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这个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各个领域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一个近几年来新兴的理财模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型理财模式,改变了人们的理财习惯,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逐渐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当中。互联网金融行业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弊端。互联网金融行业因为自身的特点,对于货币看不见、摸不着,一旦操作失误,监管方没有实施监管职能就会使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失。某些企业对人们消费宣传进行误导,泄露客户的消费信息,存在违约行为等严重侵害了客户的相关权益。本文主要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趋势,为促进我国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贡献一点力量。
互联网金融是包括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互联网支付、借贷、理财、保险以及股权投资等的金融活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是在2010年以后逐渐扩大的,并且这种增长趋势持续至今。至今为止中央人民银行发行的互联网支付牌照已经超过了300张,在全球都是处于领先地位,互联网金融正是因为其门槛低、覆盖广等优势具备了很大的增长空间。从客户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势,互联网平台的最大优势就是灵活便捷,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利率逐渐走低,客户对高收益、安全以及便捷的需求逐渐增加,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多样性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互联网金融相比于传统金融并没有脱离金融的属性、功能,只是改变了金融组织形式与交易形式。金融的核心功能是资产跨期与跨区域配置,互联网平台可以将中小企业与小微企业的供需连接起来,将客户群体进一步延伸,客户规模扩大,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结合有着巨大的潜能。传统金融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通过互联网平台来扩大客户群体,客户可以在第三方软件上购买证券、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不但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销量,而且还降低了销售服务成本。通过分析用户画像,进行精确导流,将运营成本降低,通过大数据技术,提升即溶机构的运营效率,快速完成信用贷款的审核与发放,对客户的理财产品偏好进行分析,及时对市场行情进行掌握,进而来调节产品布局。
虽然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比较迅速,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从事这个行业的内部人员存在着很大的市场风险。首先运用互联网技术的众筹、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模式创造并推广开,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近几年里来也发展迅速,但是这些平台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的平台还存在违法行为,无照经营。相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客户,欠缺对风险的正确认识,欠缺专业的能力,投资者无法对互联网上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判断,互联网在实际运行中其实只大概显示了企业的大概信息,缺乏详细的信息,不能进行正确的判断来进行投资。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市场风险中,网络信息技术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各项相关的信息技术水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在不断提高,要想有效的规避风险就必须具备有大量的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阶段,如果信息技术与金融发展不能够匹配,就极易出现运行方面的状况,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运行中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使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大量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在选择技术方案时,如果互联网金融理财没有对现状与未来做出一个全面的分析,那么互联网金融在选择技术时就会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互联网金融理财软件如果遭受病毒与黑客的攻击,就会产生大量的技术安全隐患,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互联网金融还存在着流动性风险,比如像零钱通,作为一种自由存储的理财产品,消费者可以在购买页面将自己的资金存入到这个平台当中,在需要使用时通过这一平台进行操作,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方便快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自由的存取,自由程度较高,但是作为金融理财产品还存在市场风险的。零钱通作为一种基金投资,消费者存入的钱主要是用于投资,然后再将获取的利益在返还给用户,但是投资的钱并不是可以自由存取的,具有固定的交易结算点,消费者将存入资金取出来时,取的并不是自己的资金,而是零钱通垫付的,所以一旦消费者存入过多的钱,那么零钱通没有足够的钱垫付,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收集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而是深度分析客户的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信息,再进行对比后形成一个完备、全面的信用体系。银行业务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也受到了打击,所以说对于各大银行建立一个全面完善的引用体系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若与各大银行达成合作共识,那么对于第三方平台资金存储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进而实现双方共赢。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进行完善,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更有秩序。对推销产品中使用的语言进行规范管理,使消费者可以全面详细的了解到理财产品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效落实。相关金融企业应该将产品的信息进行定期公布,让消费者都可以了解到产品信息,公布的信息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布消息的真实性。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对消费者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并且将信息交由专业人员进行保管,避免出现信息泄露情况的发生,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信息储存介质进行管理。
各个国家在面临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问题时,都建立健全了相关法律制度,在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同时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当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做到有法可依,对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给消费者。
人们的消费观念在这个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也在发生转化,人们相比于储存资金更愿意购买理财产品,这一需求直接供应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各种各样的以金融为主体的理财产品推出,依据人们的实际需求来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理财产品结构,不仅可以丰富传统金融理财种类,还可以有效促进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金融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给予客户更加便捷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等技术发展下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使交易成本降低,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这一切都加快了各类金融产品的出现。传统金融结构在业务交易时逐渐出现互联网化的特症,在对金融理财采用互联网操作时不仅操作非常方便,而且运营成本更低,这些优势使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加依赖,并且形成了新的理财观念。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相关调查发现,通常这一类的理财产品共同优势是操作便利,可以客户获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客户在互联网上还可以分析、比较不同的理财产品,然后进行选择,这样选择空间可以变得更大,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没有那么的限制,这样使客户的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客户信息针对性的分析客户的理财观念,进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仍然属于是一个新鲜事物,所以在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管理还是一片空白,特别是在市场风险方面,再加上还没有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伤,后续的维权行动很难开展,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要想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不但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权益,还可以为其提供法律依据。本文主要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