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婧,王化平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北碚 400715)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公布了安徽大学所藏战国简本《诗经》的全部内容[1]。关于安大简《诗经》异文,整理者在“前言”部分将其分为三类:用字异文、词句异文、章次异文[1]4。黄德宽先生认为:“这说明流传下来的《毛诗》有可能也不完全是古本原貌,在传承过程中它可能发生了若干的变异。更大的可能是,简本与《毛诗》的差异,体现的正是先秦《诗经》不同传本之间存在的差异,简本与《毛诗》应是两个不同的先秦古本。”[2]简本与《毛诗》存在何种关系,暂时难有定论,但简本的出现,提供了新的异文材料,与《毛诗》对照比较,无疑有利于更好地还原诗歌的本貌。
《毛诗》《召南·羔羊》三章,章四句: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整理者认为《毛诗》“缝”盖简本“裘”的误写,从词义角度确实说得通,且简本《葛屦》的“缝”字,形体也与“裘”极其相似。但诗是韵文,必须考虑押韵,有时甚至为求押韵而调整词序、变换词汇,《羔羊》一诗就如此:第一章“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第二章“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第三章“委蛇委蛇,退食自公”,句意都一样,只是变更词序,目的就在于押韵。《羔羊》第一章押歌部韵、第二章押职部韵、第三章押东部韵。简本“裘”(羣纽之部),不如“缝”(并纽东部)押韵和谐。陈剑先生亦已指出,简本“裘”字失韵,或因涉常见之“羔裘”语而误,可断定为“缝”之形近讹字[3]。
从词义来看,毛传:“缝,言缝杀之,大小得其制。”[4]101-103“缝”,即剪裁缝制,所缝之物为上两章的“皮、革”,句意也清晰明了。
至于简本作“裘”,一则可能是因词义相关而误。毛亨、孔颖达在传、疏中多次提及“裘”。毛传曰:“大夫羔裘以居。”孔疏云:“经陈大夫为裘用羔羊之皮,此云德如羔羊者,诗人因事托意,见在位者裘得其制,德称其服,故说羔羊之裘,以明在位之德。”[4]99由此可知,“裘”与前两章的“皮、革”实有紧密联系。简本或受此影响,误写作“裘”。二则可能是因字形相似而误。安大简共出现四次“裘”,一次“缝”,见表1。
表1 “裘”“缝”字形表
两字简本区别极其细微,如果没有《毛诗》对读,几乎很难判断是“裘”还是“缝”。因此抄手误将“缝”写作“裘”也是极有可能的,更何况两字用在此处意义也相近。
《毛诗》《召南·驺虞》二章,章三句:
何谓“驺虞”?从古至今争论颇多。其中讨论的焦点集中在“驺虞”究竟是义兽之名还是职官之名。毛传:“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食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4]125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亦谓:“驺虞,即白虎也。黑文,尾长于躯。不食生物,不履生草,君王有德则见,应德而至者也。”[14]此谓“驺虞”为神话中的瑞兽白虎,出自古史神话,传疏已详。后主《毛诗》者多从此说。鲁说、韩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齐说:“《驺虞》,乐官备也。”[15]三家说“驺虞”,大同小异,均指一种官职,但都与毛传大异。王春阳、周国林《“驺虞”考》指出,“驺虞”还作雅乐之名、幡旗之名、地域之名、峙钱之名等,并认为:“职官之名是基于兽名的后续生衍。由兽名而官名,这在上古官制之中较常见。反映了上古时期原始先民图腾崇拜与神话传说由神性化继而历史化、民性化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上古职官创生的潜在动因和其形成的一般过程。”[16]严国荣、刘昌安《“驺虞”考辨》从《诗经》内证出发,指出《周南》以《关雎》始,《麟之趾》终,《召南》以《鹊巢》始,《驺虞》终,并非巧合,二者皆始于咏鸟,止于咏兽[17]。此两说可从。综合前人训释,此篇“驺虞”应是义兽之名。
《毛诗》《秦风·驷驖》三章,章四句: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
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
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
《毛诗》《秦风·权舆》两章,章五句:
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
於嗟乎!不承权舆。
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
於嗟乎!不承权舆。
《毛诗》“於我乎”简本作“始也於我”[1]36,113。整理者注:“‘始也’,与下句‘今也’正相对,又《尔雅·释诂》:‘权舆,始也。’简文开篇‘始也’,与篇名相呼应。”[1]114
孔疏曰:“於嗟乎!此君之行,不能承继其始,以其行无终,故於嗟叹之。”[4]508“权舆”训“始”,这是大家普遍认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词源的解释。元代胡一桂认为:“造衡始权,造车始舆。”马瑞辰、陈奂等人则认为“权舆”是“虇蕍”的假借字[20]。无论如何解说“权舆”一词,训为“始”,与“今”相对,无任何问题。
始也於(乎)(ha)!(鱼部)
我夏屋渠渠(gia),(鱼部)
今也每食无余(jia)。(鱼部)
于嗟(tzyai),(歌部)
不称权舆(jia)。(鱼部)
《毛诗》与简本此处异文的产生,可能是因为《毛诗》在流传过程中误脱“始也”两字,后存“於我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于嗟不称权舆”,为使句子通顺合理,传颂者便在“我”后增语气词“乎”,又为了不致衍字痕迹过于明显,又在“于嗟”后也增一“乎”,以求句式整齐。
2019年12月21日,沈培先生在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集刊与学科建设高端论坛”上作了《毛诗本和安大简本〈秦风·权舆〉对读》的学术报告,笔者有幸到场聆听。惊喜发现,我们的观点竟多与沈先生不谋而合。沈先生提出“我”字应属下读,“於”读为“乎”,因此诗旨并非像后人所言是君主待贤者先厚后薄,很可能原本就是贵族感叹自己家道中衰。他指出过去也有人这么理解,如包杰《诗经·国风今译意译新探》、杨树郁和许宏伟《国风诗旨辩略》等,这一点我们未曾考虑到。确实,若断句为“我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后,全诗已无第三者,诗旨自然不应涉及君主,沈先生之说可从。此外,沈先生认为“于嗟”不入韵,第一章全押鱼部韵,第二章押幽部韵,据此可推测最后两字不是“权舆”,而是一个幽部字收尾的双音词,此可备一说。沈先生还提出,不能据简本说《毛诗》在流传过程中漏抄“始也”,《毛诗》“於我乎”犹言“於焉乎”。“於焉”见于《诗经》,当是“於之”的意思。《权舆》的“於焉”似乎可以解释为“在那个时候”,这样就可以和后面的“今也”对举。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故可备一说。
《毛诗》《魏风·硕鼠》三章,章八句: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从押韵来看,“居”为鱼部字,与《硕鼠》第三章押鱼、宵两部韵和洽,如下:
前四句为交韵,鱼、宵两部交叉进行,单句与单句押韵,双句与双句押韵。《诗经》中多有交韵,如《周南·兔罝》中鱼、幽交韵:“肃肃兔罝(鱼部),施于中逵(幽部)。赳赳武夫(鱼部),公侯好仇(幽部)。”[28]72后四句为抱韵,第一句与第四句押鱼部韵,第二句与第三句押宵部韵。《诗经》中也有抱韵,只不过较少见,如《大雅·大明》:“有命自天(真部),命此文王(阳部),于周于京(阳部),缵女维莘(真部)。”[28]77
综上,无论从词义角度还是音韵角度,简本“维其永居”均较《毛诗》“谁之永号”佳。
将安大简《诗经》与《毛诗》的五处异文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表明,简本《羔羊》中“羔羊之裘”应从《毛诗》作“羔羊之缝”;《驺虞》中“驺虞”释为“放纵、放生”与诗旨不符,原释读有误;《驷驖》篇“驷驖”的“驷”应是“四”之误,“四马”应为“四牡”;简本《权舆》“始也于我”中,“始也”正与下文“今也”相对,可断句为“始也於(乎)!我夏屋渠渠……”;《硕鼠》“谁其永号”句应作“维其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