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妹
(宿州学院 商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也应牢牢把握这一宝贵的历史机遇,面临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全面开启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构建法治国家不仅要着眼于制度建设,更要着力打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我国新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培育青年大学生法治观的重要途径。高校作为培育人才的主要阵地,肩负着立德树人、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更是传播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高校法治文化的建设必须全面围绕依法治国的理念,改革行政制度的运行体系,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的各种平台及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努力塑造青年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使其具备基本的法律思维,形成新时代所需要的法律人格。
法治是一种治国原则,和人治不同的是,其尊重法律权威、推崇法律至上、厉行依法办事的理念。法治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会呈现出不同的内涵和表现,但普遍认为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精髓和核心。法治文化是法治的渊源,对法治的实现具有深刻影响。
法治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理念及行为都以法律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的内在核心,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发展程度更加文明、进步的一种文化[1]。其体现了法治的理念和精神、制度和规则、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体现了现代人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公正、程序优先、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等。法治文化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作用,提升社会成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发展。
高校法治文化隶属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高校的具体表现。其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教师、管理者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且养成在在生活和学习中践行法律的行为方式,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知识体系,从而实现个人和学校的全面发展[2]。
首先,高校法治文化存在普遍适用性。法治文化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过程,期间会出现不同法律观念的碰撞和融合。高校法治文化的发展也是通过各种法治意识的相互吸收和影响,内化为广大的师生、职工自身的思维习惯和价值理念,进而在潜移默化中外化到自身行为中。高校法治文化的普适性是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属性和前提条件,提高了广大员工和学生对法治理念的接受程度,从而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展开提供的了积极条件。
其次,高校法治文化是高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高校文化建设的进程。法治文化建设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而且法治文化的内容构建必须尊重法律的权威,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高校法治文化作为法律法规在高校的具体表现,通过规范和引导高校师生的行为,为其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保障,也为高校其他文化形态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高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与时俱进的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高校法治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必须紧跟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立足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从经济的持续发展中获得进步的动力。同时,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展开的,从政策的颁布实施,到高校的落实响应,以至广大师生的接受、践行,这都是一个持续发展、不断更新的过程[3]。
立足新时代背景下的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应顺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念和相应的制度模式,以法治为价值目标,构建具有高校特点的文化模式和培育形态。在现阶段,实践中的高校法治文化建设,还面临着重重困境。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纵深发展,现有高校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呈现出相对滞后状态,阻碍了高校法治化教育的进程,影响了文化建设的实施。目前,指导高校管理运行的主要法律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法律位阶较高,抽象性较强,具体规定较为宽泛,对高校的法治管理而言,欠缺可操作性[4]。同时,高校管理中的法治精神相对欠缺,管理理念有待转变。很多管理者都将法律单纯理解为束缚,对法的基本精神的理解较为片面,缺乏对法治及法治文化的内涵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理解,高校法治文化特征的宣传和构建的途径及方式极为有限。这就使得校内广大师生、员工简单地将法治文化等同于校规校纪,无法对高校法治文化的价值全面、真正的贯彻和理解。缺少了精神层面支撑的建设路线,会令高校法治文化的传播呈现出单一和被动的局面,无法构成具有浓厚人文法治思想的文化体系。构建高校法治文化体系,其终极目标是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完全自主的无意识情景下,自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的权威,主动追随校园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联动,最终达成自治、自主的法律思维和行为方式。
现代法律思想的精髓之一是“程序优先”原则。程序优于权利,在进行权利救济时,必须保证程序正义。同样,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也需要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现实的情况是,占据高校最大比例的青年大学生,当自己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存在,没有感受到法律的规范、引导作用,仅是通过一些零散获取的法律案件将法律等同于惩罚、制裁等强制作用,缺乏对法的基本功能的认知。与此同时,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也很难想到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反而大多数同学都会选择消极对待,更有甚至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导致近年来校园犯罪事件屡屡发生。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得学生对法治文化的建设内容、建设思路、建设目标的认同性不高,继而接受和执行的积极性都不高。由此可见,现阶段大学生在高校的学习生活中,对法治及法治文化的印象都停留在各自为数不多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历层面上,并不具备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很难做到知法、懂法。据此,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应打破固有的成型模式,利用现有条件,努力提升青年法学生的法治理念,建设高校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现在高校的法治教育课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在一起,采用公共课的方式实行全校范围内跨专业教学。通过笔者的调研,发现由于人数众多,课堂纪律较为涣散,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法治教育的效果并未充分体现。可以说,在这种针对性较差的教学模式中,无法帮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学生法治观的培育则无从谈起。除此之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还会学习《经济法》这一学科基础课,即使是一门专业基础课,在教学实践中,大多也只是单方面注重课堂教育,缺乏相应的课外实践,教学形式单一枯燥,多数内容只是简单介绍法规条文,对法治文化体系中的法律结构体系和观念体系等内容并没有系统性、全面性的传授。这样,一方面导致学生欠缺基本的法治素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学生长期处于一种被动灌输的低迷状态,也就缺少了对法治、法治文化的学习兴趣,最终导致高校很难在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实现对学生社会生活方式和思维活动观念加以法治约束的最终目标。
首先,高校应当以章程为核心,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障法治校园的构建。高校只有将法治价值观融入到具体的校规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治理模式,才能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现阶段,各高校的章程已经过核准而颁布实施,高校要以章程为纲领,结合自身办学目标、制度建设的现实问题,围绕现代大学制度的总体要求,在高校各个职能领域内,制定与章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和专项配套措施,努力构全面建覆盖高校的规范管理体系[5]。其次,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基础上,应确保这些规范在学校内部的管理运行、党的监督、教职工管理、行政管理、校内法律纠纷解决、学校决策程序等重大问题上得以充分贯彻落实,使停留在纸面上的规章制度真正运用到学校方方面面的事务中。最后,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实行目标管理制,让广大师生以管理者的角色参与到建设进程中,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建设热情,上下联动,共同协商制定高校法治文化的建设目标。高校通过营造和谐民主的文化氛围,现高校管理机制的法治化革新。
毋庸置疑,传统的办学理念及思路为高等教育的发展积累了众多的宝贵经验,但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在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应转变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觉悟,加强法治思想建设。一方面,作为高校法治文化内容之一的法治意识,是指高校师生在脑海及思想意识中形成的关于高校法治的观点、感知、理念及其他思想意识的总称。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朴素的哲学理念告诉我们校园法律意识的整体提升有助于法治文化建设的践行。因此,高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法治宣传的渲染作用,分层次、多角度,利用显性教育的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法律思维是指运用法律知识,从法治角度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相比于广大师生,其更加适用于高校管理者。加强高校管理者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治思维水平,使其在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解决高校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纠纷,从而维护校园稳定。最后,法治信仰也是法治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广大师生对法治产生的一种价值判断,能够认同法律、尊重法律并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法治高校的建立,需要广大师生对法律产生充分的认同感和敬畏感,培育法信仰、坚持法治理念也是高校法治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内在需求。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活动,因此法治教育也应贯穿高等教育的整个过程。如前所述,现阶段高校的法治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而且是作为全校的公共基础课仅在大学一年级开设。在学时分配方面,大部分的学时都是围绕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而展开,这就使得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时间更加有限。同时,在师资方面,在实际教学中,多是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老师承担,非法学专业的背景,进一步影响了法治教育的效果。因此,应结合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进行课堂教育的改革。首先,在课堂教育方面,应将法律基础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从原有的课程中分离出来,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框架,重新选取教材,编制教案,科学合理地进行学时分配,使得学生通过学习课程,能够有层次地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法律原理和基本法律部门。同时,法治教育不应仅停留在课堂,还应进一步丰富课外实践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法治学习平台[6],采取同学们喜欢的如制作法治微电影,校园情景剧、法律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提升法治理论素质。同时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可以与周边社区联系,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普法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努力实现法治教育的常态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法治文化的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培养具有法治信仰、具备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不仅仅是高等教育的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更是构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高校应充分发挥其主导地位,积极进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塑造青年大学生的法治观,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将高校的行政管理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师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运用法律规则,通过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