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峰,申红立,高 恰,贾彩肖,张粉娟,赵 娜
(元氏县中医院,河北 石家庄 051130)
现在临床上,心绞痛是心血管科较常见的病症之一,主要是因为粥样病变是血管变得狭窄或其他脏器病变引发心肌供血不足的现象,从而造成机体缺血、缺氧等[1]。在治疗不及时的情况下,就会加重病情的发展,使得心绞痛症状发展为顽固性心绞痛,极其容易导致患者出现急性心梗,急性心功能失代偿等症状,引发猝死,严重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2]。新活素是一种冻干重组人脑利尿钠肽(rhBNP),可迅速、有效缓解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血流动力学,而且不激活神经内分泌系统,甚至能减轻其对心脏的毒性作用,从而降低患者的病死率和再住院率。其次,还具有利尿、扩张血管、抑制交感神经兴奋的作用[3]。为了保证治疗效果,通过实施新活素治疗有效的干预疾病,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率,为此,本文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患者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分析。现将分析结果做如下汇报。
两组患者分别来自于本院2016年6月~2017年6月治疗的70例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患者,以随机分组的方式,将其分为两组,参照组和实验组,每组各35例,两组患者均临床资料完整,意识清醒,在参照组中,男性18例,女性17例,最小年龄42岁,最大年龄80岁,平均为(61.59±9.83)岁。在试验组中,男性17例,女性18例,最小年龄43岁,最大年龄81岁,平均为(62.12±10.12)岁。该次研究上报了该院伦理委员会,并且获得了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和通过,所有患者及家属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两组患者基础相关资料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1 纳入标准
(1)本次研究所选患者均符合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的诊断标准;(2)NY-HA 心功能分级≥Ⅲ级;(3)需要接受静脉药物治疗。
1.2.2 排除标准
( 1 ) 有心源性休克、 及任何静脉扩张剂禁忌者;(2)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限制性或阻塞性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
1.3.1 参照组
参照组常规药物治疗,患者入院后立即给予常规抗心衰治疗,包括吸氧、控制钠盐饮食、卧床休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ACEI 或 ARB、血管扩张剂,治疗原发病,积极控制感染,纠正电解质紊乱等。
1.3.2 实验组
实验组在参照组的基础上,给予新活素治疗,第一次使用新活素负荷量在3 min内以静脉推注形式取0.015μg/kg,新活素(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050033)给予患者治疗,后调整用药剂量为0.0075 μg/(kg·min),连静脉泵注 。
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疗效及评估两组患者治疗后出现的血压下降、心悸、肌酐增高等不良反应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发生例数/总例数)×100%。
将收集到的数据通过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比来表示,用[n(%)]表示并以x2检验,两组数据均以P<0.05表示有统计学差异性。
数据显示,实验组患者血压下降、心悸、肌酐升高发生率均低于参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数据显示,实验组患者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参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对比[n(%)]
临床上,对于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的患者来说,长此以往,会对患者的重要脏器带来很大的伤害,加大了治疗的困难性,一旦发病,就会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新活素是临床上治疗心功能损害的一种新型药物,新活素改善患者机体内指标的同时还有助于通过作用于其外周的药性疗效来松弛患者平滑肌细胞及促进冠脉血流运动,对提高其心脏血管扩张速率和提高患者左心室舒张,从而起到缓解患者心绞痛的程度和发作时间[4]。还可以有效降低神经内分泌因子对心脏的毒性,能改善患者血流动力学的指标,与常规治疗相比,新活素能选择性的与利纳肽受结合,升高细胞内环单磷酸鸟苷的浓度,舒张心脏平滑肌,扩张血管,进而降低心脏负荷。新活素作为拮抗剂使用时,能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促使肾小球动脉扩张,抑制纳的吸收,有利尿、消肿的作用[5]。因此,为了提高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患者的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患者的恢复速度,更好的稳定患者的病情,临床上实施了新活素治疗。但是在用药治疗的过程中,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就需要注意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根据本院相关研究发现,实验组患者实施新素治疗后,实验组患者血压下降、心悸、肌酐升高等不良反应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临床治疗效率明显高于参照组。由此显示,有效缓解了患者的临床症状,降低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效的促进了患者的康复。
综上所述,临床上对于顽固性心绞痛急性心功能失代偿的患者,选择新活素治疗后,效果显著,安全性更高,因此值得在临床中广泛应用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