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春,杜婷婷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农村青壮年大量涌向城镇,留下越来越多的老人留守乡村。由于农村老人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与生活保障,加之劳动力外流削弱了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老人的生存状况日趋恶化。
对农村老人的研究集中在人口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等学科领域。人口学家借助人口统计数据与量化分析,考察老人的居住模式、家庭形态、得到的家庭与社会支持程度,以及老人的生活满意度等。社会学从宏观层面探讨如何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制定社会支持政策,改善农村老人的生存状况。在人类学领域,景军及其研究团队在近年发表了不少关于养老的文章,探讨中国养老面临的困境,侧重挖掘国际社会或文化传统中可资利用的养老理念与实践。(1)景 军,赵 芮:《互助养老:来自“爱心时间银行”的启示》,《思想战线》2015年第4期;方静文:《超越家庭的可能: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互助养老——以太监、自梳女为例》,《思想战线》2015年第4期;方静文:《从互助行为到互助养老》,《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景 军,吴 涛,方静文:《福利多元主义的困境:中国养老机构面临的信任危机》,《人口与发展》2017年第5期;景 军,高良敏:《寺院养老:人间佛教从慈善走向公益之路》,《思想战线》2018年第3期;陈 昭,高良敏:《寺院养老的灵性生活秩序:从俗智到圣智的转变》,《思想战线》2019年第2期。总体而言,关于老龄化与养老问题较少有微观经验与实证研究。在2009年发表的一篇有关留守老人的综述文章中,贺聪志与叶敬忠认为,该领域政策与现状研究多而深入的经验研究少,指出“很少有学者对留守老人自己和家庭的应对策略、留守老人获得的正式和非正式支持等进行分析”。(2)贺聪志,叶敬忠:《农村留守老人研究综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这一判断同样适用于当前农村老人与养老的研究现状。
2020年底我国的扶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乡村振兴成为新时期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与主旋律。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及时总结农村地区在解决贫困问题时的应对策略与成功经验,对于充分挖掘农民的内生动力,妥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2019年,笔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贫困村落——乙丑村(3)出于人类学研究伦理的考虑,文中使用的市、县、乡、村名,企业名称及人名均做了匿名化处理。为田野点,考察当地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与生存状况,以及在贫困与精准扶贫语境下,家庭为解决青年人的婚姻、家庭的生存与发展以及养老等问题采取的策略,并就这些策略对老人生活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从田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老人在生产生活中主体作用的持续发挥,以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在解决面临问题、改善生存条件方面所采取的灵活多样的策略,能够为今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为早日实现乡村振兴夯实牢固的基础。
乙丑村地处广西西南县大石山区,那里石山林立,土地贫瘠,水源奇缺。当地气候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20.7℃。全村土地总面积1.9万亩,其中耕地2 446.5亩,人均耕地面积0.84亩,全部属于旱地。农民以种植玉米为主,兼种黄豆、红薯,养殖黄牛、肉猪、鸡、黑山羊等。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劳务输出,8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务工,一般在附近的林场做伐木工人,也有到外省从事重体力活或技术活。
乙丑村隶属西南瑶族乡,下辖48个村民小组,68个自然屯,2019年户籍登记人口851户3 022人,其中75.20%为壮族,23.67%为瑶族,1.13%为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在全村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463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5.32%。其中80岁以上老人59人,五保户27人,老龄化程度较高。
自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后,西南县就被划定为国家级贫困县。作为该县14个深度贫困村之一,乙丑村成为西南县的扶贫重点。2001年,国务院扶贫办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组织了贫困社区参与式发展规划项目,将乙丑村作为西南地区整村推进的试点村,进行了项目规划与持续数年的扶贫工作,当地的交通、用水、住房、医疗等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4)张有春:《贫困、发展与文化——一个农村扶贫规划项目的人类学考察》,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年,第86~87页。
2014年,西南县启动精准扶贫工作,乙丑村以西南市交通局为后盾单位,成立了由来自市交通局蒙海山,西南县交通局张良、韦皓,以及乡政府成员组成的驻村工作队,负责乙丑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到2015年11月底,乙丑村通过投票选出贫困户425户1 528人,并为他们建档立卡,从生产、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予以全面扶持。贫困户全部为低保户,每月可领取140~280元不等的低保金。此外,当地80~89周岁老人每月可领取高龄补贴80元,90~99岁老人可领取130元,100岁以上的老人领取400元。
2015年,西南县实施易地搬迁政策,将住房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至安置区集中居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只要每人出2 500元,就可在搬迁点摇号选择一套住房,住房面积视家庭人口数量而定,人均居住面积约20~30平方米。截至2019年8月,乙丑村分10批次共易地搬迁138户,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户的居住环境。
经过数十年的扶贫攻坚,乙丑村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然而由于自然环境恶劣、生产条件差,这里的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人们面临着极大的返贫风险,进而对乡村振兴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将村里各类人群的生存状况纳入视野并持续加以改善,才能降低返贫风险。而在人口老龄化与年轻人不断外流的背景下,农村老人的生存状况无疑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居住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亲子关系的亲密程度,影响到子女的赡养行为,也塑造了老人与子女的互动模式,(5)谢桂华:《老人的居住模式与子女的赡养行为》,《社会》2009年第5期;王跃生,吴海霞等《社会变革时代的民众居住方式:以家庭结构为视角》,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因此被学界认为是认识老人生存状况与生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6)王跃生:《不同地区老年人居住家庭类型研究——以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学术研究》2014年第7期。根据所占比重的大小,乙丑村老人的居住方式依次为以下几种:与子女居住、夫妻居住、独居、与亲属居住、弟兄居住及敬老院居住。
乙丑村有375名60岁以上老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占老人总数的81%左右。其中有约一半是父母与子女居住,其余为丧偶一方与子女同住,也有老年夫妇分别与不同子女居住的情况。除无子女家庭外,父母与子女分开单过的情况较少,也没有北方农村地区存在的多子老人在几个子女家轮流居住的“轮养”方式。(7)王跃生:《北方农村老年人“轮养”方式研究——基于河北调查数据》,载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10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53~279页。与子女居住的老人多留守在家,支持儿女外出打工。
案例1:蒙翠莲已经77岁了。(8)文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均为2019年的数字。20多年前,两个儿子先后成家,为了照顾两个小家庭的生活,蒙翠莲与老伴各随一个儿子生活。与大儿子同住的蒙翠莲最初在家操持家务,等儿媳生子后,她又帮着照料孩子。后来大儿子夫妇一起到南宁打工并带走孩子,留下蒙翠莲照看家宅,养鸡种菜。儿子一家逢年过节与农忙时回来,给她一定的生活费用。蒙翠莲的老伴在二儿子家,过着和她同样的生活。
在乙丑村,很少有老人被抛弃或因养老问题而弟兄间发生纠纷的情况,究其原因,这里的老人从来不被认为是子女的负担或赡养对象,而是作为一个能动的主体,在家庭事务中持续发挥着作用。只要没有到卧病在床或生活无法自理的程度,老人们就会操持家务,照料庄稼,这对整个家庭的生存而言意义重大。这样的安排常常不是由子女做出,而是为了应对生存困境,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所采取的应对策略。
夫妻居住指只有老年夫妇在一起居住生活的情况。乙丑村有19户老年夫妇组成的核心家庭,其中有无子无女或子女出嫁的,也有几户是儿子婚后分开单过的。
案例2:蓝佳成夫妇均已年逾古稀,有两儿一女。女儿出嫁后,由于贫困,两个儿子也先后入赘做了上门女婿,剩下老两口相依为命。蓝佳成夫妇在门前较为平坦的地上养鸡种菜,并领取贫困补贴维持生计。他们平日很少现金消费,当生病住院时,由三个子女共同承担费用。
出外成家的子女很少与父母的家庭在同一村子,一般居住距离较远。他们虽然能够为父母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但却无法提供日常照料与情感陪伴,这与已有研究发现契合。(9)谢桂华:《老人的居住模式与子女的赡养行为》,《社会》2009年第5期。而娶妻成家后与父母分开单过的儿子则多住在父母居所附近,与父母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很多交集,能够互相帮衬扶持。等老年夫妻中一方离世后,另一方多搬去与儿子同住。
乙丑村有独居老人20户,其中有丧偶的,有单身未娶、父母双亡的。这些老人都属于五保户,每月可从民政部门领取450元的基本生活费。他们生活自理,很少能获得生活与情感支持。
案例3:蓝瑞,74岁,长期与妻子及独子生活在一起。蓝瑞在家照顾病重的妻子,儿子则在附近工厂伐木以补贴家用。2016年,妻子因病去世;2018年,儿子又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此后,蓝瑞每月领取450元的五保补贴,一个人生活。
乙丑村消费水平很低,除了油盐酱醋与穿衣、水电等日常支出与看病外,现金消费并不多,政府的五保补贴基本可以满足独居老人的日常开销。由于那里交通不便,五保户过着与世隔绝、自生自灭的生活。用村民的话说“国家给单身老人五保,就养起来了。(那些)没有瘫痪在床的,都是自己做饭,亲戚邻居偶尔过来看一眼,到不能动了也就死了”。
乙丑村有8位老人与叔侄、(堂)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之外的亲属住在一起。
案例4:蓝永基,62岁,患有轻度精神障碍,一直没有成家。父母去世后,他成为五保户,每月领取五保补贴。看到蓝永基生活无法自理,其堂弟蓝永飞将他接去,与自己一家四口一起生活,并领取他的补贴支付日常开销。当被问到为什么接堂哥到自己家时,蓝永飞只淡淡地说:“看他吃不上饭嘛,不接过来你说咋办?”
在乙丑村,照料没有成家、生活无法自理的叔伯或(堂)兄弟姐妹,似乎是一件理所应当、不值一提的事情。按乙丑村村民的话说,“也就是吃饭多一双筷子的事情”。65岁的蓝立强老人天生腿有残疾,行动不便。父母去世后,就被妹妹接去,与妹夫一家生活在一起。
乙丑村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当地女孩纷纷外嫁,外地女孩又不愿意嫁进来,导致单身汉现象极为普遍。2019年,乙丑村30~40岁之间的单身汉有116人,40岁以上的单身汉有113人,分别占该年龄段男性的43%以上和60%左右。一些家庭中,常常弟兄几个都娶不到媳妇,父母过世后他们就相依为命,形成弟兄居住的家庭形式。乙丑村有三对老人生活在这样的家庭。
案例5:蒙显明,62岁,单身未娶,长期与身患残疾的弟弟生活在一起。年近60的弟弟平时在家种菜、养猪,补贴日常开销。蒙显明则外出打工,每月挣两千元左右,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农忙时,蒙显明回村帮弟弟收割庄稼。
弟兄共同居住反映了乙丑村单身汉互助生活的现状。在经济上,五保补贴基本可以满足单身汉的日常开销,他们更需要生活与情感上的陪伴与扶持。
2008年,西南瑶族乡建了一所敬老院,专门为60岁以上生活可以自理的五保户提供养老支持。五保户从政府每月领取500元养老补助支付生活费用。等生活不能自理时,再由兄弟姐妹、侄子辈等领回村子。然而,长期以来只限于“三无”与“五保”老人入住的敬老院给公众留下来不好的印象。(10)左冬梅,李树茁,宋 璐:《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院居住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人口学刊》2011年第1期。在那里,老人过着钟摆一样机械的生活,除吃饭、睡觉、看电视外,很少有生产、娱乐、社交等其他活动,“到那里就像去等死的”。(11)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4页。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有老人愿意进敬老院。西南乡敬老院共有64张床位,入住率不到一半。
2019年前,乙丑村仅有4名五保户住进敬老院,其中两人是一对80岁出头的老年夫妇,他们在情感上相互陪伴,饮食则由工作人员照顾,生活平静安适。另一位69岁的单身汉韦文刚入住敬老院不到两年,于2019年领养了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女孩后搬出。还有一位老人在敬老院住了没几天就回村子了,因为“那里(养老院)管得太严,不得酒喝”。
从居住方式的选择可以看出,但凡有条件,老人们都会选择与子女、弟兄乃至亲属一起生活,哪怕领养孩子也不选择单过。要是只能单过,他们也宁愿选择在家生活而不进敬老院,因为“过日子”的过程才是中国人生活的常态,而“日子”只能以家庭为背景展开。(12)吴 飞:《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2页。家庭不仅在“过日子”中有着核心地位,对于人们也有着本体论的意义。就此而言,养老问题的解决必须被纳入家庭整体中考虑。
家庭策略(Family Strategy)指家庭作为一个能动的主体,在宏观社会背景下为应对面临的问题,提高生活水平而采取的各种策略。(13)[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12~230页。家庭策略将宏观的社会过程与微观的家庭行为联系起来,强调家庭的主体性、整体性与能动性,着重观察家庭及其成员行为的变化,为研究家庭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与有效的概念工具。作为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而采取的策略,家庭策略多基于家庭整体利益而非个体需要而做出。(14)麻国庆:《序言》,载《社会转型与家庭策略》,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6年。
在贫困、社会转型及精准扶贫的语境下,乙丑村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家庭策略,反映了人们在面临现实问题与环境变化时的地方智慧与主观能动性,极大地塑造了老人们的生存状况。
国内学者多以进化论为理论框架阐释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招赘习俗,认为它是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是母系氏族公社的遗存。(15)赵明龙:《桂西壮族“入赘”婚俗初探》,《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2期;吴泽霖,陈国钧等:《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219~221页;彭大松:《村落里的单身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31页。对于现代农村地区的招赘婚姻,大多研究则认为是女方父母为养老与防止财产外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16)李树茁,靳小怡,[美]费尔德曼等:《当代中国农村的招赘婚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乙丑村851户家庭中,有225户存在招赘/入赘现象,超过全村总户数的四分之一。招赘现象极为普遍。深入考察发现,招赘更多是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在应对现实问题时所采取的一种策略,而非沿袭的文化传统,或仅仅出于养老或财产继承的考虑。
案例6:49岁的蓝月娥是瑶族,父亲很早去世,她和母亲蒙月梅、弟弟及一个失去双亲的堂弟长期生活在一起。由于两个弟弟患有不同程度的智障,1991年蓝月娥高中毕业时,母亲要她留下来支撑家庭,她便打消了进城务工的念头,进入村委会工作。24岁时,蓝月娥由母亲做主从邻村招女婿上门。在母亲与丈夫的支持下,后来蓝月娥不仅从妇联主任一直干到村主任,而且帮弟弟娶了媳妇,盖了房子。之后母亲蒙月梅带着智障的侄子到儿子家,帮儿媳带孩子,直到2017年以76岁高龄去世前,蒙月梅还在照看孙子。
案例中,蒙月梅是一位独立而有主见的女性。丈夫去世后,她独自拉扯子女长大。女儿成人后,她又从家庭生存需要出发,让女儿留在村子并招女婿上门;智障的儿子成家后,蒙月梅又主动帮他把持家务直到去世。显然,养老或财产继承并不是蒙月梅让女儿招赘的主要原因,她是从家庭生存需要出发所采取的一种策略,饱含着道德、情感、经济等诸多考虑。而且自始至终,蒙月梅都是家庭重要的决策与行动者,而不是被赡养的对象。
如果说招女婿上门是处于家庭整体需要所采取策略的话,那么男子入赘到女方家则更多的是男性迫于婚姻压力的无奈之举。(17)李树茁,靳小怡,[美]费尔德曼等:《当代中国农村的招赘婚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3页。这一策略也并非全然为满足适婚男性的需要,而不顾及其他家庭成员的生存。
案例7:蒙乐,瑶族,49岁,早年丧父,由于家庭贫困一直娶不到媳妇。考虑到自己走后母亲一个人生活,他放弃了做上门女婿的一些机会。2018年,蒙乐认识了邻县带着八岁儿子寡居的韦晓云。韦晓云家庭条件比蒙乐家好,不愿嫁到乙丑村。他就在说服韦晓云接受他带母亲入赘的提议后,与75岁的母亲搬到了韦晓云家。
近年来,大多关于农村老人与养老的研究将年轻人与老人对立起来,视老人为家庭的弱势与牺牲对象。上述两个案例表明,老人在家庭中并没有被边缘化,他们不同程度地参与并影响家庭决策,以解决家庭面临的具体问题。家庭策略也基于家庭整体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而不是部分家庭成员的需要而做出。为解决生活问题、改善生存状况,每个家庭成员在困境中各司其职,相互体恤扶持,共同维持家庭的良性运转。
婚姻家庭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典议题,家庭的分合是其热点之一。阎云翔等人研究认为,当代中国乡村生活结构最明显的变化,是从伦理本位转向核心家庭本位,“无公德的个人”成为乡村社会结构的基础。随着父权的衰落,分家时间不断提前。(18)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 洋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
然而在现实中,分家并非由观念引导下的简单实践,而是一个既受观念影响与现实条件制约,又含有行动者主体性的家庭策略。(19)王利兵:《家庭策略视角下农民分家方式探讨——基于闽南北山村的考察》,《民俗研究》2013年第5期。在精准扶贫语境下,乙丑村部分家庭通过形式上的分与合,积极因应扶贫政策的变化,以便为家庭争取更大的利益与生存空间。
案例8:蓝纯与孟月新夫妇已70多岁高龄,三个儿子先后成家。大儿子婚后单过,生下一子蓝宏涛;二儿子入赘到邻村;三儿子蓝焕生有一男一女。蓝纯夫妇一直与蓝焕一起生活。后来大儿子去世,儿媳改嫁,蓝纯将孙子蓝宏涛接来,蓝焕夫妇外出打工,家中则由蓝纯老两口照料。2014年乙丑村开始精准扶贫到户,蓝纯与蓝焕商量后,将自己与蓝宏涛另立一户。由于缺乏劳力,家庭负担重,两个家庭都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生产、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到了更多的政策优惠与经济补贴,家庭的生存压力得到极大缓解。
本案例的分家实践中,蓝纯爷孙与蓝焕一家只是在户籍登记的意义上分了家,而不涉及财产分割、另起炉灶,家庭成员构成、家庭关系结构等实质内容也没有任何改变。因此,这里的“分家”,只是人们因应外部环境所采取的一种家庭策略。
同样为了在精准扶贫语境中获得利益,另一些家庭则通过“合家”来达到目的。
根据西南县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只要每人出2 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可以摇号选择一套搬迁点的住房,住房面积由家庭人口数量决定,人均居住面积约20~30平方米。显然,家庭人口越多,分到的户型就越大,获利也越多。为了分到较大面积的房子,部分家庭选择将已经分开的家又“合”在一起。
案例9:蓝彩云夫妇已近80岁了,与成家后的独子一直分开单过。老两口平日里种地、养鸡,并帮外出打工的儿子料理家务。后来因无力打拼,儿子回家种地、养猪,老两口的地也由儿子打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推行后,儿子一家三口考虑申请一套搬迁房。为了帮他分到大户型房子,蓝彩云老两口与儿子一家把户口合在一起。分到房子后,老两口并没有随儿子搬出村子,而是继续留在村子里养鸡、种菜。儿子时常回村帮老人干农活,并不定期给他们零花钱,使老人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更多支持。
上述“分家”“合家”的案例虽然在形式上改变了家庭构成,但它并没有改变不同代际之间的血肉相连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模式。家庭所采取的这些策略,不仅改善了整个家庭的生存条件,为小家庭争取到了更大利益与生存空间,而且强化了代际互助关系,使老人得到了更多的支持。
现实生活中,家庭是一个变动的有机体,而非几个简单的家庭结构类型概念所能涵盖,也很少处于静态、界限分明的状态。(20)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49页。家庭根据需要分分合合,其间观念、利益、情感等因素都在起作用,体现了民众的创造性智慧。在乙丑村,几家“搭伙”过日子就是人们为应对生存困境而采取的富有创意的策略之一。
案例10:韦胡,男,41岁,父亲早逝,母亲将三个儿子养大成人。由于贫困,三兄弟只有韦胡的哥哥娶妻成家,弟弟则入赘外村做了上门女婿。韦胡与母亲、哥嫂及侄女韦巧玲生活在一起。8年前(2011年),韦胡的哥哥去世,留下妻女与韦胡、母亲。2017年,嫂子蓝爱玉的父亲去世,蓝爱玉便与韦胡商量后把自己寡居的母亲也接来。2018年,韦胡的五保户叔叔韦文武腿脚扭伤,生活无法自理,韦胡便将他也接来一起生活。目前,韦胡家中有嫂子蓝爱玉、侄女韦巧玲、韦胡的母亲、叔叔,以及蓝爱玉的母亲共六口人,其中两位老人达80高龄,韦文武69岁。在家分工方面,26岁韦巧玲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节假日回家;韦胡在县城附近打零工,农忙时回村收割庄稼;蓝爱玉在家料理家务、做饭,三位老人则帮她料理家务。
在本案例中,韦胡的六口之家至少由三个家庭组成:韦胡、韦胡的母亲、嫂子、侄女构成的联合家庭;叔叔韦文武的单身家庭;蓝爱玉母亲的单身家庭。这种“搭伙过”的实践,将不同家庭的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整体上改善了每个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韦文武每月450元的五保补助,两位老人每月各80元的高龄补贴,加上低保金、农业补贴、种植养殖补贴及生态补偿等各种政策补贴,韦胡一家每年有近两万元的现金收入,这些资金集中在一起,极大地增强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不仅如此,几位老人搭伙过也改变了她们孤立无助的生活状态,为彼此提供了生活及情感上的陪伴与支持,体现了农村从古至今“守望相助”传统理念的传承与更新。(21)庄孔韶:《序二》,载张有春《贫困、发展与文化:一个农村扶贫规划项目的人类学考察》,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年。
案例7中,蒙乐带母亲入赘到韦晓云家,也是两个家庭合在一起搭伙过的地方性策略,而不能被简单视为一种入赘婚姻。这种策略体现了农户家庭面临困境时的创造性智慧,对于解决婚姻、养老等问题都有积极的意义。
在乙丑村,共有7户人家有领养孩子的情况,其中6户只领养了1个男孩/女孩,1户领养了1男1女。
案例11:韦文刚,男,69岁,单身。由于居所属于危房,单身户不能申请易地搬迁房,2015年他住进西南乡敬老院,每月领取五保补贴作为生活费用。2018年,韦文刚经多方努力领养到一个13岁左右的女孩后,顺利申请到易地搬迁安置点的一个小户型,父女俩一起搬去居住。目前,韦文刚以打零工维持生活。
在社会养老得不到认可与接受的农村地区,为满足自己的情感与养老需求,结婚无望的单身汉领养孩子成为一种普遍的家庭策略,(22)彭大松:《村落里的单身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48页。它在一定程度上给单身汉以生活的寄托与希望。
当前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与评估指标之一,是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而正确认识当前老人的生存状况,并总结上一历史阶段成功的养老经验,则是解决好问题的关键。
关于农村老人与养老的研究存在几种普遍倾向:一是将老人与其家庭割裂开来,将老人与年轻人相对立,认为由于孝道观念衰落,老人家庭地位下降,加之年轻人外流,家庭的养老功能基本丧失,农村老人的生存状况日益恶化。这种倾向忽视了老人所处的具体情境,以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与能动主体所具有的智慧与采取的策略。二是将老人客体化,简单地视老人为需要被“养”的弱势群体,没有看到他们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忽视了他们的主体性与主观能动性。三是将老人干家务、照料儿童等作为其生活质量差的重要指标,似乎人们到了一定年龄就应从家庭与社会事务中完全脱离出来,忽视了家对于中国人“过日子”的重要性,以及老人对生存意义的追求。
本文的案例表明,道德观念衰败与老人地位下降并非普遍现象。乙丑村大多数家庭中,老人不仅是子女生产、生活的重要帮手与有力后盾,而且不同程度地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是积极能动的主体。老人面临的切实生存问题,也是农村家庭所面临困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应对各种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家庭作为一个整体采取适宜的策略,其间老人的需求也会被考虑在内。需要指出的是,在应对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农村地区“守望相助”文化传统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人们创造性地更新这一传统,使孤寡老人得到照拂,乡村的群体认同与共同体得以延续。
另外,与城市居民的生命历程因退休而发生根本性转变不同,干家务、照料孩子既是伴随农民一生的“职业”,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否则农民不会认为到敬老院“就像去等死”,也无法解释案例11中韦文刚老人主动领养小孩,离开敬老院赚钱养家的举动了。因此从老人的角度出发,进入老人生活的意义世界,应是改善老人生存状况的起点。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明确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这里的“农民”,不仅包括作为农村生力军的年轻人,也包括被视为弱势与边缘群体的老人,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农村家庭。坚持这一原则,需要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老人与家庭为解决生存问题、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所采取的灵活多样的策略,深入挖掘农村家庭的内生动力与农村地区“守望相助”的文化传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农村养老、返贫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