊年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新冠病毒疫情全面爆发之年)互联网平台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将农业与市场有效对接,为农村品销售拓宽了路径,为贫困群众、贫困乡村脱贫致富带来显著效益。鉴于此,有必要对“互联网+助农”典型模式及其影响具有准确、全面认知,以更好立足实践,制定未来优化发展策略,为后续脱贫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发展提供可借鉴性指导。
如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关注重点问题。农民增收作为“三农”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对农村社会问题、农业经济发展存在重要影响。在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背景下,关于农民增收、贫困人口减少、农业创收增益,国内外学者提出信息减贫脱贫目标,积极探索“互联网+助农”运行模式,即将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纳入助农体系,在政府、互联网企业、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经销者、社会群体等共同参与下,将小农业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以科学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地区创业就业,加快脱贫攻坚进程[1]。为促进“互联网+助农”运行模式稳定、创新、优化建设与发展,我国在政策、基础设施、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予了高度支持,如2006年“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的启动,2014年精准扶贫工程中“电商扶贫工程”的纳入;2015年 《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引发;2016年国开办发〔2016〕40号文件 (《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出台;2019年《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发布等[2]。在这些文件规范指导下,“互联网+助农”模式得以创新发展,安徽砀山模式、甘肃成县模式、甘肃陇南模式、四川青传模式等取得的成效,以及2020年疫情期间凭借网络销售使全国农产品销售额不减反增事实,证实“互联网+助农”是加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步伐有效路径,在解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问题上拥有巨大潜力[3]。
随着人们对“互联网+助农”模式认知水平的不断加深,经积极探索各地政府构建了各种典型模式,各大互联网企业、多媒体平台积极参与到助农服务中并结合自身优势推出多种多样“互联网+助农”方案。
例如,被誉为“世界梨都”的安徽砀山,立足自身特色,在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下与电商平台、互联网企业等合作,打造了“互联网+助农”的“砀山模式”,通过“电商+一村一品”带动贫困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宽贫困群众增收创益路径;通过“驿站带网店”激发农民创业热情,提升贫困人口致富能力;通过“电商运营+基地建设+贫困户培训”将农民增收、农村建设、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全面推动农村地区优化发展。
又如,针对疫情期间农产品滞销问题,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凭借自身在线上销售、大数据分析、线上支付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制定“爱心助农”方案,并通过与政府、主播、明星、物流企业联合,切实解决农产品供应端、销售端、运输端问题。据统计“爱心助农”涉及销售农产品1900多种,10日累计销售量超过3万吨[4]。除阿里巴巴外,京东、快手等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根据自身优势通过明显直播带货、央视主持人直播带货等形式,帮助果农、菜农、茶农等渡过难关。
从“互联网+助农”模式的效应与价值中可充分认知到其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积极影响。
在“互联网+助农”模式推动下,网络扶贫相关配套产业迅速发展。以农产品销售端为例,线上零售、网络直播等,均需要一定政策、资金、技术、服务、运输渠道等支持。因此,在电商平台、农产品线上销售企业、直播平台等主导下,网络扶贫产业市场日益壮大、完善。随着网络扶贫产业市场的不断发展,将进一步带动贫困农村、贫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事业创新发展,加速乡村振兴步伐。
基于“互联网+助农”模式发展农村农业事业时,人们可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完成农产品交易,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者与农产品消费者直接对接,加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农产品各环节透明度,利于消费者信任度增加。但由于网络环境较为复杂,在沟通之初仍存在信任屏障。而随着公信力较强的人物(如政府领导、央视媒体人、大众喜爱明星等)在农产品网上销售活动中的积极参与,网络扶贫市场诚信度大幅提升。例如,扶贫地区领导干预化身主播角色,借助淘宝直播、快手直播、地方网站直播等平台,宣传所在地区民生、风俗、风貌,展示所在地区特色农产品,可有效打消消费者顾虑,从而积极参与到网络扶贫活动中。
“互联网+助农”模式中“直播带货”、“短视频带货”是近年来兴起的新模式,其在特色农产品打造、贫困人口创业增收、品牌农产品构建等方面的作用是积极且显著的。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快手直播商户中,超过110万来自于贫困县,贫困农村农户担任“主播”,通过直播、短视频形式宣传、展示产品,以促进消费者消费。随着2019年在线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 (用户规模超过5亿人,同比增长10.6%),个体农户直播数量大幅增多,在19000万获益的卖货人中,超过500万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年销售总额超过190亿[5]。2020年作为“直播带货元年”,仅3个月就有超过400万场直播带货,在线直播用户超过5.26亿人,超过100位贫困县市政府领导干部参与网络扶贫项目,进行区域特色农产品宣传销售。由此可见,“互联网+助农”模式为农民自我发展提供了平台,越来越多的农户愿意成为“新网红”带领乡亲脱贫致富,壮大农村内生力量。
“助农”的本质在于促进农民增收,强调在各界人员共同参与下,通过各种各样措施灵活运用,推动农村农业建设与发展。在当前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背景下,助农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助农”成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相对于传统助农模式而言,“互联网+助农”模式的价值是显著,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导致贫困地区农业经济发展不足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农副产品滞留,因此在保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量与质量达标的基础上,扩宽农副产品营销渠道显得至关重要。“互联网+助农”模式则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能够通过互联网这一平台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在线销售,将农户手中的产品转化为“真金白银”。同时,随着农产品的流出以及资金的流入,能够有效提高贫困地区农户耕种热情,提高农户生活水平,从而促进区域农业经济以及其他经济发展。
“互联网+助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副产品销售的趣味性、互动性,不仅能够刺激消费者消费,也能够增加消费者黏性,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额稳定增长。就趣味性而言,“互联网+助农”模式一改往日“文字+图片”宣传形式,通过生动、真实、直观、具体的视频,给予消费者身临其境之感,将农产品销售过程转变为消费者乡村观光旅游体验过程,让消费者更享受购买过程。就互动性而言,通过“互联网+助农”模式中的直播平台,消费者能够通过语音、文字、视频等多种方式与主播实时互动,在互动中解决自身疑问、阐述自身诉求;主播可通过疑问解答、礼品发放、红包发放、优惠券抽取等方式提高购农副产品销售娱乐性,渲染价格优惠氛围,提升消费者购买欲望。此外,随着消费者对主播了解程度的加深,可进一步增强消费者黏性,使消费者成为主播及其产品宣传者,进一步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赢得更多市场机遇。
“互联网+助农”模式不仅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与就业,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农副产品营销成本,让助农服务更具生命力。与此同时,在“互联网+助农”模式中,政府参与逐渐成为主流趋势。具体表现为:1、贫困地区政府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到农村电子商务活动中,代表地方农户和消费者协商、沟通,加强消费者对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的理解,让人们对“互联网+助农”模式更加认可与信任。2、贫苦地区政府领导干部深入群众进行一线办公,一方面促进了农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带领农户进行针对性发展,让农民对脱贫致富更具信心、勇气。3、政府以指导者、介绍者、管理者、监督者的身份促进农户与企业沟通,更好维护双方权益,提升“互联网+助农”模式发展的规范性、安全性。在政府参与下政治生态环境得以优化,利于互联网助农服务可持续发展。
虽然多数贫困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农副产品资源,但是由于其交通闭塞、信息流通阻滞,资源利用率不高,制约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很容易出现压价收购、高价卖出、中途“再加工”等问题,不仅压榨农户收益,也损害消费者权益。而通过“互联网+助农”模式,能够促进农户与消费者沟通,根据彼此要求协商交易价格与运输方式。与从同时,消费者也可通过直播、短视频、图文解说对农产品整个生产销售过程(如育苗播种、田间管理、采摘收割、加工处理、包装运输等)具有全面、清晰了解,从而让消费者买的舒心、买的放心。例如,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沙窝村在发展农业经济时,立足自身特色打造了“皇冠梨”、“红香酥”等多个农产品品牌,并在梨果种植经营过程中坚持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管理,以其通过优质果实赢得市场,促进果农创收。魏桂枝在经营自己梨园时,借助直播平台将梨园整个无公害管理过程展示给受众,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满足了受众对“千年古梨园”、“无公害管理”的好奇心,又提高了消费者对“魏桂枝梨园”乃至“沙窝村梨园”果实质量与安全的认可度,有效解决了消息不对称问题,让市场交易更具公开性、透明性。
“互联网+助农”模式前景广阔,但要想促进其效应与价值最大化发挥,也需要从多方面进行优化,让“互联网+助农”模式在面临各项挑战、困难时能够一往无前。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加之“互联网+助农”模式以“助”为主。因此,要想“助”的牢固、“助”的持久,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发与品牌农产品建设至关重要。在此过程中,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可持续发展特色农业资源,并通过政策扶贫、金融扶贫、技术扶贫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与此同时,以政府为主导,聚集农村合作社、地方龙头企业、多媒体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组织群体力量,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化建设。并在组织群体力量牵引下带动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产品,打造优质量的特色农产品供应体系,实现特色农产品生产、管理、加工、存储、宣传、质检、物流、售后等一体化服务。此外,加强电商品牌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加强全国、全世界对区域特色农产品的认识,赋予特色农产品更高市场竞争力,使其走出地方、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互联网+助农”模式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建设、网络建设支持。因此,在组织开展“互联网+助农”项目时,需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互联网+助农”模式发展基石。例如,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宽带通信能力;为农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线上营销模式多元化发展;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力度,提高个体农户电子商务营销能力;构筑农商银行信息服务专区,为客户提供详细数字银行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咨询服务等。
互联网的复杂性为“互联网+助农”模式稳定与长久发展提出了挑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网络扶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电扇直播行为,优化“互联网+助农”发展环境。例如,建立完善主播诚信评估标准,对主播行为进行监督,杜绝失信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产生;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监督,保证电商直播平台所销售农产品为优质、优价、安全农产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售后各种质量、安全问题。
结论:“互联网+助农”模式在“三农”问题解决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 “互联网+助农”模式成熟度的不断提升,其在脱贫攻坚、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效应与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助农”运行模式也将得到更多人认可、探索、创新。我们在明确“互联网+助农”模式缘起、表现、效应、价值的基础上,应立足实践,针对现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优化与改进,以促进“互联网+助农”模式应用体系完善,更好助力我国农村地区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