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视角下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研究

2021-01-17 02:39向东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一统依法治国体制

向东梅

(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1]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其引领,稳中求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在此过程中,如何才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保证不走歪路邪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这就需要我们以唯物辩证法的思维看待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重要命题。

一、从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统一

黑格尔说:“把人的手割下来,使之脱离开人体,它就不再是现实的手。”可见,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话语体系,其功能多样、组成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涉及政治治理、民生安全、经济发展、党建军事等多方面。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党集中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人大、政协等政治主体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是推动和协调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的方法和途径的总和。[2]国家治理体系是一套紧密性与协调性较高的国家制度体系,其内容的不断丰富来源于我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需要。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运用国家制度体系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3]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不同角度观察具有各自的意义。从国内视野来看,能够加强国家整合,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各个领域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国际角度观察,是为了广泛参与全球治理,为其他国家提供可参照的民主范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为政治稳定、人民幸福、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认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体。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只有具备优质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才能使国家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其效能。可见,“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4]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

二、从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改革与创新的统一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国情变化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方面,从初步探索到创设多种政治制度和管理制度,实践经验、理论成果不断丰富。从提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其他体制改革到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完善国家权力结构和运行体制机制,推进了治理体制的制度化建设等多方面协同发展。我国当前处于转型关键期,社会呈现多元复合特征,如知识社会向AI社会跃升、“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等。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实际,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5]《民法典》的通过更是意味着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这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飞跃,对构建现代化国家有着踵事增华的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认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辩证关系,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认识和分析问题。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是以人为活动主体的创造性实践行为。我国的国家治理过程表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场深刻变革,摒弃不利于国家治理和发展的部分更有利于国家进步和发展。真正的改革和创新必然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超越自我的自主创新、独领风骚且具有深远影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指挥枪的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体现出我国的社会治理朝着现代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三、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的统一

所谓“一统体制”指的是中央政府在其管辖的疆域内,对各地区、各行业以及社会各个领域的所有事物,均拥有最高的和最终的决定权。[6]斯坦福大学周雪光教授认为,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存在内在矛盾,即“一统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在相应程度上以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削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着地方治理权的扩张,常常表现为各自为政,又会对一统体制产生巨大威胁”。[6]因此,要善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在对立统一中推动其向前发展。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的一统体制超越了集权体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强调政府在政策安排上的整体性,维护整体利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对立统一两个方面,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要求我们把握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有效治理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从整体出发,清楚一统体制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社会性质和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并实施的,把握住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二者矛盾之间的主要方面,既要看到对立面,即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影响和造成的社会结果;又要看到二者的统一面,有效治理协助一统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统体制引导社会有效治理的有序开展。我们要善于用二分法的方式解决问题,既要看到一统体制对促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解决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看到有效治理对优化一统体制的必要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朝着既定目标前进。

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党的领导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胜利离不开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从建构基本的制度框架到现今拥有丰富的制度体系和内容,离不开党中央这颗定海神针。加强党的领导,是明晰党的发展历程和巩固取得的实践成果所必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重要动力。坚持党的初心和使命,健全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有力保证。没有党的领导,涉及民生的多项政治、经济制度就会难以落地,人民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就会大打折扣,我国经济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在国际上就没有话语权,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国家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也需要党的领导。我国基本矛盾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加强党的领导,要理顺各种权利关系,不断鼓励社会各界为社会治理出谋划策,创新理论机制,巩固国家治理现代化成果;有效治理过程中应讲究柔性执法,注重治理的方式、方法,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服务者;要有大局意识,从整体出发,注重多方位宣传党的思想,巩固新时代国家治理成果,丰富治理体系的内容,提升治理能力的水平,做好治理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共中央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就是为了加强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解决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强有力地推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法治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形式,民主与法治二者互助互进才能使法治建设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社会各领域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各领域的法治化。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总结我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以丰富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法制化、现代化。社会中的所有活动都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各级领导、公检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等要提高遵法、用法、守法、执法能力,在具体行动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会上的组织、个人在法治建设中要形成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如《民法典》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从提出、编纂、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审议、修改、再审议直到通过持续了五年多,这期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专家学者的付出,体现了社会各界共建法治社会和法治体系的决心与努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保障。

(三)紧随大数据时代步伐,创新国家治理模式

大数据一词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随着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企业家们不断地深入研究,挖掘其价值,大数据逐渐成为人们热议的“关键词”,直至进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视野。[7](P57)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分条件,形成了“互联网+国家治理”的治理方式,使国家治理方式更加智能化、科学化、规范化。作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技术工具,“互联网+国家治理”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界限,打破了传统的政府单向治理模式。[8]人民群众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也促进了政府公权力行使的民主化、透明化和法治化。

紧随大数据时代步伐,创新国家治理模式,就是要将互联网这一技术工具,融入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形成“互联网+国家治理”的治理模式,推进国家治理高端化、智能化,提升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任何科学技术都不仅仅是技术本身,而是融合了社会意识和社会环境的外化物,互联网也是如此。它已经具备了深刻的社会与政治意义,影响着社会与政治发展的全过程,互联网正逐渐地改变着国家形态本身。[9]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使得正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政治格局、经济格局、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政治建设中,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政府信息,重视人民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能政府已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老百姓对政府日常工作行为的关注度也在逐渐提升,形成了全民全社会“一张网”的社会生态。近几年,网络问政节目纷纷上线,如“百姓问政”“第一书记”等,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的透明性、公共性和民主性。可见,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充分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问政提供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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