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次轮次赛制下投掷选手竞技表现及成绩特征的实证研究

2021-01-25 08:03时震宇姜宏斌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弃权资格赛犯规

时震宇,姜宏斌

竞技体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物质生产力水平及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下的产物,承载着国家荣誉获取或个人价值实现的功能作用。当代职业化体育及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得过往的赛事制度、比赛频次、负荷强度等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传统的运动训练理论面临挑战与发展机遇。长期以来,国内学者从理论视域对“竞技表现”的概念[1]、特征[2]及流变趋势[3]定性阐述,对不同项群、项目、赛事、届别等参赛运动员竞技表现的定量描述[4-6],竞赛规则及公平参赛要求对运动员竞技表现影响[7]等方面进行了探究。如蔡睿[8]、姒刚彦[9]、田麦久[10]、张卫强[11]、梁建平[12]、董德龙[13]、马宁波[14]、陈亮[15]等人从训练学、心理学理论对竞技参赛结构框架、层次及要素予以阐释,对竞技表现的阶段性及周期性涨落现象、涨落突发性及易逝性的特征予以描述,规范了竞技状态的评价及预测的方法操作,先后构建了“赛前准备”“现实比赛”“理想预期”等竞技状态下竞技表现的3G、4G 模型。另外,从竞技表现是运动训练与临场竞赛综合作用下人体运动能力的集中体现的实践视角,如检验训练质量、考量心理品质、调控比赛状态,对历次奥运会、世锦赛参赛运动员竞技表现诸多理论观点及现象予以实证,如赵丙军[16]张英波[17]、韩锐[18]、张文涛[19]、刘建国[2]、蔡治东[22]、吕青[23]、蒋国勤[24]等。

综上所述,长期以来学者对涉及多轮次赛制下竞技表现问题给予了不懈的理论探索与操作践行,过往研究基于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人文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对涉及竞技表现的诸多运动训练问题予以归纳演绎,碍于研究方法滞后、研究范式错位,导致研究框架粗疏,践行功效局限;大量实证研究基于官方数据提供及后期描述推断,缺乏录像观察法、个案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数据的萃取及质化,使得心理学、生理学等学科理论对竞技表现特质现象及规律认知难以介入。今后学者应在继承经典训练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国内外优秀训练理念与方法,兼顾理论探究与实践求证双重研究路径,从宏观多学科交互、微观单个案剖析对诸如多轮次赛制设置下田赛运动员竞技表现特征及参赛策略予以阐释。本文基于田赛投掷项目轮次成绩的视角,对奥运级别选手在重大国际赛事,即奥运会资格赛及决赛阶段的竞技表现予以统计学上客观描述与推断,以期探究运动员在不同的比赛阶段及轮次,如何依据过往主观的竞技实力及现场客观的竞技状态,调整技战术水平及创造最佳运动成绩;比较不同级别选手在竞技表现的差异性;揭示竞技实力、竞技表现及运动成绩名次的关系;表述比赛轮次与最佳运动成绩随机性。寄希望引发对“竞技表现”研究的关注,建立科学化赛前减量调控及赛场竞技状态调控监测体系,实现竞技实力转化及训练效益的最大化。

1 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为不同轮次田赛投掷运动员的竞技表现特征及变化趋势。研究样本为2016 年里约奥运会田赛投掷项目及格赛、决赛阶段运动员,犯规或弃权情况见表1。依据田径竞赛规则[25]及里约奥运会田赛安排[26],投掷项目资格赛决赛及各轮次试掷秩序如下,即资格赛阶段依据抽签顺序安置试掷秩序,资格赛制采用三轮试投的方式,依据分组排名及成绩优劣择取12 名运动员进入决赛,资格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阶段前3 轮试掷秩序依据及格赛的成绩排名,依据成绩优劣择取8 名运动员进入决赛的后三轮试掷;决赛阶段在第3 轮和第5 轮试掷结束后应分别对运动员的最优成绩排序,其后的试掷顺序应与其排名相反;最终名次依据决赛阶段运动员六轮比赛的最优成绩。

表1 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运动员及统计表Table 1 Athletes and Statistics for the Rio Olympics Throwing Events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鉴于论文选题创新与学术性的理论要求,问题意识与实践应用的功效述求,方法运用与思路设计的可行性操作,该研究主要借助中国知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网检索“竞技表现”“比赛轮次”“发挥率”“成功率”等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文献。体育学科文献总量449 篇,其中期刊论文280 篇(69 篇被CSSCI 收录),博硕学位论文124 篇,会议论文45 篇。研究数据来源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官方网站、里约奥运会官方网站、国际田径联合会官方网站。

2.2 录像观察法

运动员因竞技水平差异、及格赛及决赛阶段比赛目的、体能分配等因素制约,会采用相应的参赛策略,即规则允许下主动弃权或故意犯规行为,为研究不同类型弃权与犯规行为对竞技表现的影响,该研究借助录像观察法判别参赛选手弃权及犯规的不同类型,以期为探究运动员弃权及犯规的缘由,揭示其与竞技表现的关系提供数据支撑。

2.3 数理统计法

基于概率论及统计学等理论知识,利用Spss17.0、Excell2003 等软件工具的数据分析及图表制作功能,对运动员在资格赛及决赛阶段不同比赛轮次的运动成绩予以统计描述与推断。如多元方差分析不同项目、性别运动员竞技表现稳定性;非参数检验不同项目、性别运动员竞技表现波动性;推断竞技实力、竞技表现及成绩名次间的相关及显著性。

3 结果与分析

3.1 运动记录及竞赛成绩的描述统计

田赛项目作为以体能为主且兼具技术特征的项群运动,在奥运赛场高强度生理及心理负荷氛围下,打破世界、赛会记录或创造个人最佳成绩可遇不可求。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仅创造一项世界纪录(女子链球)和一项奥运会纪录(男子铅球)。研究表明:资格赛与决赛阶段,1)运动员分别创造国家纪录5、6次,个人赛季最佳成绩6、5次;2)运动员分别创造个人最佳成绩0、3次,无成绩8、3次,世界及赛会记录0、2次(见表2)。综上所述,投掷运动员在多轮次赛制中的竞技表现呈现出决赛阶段优于资格赛的特征,建议精英运动员应在保证资格赛出现的基础上保持体能,从而能在激烈的决赛阶段激发竞技潜质及实现超水平发挥。

3.2 及格赛与决赛阶段不同性别及项目运动员犯规、弃权及有效成绩的分析

3.2.1 及格赛与决赛阶段犯规及弃权的比较分析通过不同性别、项目及阶段比赛犯规与弃权频数的描述分析,资格赛与决赛阶段犯规及弃权次数的两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研究发现:1)里约奥运会投掷运动员累积犯规340 次、弃权60 次,其中资格赛及决赛阶段犯规分别为196 次、144 次;弃权行为绝大多数及57 次发生在资格赛的第2、3 轮,首轮都未发生弃权行为。2)资格赛与决赛犯规次数的差异性,呈非常显著性差异,即Z=-2.722,渐进性显著性(双侧)=0.006<0.01;资格赛与决赛犯规比例未呈现显著性差异,即Z=-0.058,渐进性显著性(双侧)=0.954>0.05。3)及格赛及决赛阶段不同轮次试投人数存在差异(426>144),导致两个阶段比赛试投次数存在较大差距(1278>720),其中决赛阶段犯规比例略高于资格赛阶段(0.30>0.29),女子选手犯规比例较高于男子选手(0.34>0.25),不同项目犯规比例及数量从高到低依次为铁饼、铅球、链球、标枪(0.39>0.32>0.27>0.22、100>91>78>61)。综上所述,及格赛与决赛阶段不同性别及项目运动员犯规、弃权及有效成绩呈现如下特征:首先,不同投掷项目碍于技术动作特征、场地面积限制、器械重量形状及环境气候等因素影响,在犯规数量及比例上存在差异;其次,碍于投掷项目属力量型体能类项目,男选手因优于女子良好的肌肉力量及爆发力,在对器械的动力学作用、身体姿势控制等方面占据优势,导致犯规数量及比例低于女选手;最后,资格赛与决赛阶段犯规比例不分伯仲,说明不同竞技水平运动员在面临资格淘汰赛及决赛排位赛时竞争日趋激烈,即导致技术动作变形、器械投掷出界、身体控制失衡等犯规频发,颠覆了决赛阶段比赛犯规比例及竞争程度远高于资格赛阶段的传统经验认知。建议运动员在保证资格赛出现的基础上,合理分配体能,有选择性的战略性放弃特定轮次试投及保持体能;在最后一掷、小组出现及破纪录等情形下,充分利用场地器材设置、个人技战术特点等条件,以临界犯规的身体控制及发力模式实现投掷距离最远化。

表2 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及格赛与决赛阶段运动员运动记录及无效成绩统计交互条形表Table 2 Interactive Bar Chart of Athletes'Sports Records and In‐valid Results in the Rio Olympic Throwing Events and the Final stage

3.2.2 及格赛与决赛阶段不同类型犯规及弃权的分类比较 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晋级决赛、决赛12 进8依据的是运动员在上一阶段及轮次比赛成绩的排序,而非组委会自行设置的及格或晋级成绩标准。运动员在资格赛试投成绩能够进入决赛及保持体能而采取主动弃权,或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完成比赛而采取被动弃权;运动员因技术失误导致被动犯规,或成绩不理想而采用主动犯规,上述不同缘由及类型的犯规与弃权行为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运动员竞技表现的优劣,尤其表现在多轮次投掷田赛项目。鉴于此,结合录像视频回放、参考运动员2016 赛季最好成绩SB 及个人最好成绩PB、依据犯规及弃权的轮次秩序及数量,对里约奥运会投掷运动员资格赛、决赛阶段的犯规与弃权予以分类划分及个案探讨。研究发现:1)34 名投掷选手使用了60 次弃权行为,其中两名未进入男子铁饼决赛阶段的选手先犯规及后弃权(无成绩NM),没有进入决赛阶段的运动员(资格赛排名12 名以后选手)都未采用弃权;除去一名获得男子标枪第二名选手在决赛先后3 次弃权外,剩余弃权都发生在资格赛阶段第二、三轮采取(第一轮都未弃权且区别于跳高项目首轮的免跳),以上说明能够入围决赛的选手更多是以主动弃权作为保存实力的一种参赛策略,同时很珍惜决赛阶段每一次试投机会(名次最终排序取决于决赛阶段六次有效试投中的最优成绩),努力创造最优成绩及争取12 进8 名额。2)预赛阶段被淘汰的选手远高于晋级决赛阶段运动员,即175>96,存在淘汰选试投次数远高于决赛运动员,因此引入犯规比例。其中预赛阶段被淘汰选手以0.87 的人均犯规比例远高于晋级决赛运动员的0.46(9~12 名为0.56、1~8 名为0.41);决赛阶段前三轮试投中,排位9~12 名的选手以0.91 的人均犯规比例远高于排位1~8 名运动员的0.56;决赛阶段最后三轮试投人均犯规比例为1.23。3)通过录像回放的观察,赛后成绩与赛季及个人最优成绩的比较,都反映出运动员在有限的3~6 试投中,虽竭尽全力但成绩差强人意,尤其在决赛阶段的多次试投后体能下降且过度发力,导致技术动作变形,继而引发身体姿势控制失衡、器械出界及脱手,绝大多数犯规都归结于此类技术性被动犯规,而非主动及战术性犯规。如决赛名次排序1~8 名选手的犯规比例由0.41经由0.56 飙升到最高的1.23,仅能归结于体力疲劳及心理压力情形下,对固有习得专项技术动作的破坏或自身机能极限的挑战,绝大多数以犯规、成绩不理想乃至运动损伤告终(见表3)。综上所述,不同竞技水平投掷运动员伴随着赛程的深入,在体能水平下降及赛事重要程度认知强化等因素影响下,犯规数量及比例大幅度提高;在有限的试投机会面前,主动犯规的数量及比例较少,但是最后试投及决赛阶段,运动员会在犯规、受伤及极限挑战间放手一搏,现有竞技能力的限制导致大量被动犯规。建议运动员根据自身竞技能力及参赛目的,利用多轮次参赛规则,合理安排犯规及弃权行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竞技水平。

表3 不同竞技水平、性别运动员在不同项目与及格赛次阶段犯规数量分布统计表Table3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Number of Fouls Committed by Athletes of Different Levels of Competition and Gender in Different Sports and in the Second Stage of the Competition

3.3 不同投掷项目成功率及发挥率的竞技表现比较分析

刘建和[27]认为稳定性属运动训练学学科范畴,是指系统发展趋势的持续性和面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刘海军[28]、蒋国勤29]、张文涛[30]认为运动员竞技表现的稳定性通过比赛的结果和参赛准备能力之间的比较可知,即运动员比赛发挥率=比赛成绩/赛季最好成绩。运动员竞技表现的稳定性体现试投的成功率与发挥率上。该研究以决赛阶段成绩排序1~8 名选手为研究对象,采用多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不同投掷项目试投成功率及有效成绩次数的差异性(见表4),其中克鲁斯-沃里斯检验统计量:Chi-Square=9.941,df=3,P(Asymp.Sig)=0.019<0.05。说明不同投掷项目在试投成功率及有效成绩次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链球、标枪、铁饼、铅球各投掷项目的试投有效成绩逐次下降(81>64>61>60)。采用多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Median 检验法)不同投掷项目试投成绩发挥率差异性,其中中位数检验统计量:Chi-Square=8.26,df=3,P(Asymp.Sig)=0.041<0.05。研究发现,不同投掷项目在竞技表现发挥率上存在显著性差异,铅球、链球、铁饼、标枪各投掷项目竞技表现发挥率逐次下降。建议运动员应根据投掷器械的运动及动力学特征,适时提高技术发挥的稳定性,合理利用场地风向及器械物理特征,发挥自身最佳竞技水平。

表4 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决赛阶段运动员有效成绩次数及发挥率统计表Table4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Number of Effective Achievements and Performance Rates of Athletes in the Final Stage of the Throwing Events at the Rio Olympics

3.4 不同投掷项目及性别选手成绩变异系数的竞技表现波动性

田径投掷项目运动员竞技表现的波动性体现在多轮试投成绩的变化上,实践中常采用离散指标变异系数表示竞技表现波动性,即变异系数=(有效成绩的标准差/平均数)×100%,变异系数越小,波动性越小。里约奥运会投掷运动员竞技表现的波动性呈现如下特征:1)男选手竞技表现变异系数高于女运动员,因此采用多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不同性别运动员试投成绩的波动性,其中中位数检验统计量:Chi-Square=6.762,df=1,P(Asymp.Sig)=0.09>0.05。说明不同性别运动员在田径投掷项目竞技表现的波动性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2)采用多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Kruskal-Wallis H 检验法)不同投掷项目多轮次试投成绩变异系数的差异性,其中克鲁斯-沃里斯检验统计l 量:Chi-Square=7.392,df=3,P(Asymp.Sig)=0.06>0.05。说明不同投掷项目在试投成绩的波动性上无显著性差异。3)除去各项目第5名选手变异系数累积较高及波动性较高外,不同竞技水平及比赛名次投掷运动员在竞技表现波动性上未见显著性差异(见表5)。

表5 不同项目、性别及项目投掷运动员变异系数统计表Table 5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Number of Error for Different Items Different Place and Gender Throwing Athletes

运动员竞技表现的波动性本质上是一个综合的反映,包括体能、技术、战术、心理、智能等各方面的综合变化,研究所能描述的是运动员比赛过程中的数据表现特征,通过归纳结合项目本身的规律力求对波动性作出合理的解释。研究发现:1)利用Pear‐son 双变量相关性分析对所有参赛选手比赛名次与竞技表现变异系数予以推断统计,研究发现:Pear‐son Correlation 系 数=-0.103,Sig(2-tailed)=0.420>0.05,说明整体上参赛选手竞技表现的波动性与最终比赛名次无关。2)对不同投掷项目分别实施Pearson 双变量相关性分析,研究发现:标枪项目Pearson Correlation 系数=-0.529,Sig(2-tailed)=0.035<0.05,说明标枪项目选手竞技表现波动性及稳定性与比赛名次呈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负相关,即决赛名次排序越靠前的选手,试投竞技表现越不稳定,其他项目未呈现显著性相关。该数据分析结果与传统训练认知矛盾(精英运动员的竞技表现波动性小于普通选手),亟待深入理论推理与数据挖掘提供验证。3)不同项目男子运动员在大多数的名次上累积的多轮次成绩箱形图纵向长度短于女选手;不同项目及性别的选手(名次排序靠)多轮次成绩箱形图纵向长度短于名次排序靠后的运动员,箱形图长度较短表明该选手竞技表现稳定及集中,较少波动及成绩离散(见图1)。建议运动员在形成固定及自动化动作技术模式后,应积累参赛经验及心理调控能力,在稳定发挥的基础上,适时突破既定的体能及固有的动作模式,实现运动成绩及竞技表现的飞跃。

图1 标枪、铁饼、铅球、链球项目前8名各轮次成绩统计箱形图Figure1 Statistics Box Chart of the Top Eight Rounds of Jacoon,Iron Cake,Lead Ball and Chain Ball Items

3.5 投掷项目竞技表现的可控性及预测性

运动员的竞技表现呈现随机性,依据其个人最好成绩(竞技实力)与竞技发挥度,可以一定程度预测及控制其运动成绩与比赛名次。国内学者李益群[31]、孙国涛[32]、鲁国斌[33]分别就竞技表现发挥率的评价标准、竞技状态的调控等问题予以了深入的探究。以里约奥运会田径投掷项目决赛阶段96 名不同项目、性别及名次运动员竞技发挥度与竞技实力(1,1)绘制的矩阵图(见图2)。其中第一象限的只有一名女子运动员,说明在奥运级别的赛事中,优秀运动员很难充分发挥其固有的竞技实力;绝大多数运动员处于第三象限,以低迷的竞技发挥或较弱的竞技实力占据5~8 名的决赛名次;获取奖牌的运动员多处于第二、第三象限,其具备绝对的竞技实力或超常的发挥。研究表明:多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不同投掷项目运动员在比赛临场发挥程度的差异性,即卡方=15.189,df=5,zig(2tail)=0.01<0.05。两个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Mann-Whitney U 检验法)男女运动员在不同投掷项目比赛临场发挥程度方面的差异性,即Z=-0.853,渐进性显著性(双侧)=0.394>0.05。综上所述,不同投掷项目在竞技发挥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男女运动员在竞技发挥度上未呈显著性差异。建议运动员应在日常训练中努力提升自身竞技实力,通过参加高强度及高级别赛事积累大赛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固有的竞技实力及潜能,超水平发挥或发挥失常都是小概率事件。

基于里约奥运会田径投掷项目决赛阶段96 名运动员比赛名次、竞技发挥、个人最好成绩的Kolmogo‐rov-Smirnov检验与Pearson相关分析(见表6),研究表明:1)个人最好成绩的Kolmogorov-SmirnovZ=1.018,渐近显著性(双侧)=0.251>0.01,非正态分布;竞技发挥的Kolmogorov-SmirnovZ=3.720,渐近显著性(双侧)=0<0.01,呈非常显著性正态分布。说明决赛阶段各项目选手个人最好成绩较为集中;竞技发挥程度存在高低差异,即超水平或失常发挥运动员仍为少数,大多数运动员都能够发挥其应有水平。竞技发挥、个人最好成绩与比赛名次的Pearson 相关系数分别为-0.384、-0.422 个人最好成绩,显著性(双侧)都为0<0.01,都呈非常显著性相关。说明竞技实力高低仍旧是获取优异运动成绩及比赛名次的首要因素,临场心理状态的调整、技战术安排及竞技发挥度等因素制约着比赛名次的排序,不排除个别运动员在特定时空场域超水平发挥斩获佳绩。

图2 里约奥运会田径投掷项目个人最好成绩与竞技表现度间交互式散点图Figure 2 Interactive Scatter Chart Between Individual Best Results and Athletic Performance in Track and Field Throwing at the Rio Olympics

3.6 投掷项目决赛阶段竞技表现随机性分布特征

万红军[34]认为运动员的竞技表现兼具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多轮次多人次运动成绩的出现呈现一定的概率性规律,发现及运用项目的竞技制胜规律,能够使得教练员及运动员科学合理的依据自身技战术水平,制定比赛方案,实现训练效益最大化及创造优异运动成绩。研究发现:1)在决赛阶段男女共计8 个项目64人试投的最佳竞技表现(决定个人名次排序的最好成绩),除去第4 轮显有最佳运动成绩(3 人次)以外,其他轮次最佳竞技表现都在10人次以上。2)奖牌选手最佳运动成绩出现的试投轮次较多出现在赛程的后半段,即5~6 轮,如男子冠军选手的最优运动成绩以3/4 的比例出现在第5 次试投;5~8 名的决赛选手最佳竞技表现多出现在赛程的前半段,即1~3 轮,其中多达21/32比例的5~8名选手最优运动成绩出现在前3轮试投中。说明竞技水平稍差于奖牌选手的运动员,基于担忧后程体力不济或给其他选手制造压力的缘由,力求在前半程主动发力创造优异成绩及力拼对手,导致后程力竭;奖牌选手依赖超强的竞技实力及心态经验,通过前半赛程观察对手及调整自身状态,以求后程发力,确保比赛名次排序,实现运动成绩突破。3)除去第4 轮有3 名女选手试投成绩呈现最佳竞技表现,其他轮次不同性别运动员试投呈现的最佳竞技表现无显著性差异。4)不同项目选手试投在不同轮次呈现一定差别,标枪选手在6 个轮次比赛中都分别诞生了各自的最佳竞技表现且频次较为均匀分布,铅球、链球、铁饼三个项目选手在个别轮次没有呈现赛程中各自最佳竞技表现且频次分布不均;各项目运动员在6 轮试投周期过程中,链球最佳竞技表现在后半程出现频数较多,其他项目前半程出现频数较多(见表7)。综上所述,运动员在决赛阶段6 次试投周期过程中,鉴于赛事等级、项目特征、性别差异、赛事安排(决赛阶段前三轮12 进8)、竞争对手战术安排等因素制约,运动员最佳竞技表现出现的时间早晚及数量多少存在随机性及难以扑捉。建议运动员在赛前应明确参赛目标,赛中应以我为主,充分利用规则要求及赛事规定,合理分配体能,努力实现竞技表现及比赛名次双丰收。

表6 里约奥运会投掷项目决赛阶段比赛名次、竞技发挥及个人最好成绩统计表Table6 Interactive Multi-line Chart of the Final Stage of the Rio Olympic Throwing Event with Competitive Play and Personal Best Results

表7 决赛阶段不同投掷项目运动员最佳竞技表现轮次分布统计图Table 7 The Best Competitive Performance Rounds and Events in the Final Stage of Throwing Athletes Show an Interactive Bar Chart of Trequency Distribution

4 结 论

(1)比赛赛次(预赛、决赛)轮次(3~6轮)是田赛投掷项目及赛会组织安排语境下特定设置,是保障运动员竞技发挥、体现公平竞争及甄别竞技实力的规则制度,运动员及教练员应在实践中不断理论认知、训练实施及赛场调整,以求最大限度发挥训练水平及竞技实力。诱发竞技表现波动及随机性的机制原因为赛事设置既定赛次轮次比赛目的客观规则要求、赛前不同竞技水平运动员参赛任务的运动员个体诉求、赛次轮次比赛期内运动员体能水平及生理周期内在变化等。

(2)资格赛至决赛赛程背景下,不同投掷项目弃权数量减少及犯规数量增加,弃权犯规比例未呈现显著性差异。利用规则主动弃权及选择性犯规是运动员为了完成参赛目的与获取优异成绩的重要策略。投掷运动员由资格赛至决赛阶段,伴随着赛程的深入及激烈竞争,由低到高的等级运动员依次先后涉足弃权或犯规,尤以体能下降及心理压力骤增导致动作变形及技术失误导致的被动犯规居多。建议运动员根据参赛目的及竞技状态,利用弃权及犯规规则,赛前计划及赛中调整,实现自身竞技实力最大发挥。

(3)3~6 轮不同轮次背景下,不同投掷项目在试投成功率、有效成绩次数及发挥率上所体现的竞技表现稳定性存在显著性差异;不同性别及投掷项目竞技表现的波动性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铅球、链球、铁饼、标枪各投掷项目竞技表现发挥率逐次下降。建议运动员根据投掷器械的运动及动力学特征,适时提高技术发挥的稳定性,合理利用场地风向及器械物理特征,发挥自身最佳竞技水平;运动员在形成固定及自动化动作技术模式后,应积累参赛经验及心理调控能力,能够在稳定发挥的基础上,适时突破既定的体能及固有的动作模式,实现运动成绩及竞技表现的飞跃。

(4)不同投掷项目在竞技表现的可控性及预测性上存在显著性差异,不同性别未呈现显著性差异;竞技实力是获取优异运动成绩及比赛名次的首要因素,不同项目及水平运动员预决赛阶段的竞技发挥程度未呈显著性差异;不同投掷项目决赛阶段各名次所属最佳运动成绩出现伦次呈现随机性,其中奖牌选手多在轮次后半段发力,决赛其余选手更多在轮次前半段用力。建议强化长期系统科学训练的积累,适时调整临场心理状态及参赛策略的规划,使得赛场竞技表现无限逼近训练水平,同时在赛前应明确参赛目标,赛中应以我为主,充分利用规则要求及赛事规定,合理分配体能及发挥技战术水平,努力实现竞技表现及比赛名次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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