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岚玉 徐 婷
广州体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052
基本动作技能是一种具有特定运动模式的常见运动活动,是儿童在早期通过学习或实践而掌握的,它不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发习得。儿童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获得基本动作技能并达到一定水平。[1,2,3]
有研究表明,幼儿时期的基本动作技能干预对个体的基本动作技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4]基本动作技能现状的评估,对实施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运动干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针对国内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评估,多是采用由美国学者Dale A.Ulrich研发的大肌肉群动作测试量表(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简写TGMD),该量表已经成为了一款儿童基本动作技能测评的经典工具,国际影响力远大于其他的测试量表。[5,6]
尽管有学者对国外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干预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但是鲜有学者对国内干预研究中的样本、干预情况、干预效果等进行系统的分析。本研究旨在系统分析国内以TGMD系列量表为测量工具的儿童基本动作技能运动干预研究的干预特点和效果。
TGMD量表于1985年编制,在2000年改编修订,形成第二个版本TGMD-2,目前已出现了第三版本TGMD-3。由于目前TGMD-2量表的应用较为广泛,因此,本文将对第二版本进行详细介绍。
TGMD-2量表由12个题目组成,分成两个分量表:身体移动技能量表与物体操作技能量表。身体移动技能量表集中在六个技能:跑、立定跳远、前滑步、跨步跳、侧滑步和单脚跳技能;物体操作技能量表集中在肩上投球、踢球、接球、击打球、原地运球、地滚球技能。TGMD-2量表中的每个项目都要经过2次测验,并根据3-5个标准进行评分,满足一个标准得“1”分。
评估结束后,TGMD-2量表可以给出各个分测验的原始分、标准分(量表分)以及总分。个体完成整个测评需要15-20 min。
TGMD-2量表重视评价粗大动作技能的过程,侧重于对动作过程的评价。其优点是内容丰富且简单易行,测试范围广,测试项目可行性较高。[7,8,9,10]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
表1 纳入文献归纳总结一览表
表2 纳入文献归纳总结一览表
对CNKI数据库、读秀期刊、维普期刊、百度学术、谷歌学术5个数据库进行检索,检索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检索式包括3组:
(1)人群:幼儿、儿童、小学生;
(2)基本动作技能:大肌肉动作、粗大动作;
表3 纳入文献干预特点
(3)工具:TGMD、TGMD-2、TGMD-3。首先使用逻辑词“AND”“OR”连接各检索词进行检索;然后对满足条件的文献全文和参考文献进行人工检索,增补在检索过程中漏检的文献。
满足以下条件的文章被纳入本综述:
(1)采用TGMD系列测评工具对基本动作技能进行测评;
(2)针对基本动作技能进行干预;
(3)实验对象的平均年龄(在3-10岁(特殊儿童为3-12岁)。
如表1、表2所示,共检索到61篇文献,经筛选后纳入15篇,后又补充3篇特殊儿童的运动干预研究,最终确定纳入18篇。
其中期刊论文、学位论文和会议论文的发文量分别占总纳入文献的28%、50%和22%,核心期刊占总纳入文献的11%。
2012-2015和2016-2019年的发文量分别占总纳入文献的17%和83%。仅针对儿童身体移动技能的干预研究占22%,仅针对儿童物体操作技能的干预研究占17%,针对儿童身体移动技能、物体操作技能的干预研究占61%。特殊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运动干预占总纳入文献的17%。
儿童年龄在3-6岁的研究占61%,6-10岁的研究占39%。有89%的研究是在学校里实施的,在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实施干预研究的分别占总纳入文献55%、17%、11%,特殊儿童的干预占总纳入文献的17%,其中主要是针对自闭症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干预。所有研究皆是采用整体样本,且男女比例大致相当。有5项研究进行了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性别差异性比较。
3.2.1 干预模式
以研究人员为主导进行的干预占94%,一半的干预实施者为硕士研究生,只有一篇研究是由体育教师主导,没有出现家庭中家长主导或培训机构中教练主导的干预模式。
3.2.2 干预内容
依据儿童动作发展特征与心理发展情况,以趣味性体育活动或体育游戏为干预方式的研究占44%,如Tricore幼儿体育游戏;基于动作发展理论,以体育活动课程为干预方式的研究占28%,如韵律性身体活动;剩下的研究则是以不同的运动项目为切入点设计干预内容,例如篮球、足球、体操等。
3.2.3 干预时间
干预频率主要集中在每周2-3次,有两篇研究为每天一次,单次干预时间集中在30-60min,干预总时长集中在8-12周。干预总时长为30天的研究占11%,频率为每天一次。干预总时长为一年的研究占6%,干预频率为每天一次,单次干预时间并未详细介绍。
3.2.4 测评情况
大部分研究中采用的是TGMD-2测试量表,使用TGMD-3量表作为评估工具的研究仅占25%。
有67%的研究在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时仅使用了T检验,17%的研究将T检验与方差分析结合起来使用,6%的研究将T检验与非参数检验或正态分布检验结合起来使用。
所有的研究皆为有效干预。61%的研究对儿童的身体移动技能、物体操作技能进行了干预,且基本动作技能总水平在干预后皆有显著性提高。
仅针对儿童身体移动技能的干预占22%,其中有3项研究显示侧滑步技能没有显著性提高,显示单脚跳、跨步跳技能没有显著提高的研究各有2项,其他研究的各项技能皆为显著性提高。
仅针对儿童物体操作技能的干预占17%,有4项研究显示踢球技能的提高不具有显著性,3项研究显示双手接球技能没有显著性的提高,2项研究显示双手击打固定球的干预效果不明显。其他研究中各项技能皆为显著性提高。仅1项研究针对特殊儿童的身体移动技能进行了干预,发现运动干预对自闭症儿童的侧滑步技能和前跨跳技能的提高不具有显著性。剩下研究皆对儿童的身体移动技能和物体操作技能进行了干预,并均有显著性提高。
性别差异性比较中,有2项研究显示没有显著性差异,1项研究显示男幼儿物体操作技能比女幼儿较好,1项研究中显示女幼儿的原地拍球和双手接球的得分比男幼儿要高,而踢球、击固定球的得分男幼儿比女幼儿高,还有1项研究显示除踢球技能外对其他技能的影响性别差异并不显著。
Greg Payne认为,儿童只有在幼儿阶段广泛的发展基本动作技能,这样未来才能掌握更加复杂的运动项目技能。[2]
研究也发现,年龄为3-4、4-5、5-6岁儿童的干预研究占比较多,且干预效果明显。不同年龄段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之间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随年龄增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11]但是目前的干预研究中,很少见长期的追踪研究。
因此,建议我国学者及教育者多观察学龄前儿童的基本动作技能,结合相关理论,设计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同时加强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纵向追踪研究,深入探索其发展规律。
4.2.1 干预模式
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干预主要以研究人员为主导进行,且多在学校里实施:
一方面,可能因为学校里能够更好的实现干预以及测试过程的规范性,保证数据的有效性;
另一方面,可能因为学前教育中体育科研力量比较薄弱,需要借助于高校或者研究机构。
随着教育水平以及儿童基本动作技能重视度的提高,相信更多的教育者、家长及教练会认识到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发展。
4.2.2 干预时间
单次干预30-60min、每周2-3次、共干预8-12周的干预效果较为明显。但是追踪研究较少,且未出现在干预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再进行追踪研究。
在干预时间的制定上,大多数研究也并未给出依据,只是单方面的考虑了某个单一因素,比如干预周数等。因此,仍需要科研工作者结合相关理论与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预时间,促进干预研究的科学化。
幼儿时期的基本动作技能干预对个体的基本动作技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4]研究发现,干预内容以儿童动作发展理论为基础的、以趣味性活动和游戏为干预方式的干预效果较为明显,体操类运动对儿童身体移动技能的干预较为明显,而球类运动项目对儿童物体操作技能的干预较为明显。
但是针对干预方案的制定,大多数研究只是给出相关动作发展理论或幼儿教学指导体系或认知发展理论等,并未给出具体的运动干预依据。因此,建议我国学者及教育者根据我国儿童基本动作技能发展的特点,依据相关理论与实际,结合不同运动项目的特点,创新干预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预方案,从而提高动作发展研究的质量,以及促进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发展。
不同运动项目的提高幅度存在不均衡性,不同的测试动作在不同性别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比如有研究发现3-4岁儿童前滑步、双手接球动作在实验后的提高具有显著性,而4-5岁儿童的前滑步动作在实验后的提高又不具有显著性的提高,还有研究发现男幼儿物体操作技能方面较好。关于儿童基本动作技能性别差异问题,目前的研究中尚存在争议,仍需要科研工作者做进一步的验证。
国内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干预对促进个体基本动作技能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幼儿阶段的基本动作技能干预效果较为显著;
以研究人员为主导的干预,每次干预30-60min,每周干预2-3次,总时长为8-12周的干预效果较好。由于国内在基本动作技能评估方面仍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因此TGMD系列量表在近期国内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研究中,将会继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虽然近几年国内关于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研究呈现不断上升的状态,但是关于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干预研究,仍需要我国科研工作者从儿童动作发展特征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探讨我国儿童基本动作技能的发展模式及规律,开展具有我国特色的、适合我国文化和儿童身体发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