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和
摘要:只有凸显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才能够使学生真正地參与进教学中,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教师要尝试开展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以引导者的身份引导学生学习,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性,促进学生思维能力、探究能力与学习能力的提升。本文从问题情境、动手操作、实际生活三个方面入手,阐述了开展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
教师了解开展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的意义,就会为学生提供在课堂中自主思考、探究和验证的空间,由此不但可以提升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效率,还可以培养学生自主探究数学知识的意识,从而可以为学生后续的学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教师在带领学生进入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时,可以先根据数学知识创设问题情境,再引导学生探究情境中的数学知识,这样可以激活学生的探究欲望,并且为学生提供自由探究的空间。接着,教师可以鼓励学生以动手操作的方式探究数学知识,由此可以激活学生的思维,并且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同时可以使学生感受学习的趣味性和多样性。之后,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教学与数学知识的关联展开教学,由此帮助学生体验应用生活认知理解数学知识的方式,以及应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问题的方式,由此可以促进学生学习效率和知识应用能力的提升。
一、创设问题情境,激活学生探究欲望
学生缺乏探究数学知识的过程,是无法真正的理解数学知识的。教师需要激发学生探究知识的欲望,并且为学生提供探究知识的空间,由此才能使学生亲身体验数学学习,并且感受数学学习的魅力,从而才能真正地掌握数学知识。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知识创设问题情境,并且激励学生探究情境中的数学知识,这样可以激活学生的探究欲望【1】。
例如,教师在带领学生学习“空间几何体的表面积与体积”的时候,就需要激活学生的探究欲望,并且为学生提供自由的探究空间。教师可以先让学生组成四人学习小组,再为每个学习小组发放准备的棱台与圆台,同时可以提问:“空间几何体的体积公式有哪些?能否探究出棱台或圆台的体积公式?”,这样就可以为学生创设问题情境。然后,教师可以从探究速度、探究氛围、探究方式、探究成果等多个方面展开小组探究竞赛,同时鼓励学生在竞赛中解决问题。教师这样教学,可以提升学生探究的积极性。
二、鼓励动手操作,丰富学生学习体验
教师需要有意识地丰富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的内容与方式,以此才能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并且使学生保持参与数学教学的动力,从而才能提升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的效率和质量。教师可以鼓励学生以动手操作的方式探究数学知识,以此激活学生的思维,并且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同时可以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例如,教师在带领学生学习“椭圆”的时候,就可以先展开简单的动手活动,以此使学生快速地进入学习状态。教师可以先要求学生画出椭圆,再让学生展示绘画的内容。然后,教师可以要求学生证明绘画的图形是椭圆,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椭圆知识的记忆。接着,教师可以要求学生运用两个图钉、一根绳子和一支笔绘制椭圆,并且引导学生探究运用同样的方式如何画出大小不同的椭圆,这样就可以为学生提供动手操作的学习体验。教师以此教学,可以使学生体验到学习的趣味性和多样性。
三、结合实际生活,提升学生学习效率
高中数学知识与学生的生活是有着紧密联系的。教师可以结合学生对生活的认知展开数学教学,并且引导学生将所学的数学知识应用于生活中,这样就可以帮助学生认识到学习数学知识的意义,并且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教师结合实际生活展开数学体验式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学习数学知识的意识,并且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2】。
例如,教师在带领学生学习“几何概型”的时候,就可以利用转盘抽奖的生活经验展开教学。教师可以先在多媒体上展示抽奖盘,再根据抽奖盘上的内容引导学生讲述抽奖的概率,这样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并且引导学生体验在生活中发现数学。然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复习古典概型,并且运用迁移的方式指点学生探究出几何概型的概念,这样可以使学生获得自学和探究的成就感。之后,教师可以结合实际生活设计几何概型概率的求解应用题。教师这样进行教学,可以使学生体验自学和知识应用。
总而言之,教师直接讲述数学知识,或是领导学生探究数学知识,是无法为学生提供思考空间的,这样会影响学生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的提升,同时会使学生养成观看教师教学的习惯。教师想要提升学生数学水平与数学核心素养,就需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并且自主的思考和探究教学知识。教师根据上述策略开展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就可以为学生提供思考、探究和学习的空间,并且提升学生思考、学习和探究的能力,同时可以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和探究的习惯,这样就可以提高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并且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宋丽莉. 体验式教学法在高中数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究[J].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3, 000(012):27-27.
【2】王景. 浅谈高中数学体验式教学[J]. 数学学习与研究, 2012(13):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