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
2020年12月2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重庆市审计局局长郑立伟受市政府委托作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会议还单独听取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报告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据了解,过去,对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是由政府或审计部门一揽子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而2020年11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审计查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需要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而这样做也进一步加大了审计整改监督力度。
两部门单独报告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需要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是2020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
2020年7月底,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在全面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了规范管理、防范风险长效机制。
截至2020年11月底,审计查出的近八成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较去年同期提高6个百分点。同时,各相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推动制定完善各类制度292项,审计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显示,仍然有单位对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如: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主城区停车场设施调查及数据分析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尚未组织专家评审,因合同约定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才能支付资金,预计2020年12月底前支付才能完成。重庆市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智能化监控与预警项目,受机构改革影响,实施进度延迟,目前才开始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而市文化旅游委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的执行、历史遗留问题及公益场馆的产权办理等。比如:在重点项目执行上,资金支付必须按采购结果、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但因新冠肺炎疫情,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因此,项目执行还未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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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单独报告。
“过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由市审计局代表市政府汇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在一些部门走到台前亮相,也让部门有了‘压力。”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0年9月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该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决定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法定方式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比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或者问题突出责任部门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不仅能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整改,也是贯彻落实监督法、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具体体现。”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认为。
有针对性地督促后续整改
在分组审议重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整改是重视的,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责任。审计部门很好地发挥了牵头督促作用,整改率比前两年有所提高。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使被审计单位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出的问题来看,每一年度都有结转到下一年的政府性资金。一方面财政增收很难,资金需求量也很大,另一方面,年底还有钱用不出去,这就形成了一对矛盾。某些部门解释,是因为项目资金当年用不了,还有中央转移支付的部分等,所以有结余。既然当年用不了那么多钱,在预算编制时为什么还要编进去?”在分组审议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疑问,也建议要通过分析“用不完的钱”来倒逼预算编制。
目前,仍然还有一些年年审、年年犯的“顽疾”。从审计情况来看,屡审屡犯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预算的约束力不强,随意调整是一个共性问题。
“这实际上是预算单位对预算的法定性认识不足的表现。”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称,在执行当中,项目预算变更调整比较多,主要原因有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库建设滞后,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到位或者实施条件不具备,立项的基础工作不扎实等。另一方面,支出标准不完善,也导致预算编制不精确,执行出问题。
另外,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规避预算压减,“先减再加”;有的对审计整改仍然抱有消极畏难甚至抵触情绪;有的没有从建章立制方面去整改;有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但部门之间配合联动不够等。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毛玉树说。
加強审计整改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随着审计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成效也越来越显著。
这些年,从审计的广度上,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如重大政策的落实、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都纳入了审计范围。从审计的深度上,审计监督从重点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的审计检查到更加注重对资金的使用绩效、支出政策、支出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的审计。此外,审计的重点更加突出,比如:按照人大预算监督拓展改革的要求,把财政运行风险管控、资金绩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从审计成果的运用来看,最近两年已经实现与预算安排、绩效考核、预算追加等挂钩。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管理问题,特别是部门预算编制当中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把预算编好、编科学、编细、编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同时,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部门、单位,要调整甚至削减预算安排。要加强审计整改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解决部门利益固化、资金闲置沉淀、预算资金“跑冒滴漏”、使用绩效不高和财政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在分组审议时,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把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也有建议称,要在强化问责追究上下功夫,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对整改不力、有意设置障碍、推诿拖延的,对屡审屡犯、前改后犯、整改中弄虚作假的,对以各种方式骗取财政资金、严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规定的,对造成恶劣影响和财政资金或国家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有力有效地推动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根据《决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除了听取审议政府、审计查出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外,还可以通过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质询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两个部门还要向常委会报告后续整改情况。“我们将按照决定有关规定,持续开展相关跟踪监督,直到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