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色税收概况

2021-01-29 09:53
山西财税 2021年2期
关键词:边区税制根据地

山西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丰富的红色税收历史资源。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力量开展了红色税收专题研究,提出弘扬“对党忠诚、服务革命、分厘必征、不畏艰险、作风过硬”的红色税收精神,旨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完成新时代赋予的税收工作使命,锤炼税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品格,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能。

山西,因地处太行山以西而得名,为中华民族发样地之一。自1937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山西建立起晋绥、晋察冀、太行、太岳等抗日根据地,认真贯彻党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创造性地开展红色税收工作,为抗战胜利和中国革命取得成功提供了坚强的经济和物资保障。走出了一条以党的税收主张为统领,以根据地发展壮大为依托,经济与税收相互融合、战时保障和生产供给相互促进的发展道路。1937-1939年这一时期,是抗日民主根据地税收的起步阶段,主要是通过募捐、没收禁贩物资、没收汉奸资产、摊派等形式筹集军粮军资。1940-1942年,各个抗日民主根据地开始建立健全税收制度,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规,税收工作从非正规化走向初步正规化。1943-1945年税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创立了抗日根据地税制的框架,也为解放战争时期税制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1946年开始,为了适应战争需要,创立了全新的税制框架,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为新中国税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晋绥革命根据地

晋绥革命根据地西临黄河与陕甘宁边区隔河相望,东至同蒲、平绥路(今京包线)的大同至集宁段,与晋察冀和晋冀鲁豫根据地相邻,北抵阴山背面的百灵庙、乌兰花一带,南到黄河渡口风陵渡,面积20多万平公里,人口600余万。晋绥根据地边区设财政处和税务总局管理税务事务。边区党和政府坚决把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出路放在大力发展生产上、加强经济建设上。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生产建设思想,采取各种措施,扶植鼓励农副业、工矿业和各种手工业生产。边区初创时期全力筹措抗战经费,动员爱国士绅捐助,缓解了燃眉之急。此后全面整理田赋,实行增产节约,减轻了人民负担;实行减租减息,合理交租交息,赎地清理旧债,稳定了租佃关系,巩固了统一战线,壮大了对敌斗争力量;推行合理负担,完善公粮征收,实行军民兼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支持;扶持生产发展,努力休养民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边区军民的穿衣吃饭问题;广大税务工作者深入群众广泛动员,披星戴月奔波征收,尽最大努力完成税款征收任务,确保了军需民用。晋绥革命根据地的税收工作,自1940年5月由山西省政府第二游击区行政公署首次发布《税务稽征暂行条例(草案)》之日起,到1949年2月移交华北人民政府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接管之日止,历时近九年。根据地工商税收经历了建立、发展和加强三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整体来看,晋绥边区形成了以货物出入过境税、营业税和牲畜粮食交易税等税种为主体的税制体系。抗战胜利后及进修订税收政策,调整公粮负担,加强税务缉私,改进战勤办法,保护和发展生产,开辟了新的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

二、晋察冀革命根据地

晋察冀革命根据地位于平绥铁路以南、正太铁路之北、平汉铁路以东、同蒲铁路以西,包括四条铁路之间的晋、察、冀、热、辽等省的广大地区,下辖108个县,人口约2500万。晋察冀革命根据地红色税收的发展,是从1938年1月15日晋察冀边区政府成立后正式创立的。边区税收的特点,是自上而下税制比较统一,原因是晋察冀边区机构是自上而下逐级建立的。边区政府成立以后,从边区到专、县、区、村,各地方的政权组织完全统一,建立起了合理的征收制度和税务机构。边区税制经历了从合理负担办法——关税和特定目的税——统一累进税——所得税和地方税——流转税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以统一累进税为主线的税制体系。抗战初期,边区战地动委会根据“有钱出钱,钱多多出”的原则,实行县合理负担,部队就地筹集,就地供应;1938年3月,边区政府颁布《村合理负担实施办法》,晋东北则实行了《县村合理负担办法》,负担面扩大到50%左右,农民负担减轻,增加了边区财政收入;边区政府成立后恢复了田赋,每年分上下两次征收,此前积欠一律免征,清除积弊陋规,采用直接由人民向政府税政处缴纳的办法。1938年11月,根据边区政府《征收救国公粮条例》,北岳区开始征收救国公粮。边区大力整顿税收,在废除旧政权各种苛捐杂税的同时,恢复建立了入口税、出口税、屠宰税、烟酒税、印花税、田房契税等数种,限制敌货输入资金外流,严禁战略物资资敌,扶植生产,保护对外贸易,充实抗战经费。新税种制度建立后,政府立即充实抽调干部,建立健全各级税务机构,开始征税工作。从边区政府成立到1940年8月,推行了“二五减租”“一分利息”,鼓励农民主动交租交息,农民生活得到改善,阶级关系得到调整;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负担和取之合理的原则,1940年边区政府在根据地率先制订了《晋察冀边区统一累进税办法》,次年又颁布了《实施细则》,统一、累进、直接是该税的一大特征,是边区政府税制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志,使人民负担更加合理。1941年3月20日,边区政府修正公布《晋察冀边区统一累进税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阶层的最高负担,是实行新税制的第一个法规,该税征收作为边区中心任务在各根据地贯彻执行,统累税成为边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三、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

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跨晋、冀、鲁、豫、苏、皖等省各一部,山西境内西隔同蒲铁路及汾河与晋绥根据地相望,北超正太铁路、德石铁路与晋察冀根据地相接,所属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四个区,总面积2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600万。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所属的太行和太岳根据地在今天山西境内,具体来看:太行革命根据地位于晋冀鲁豫边区的中心。它位于正太铁路以南(路北为晋察冀边区),黄河以北(河南为中原区)、白晋路以东(路西为太岳区)、平汉铁路以西(路东为冀南区、鲁豫区)。太行山脉纵贯南北,故称太行区。抗战初期,八路军总部和一二九师师部,在废除苛捐杂税的同时,本着自愿及公平摊派原则,采取“就地取给、分散征收”的办法筹粮筹款,解决部队粮食供应问题。1940年3月,重新修订并颁布新的《合理负担摊款办法实施条令》,按每户人均收入多少,分级累进征收,每年由县政府征收一次。1940年4月黎城会议后,太行区即逐步开始进行统一财政工作。包括统一负担政策、统筹粮款、统一战勤等,保证财政税收的统一实施。制定落实合理负担征收办法和征收救国公粮暂行办法,又拟定了整理田赋办法。1940年屯粮任务完成85%。1940年12月后,通过减租减息,群众生产和对敌斗争积极性大大提高。1940年黎城会议后,落实《整理田赋及征收暂行办法》,推行合理负担。1941年6月,按照《冀太区贸易暂行条例》和《晋冀鲁豫边区特种出口货统制暂行办法》,实行“对外统制、对内自由”的贸易政策,通过税收的征免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奖励和限制,发挥了统制的力量。1943年,依据《晋冀鲁豫边区统一累进税税则》。1945年7月,根据形势发展,实施了新的统一累进税暂行条例,基本上达到了“军民兼顾”“公私兼顾”,人民负担更加合理,民负虽重而不伤,人民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八年抗战,边区军民担负着八路军总部和一二九师以及其他各抗日部队30万人、地方工作人员15万人的穿衣吃饭,每年交纳3.5-4.5亿斤小米和上亿元的救国款,历史功绩永垂史册。

四、太岳革命根据地

太岳革命根据地因境内的太岳山而得名,位于山西中南部的同蒲铁路以东、白晋公路以西、曲(沃)高(平)公路以北的三角地带。东依太行山,境内太岳山由北向南延伸,与中条山相望。初期包括晋东南、晋中、晋南的部分县,后来又与晋豫抗日根据地合并。抗战初期,太岳根据地利用山西省政府制定的“合理负担摊款办法”征收战时经费,晋西事变后制定了“三等四级累进税制征收办法”,按收入多寡累进征收。1940年9月落实“冀太联办”《修正合理负担征收款项办法实施条令》,1940年完成屯粮任务的65%。1940年黎城会议后,落实《整理田赋及征收暂行办法》,推行合理负担。1945年1月太岳区颁布《太岳区农业统一累进税暂行条例》,其计税标准、累进率与负担的最高限额,均根据太岳区具体情况制定。在向农户征收田赋、合理负担与统一累进税的同时,还征收了出入境税、烟税、酒税、田房契税等税收。边区财政收入中,统一累进税和合理负担税收约占90%左右,其它税种占10%左右。

课题组组长:刘培平

课题组副组长:司新山 李 渊 李晋芳

课题组成员:李 菲 王怀旭 赵 昌 罗震宇 宋佩航 许国富 张 珉

报告执笔人:李 菲 赵 昌

(本报告为《建党百年与税收之山西红色税收》课题总报告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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