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仕龙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因其在政府层级、资源集聚、风险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成为撬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支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1]。在此期间,理论界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特征、内在逻辑、推进路径等展开探讨。如有的从社会学意义上探讨市域社会治理的概念内涵、治理主体、控制手段等;有的提出以人的现代化为着眼点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逻辑和五大推进路径;有的提出以公共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承载力为基础、以创新社会治理系统为核心、以社会力量支持为关键,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1)参见陈成文:《市域社会治理: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徐汉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逻辑与推进路径》,《理论探索》,2020年第1期;姜晓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认知与实现途径》,《社会政策研究》,2019年第4期。。这些研究成果为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启示。
绍兴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始终围绕着“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坚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然而,由于城乡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及其背后隐藏的户籍制度、社会福利资格等深层次因素,使得城镇化进程中各类社会矛盾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发展。与此同时,绍兴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起步较早的东部地区,在应对流动人口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土地征迁与城市更新改造等治理难题过程中,积极探索“强镇扩权”改革、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五星达标、3A争创”、“最多跑一地”等创新实践,形成了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治理经验。2020年5月,绍兴被列入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第一期试点。
当前,各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正逐步推进。因试点历史较短,以某个市域为例,分析其长效实践经验的理论研究成果还不多见。本文以绍兴市为例,个案透视“枫桥经验”发源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为进一步丰富理论研究提供案例素材。
绍兴市域社会治理的探索之路,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转型、创新之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绍兴在社会规范形成的“自发的秩序”与国家规范推进的“扩展的秩序”凝成合力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从“枫桥经验”到“平安枫桥”、从“平安绍兴”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发展历程,在市域层面率先启动并完成了从“治安”到“平安”、从“小平安”到“大平安”的社会治理理念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并由“无形治理经验”向“有形治理实体”延伸。概括来说,绍兴市域社会治理的实践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绍兴地区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宣告诞生。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一文。同年2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至此,一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社会治理的典型。这一时期,绍兴十分重视在群众生产生活中学习运用“枫桥经验”(“文革”初期曾被一度中断过),其核心目标和价值追求就是“矛盾不上交”,各地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尽量由基层社会努力解决。“治安”开始有了“平安”的注解。
改革开放初,绍兴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后,实现了“枫桥经验”由阶级斗争向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次转折,发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开启防控帮教工作,开始探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86年9月,绍兴在全国率先设立乡镇综治办,并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市级层面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和协调。进入90年代,创造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经验。这一时期,绍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典型经验,成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宝,实现了从“治安”到“平安”的历史飞跃。
2002年8月,绍兴在枫桥镇率先开展“平安枫桥”建设,打造“治安秩序良好、矛盾不上交”的平安乡镇。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绍兴枫桥考察,高度肯定“平安枫桥”建设的做法。2004年1月,习近平同志把“平安建设”工作从枫桥推广到全省,提出建设“平安浙江”构想。同年7月,绍兴市委作出《关于建设“平安绍兴”的决定》,明确乡镇(街道)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并按一、二、三类乡镇(街道)充实乡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力量。此后这一做法逐步向全省全国推广。2005年6月,绍兴以“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矿山和平安路段”等“八个创建”为载体,推进“平安建设”向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各领域深度拓展。这一时期,绍兴以深化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形成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品牌,建立了“安防联治、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管理联抓”等创新机制,实现了从“小平安”到“大平安”的历史飞跃。
2018年以来,随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的提出及试点工作的开展,绍兴在“平安建设”基础上,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探索为重点,围绕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构建融杭联甬接沪大格局下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和最具安全感城市”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大目标,明确“1235”创建路径(即坚持“枫桥经验”一大法宝,对标“共性工作指引和区域特色工作指引”两大指引,突出“县、镇、村矛调中心联建联创”三大重点,激活“改革、法治、文化、市场、社会”五大动力),确保成为合格城市、力争成为标杆城市。这一时期,绍兴将“枫桥经验”这一“无形治理经验”向“有形治理实体”延伸,不断赋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一精神内核新的时代使命。
纵观绍兴市域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走在全国前列是因为它始终遵循着“变”与“不变”的特征。“变”体现在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理念上由管控向管理再向治理转变,内涵上由单一的社会治安向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各领域拓展,载体手段上由“无形治理经验”向“有形治理实体”延伸。“不变”体现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不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不变、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方向不变。
在我国多层级政府架构中,乡镇处于国家政权的末梢,是政府部门“条”“块”关系的终结点。同时,作为最贴近公众的政府层级,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域社会治理的空间架构,纵向上包括“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网格”五大层级,横向上涵盖同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个人等多元主体。其中,乡镇(街道)、村(居)作为公众生产生活的场域空间,是各种利益的交汇点、矛盾纠纷的发源地。为此,如何以乡镇(街道)为主阵地,充实治理资源、提高治理能力,把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是当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2000年以来,绍兴市以“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特色的块状经济发展迅速,大量外来人口流入乡镇从事二、三产业,这就使得乡镇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方面的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在不突破国家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调整县乡政府间权力配置、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成为夯实乡镇社会治理基础的首要探索。2005年6月,肇始于绍兴县杨汛桥、平水、安昌等镇的中心镇扩权改革,成为浙江省深化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导方向,产生深远的影响(2)2013年绍兴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绍兴县、上虞市,改为柯桥区、上虞区。。在发展历程演进上,绍兴市中心镇扩权改革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探索萌芽阶段(2005—2006年)、试点推广阶段(2007—2009年)、内涵提升阶段(2010—2013年)和发展创新阶段(2014年至今)。在改革目标举措方面,主要围绕着中心镇产业转型升级、城镇人口集聚两大目标,县级政府部门采取委托授权、机构派驻等方式,赋予乡镇政府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力,从而更好地推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3]。这一改革实践获得了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16年9月,随着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破解县乡政府间的“条块”矛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绍兴市在上级政策指导下,按照“集成化、智慧化、标准化”特色建设需要,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至2017年5月,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完成“四个平台”治理框架搭建,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与此同时,绍兴市制定了《“四个平台”建设标准化手册》《网格员工作手册》等规范标准,探索形成了“县—乡—村—网格”一体的“四个平台”标准化运行机制,提高了乡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作用和资源调配能力。在此基础上,2017年开始,为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绍兴市在村级组织探索开展“五星达标,3A争创”活动,即围绕着村级组织在“党建星、富裕星、美丽星、和谐星、文明星”等“五颗星”维度设计指标并开展创建活动,按照3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美丽村庄。至今,通过“五星3A”创建活动,全市产生了一大批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优的“美丽乡村”。
十余年来,绍兴市从中心镇扩权改革到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五星3A”争创等实践的探索表明,以乡镇、村级组织为主阵地,推进社会治理资源下沉,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管理能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空间架构的基层基础。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着重阐述的一个具有总领性的重大命题,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4]22-25。“枫桥经验”得以历久弥新的首要原因在于始终坚持党建引领。2013年,习近平同志指示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5]。2018年,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6]。
绍兴市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基层社会治理各领域各环节,探索实施了一批社会治理重大项目。一是探索实施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模式。这一实践起始于2010年,为传承弘扬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等制度优势,以“三驻三服务”为载体,通过“谈约、签约、亮约、履约、评约”五步法,采取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自愿协商、“菜单式”双向服务、“契约化”管理等方式,建立区域“大党委”,着力推进党建统领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二是“枫桥式”联建联创和评价体系建设项目。按照“三级联创、整体推进”思路,全面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县、镇、村创建,持续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退役军人事务站等系统创建。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发挥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楼栋长等治理主体的力量,开展“平安守护”行动,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三是持续推进“护鼎加星”平安建设。以夺取“平安金鼎”为目标,建立健全清单式创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重点关注和挂牌督办制度、问题曝光制度等,持续推进信访“两聚一化”、扫黑除恶、城乡道路平安提升、消防安全整治、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绍兴市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筑牢了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以党建为引领,实施社会治理重大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市域社会治理从碎片化转向整体性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7]。长期以来,社会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企业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社会治理重要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也是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大力培育发展平安类、志愿类、调解类、文体娱乐类社会组织,发挥它们在促进公众组织化参与、公共服务竞争性供给、社会利益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8]。
绍兴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进程中,深挖“枫桥经验”的核心精髓,利用社会组织发动群众,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着力点,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源[9]。一是加大政策扶持激励力度。针对社会组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人财物资源需求,出台培育支持社会组织成长发展的政策文件,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等方面,积极给予扶持。如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决定》,诸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诸暨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二是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模式。其中,城市社区以越城区“五邻社”(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社会组织为典型。邻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早在《周礼》里就有对邻里的表述。2016年,越城区选择在罗门、鲁迅故里、书圣故里社区等成立首批“五邻社”联合会。组织架构上,由理事机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会员等组成,首批6个试点社区注册登记资金20万元、运作经费71万元,均来自会员单位、会长和民间人士的捐资。目前,全区已发展培育出131支社区社会组织队伍,涉及公益慈善、治理管理、生活服务等六大类,收获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农村社区以诸暨市枫桥镇“5+X”村级社会组织为典型。枫桥镇坚持以党建引领凝聚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把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方向,按照社会组织规范化、常态化等建设要求,制定村级社会组织“5+X”标准化培育发展流程,明确了人才培育、服务购买、资金奖励等多条培育路径,建立了面积超1 200平方米的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镇公益创投项目。“5”即引导和支持村级培育发展乡贤参事类、平安巡防类、乡风文明类、580志愿服务类、邻里纠纷调解类等五大基础性社会组织,“X”即鼓励各村根据村民需求自行发展若干个性化的村级组织[10]。截至2020年底,诸暨市共有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3 677家,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绍兴市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着力点,一方面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途径,另一方面也提升了社区服务能力,实现了治理重心向村(居)转移,向社会需求、民生诉求转移,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管用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子,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
东部发达地区外来流动人口增多,在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化城市融入方面的需求强烈,导致社会矛盾纠纷不断、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因此,社会矛盾预防和纠纷调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作。“枫桥经验”自提出以来,显示了强大的传承与创新能力,本质上就是抓住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社会利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突破口,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绍兴市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以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方案为基础,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为细化落实“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由“无形经验”向“有形实体”转变的重要载体。根据市域社会矛盾生成和运行的行为特点,按照“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村两级就地化解”要求,分级分类推动县、镇、村三级中心体系建设,合理定位三级矛调中心的功能。一是将村级矛调中心作为“前哨所”,发挥全科网格员在矛盾纠纷发现、跟踪、上报、劝导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将乡镇矛调中心作为“主阵地”,强化乡镇综治中心功能。采取整体入驻、派员常驻、坐班轮驻、点单派驻等四种模式,推动相关部门人员入驻镇村矛调中心,广泛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乡贤等群体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将县级矛调中心作为“终点站”,以全省一类地区标准推进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6个区(县、市)级中心全面建成,103个乡镇(街道)实现了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体系全覆盖。典型实践方面,越城区将矛调中心建设成为纠纷调解的“综合体”、智慧治理的“共同体”、平安越城的“生命体”。在区级层面,突出区级矛调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在功能布局上设置信访超市,承担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职能,负责线下直面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承担社会风险研判、社会治理事件处置,负责线上处理诉求、一网综合治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形成从调解到诉讼全过程体系。在镇级层面,按照“有固定实体场所、有一窗受理窗口、有部门站所入驻、有多种调解组织参与、有会商研判机制、有特色亮点”等“六个有”标准,建设示范型乡镇矛调中心。在村级层面,按照“有接待场所、有信息渠道、有专职人员、有登记台账、有驻村力量”等“五个有”标准,依托综治中心,以全科网格、村级治保调解组织、便民服务中心等为基础支撑,实现村级矛调中心标准化建设。绍兴市以三级矛调中心建设为抓手,将“枫桥经验”这一无形经验向“有形实体”转变,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平台。
智治即智慧治理,就是以科学技术为依托,加强部门配合、协作联动,打破各自为政的现状,突破数据传递的壁垒,实现由传统治理的盲目性、无序性向现代治理的精准性、靶向性转变,做到“事先预防”“事前发现”的“快”与“准”。习近平同志指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2],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政府可以通过广泛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治理主体之间有效协调,实现精准、高效的公共治理和平安建设。在此意义上,实现“整体智治”,是提升公共治理和平安建设有效性的重要路径选择。
绍兴市在全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最多跑一地”等改革探索过程中,始终围绕着政府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数字化改革等重大政策文件,加快整体智治社会治理技术开发和场景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在2020年,在已建立运行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完成绍兴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建设和启用,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系统的全面贯通,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整体智治,为全面展示绍兴社会治理、城市大脑建设方面成就提供了重要窗口。
典型实践方面,市级层面主要依托信息技术,以人民群众直接感知为标准,开发应用集市民码、平安码、和谐码“三位一体”的市域社会治理“枫桥码”,发布市域社会治理指数,构建市域线上社会治理体系。区(县、市)级层面,如,越城区整合区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智慧城管、公安联勤指挥中心、交警管理平台、路地融合实战中心等大数据资源,贯通“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信息平台,区中心发挥部门集成优势,建立“日例会、周会商”工作制度,每天收集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智慧城管、公安情指、交警平台、网信、应急消防、两办紧急信息等各线大数据资源,分析全区范围内的风险隐患,编报一份《越城区社会治理每日情况》。同时区中心建立每月集中研判机制,每月分析研判区内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形势,及时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预警职能部门或牵头协调处置疑难案件、事件。镇村层面,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推动线下调解向线上调解拓展,实现跨时空、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绍兴市的实践探索表明,网络信息时代,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实现“小事不出农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治理目标。
当前,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时期,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总结和分析绍兴的市域社会治理经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1],这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任务。然而在实践中,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以市域为统筹层级的社会治理实践仍面临较多难题。长期以来,绍兴基于“枫桥经验”的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和探索,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13]。表明了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治理社会的根本取向和能够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一直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革命时期、建设改革时期,都将群众利益作为党治理社会的行动指针,从抗战时期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实践探索,中共七大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入党章,改革开放后一直坚持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枫桥经验”正是秉承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想,自诞生以来,经久不衰、传承创新,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发展历程来看,绍兴市基于“枫桥经验”的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经历了“枫桥经验”的诞生与推广、“枫桥经验”的转型与创新、“平安绍兴”创建以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等四大阶段。虽然在不同的阶段,社会治理的内涵特征、目标任务等有所变化,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作为最大优势的发展思想始终没有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凸显了现阶段社会治理的任务要求,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则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郡县治,天下安。在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中,县乡社会的稳定发展始终关系着国家的治理基础,筑牢县乡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和资源保障,是推进国家繁荣发展的必要条件。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始终立足于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把握城乡特色、特点,充分结合市域基础条件、人文环境、资源特质,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毛泽东正是立足于此,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目标;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立足于社会发展的阶段制定了“先富带后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矛盾产生变化,要求进一步提升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绍兴市正是适应社会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需要,自“枫桥经验”诞生以来,始终以加强和巩固县乡基层为重点,做好固本强基工作。从中心镇扩权改革到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再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实践探索创新的着重点始终是围绕着乡镇展开的,赋予乡镇在“属地管理”原则下,增强乡镇对县级政府部门派驻机构的调配权、考核建议权,从而破解了发达地区经济强镇管理中的“权小、事多、责大”等实践难题。正是立足于巩固和增强乡镇在社会治理的角色地位,绍兴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典型的中心镇,这为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以乡镇为主阵地奠定了基础,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资源下沉,赋予乡镇、村级组织相应的人财物资源配置使用权,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如绍兴市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检察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提高基层政法单位的凝聚力、战斗力。这些做法的成功经验就是着实向基层放权赋能、丰富基层治理资源,切实提高乡村基层治理能力。
“枫桥经验”自诞生以来,就地预防和化解人民群众间的利益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是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最为核心的精神内涵。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社会治理成效凸显的原因就在于坚持维护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中共八大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归纳总结了人民内部矛盾显现的新特征,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满足人民需求,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虽然,绍兴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导致各类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不断涌现,调处化解县乡基层社会矛盾,成为摆在乡镇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但是,绍兴正是坚持维护保障社会秩序稳定和源头治理的基本思路,紧紧抓住了县乡基层人民群众社会矛盾的事务性、利益性特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把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发展为民、民生优先、富民安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积极参与。随着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治理技术赋能,探索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以“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调、检调、警调衔接机制,深化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重点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矛盾纠纷调处的整体效能。
县乡社会治理涉及的主体多元、事务广泛,治理过程复杂多变,治理结果难以预测。因此,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创新治理方式,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提升治理效能。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的社会治理从“控”转向“管”转向“治”的历史进程中,不断丰富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内涵和举措。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及全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的规律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和全党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探索出适合中国发展和治理的道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探索社会发展规律,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绍兴正是顺应和把握了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律,从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基层治理四平台到智慧治理、政府数字化转型、技术赋能、整体智治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而以市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建设为抓手,集成指挥调度、分析研判、督查督导等多元功能于一体,发挥其前线指挥部平台作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和指挥体系,实现了“枫桥经验”由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上升为全市域层面社会治理的目标升级。在运行机制上,以市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为龙头,实现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基层基础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在紧紧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凡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大多发生在乡村基层,具有事务性、利益性特征,积极以“三治融合”为基础拓宽参与渠道,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技术,不断提高参与主体的议事能力、表达能力、监督能力,激发市域社会治理参与活力,实现了社会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