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华
(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北京 102500)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来不得丝毫懈怠、容不得半点马虎,要求企业必须以最高的标准、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考核问责,确保安全环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环保工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各行业、各企业普遍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体系。但是,在一些行业、一些企业,安全环保事故仍时有发生,有的安全事故给社会、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伤害,有的环保事故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些事故的后果极其惨痛、教训极其深刻,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人们,抓安全环保工作决不能走形式、装样子,决不能“花拳绣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细实恒”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把安全环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危害极大的不良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就是把安全环保管理的内容与形式割裂开来,忽略实际工作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职责落实走形式。一是落实工作形式化。例如,有的企业将安全环保责任制仅仅落到纸面上,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但签订后便将其束之高阁;有的企业在制定责任书时,没有区分专业和岗位,责任书内容千篇一律,上下一般粗;有的企业甚至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安全环保责任书内容。二是业务工作不熟悉。例如,有的企业的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掌握上级关于安全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安全环保工作的具体细节描述不清;有的企业制定的各部门岗位说明书中,安全环保岗位职责雷同,且内容未结合企业实际。三是安全培训效果差。例如,有的安全培训不系统、走过场,更不注重实效,员工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装备的佩戴不熟练,甚至对一些基本操作掌握不到位;有的企业的一些新任职基层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环保培训,对“高空作业几米以上应该系安全带”基本常识不清楚。
第二,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环保风险管控不到位。例如,有的企业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环保风险隐患清单;有的企业未根据风险隐患清单开展监督、检查、治理等相关工作。二是对承包商管理工作不完善。例如,有的企业的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有的企业没有对承包商管理风险进行识别。三是承包商“黑名单”制度不健全。例如,有的企业没有把违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承包商列入“黑名单”;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建立“黑名单”制度。
第三,制度执行不严谨。一是变更管理比较随意。例如,有的企业的新增项目改造变更单中,变更执行起始时间早于变更审批签字时间,给安全环保控制带来隐患。二是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例如,有的企业内部固体废物转移联单所签的废物去向与实际不符。三是工作标准不规范。有的在安全环保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采用的“编制标准”存在引用错误问题,甚至还有引用已经废除的标准情况。
第四,工作作风不务实。一是以报表台账代替监督检查。例如,有的企业把功夫下在了查台账、查数据上,却忽视了安全隐患排查,以至于重复性问题长期存在,未遂事件较多。二是深入一线掌握实情不够。例如,有的企业开具的现场动火作业票内容不真实,导致动火作业十分随意;有的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参加安全方面的活动少,走马观花,签完字走人。三是应急管理水平不高。例如,有的安全环保演练走形式,质量不高。
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危害巨大,问题本质都是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思想认识不高。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跟不上时代要求。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与学深悟透还有差距,没有把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与“两个维护”紧密关联,主观上放松了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仍以惯性思维看待安全环保工作,低标准处置安全环保问题,对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得不深不细,排查的问题只停留在表面,有的甚至将安全环保工作与企业创新创效对立起来,为企业安全环保事故埋下隐患。
第二,业务能力不强。有的企业安全环保专业人才流失严重,新补充的人员进入角色比较慢,业务能力和作风素质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少数领导干部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还以原有的管理思路和工作标准开展工作,没有把安全环保工作真正视作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做到自觉刻苦学习安全环保方面的业务,不能有效打开工作局面。安全环保专业以外的人员多考虑本专业问题,没有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环保”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工作职责。
第三,管理深度不够。对安全环保系统管理还不到位,大目标、大方向多,管用、有效、可操作措施少。有的企业对绿色企业创建的内容和标准还不明确,问题的发现、处置、防范机制还不顺畅,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机制仍有可优化空间。安全环保管理中,对上级精神解码不到位,只能通过检查的形式简单化落实。有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环保问题进行考核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缺位。
第四,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有的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但对具体措施的落实和执行还不到位。一方面,措施制定的责任人不具体,造成多头负责,结果没人负责;另一方面,有的措施执行起来有困难,执行者在操作时打折扣、搞变通,导致措施没有得到根本落实。
第五,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没有与时俱进,有的安全环保文件和要求不符合基层实际,造成基层承接不到位;各级要求的报表多,多头报,重复报,给基层同志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开展工作习惯于老方法、旧经验,只注重查表面资料,找不出实质问题,对重复问题指不出深层次原因。布置检查工作搞一刀切,没有结合不同单位实际有针对性提出要求,开展精准检查,甚至有的安全环保类检查是为检查而检查,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少,给基层带来很重负担。
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基础,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制约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顽疾。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病”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五个狠抓、五个提升”,大力纠治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一,狠抓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安全环保这根弦,动员全体干部员工履职尽责,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环保发展水平。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思想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安全环保各项工作之中,将安全环保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之中,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管理体系,结合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深入融合,打牢企业生存发展根基。
第二,狠抓能力培养,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对安全环保理念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树立重视安全环保工作的用人导向,持续完善专家晋升机制,适当增加安全环保专业专家比重,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在基层培养一批“精一岗、会两岗、懂三岗”的多面手。二是进一步优化安全专业队伍管理职能,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优势。优化管理关系、优化专业定位、优化工作内容,突出专业优势,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建立纵横交叉、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三维全覆盖检查体系。完善检查机制和检查方案,兼顾安全管理与安全服务,实现企业内职业健康、消防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的纵向安全检查机制。在固定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实施要求,开展事故教训类比排查、临时排查等有针对性的检查,将其穿插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结合企业内检查问题趋势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内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工作。
第三,狠抓日常管理,提升工作绩效。一是推进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开展全员体系培训宣贯,做好内部审核员培养,组织体系运行情况内部审核。做好安全环保制度的整合优化,做实专业协同对接,促进安全制度与专业制度的融合。二是做好安全环保职责分解。建立“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党政同责”规则,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要素分解落实到岗位,进一步完善岗位安全环保职责,促进企业各项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完善关键绩效指标(KPI)。将安全环保绩效评价与体系审核工作有机结合,对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各要素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从管理上找原因,从系统上找缺陷,分析差距,制定改进措施。科学制定KPI,既体现结果性指标,又体现过程性指标。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各级安全环保检查、安全审计、量化评估、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查出的问题,以未遂事件、事故情况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切实查找出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落实整改。
第四,狠抓深度融合,提升组织优势。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把党建工作与企业安全环保工作深入融合。一是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融入安全环保等中心工作中,在“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党支部活动中,做好有机结合,增强党组织抓安全环保工作的实效。要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二是企业党政负责人是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切实履行好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对各分管领域、分管业务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安全环保文化建设。落实关心关爱措施,重视职工身心健康,强化人的本质安全环保管理。通过走访慰问,关心职工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坚持用好基层心灵驿站、EAP心理疏导服务等手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第五,狠抓监督执纪,提升震慑效果。一是抓好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组织、单位推动问题整改。按照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环保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巡视巡察、专项监督等手段,制订计划、列出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抓紧抓实问题整改。二是抓好问责工作。针对安全环保领域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抓好教育工作。要通过组织编制安全环保领域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以案施教,以案促改,用严肃问责唤醒“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是安全环保工作的大敌。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加强作风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拿出“钉钉子”的韧劲,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推进安全环保工作的实际成果,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安全环保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不断增强企业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