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疏体兼释经注的训诂实践及其起源

2021-01-29 06:04吕玲娣
关键词:经义经文周礼

吕玲娣

论义疏体兼释经注的训诂实践及其起源

吕玲娣

(阜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与南北朝佛经义疏、道经义疏相比,南北朝儒经义疏不仅解释经文,而且疏释注文;不仅解释词义、句意,而且解释字音,在训释体式上呈现出独特的经注兼释、音义兼释的特点。从汉代到魏晋时期,儒经注书有的兼释经、注之义,有的兼释经、注之音,南北朝儒经义疏体将汉魏时期经、注兼释的训释体例加以融合,不仅兼释经注之义,而且兼释经注之音,从而形成了儒经义疏特有的经注兼释训释体式。

南北朝;义疏;经注兼释;形成

南北朝时期,时代更迭迅速,士人思想活跃,儒、道、释、玄并存。义疏体成为南北朝时期儒家经典的主要注释体式。义疏家在注解儒家经典的时候,也对附在经文之后的传、注文进行疏解,这成为儒家经典义疏体在训诂体式上的独特特点。关于儒家经典义疏体式经、注兼释的这种特点,前人早已论及。唐代长孙无忌提出“义疏”的基本特征是经注兼明,《唐律疏议》卷一:“昔者,圣人制作谓之为经,传师所说则谓之为传,此则丘明、子夏于《春秋》《礼经》作传是也。近代以来,兼经注而明之则谓之为义疏。”[1]清代孙诒让认为经、注兼释是疏家的通例,《周礼正义•略例》:“凡疏家通例,皆先释经,次述注。”[2]南北朝儒家经典义疏体式也不例外,其注释重点不仅是儒家的经文,也包括汉魏以来的经典注释。本文通过对比南北朝儒经义疏与佛经义疏、道经义疏的训诂体式,对南北朝经注兼释的实践进行深入探讨,揭示义疏体形成经注兼释这种训诂体式的过程,以就教于方家。

一、“经—疏、注—疏”是南北朝儒经义疏体的外部体式

儒家在做义疏时,不仅要注释经文,也要解释前人的注;不仅注释经、注中的词义、句意,也注释经、注中的字音。同时,义疏体一般并不拘泥于前人之说,往往有所创见,提出不同前代注义的新义。经、注兼释是南北朝儒家经典义疏在训释体式上的重要特点。在外部体式上,儒经义疏体基本呈现出“经—疏、注—疏”的特征。以皇侃《论语义疏》旧钞本为例,日本武内义雄校理出版的“怀德堂本”袭用了“足利本”的体式,保留了《皇疏》“经—疏、注—疏”的旧体式,其外部体式是先全举经文并进行疏释,然后空一格,再全举注文并进行疏释,这基本反映了《皇疏》外部体式的旧貌。又皇侃疏、郑灼记《礼记子本疏义》旧写本残卷,其经、注、疏的文字大小相同,疏文单行。其外部体式是:正经、注语皆标其全文,而列疏其下,具体来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先全举《丧服小记》的经文,次空一格列疏文,疏文一般以“此明”二字开头并概括全句大意,然后再空一格列郑玄的注文;一种是先全举《丧服小记》的经文,次空一格列疏文。

试举两例,如:

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礼记·丧服小记》)

皇侃疏:移天及嗣嫡之重,故前稽颡也。“其余”谓本父母及舅姑也。

郑玄注:恩杀于父母也。

皇侃疏:恩隆夫氏,故降杀本家尊亲也。(《礼记子本疏义》)[3]

本例郑灼首先串讲经文“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的句义,指出妇人出嫁后,为丈夫和嫡长子服丧,所以对来吊唁的宾客先稽颡而后再行拜礼。接着对经文中的“其余”一词进行了训解,指出“其余”表示妇人自己的父母和舅姑。然后郑灼对郑玄注的句意做了进一步的疏解,认为妇人出嫁后要恩重夫家,要降杀对本家尊亲的恩情。所以为自己的父母或舅姑服丧的时候,妇人对吊唁的宾客不必再行先稽颡后拜的礼节。

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礼记·曲礼上》)

郑玄注:为汗手不洁也。泽谓捼莎也。

沈重疏:捼,耳佳反。莎,息随反。(梁沈重《礼记义疏》)[4]

本例郑玄将经文中的“泽”释作“捼莎”,指两手相搓磨。唐孔颖达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恐为人秽也。”沈重分别用反切法对郑玄注“捼”“莎”二字加以注音。唐孔颖达《正义》引陆德明释文:“捼,乃禾反,沈耳佳反。莎,息禾反,沈又息随反。”“捼”,《广韵》“奴禾切”,为泥母戈韵字;“莎”,《集韵》“宜隹切”,为心母脂韵字。沈重认为捼、耳声同,可推其泥母、日母不分;捼佳、莎随韵调同,可推其将佳戈韵、佳支韵混同。

二、“经—疏”是南北朝佛经、道经义疏的基本体式

通过对南北朝时期佛经义疏和道经义疏的考察,我们发现二者在训释体例上保持了一致性,均呈现出“经—疏”的特点,因此“经—疏”是南北朝佛经、道经义疏的基本体式。

《妙法莲华经·譬喻品第三》:见诸众生为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之所烧煮,亦以五欲财利故、受种种苦,又以贪着追求故,现受众苦,后受地狱、畜生、饿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间,贫穷困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如是等种种诸苦。

疏:今合譬中备明八苦者,“生老病死”即是四苦,“五欲财利”即是“爱别离苦。”(梁法云《法华经义记》卷五,T39/622c)(1)

本例法云对经文中“生老病死”“五欲财利”进行了疏释。法云指出“生老病死”表示四苦,“生苦”指出产之时有苦,“老苦”指衰落变老时有苦,“病苦”指得病时有苦,“死苦”指死亡之时有苦。隋•慧远《大乘义章》卷三:“言‘生苦’者,报分始起,谓之为生,生时有苦,就时立称,故名生苦。衰变名老,老时有苦,就时为目,名为老苦。四大增损,谓之为病,病时有苦,就时彰名,称曰病苦。阴坏名死,死时有苦,就时立目,名为死苦。”(T44/512a)“五欲财利”指爱别离苦,即离别所爱者的苦痛。唐•法砺《四分律疏》卷七:“凡情乐著称爱,本合今分,故曰别离。总由爱别离生,故曰爱别离苦。”(X41/709a)

元始天尊时,于大福堂国长乐舍中,与诸天大圣众、飞天神王俱坐七色宝云,是时,元始告太上道君曰:“颇闻大福堂国十方边土,有悲泣之声不?”(《太上洞玄灵宝诸天灵书度命妙经》)

疏:元始天尊时者,开皇时也。于大福堂国,即道君治所住国都长乐舍也。与诸天大圣众说此。元始天尊与本身极果诸天大圣众同时游此,因吐灵书以授道君,大福堂国已合教于道君昔教业命。(《诸天灵书度命妙经义疏》)

王卡先生认为《诸天灵书度命妙经义疏》有可能就是南朝道士宋文明所撰的《灵宝经义疏》[5]。本例对经文句意进行了疏释,“元始天尊时”指道教开皇年。《隋书•经籍志四》:“然其开劫,非一度矣,故有延康、赤明、龙汉、开皇,是其年号。其间相去经四十一亿万载。”“于大福堂国”指灵宝天尊所居住的国家。这里指元始天尊和神界诸神来到大福堂国,到灵宝天尊所居住的长乐宫殿中游玩,并将仙书授予灵宝天尊,以教导大福堂国的国事和政令。

“道”者,法也。但法躰无名,故圣人欲使群有,依法成圣。强与立名,名之曰道。道者,喻也。如世间道路,贵贱同行,远近俱达。无为法者,亦如斯,能令凡圣同修,各得果报,无有荖(差)失。以此为喻,故云“道”。“可道”者,明有为、无为,俱有可法,故称为相。“非常道”者,即是无边大用,旷周三界,无法不法,在善为善法,在恶为恶法。无在不在,一切俱舍,言说所不加,䡄(轨)用无(缺文)法,用不可㝎(定)一而取,故曰“非常道”。(BD14677《老子道德经义疏》)(2)

关于《道德经》第1章“道可道,非常道”,义疏者采用“某者,某也”的句式进行释词,指出“道”表示法则、规律。这里“道”比喻世人行走的道路,凡夫和圣人都可以修行这种清静虚无、顺应自然的法则。“可道”中的“道”表示解说、表述,指可以用语言来解说这种清净虚无的法则。“非常道”指“道”不是普通的法则,深邃奥妙,无法用语言来说明,所以说“非常道”。

由此可见,只疏解经文是南北朝佛经义疏、道经义疏的通例。

三、经注兼释训释方式的起源

关于儒经义疏体的起源,学界有学者认为其源于释家,然与儒经义疏相比,南北朝佛经义疏、道经义疏注重对义理的阐述,只疏解经文,不疏释注文;只疏解经文词义、句意,不注释字音。一直到了隋代,佛经义疏如吉藏《法华义疏》中才出现了经、注兼释的用例,如:

“优婆塞我慢”者,其人亦是未得谓得,但既是丈夫守志不移,故言“我慢”。《注经》云“虽知无我而以无我为我,亦慢也”。此意谓我能解无我,故名“我慢”也。(隋吉藏《法华义疏》卷四,T34/499a)

“那罗”者,此翻为力,《注经》云“文身幻术等是也”。文身者,以彩画身使班也。(隋吉藏《法华义疏》卷十,T34/595c)

吉藏指出“优婆塞我慢”表示一个人没有得到却说得到了,真正有所作为的人要坚守自己的志向。接着引《注经》,刘虬指出“我慢”表示把“无我”当作“我”。吉藏对刘虬的注作了进一步疏释,认为“我慢”就是能够领悟“无我”。吉藏指出“那罗”译作“力”,刘虬将“那罗”释作文身幻术。吉藏指出“文身”表示在身体上刺画有色的花纹或图案。

从上述两例我们可以发现,虽然隋代吉藏《法华义疏》中出现了经、注兼释的用例,但呈现出的是“经—注—疏”的训释体式,此与儒经义疏“经—疏”“注—疏”的训释体式略有不同。从总体上来说,“经—疏”的注释方式仍然是佛经义疏的主要注释模式。我们推测隋代佛经义疏可能受到了南北朝儒经义疏注释体例的影响,从而产生了经、注兼释的训释体式。因此,经注兼释这种南北朝儒经义疏所独有的训释体式并非来源自佛经义疏。下面我们主要探讨经注兼释在儒经注释体中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找出其来源。

(一)汉代注释体:经注兼释的萌芽

早在汉代,《毛诗笺》《春秋公羊解诂》等注书中已初见经、注兼释训释体式的萌芽。据唐孔颖达《尚书序》疏:“以注者多言曰‘传’,‘传’者,传通故也。以‘传’名出自丘明。宾牟贾对孔子曰‘史失其传’。又《丧服》儒者皆云子夏作传,是‘传’名久矣。但大率秦汉之际,多名为传;于后儒者,以其传多,或有改之,别云注解者;仍有同者,以当时之意耳。”唐贾公彦《周礼•天官冢宰第一》疏:“‘注’者,于经之下自注己意,使经意可申,故云‘注’也。孔君、王肃之等则言‘传’,‘传’者,使可传述。若然,或云‘注’、或云‘传’不同者,立意有异,无义例也。”我们知道所谓毛传即是毛亨注。因此,《毛诗笺》在训释体例上采用“经—传—笺”的方式,既注释《诗经》的原文,又对毛亨释义隐晦简略的地方加以补充和申明,或遇到不同毛亨见解时另外提出己见。如:

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诗·周南·卷耳》)毛传:怀,思。寘,置。行,列也。思君子官贤人,置周之列位。笺云:周之列位,谓朝廷臣也。

本例毛亨将“豵”释为一岁大的猪,郑玄则提出不同的见解,认为“豵”表示一胎生三子的猪。这里郑玄不仅解释了经文“豵”的词义,并提出了不同毛传的解释,可以看作是经传并释。

又据《四库全书总目•春秋公羊传注疏》:“以《左传》附经,始于杜预;《公羊传》附经,则不知始于何人。观何休《解诂》但释传不释经,与杜异例,知汉末犹自别行。”[6]然据笔者统计,从鲁隐公元年到鲁隐公十一年,无传文解释的《春秋》经文共26例,其中何休作注的有13例,占了50%的比例,所以纪昀认为何休《春秋公羊解诂》只释传不释经的观点显然不确。但何休《春秋公羊解诂》确实以训解《公羊传》传文为主,几乎对每句传文都加以注解,亦不乏经传兼释的用例。因此,何休《春秋公羊解诂》不仅对有传解释的《春秋》经文作注解释,也解释传文。这种经传兼释的训释方式在何休《解诂》中共有16例,如:

(经)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桓公二年》)

何休解诂: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

(传)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其义形于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桓公二年》)

何休解诂:据叔仲惠伯不贤。以称字见先君死。大夫称家。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

本例何休指出经文称孔父是因为他品德高尚,称华督是因为他当时还没有被任命为大夫,所以以国为氏。对于传文,何休用反例说明了孔父的正直和忠诚,按照礼制,国君只有在大臣死后才会用字称呼大臣。因此,宋殇公称孔嘉为孔父,是为了表明孔父当时已经被杀的实情。

(经)冬,公于郎。(《庄公三年》)

何休解诂:次者,兵舍止之名。

(传)其言次于郎何?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庄公三年》)

何休解诂: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恶公既救人,辟难道还,故书其止次以起之。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

本例何休指出经文中“次”表示军队驻扎的地方。传文提出经文记载鲁庄公驻兵郎地,是为了讽刺鲁庄公想要救援纪国却最终没能成行这件事。何休指出诸侯之间本来就有相互救助的道义,鲁庄公想要救纪季,却因为惧怕齐国而稽留在郎地。经文为了讽刺鲁庄公,所以记载了这件事。

(二)魏晋注释体:兼释经、注之义的形成

所谓“兼释经、注之义”指既解释经文的词义和句意,也对注文之义进行补充说明或驳斥。到了魏晋时期,出现了大量兼释经、注之义的著作,注释类著作有晋刘兆撰《春秋公羊谷梁传解诂》、晋杜预《春秋左传经传集解》、吴谢慈《礼记音义隐》等。

已盟,曹子剑而去之。(《公羊传·庄公十三年》)

何休注:摽,也。

刘兆解诂:辟,捐也。

本例何休将“摽”释为“辟”,刘兆指出“辟”表示“捐”,即扔、抛弃。按:《集韵•爻韵》:“抛,弃也。或作摽。”又《说文•手部》:“捐,弃也。”刘兆将“摽”释为“捐”正合经义,此句指曹刿在盟誓结束后扔掉剑走开。

(经)三月,公及盟于蔑。(《隐公元年》)

杜预注: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

(传)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也。(《隐公元年》)

杜预注:克,仪父名。

本例杜预指出经文中邾仪父是附属国邾娄国的国君,按例本应该称其名,这里称其字是为了表达对邾仪父施行仁政的赞扬。对于传文“邾子克”,杜预则指出“邾子克”是邾仪父的名。

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忧。”(《礼记·曲礼下》)

谢慈云:天子曰不豫,诸侯曰不兹,大夫曰犬马,士曰负薪。(《礼记音义隐》)

主人未辩,客不虚□。(《礼记·曲礼上》)

郑玄注:虚口,谓酳。

谢慈云:酳,饭毕荡口也。(《礼记音义隐》)

第一例谢慈指出经文中的“负薪”是古代士自称疾病的谦辞。天子有病讳称“不豫”,诸侯有病则讳称“不兹”,而“犬马”是大夫生病的婉辞。第二例郑玄将经文中的“虚口”解释为“酳”,谢慈进一步指出“酳”表示吃过饭用酒漱口。此指客人不能在主人还没有依次吃遍各种食物的时候饮酒漱口。

(三)晋代注音著作:兼释经、注之音的形成

魏晋之际,除了兼释经、注之义的著作之外,还出现了一些兼释经、注之音的著作,如晋徐邈《毛诗音》《周礼音》《春秋左传音》、晋李轨《周礼音》、晋聂熊《周礼音》等,这些注音著作不仅解释经文的字音,也解释注文中的字音,在训释体式上呈现出既释经也释注的特点。

惟王建国,辩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周礼·天官·叙官》)

徐邈云:辩,方免反。(《周礼音》)

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周礼·天官•叙官》)

郑玄注:自大宰至旅下士,转相副贰,皆王臣也。

徐邈云:贰,音二。(《周礼音》)

本例徐邈采用反切法、直音法分别给经文“辩”和郑注“贰”字注音,认为“辩”读作非母犭尔韵,此指辨别方向;“贰”读作日母至韵,表示辅佐,此指从大宰到众下士都是王的辅佐之臣。

凡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渴泽用鹿,咸澙用貆,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强用蕡,轻爂用犬。(《周礼·地官·草人》)

李轨云:爂,妇尧反。(《周礼音》)

韎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周礼·春官·韎师》)郑玄注:杜子春读韎为“菋荎著之菋”。

李轨云:荎,音侄。著,张虑反。(《周礼音》)

本例李轨用反切法、直音法分别给经文“爂”和郑注中“荎”“著”二字注音,认为“爂”是奉母萧韵字,表示脆、轻脆,此指土地轻脆并缺乏韧性;“荎”读作章母质韵,“著”读作知母御韵,“荎著”即五味子。

四月,郑人侵卫,以报东门之役。(《春秋左传·隐公五年》)

徐邈云:牧,音目。(《春秋左传音》)

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春秋左传·襄公四年》)

杜预注:元侯,伯。

徐邈:牧,音目。(《春秋左传音》)

本例徐邈用直音法给经文和杜预注文的“牧”注音,认为“牧”是明母屋韵字。经文中“牧”是古地名,指卫国的牧地。杜预注中“元侯”指牧伯,指州郡长官。

结语

从汉代到魏晋时期,儒经注释体中已经出现兼释经、注之义以及兼释经、释之音的训释体式。据此,可以推知,经注兼注的训释体式实际萌芽于《毛诗笺》。值得注意的是,毛诗笺虽然与南北朝儒经义疏经注兼释的训释体式相似,但郑笺更多是对毛传没有解释的经文进行补充注解,对毛传已经解释的经文则往往不再解释,因此郑笺所释的内容与毛传基本上不重复,这和南北朝儒经义疏体经注兼释的注解体例并不完全相同。而何休在解经时一般以训释经文词义或说明事理为主,解传时以辨明《公羊传》大义和说明义例为主,这虽与南北朝儒经义疏体经、注兼释的训释方式十分接近,但义疏体以释经文为主,而《春秋公羊解诂》以释传文为主,此为二者本质上的区别。魏晋时期,儒经注释体和注音著作中分别出现了兼释经、注之义和兼释经、注之音两种训诂体式。到了南北朝时期,儒经义疏体将这两种训释体式加以融合,不仅兼释经注之义,也兼释经注之音,从而在训释体式上呈现出“经—疏;注—疏”的训释特点,这也是儒经义疏体与前代注释体最大的不同。

注释:

(1)本文所引佛经文献引自“CBETA电子佛典2014”。T表示出自《大正新修大藏经》,X表示出自《卍新续藏》,“T”“X”后数字表示册数,“/”后数字表示页码,a、b、c分别表示当页上栏、中栏和下栏。如T39/622c表示此段文字引自《大正新修大藏经》第9册,第13页上栏。X41/709a表示此段文字引自《卍新续藏》第41册,第709页上栏。

(2)见新浪收藏2014年12月29日文林世田、李燕晖《国图藏敦煌本<老子道德经义疏>释读》,网址:http://collection.sina.com.cn/gjsb/20141229/1747174871.shtml。

[1]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6:2.

[2]孙诒让.周礼正义[M].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2.

[3]华喆.《礼记子本疏义》校录[J].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2012:38.

[4]十三经注疏[M].阮元,校勘.北京:中华书局,1980:1242.

[5]王卡.敦煌本洞玄灵宝九天生神章经疏考释[J].敦煌学辑刊,2002(2):75.

[6]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528.

The Practice and Formation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s and Notes of YISHU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LV Ling-di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 Fuyang 236037, Anhui)

During the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compared to Buddhist and Taoist YISHU, Confucian classics YISHU interpret both scriptures and the notes, both the meaning and pronunciation of a word. In the form of interpretation, Confucian classics YISHU has a unique feature of interpreting both scriptures and the notes. From Han dynasty to Wei and Jin period, some annotations of Confucian classics also interpret scripture and annotate the meaning, some also interpret pronunciation of a word in the scriptures and notes. This form of exegesis had an impact on the Confucian classics YISHU in the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The Confucian classics YISHU combined the style of annotation of Han and Wei Dynasties. Thus, the interpretive mode of both scriptures and notes is formed.

The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YISHU; the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s and notes; the formation

10.14096/j.cnki.cn34-1333/c.2020.06.10

H131

A

1004-4310(2020)06-0058-06

2020-06-28.

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六朝儒家经典义式的形成与发展”(SK2018A0285)。

吕玲娣(1979- ),女,安徽巢湖人,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训诂学、汉语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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