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湖北省审计厅
近年来,湖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指示精神,在审计署财政司、数据司的指导下,运用“集中分析、重点核查”大数据审计思路,采取省厅指导、以市带县,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核查组织方式,从2016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于2019年实现对省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二三级预算单位覆盖面达到50%。通过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部门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规范了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2020年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较上年平均下降60%,极大地提高了部门预算执行的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湖北省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构建预算执行数字化审计工作制度。省厅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大数据审计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审计全覆盖有序推进。一方面制定发布了《部门预算执行数字化审计操作指南》《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数据标准化手册》等制度办法,从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方面提供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方法指引。另一方面出台了《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树立“一盘棋”理念,打破处科室专业界限,实行“五个统一”模式组织实施,制定了规范的审计操作标准,并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常用的法律、法规汇集,为审计操作提供指南,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培养高素质数字化审计团队。从2012年开始,省厅在全系统举办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数近1400人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47人获得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证书,有6人取得了审计署高级数据分析师证书。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安排计算机专业人员到业务部门锻炼交流和任职,促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方法深度融合。每年年初,省、市各级抽调财政审计人员与计算机技术人员组成数据分析团队,集中对年度采集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提高数字化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构建数据采集机制。省厅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数据采集的要求,按照“以用为本”的原则编制了《湖北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和标准化总体方案》,积极构建面向财政和各预算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各级审计机关向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发出采集数据的通知,对数据采集的范围、内容、类型、格式和提交时间作出明确要求,目前已经与各部门单位建立了定期报送财政财务数据的机制。
(二)扩大数据种类规模。为营造良好的数据环境,省厅建立省级审计数据中心,从不同系统和渠道丰富数据来源,不断扩大源数据的种类和规模。目前,数据中心已采集到部门预算编审、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核算、部门决算、非税收入6大系统数据,涉及预算、拨付、收支、决算整个流程,同时还采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信息、人员编制、车辆编制、出国出境、税务发票、协会学会等相关行业数据,采集数据总量已达48.3TB,基本实现财政数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三)推进入库数据标准化。省厅依照审计署下发的财政财务数据采集标准,由数据分析团队安排专人将财政、财务数据一键式还原到财政分析平台,并对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审、预算指标、国库支付等系统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同时,通过模糊匹配技术,打通部门各项数据关联通道。面对分析平台不能完整提取标准表、校验过程中关键字段缺失重复、系统导出的数据文件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分析团队积极展开对原始数据收集、入库、标准化、校验以及汇总等环节的交流学习。组织人员加强对标准表表间关系的解读,加深对审计、财政系统相关文件要点的理解,梳理表间勾稽关系及字段提取要求,不断探索新方式解决各项问题,编写并封装多个标准表提取、汇总校验脚本,并向各市县下发数据标准化的操作步骤,全面提高各级数据质量,确保满足大数据集中分析的需要。
(四)注重数据安全管理。省厅充分树立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多措并举实现数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制定了《审计业务数据管理试行办法》和《数据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对数据中心的软硬件配置、数据分类、数据的采集使用机制、数据安全等内容进行全过程管理。二是最小授权的原则访问数据。数据中心在数据分析网与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仅设置一台终端为数据输出端,既兼顾了数据安全,又能满足数据输出的需求。三是建立专门数据分析通道。当有数据分析需求时,启用数据分析室,通过专用计算机设置若干访问终端,仅能查询使用由数据中心迁移至数据分析服务器上的数据,数据分析结果与市县共享,分析结束后收回所分配的权限,确保数据安全。
省厅结合部门预算管理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积极构建模型、优化模型、与市县共享模型,实现省市县数据分析能力的同步提升。
一是探索开发。加强审计思路和计算机分析技术的深度融合,重点围绕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编写了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部门预算调整占比、项目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等6个审计模型;围绕揭示问题疑点,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财经法纪和预算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转换为数据思路,编写了虚编项目预算、虚列支出、违规收费、违规消费性支出等40个模型方法,充分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疑点线索。
二是创新优化。省厅紧跟预算及财务管理最新政策要求,将问题疑点类分析模型的优化任务分解到人,每年对模型查询条件进行全面更新,提升分析模型适应性;积极探索“部门预算+专题”模式,先后针对涉企专项资金管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非税收入征缴等情况开发20多项分析模型,揭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不合理、资产管理不完整或利用不充分、项目绩效编制不合理、放管服政策未落实等问题线索,将相关政策落实贯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一步丰富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内容。
三是推进共享。省厅建立审计方法库,搭建省级共享平台,加大分析模块的培训、推广、交流、应用考核的力度,对数据分析能力薄弱的市县,由市州建立数据分析团队,集中对所辖市县开展集中分析,疑点线索分发各县现场核查。2018年以来,市县各级审计机关根据省厅下发的模型,结合各地预算管理特点,创新专业分析模型,重点关注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征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关注收入支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规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关注个人奖励及补助发放,以及“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在省厅下发的46个疑点分析模型的基础上,重新构建了117个疑点分析模型,有效推动了市县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是创新疑点线索核查方式。各级审计机关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成果,积极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核查方式,实现疑点线索应查尽查。坚持做到:“进点审计扩展查”,结合疑点核查,将审计内容扩展到政策落实、原因分析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挖掘上;“延伸核查重点查”,详尽查证和着力揭示疑点线索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送审抓自查”,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线索发送到相关部门单位,由部门财务或内审机构针对疑点提出的问题,做好自查资料报送,对无合理解释的疑点集中取证,作为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反映。
二是简化工作流程。对实施进点审计的部门需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独立出具审计报告;以审计调查的方式延伸核查的部门,统一下达审计调查通知书,派出核查小组就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和取证,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发出问题确认函,并出具审计整改通知书。
三是汇总审计结果,向同级政府上报全覆盖审计结果情况。报告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集中揭示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等意见和建议,得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湖北省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方式及应用方法被审计署评为中国信息化成果三等奖,《集中分析重点核查推进部门预算执行数字化审计》被评为优秀论文,省厅提交的《大数据背景下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案例》入选审计署案例库,《大数据全库检索和分词技术在财政资金全覆盖审计中的运用》和《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技术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审计中的运用》分别获2020年审计署优秀案例一等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