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欣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 四川 成都610110)
中国共产党是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党,是有着严格纪律要求(特别是政治纪律要求)的党,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是我们党取得各项事业成功的经验之一。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同意见”是我们经常面对,且不能不处理的一个问题。虽然从性质上看,绝大多数不同意见都属于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但这并不排除个别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会发生转化,甚至演变为一种与主流思想和正确意见相对立或者对抗的思潮,其不仅可能引起思想混乱,更可能导致决策低效、行动跑偏,使党集中统一的力量遭到削弱。因此,如何处理党内不同意见,以思想共识促行动统一,共同维护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关乎党的生机活力,更关乎党的团结统一。
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参加比利时共产党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们的党是在马列主义的统一的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在党内来讲要有思想的一致。但经常会有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和分歧,党内就有责任把这些不同的意见统一起来。统一是真的统一,是思想上统一,这就要经过讨论,这要经过很长的过程。”[1](P17)刘少奇讲的是基于我们党历史上关于如何对待不同意见的正确认识——温和而理性的说服与教育、尖锐而坦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鲜明而坚决的抵制与斗争等,都是我们根据不同意见的性质而采取的常用的处理方法。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汲取政治智慧,对于促进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党所领导的事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一,思想教育是促成党内不同意见达成共识的基本方式。如果是思想层面的分歧理应通过思想教育的方式来处理。有的同志对思想教育所能起到的作用不以为然,认为是肤浅而表面的。空洞的说教当然不能产生真正的认同,但如果是以事实为基、以理性为本的细致讲理与耐心说服,所产生的作用则是深刻而长久的。比如,长征路上,王稼祥和张闻天之所以能够接受毛泽东的意见,不是靠毛泽东的口才,而是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事实已然使他们认识到中央过去在军事领导上的错误;而湘江战役的惨败,更使红军濒临绝境。广大干部逐渐觉悟到这是排斥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贯彻执行了错误路线所致,部队中明显增长了怀疑、不满和积极要求改变领导的情绪。[2](P4)这才有了力挽狂澜的“中央队三人团”的组成,才有了具有历史转折点意义的遵义会议的召开,并成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典范。又比如,延安整风之所以能够实现全党空前的思想统一和组织团结,不是靠权力斗争,而是在整顿“三风”的基础上,全党认真又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了马列主义,特别是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历史。当时,广大干部主要围绕《六大以来》《六大以前》《两条路线》等党史文件汇编,展开了热烈的学习和讨论,并请中央领导人作辅导报告,还先后召开了多次座谈会。[3](PP114~115)通过学习、分析和比较,全党普遍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逐步认清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对中国革命造成的危害,基本分清了党史上的路线是非,初步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教训。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的主张在各种复杂的斗争实践中经受住了检验,日益显示出其高瞻远瞩的正确性,因而赢得了全党同志的信任与支持。1945年4月20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即是全党思想高度一致、水到渠成的理论成果。
第二,核心人物强有力的领导是避免不同意见滑向思想混乱的关键要素。一般来说,不同意见的讨论有助于兼听则明,但大民主式的所谓讨论,进而陷入无休止的争论,则百害而无一利。比如,“文革”结束后,党中央鉴于“文革”问题的复杂性,原本是想暂时绕开历史,先聚精会神搞建设的,但舆论纷扰、众说纷纭,党内外都十分关心“文革”会不会卷土重来,不断为此发生争论;国际上对中国共产党将如何举旗定向也充满猜测和观望。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份建国以来的历史决议不得不正式提上日程。作决议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清理和重构在“文革”中被搞乱了的意识形态,把党目前的指导思想(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作出一个清楚的描绘。争论的核心是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问题。从1980年3月到1981年6月这前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邓小平以相当大的精力关注着决议的起草工作。起草之前,他给决议确立了三条政治基调,要求无论是对建国以来历史上的大事,还是对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评价,都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起草过程中,对决议的基调、内容、方向、目的,他都全程把关。面对四千高级干部讨论中出现的若干重大分歧,邓小平虽然主张不设任何框框,畅所欲言,但却始终坚持以“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是分不开的……是关乎我们党和国家整个历史的全局性问题……这不只是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是国际国内的很大的政治问题”来随时匡正决议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4](P299)决议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获得通过后,党内仍有很多不同意见、不同看法,但这已经是当时通过最大限度的民主形成的成果,邓小平要求“今后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来说,要在这个统一的口径下来讲话。思想不通,组织服从”。[4](P383)自此,全党才可以说是真的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搞四化,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是检视不同意见、促成共识的最佳环境。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5](P39)当我们总结“文革”惨痛教训时,不能不把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作为一条重要的教训。“文革”结束后,我们党在思想理论界开展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打破教条框框和精神枷锁,鼓励大家解放思想。从理论务虚会到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党内政治生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开放与清明。大家各抒己见,拨开“左”的迷雾,真理越辩越明,改革开放蓄势待发。然而,改革开放并非一帆风顺,关于“左”和右的争论伴随着改革开放全过程。我们从恢复党的优良传统、重塑党风入手,规范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准则,1980年2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1980年版《准则》)应运而生。1980版《准则》既是对“文革”教训痛定思痛的结晶,也是推进改革开放的护身符。从此,全党更加团结一致、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具有战斗力。改革开放之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框架和底线内,没有过分、过头、过度,反而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1980版《准则》看得很重,在说明新老《准则》间的关系时,他特别强调,“1980年《准则》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这些都要继续坚持”。[6](P41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审时度势,作出了全党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大判断,党的自身建设也因此被推进到了新的高度,总的要求是全面从严。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固本强基工程,理应关注新时代党内不同意见呈现出的新特点、新动向。
首先,从来源途径上看:受各种良莠不齐的社会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大。党内健康正常的不同意见本应诞生于党员基于党和人民立场上的理性思考,但党员中受激进民粹主义鼓噪,不能正确认识中美之间将可能处于长期的、复杂的战略竞争关系的实质,认为中美必将以战争决胜负的有之;受极端经济新自由主义思想浸淫,主张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民生领域全面产业化的有之;受激进政治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主张中国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实行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的有之;受宗教极端思想迷惑,对以宗教活动名义行分裂国家之实的行径表示理解与同情的有之;受历史虚无主义欺骗,自觉不自觉地采信那些歪曲党史国史、污蔑领袖、构陷英雄的书籍文章的有之,等等。总之,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许多人都在这些社会思潮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出现了政治信仰模糊、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扭曲等思想混乱的现象,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影响了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
其次,从表达方式上看:以大众微博评论与小众微信朋友圈相结合的方式越来越多。党内不同意见本应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提出来讨论并辨析的,但我们有的同志片面理解甚至无视党的纪律要求,会上不说网上说、当面不说匿名说、党内不说公开说。如2019年9月被通报的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7]2018年7月被通报的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资遥感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晓山在微信同学群中先后发布、转发多篇含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等政治类有害内容的文章、帖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政治上的“两面人”等案例并不鲜见。[8]
再次,从造成危害上看:被夸大、扩散、利用,并从健康的不同意见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党内不同意见本应是为了党的团结统一,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虽然有的只是不负责任地传播消息、发表议论,也不是在正式场合说的,但其腐蚀性、涣散性也是非常严重的”。[9](P153)守株待兔的别有用心者恰恰就是抓住我们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慎重的言论大做文章,借机攻击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试图扰乱我们的党心民心,使我们陷入被动。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个别思想上有不同意见的人弃党内规章的约束于不顾,进而发展为行动上的消极抵抗乃至刻意对抗。比如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对反腐败态度暧昧,不但自身品行卑劣、腐化堕落,还妄议中央反腐工作,对查办的腐败案件多次要求“放一放”“等一等”;[10]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对脱贫攻坚工作既有畏难情绪,又不以为然,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11]等等,都是不同意见发生恶性变异,严重危害党内政治生态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典型案例。
正如一个社会不可能只有一种声音一样,党内不同意见作为党的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地存在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环节,与党的历史相伴相生。因此,任何试图通过简单的“管、卡、压”方式消除党内不同意见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5](P59)不过,需要清楚认识的是,党内不同意见也因质量而见高下,更因立场而见正误。理性的、建设性的不同意见是党保持生机活力的源头活水;而无原则的、破坏性的不同意见则可能成为从内部侵蚀党的思想堡垒的病菌流毒。因此,对于党员来讲,发表什么样的不同意见、怎样发表不同意见不能随心所欲、口无遮拦,而要开动脑筋、认真思考、见事见理;对于组织来讲,对待党内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不同意见也不能一以概之地泛泛处理,而要科学鉴别、合理划分、区别对待。“要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出科学决策。”[12]这既检验着我们党的成熟程度与自信程度,也考验着我们管党治党的能力和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首先,党员要增强主体意识,珍视党员权利,提升民主修养和能力。2016 年,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惊讶地发现对部分党员意识已然淡漠的党员而言,“做合格党员”竟然都是奢侈的要求:没有读完过《党章》、不熟悉党的纪律规矩、不知道党员权利义务、不关心党的大政方针、不了解党关于重大历史问题判断的大有人在。民主是意识和能力的双重修为。即使是代表先进性的共产党员,也不见得就能够理解对并行使好《党章》所赋予的党员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比如,有的不会组织“三会一课”,不擅长民主集中,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被搞得吵吵闹闹、乌烟瘴气;有的不作调查研究,没有独立思考,信口雌黄、信口开河;有的把表达不同意见当作个人进行情绪化宣泄的机会,口无遮拦地乱评乱议;还有的不懂得不同意见发表的程序和途径,想什么时候说就什么时候说,想在哪儿说就在哪儿说。这些都是缺乏民主修养和能力的表现。如此情况下充斥着的所谓不同意见,不仅对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个人成长无益,而且是劣质无效的、不负责任的甚至是戾气弥漫的,这样的不同声音失去了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涵养政治生态的意义。可见,发表既有价值、又有说服力的意见,不仅需要党员有建立在主体意识基础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需要党员具备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因此,必须按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0年12月25日通过)的规定,既激发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又要求党员按照党性原则正确行使权利。[13]一个有党的观念、有主体意识的党员,一定会有时刻关心、不断思考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主观自觉;会以忧党之心、兴党之责看待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并积极建言献策;会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而倍加珍惜,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在遵守纪律规矩的前提下正确行使权利。
其次,党组织要发扬党的好传统、好作风,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氛围。[5](P41)党员对党本应是忠诚而坦诚的,党对自己的党员也理应是尊重和爱护的,但是因不同意见本身性质模糊、边界不清所导致的情况非常复杂。到底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还是政治立场上的问题;是本着爱党、护党、忧党之心的仗义执言,还是口是心非、善于伪装的阳奉阴违,等等,尤其需要通过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加以辨析。对于那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14](P133)我们必须严肃处理。如果是由于知识和认识层面的差异而导致的理解不深、认识不足、把握不准等问题,则更需要通过党内政治生活加以教育和引导。诚然,党员提出的意见并不一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不可能都是完全正确的,但这正是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帮助党员解决的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它可能听起来比较尖锐刺耳,甚至跟组织意图不相符合,但却有理有据,此时的应对和处理就特别考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和宽容胸怀。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所强调的:“领导干部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要有平等待人、与人为善的真诚态度,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力争把各方面的真实意见掌握全、掌握准,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比较、择善而从。”[12]《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5](P52)如此,我们才能达到既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又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目的。
第三,党内要系统化设计、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促成党内共识的制度体系。既然党内不同意见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与其堵,不如疏。寻求思想上的最大公约数,毫无疑问是至高境界。党内不同意见,从发表、到影响、再到处理、最后转化成党内共识,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但我们目前相关制度机制的协同性和整合性还有所欠缺。比如,《党章》第四条关于党员享有权利的第七款规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15](P15)但究竟保不保留、怎样保留,向不向上级提出、怎样提出,都没有后续的制度予以指导与保障。因此,是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针对那些经过慎重甄别后有较高价值的不同意见中的真知灼见的兼容程序、备案程序以及复议纠错程序,[16]以便它们能够得到组织的重视、回应和反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第七条也规定: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等等。[5](P53)但怎样避免打着“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的幌子,给党内不同意见过度地筑框设限;如何防止浮于表面的征求意见的假民主大行其道等危害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战斗性、原则性现象的出现,是我们不能不予以高度重视和郑重解决的。比如,我们能不能在党报党刊开设专栏,专门发表高质量的党员意见以供讨论呢?能不能既查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搞阴谋诡计,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也对那些提出有利于党的事业的发展、党的建设的进步及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不同意见的同志,给予嘉奖和鼓励呢?等等。总之,从党内不同意见转化为党内共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广泛的制度空间亟待织密、扎实、联通,以最大化地发挥协同联动的制度效应。当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正常发表、充分讨论、正确对待、科学处理后,党内共识的形成便水到渠成,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亦能得以有效维护。思想统一后,行动必将无往而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