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艺凡
【摘要】小学阶段是个体形成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启蒙时期。因此,小学必须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注重提高《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实效性。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主要从生活规则启蒙、法律法规知识启蒙两方面呈现了丰富的法治教育内容。运用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开展法治教育时,教师应致力于学生法治信仰的建立,选择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策略,如,关注学生的真实生活,聚焦学生的真实需要;选取生动的学习资源,讲好法治故事;强调对话教学,用参与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设置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建构法治知识架构等,提高《道德与法治》课堂实效,促进学生提升法治素养。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法治信仰;法治素养
童年是人生的奠基阶段,童年时期所形成的思想和观念将会深刻影响儿童未来的发展。我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教育从小抓起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共识。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法治教育,设立法治知识相关课程,是我国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只有从小学时期就开始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与其息息相关的生活规则和法规、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让他们学会运用所学解决问题、保护自己、学会担当,才能为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输送合格的公民。
一、指向于法治信仰,促进学生法治素养形成
法治素养是指学生通过法治教育的学习和实践,在理解、掌握相关法治知识、理念和精神之后,具备认同国家相关法制法规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习惯,获得依法处理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的能力,包含了法治知识、法治观念、法治能力和法治信仰四个方面。法治信仰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创新与改革的新概念。法治是社会秩序的保障,社会生活离不开法治,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对社会、国家法治产生的一种敬畏和信赖,从而形成的一种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和精神。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也正是通过生活化、内在化、细节化的法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一种改革。小学生的学习时间大部分在课堂上,课堂也是小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场域。因此,学校必须重视法治课堂教学的实效性,重视学生的生活规则教育和法律常识启蒙,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学生形成法治素养。
以统编小学四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为例,为帮助小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教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重视学生规则意识培养,如同伴交往规则、集体生活规则、交通规则等,使学生懂得规范自己的言语和行为;二是要重视学生责任意识教育,强化学生学会关心他人、社会和环境的意识,担当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意识;三是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学会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学会辨别诱惑、欺凌和暴力,学会判断危险信息,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脱身、寻求他人帮助或报警求助;四是重视学生的生态自然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不仅培养学生与自我相处、与他人相处的能力,还要培养学生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因此,教师应该充分分析、研究和利用教材,创新法治课堂的教学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学生的法治信仰,促进学生法治素养的形成。例如,教师可以利用教材中常出现的“知识窗”中的法律知识点,结合“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在线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并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课后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
二、落实于法治课堂,促进学生经验自主生长
学生既是法治教育的对象,也是法治学习的主体。学习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只有实现主动建构,学生的经验才能实现自主生长。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教师既是引路人,也是生命活力的唤醒者和激发者。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中的教育主题众多,但呈现了一个统一的特点,那就是螺旋式上升,法治教育的主题内容也如此。因此,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分析法治教育内容在教材编排中的特点,掌握法治教育主题的顺序、重点和落脚点,从而更好地采取教育策略。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结合教育部等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理解法治教育的内涵和本质,基于学生的生命成长规律,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促进学生经验的自主建构和自主生长。
(一)关注学生的真实生活,聚焦学生的真实需要
学生的法治意识形成主要源于日常生活经验。学生的道德情感和荣辱是非判断能力是在家庭生活和学校活动实践中逐渐建立起来的。课堂作为学生法治教育的日常形态,其关键是处理好课程、教材和学生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基于學生的认知能力发展规律,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为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侧重于学生的生活规则认知和法律规范认知启蒙;从关注学生的真实生活出发,最终落实到改变学生的真实生活上,促进学生的知行统一,真正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因此,教师需要多关注学生的真实生活,倾听学生的真实需要,研究并把握学生的真实问题,把教材中法治教育的编写意图和学生的真实生活融合起来,并针对学生的真实问题提供及时且恰当的指导。
以学校教育当中备受关注的欺凌问题为例。教师首先要关注、了解、并思考欺凌之于学生(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而言,其中的真实问题是什么?然后,教师应该研究关于欺凌的针对性教育是应该从欺凌者角度、被欺凌者角度还是旁观者角度展开?以四年级下册教材中的《当冲突发生》一课为例,教材从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的角度构建了教育思路,还关注了校内校外欺凌的不同应对方法,教师可以从中得到教学启发。从被欺凌的学生角度来看,教师应从分析研究学生被欺凌的根源出发,研究并指导学生应对校内欺凌和校外欺凌的不同方法,引导学生战胜恐惧的心理障碍,并帮助学生开展相应的训练;从旁观者角度出发,教师可以通过展示一系列真实的欺凌案件材料,并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角色互换扮演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同理心,引导学生在保护自我安全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方法应对身边发生的欺凌事件,从而有效阻止或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对于有欺凌行为的学生,教师应该给予同样的关注,了解、研究这些学生欺凌行为背后的真实心理和动机,避免过早给他们“贴标签”,给予及时的关爱和教育,从而抑制他们的错误行为。例如,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庄严地带领学生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条文,让学生感知法律的威严,意识到欺凌的危害,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
又如,关于权益保护意识,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三单元“信息万花筒”中的“正确认识广告”和四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做聪明的消费者”两部分内容均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广告的存在和作用、学会识别虚假广告,做聪明的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此时,教师可以于课堂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素材,聚焦学生的真实需要,引导学生从真实的想法出发(关注自己的生活),并通过讨论他人不合理的消费案例反思自己的心愿(反思自己的行为),学会在生活中做到自我克制、合理消费(做出改变),从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二)选取生动的学习资源,讲好法治故事
教育实践证明,仅凭生硬的知识灌输而忽视学生主体性参与和感受的教育活动会压制学生的学习热情,而具有“代入感”的“讲故事”的教学方式则深受学生喜爱。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呈现了丰富的案例与多元的话题,但教材具有普适性,出版之后相关的内容和数据,如一些时事新闻,无法及时更新,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因此,教师在用好教材资源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拓展教材内容的时空,选取生动的学习资源,如新闻资源、纪实故事、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等,讲好法治故事,让学生通过故事对这个世界产生更多的了解,并在故事中与故事的主人公发生共情,从而调动身体感官体验留下深刻印象。
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上册的第三单元“信息万花筒”第八课“网络新世界”呈现了“网络”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这些影响有些是正面的,有些是负面的,在“新世界 有规则”这个话题学习中讨论网络世界的规则时,教材展示了“避免泄露隐私”“远离不良信息”“谨慎网上交友”等内容。但是这样的内容对于学生来说展现力很有限,如果教师此时能给出一些详实的故事案例,将他人网上交友不慎、沉迷网络游戏等生活案例客观、真实、全面地呈现在学生面前,必定能带给学生心灵的冲击。例如,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先引入近期一则某学生因私自面见网友而被拐卖的新闻案例,使学生聚焦“网上交友”的潜在危险这个话题,然后,展开“网络新世界的规则”的探讨活动,让学生意识到如果网络使用不当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接着,再展示“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用全面和发展的眼光看待网络这一新世界,从而懂得如何正确使用网络。
(三)强调对话教学,用参与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
对话强调交流和参与,让学生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表达对事物的态度。有了对话就有了交流,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地思考、踊跃地表达,从而获得对事物的深刻印象。实施对话教学就是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以积极的心态关注学生,以积极的态度回应学生的表达,实现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达成共识、共同成长的过程。
以四年级上册第九课“正确认识广告”教学为例,教材提供了“广告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和“了解广告的类型和功能,学会识别广告”两条教学目标线索,教师可以根据教材提供的思路,设计教学活动。例如,利用教材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还能在哪里看到广告?”“你能否做到一天不看广告呢?”等设计“我眼中的广告”对话探讨活动,让学生畅谈自己生活中的广告,并说出自己喜欢或者熟悉的广告词;又如,利用广告对生活的影响,设计广告情境活动,如,教师出示公益广告和虚假广告案例,让学生进行评价和讨论,引导学生学会用辩证、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广告,在明辨是非中获得成长。
(四)设置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建构法治知识架构
法治是社会的法治,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需要落实到学生的社会生活中。丰富的社会生活对于学生法治素养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法治教育不应该仅局限于课堂,而应该延伸拓展到学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学生带着知识和兴趣走出课堂,离开课堂后还能自觉地践行所学、持续地生长。因此,教师应该充分利用教材设置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帮助学生建构法治知识架构,使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上升为社会倡导的有价值的社会生活经验,进而深刻体会法治学习的社会现实价值。
以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四年级下册第四课“买东西的学问”为例,教材提供了“学会看包装”“购物讲文明”“维权意识不能少”等方面的学习内容,并在“小贴士”和“知识窗”中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有权索要发票”和“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等知识点。教师在教學这部分内容时,如果仅限于课堂上的活动,学生并不能获得最真切的体验。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这部分内容,在获取家长支持的前提下,设计一个“我是超市购物指导员”或者“我是网络购物指导员”的实践活动,让学生担任购物指导员,周末陪伴家人一起体验超市购物或网购的全过程,并在购物的过程中一一践行习得的购物技能,如,选择正规产品、学会看包装、文明购物、索要发票、货比三家等,在遇到麻烦时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购物为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样的实践探究活动能让学生的“知”与“行”统一起来。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既是一门德育课程,也是一门法治教育课程。目前小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仍然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实现。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的重要地位,注重提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实效性,促进小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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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