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艳妮 郭华 郭晓蓓
摘要:伦理指导着人际关系的价值信念和行为原则,既有对自我的认识,也有对他人的认识。当一个青少年发生行为偏差时,人们往往会忽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甚至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青少年,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控制。这就需要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采取伦理道德约束,运用人道主义,帮助青少年实现“案主自决”。
关键词:人道主义; 青少年案主自决; 伦理困境
青少年的“案主自决”常被社会工作忽略,这往往是由于青少年处于未成年的时期,自身的一些决策缺乏理性。面对“案主自决”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适用问题,社工如何将案主利益摆在首位?而当青少年社会工作遇到伦理困境,社会工作者又该如何抉择?对于这些问题,可以从人道主义思想中寻求一些指导和启发。
一、人道主义思想的起源与发展
“人道主义”起初是古代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提出的。人道主义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但早在古希腊罗马,西方价值观便以“以人为本”为基础。在当时,已经有人认识到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人看作万物的核心。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文艺复兴提倡人道主义,是指文艺复兴的精神,即要使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展,须通过学习和发扬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在近现代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反对封建教会专制,要求对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起着反对不平等制度的积极作用。直到19世纪,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哲学家们提出马克思主义观,人道主义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他们将两种观点相互融合,形成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观。
在西方有些国家提倡个人主义,它是一种强调个人自由和自我支配的学说。在我国,更多强调的是集体的利益,个人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社会工作虽然要将案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可当案主的利益威胁到集体利益时,还是需要用道德来管控。社会工作者应该正确认识道德和利益的关系,解决青少年社会工作“案主自决”遇到的伦理困境。
二、青少年社会工作运用“案主自决”原则常见的伦理困境
青少年時期是人一生中一个最重要的转折时期,是一个人从依赖变得独立的时期。青少年案主由于生理、心理的不成熟往往会作出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决定,因此,青少年社会工作是运用各种专业知识,解决青少年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青少年激发潜能,更好地适应社会。
青少年“案主自决”是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为了实现案主的尊重和自我决定权,是对案主进行的一种保护。“案主自决”在特定服务群体的运用中,社会工作者要考虑伦理的正当性,承担程度不同的伦理责任。通过分析青少年自决权利实践的困境,引导案主正确抉择,为案主做出最佳选择。在“案主自决”原则中,面对道德与利益的冲突,可能会造成的伦理困境的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青少年“案主自决”与父母的利益需求认知角度不同的矛盾冲突。青少年时期是父母们最关注的时期,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按照他们的价值观和站在他们的利益上去行动。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社会工作者应该保护青少年的自决权力,鼓励青少年发掘自己的潜能。但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可以肯定的是家长的一些建议也会对社会工作产生帮助。这时,社会工作者究竟是采纳家长的意见来进行社工辅导还是坚持“案主自决”原则,这就会形成伦理困境。
其二,青少年“案主自决”与社会工作者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工作专业与价值观密切相关,社会工作在本质上或多或少具有某种程度的控制力,即所谓的“专业父权主义”。社会工作者在做专业决定时,即使知道工作人员本身或社会的价值判断更为恰当,但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剥夺或剥削案主自我选择的权力?社会工作者常常将自己的价值观运用到帮助青少年解决问题,或者没有遵循职业道德,只是为了更快的完成任务,满足自己的利益,不能达到真正的帮助案主,他们之间便会发生冲突。
三、用人道主义解决青少年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原则的伦理困境
人道主义对社会工作者的指导体现为:每个人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都有发挥自己能力的自由。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社工应尊重案主自己的决定,帮助他们与社会达成一种良好的适应状态。
在解决青少年“案主自决”与父母的利益需求认知角度不同的冲突问题上,人道主义指导我们尊重人的独立性发展。在青少年时期,是非常希望能够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的。社会工作者应尊重青少年,肯定青少年的价值,尊重青少年“案主自决”能力。社会工作者在帮助青少年实现“案主自决”时,可以与案主父母进行沟通,告诉他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想法,适度的让孩子自由地成长。
在解决青少年“案主自决”和社会工作者价值观之间的冲突上,人道主义指导我们尊重人的平等和自由权利。在“案主自决”原则中,人道主义要求社会工作者正确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社会工作者不能因为自己具备专业的知识,就以此为由剥夺和削弱案主自我选择权利。社会工作者要让案主表达真实的想法,帮助案主将选择变成实践,做到让案主自己决定。不能以自己的利益而违背案主的意愿进行强制性的干涉,保持专业关系和私人关系的界限。人道主义的道德观要求青少年负有责任,社工运用人道主义,鼓励青少年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必须与社会道德平衡协调。
小结:
人道主义强调自我的发展,主张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据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只提供经验和意见,指导案主做出决定。而对于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来说,就是要按照“案主自决”原则,寻找各种可能性来协助青少年案主做出正确的伦理决策,鼓励案主在处理问题时进行自我决定,以发挥案主的潜能使其真正达到自助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许圣敏.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国化[D].山东理工大学,2013.
[2]李静,杜杰.论社会工作实务中的案主自决原则[J].劳动保障世界,2017(11):74-75.
[3]唐玉霞.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培养的作用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2015.
作者简介:
1.麻艳妮(2000.05-),女,汉族,陕西省渭南市人,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系2019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2.郭华(2001.04-),女,汉族,陕西省商洛市人,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系2019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3.郭晓蓓(1984.01-),女,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