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晖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公安院校是培养预备警官的摇篮,为公安队伍培养和输送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网络信息安全等各类公安专业人才,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行政法是公安执法行动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大部分的公安院校都开设了行政法课程,大多都采取传统教师授课为主学生被动听讲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和学习行政法基本框架和基础理论。随着形势的发展,行政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行政法教学模式已经不能做到与实践很好地相结合,不能适应公安院校学生的未来职业特点,所以有必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重心是行政执法,作为职业教育,公安院校职业属性更强,公安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利益的日益分化和社会的急剧变迁,社会纠纷大量涌现,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各种各类案件频发,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法对提升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可以培养学生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律理念,可以培养学生作为执法者的法律责任意识,可以培养学生依法定程序规范执法的实用技能。作为培养公安一线执法工作者的职业院校,作为培养学生基本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的一门重要的基础性课程,在新形势下,应当及时拓展教学思路,调整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模式,确保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培养符合公安实战需要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实践教学及考核方式等都提出新的具体的要求,建立健全独具特色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迫切需要对行政法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从而提升人民警察的职业核心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鲜明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公安工作总要求,这也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公安院校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公安队伍培养高素质警务人才的重要使命。将行政法实践教学与公安警务实际工作相融合,我们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更需要具有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执法能力,唯有此才能满足时代对我们公安院校的要求,才能最终培养出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政治坚定、执法能力强的优秀预备警官。
行政法在培养学生公安行政执法能力的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只有学好行政法才能真正地掌握行政执法所需的理论知识,提升具体执法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职业教育,公安教育对实践教学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公安院校在行政法的课程设置上存在课时不足的问题,在课时分配中,以河北警院为例,行政法总课时34学时,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行政法课程教学内容丰富庞杂,理论性强,概念抽象,是一门比较难掌握和理解的课程,在课堂教学课时不充分的情况下,教师只能完成课程基础理论的讲授,很多问题的讲解只能是点到为止,在教学环节中虽然也设置了实践教学环节的案例分析,但因为课时不多,实践性教学只能浅尝辄止,学生学习的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佳,难以培养出适应新形势的公安警察法律应用型人才。
公安院校行政法教学的内容脱离公安工作实际,缺少特殊性和实用性。主要反映在:一是教材的使用上缺乏创新型、应用型教材。公安院校不同于一般高校,培养的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公安行政执法专门人才,教学目标应该更侧重实际可操作性。目前公安院校行政法的教材与普通的高等学校教材大体相同,内容上没能反映出公安工作的特色,没有很强的针对性。二是教学内容上偏重对法律原理和理论的阐述,缺乏针对公安执法特点的应用型训练,造成教学内容脱离公安工作实际,课堂上所授理论知识与基层执法所需要的实务技能有差距,各个公安院校都面临着教学与实践脱节的困境。
目前,各院校行政法教学模式主要是采取传统的教师“满堂灌”的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教学法。“一言堂”式的讲授方式侧重于对基础理论的概念、特征、原则、分类等进行灌输,行政法课程本身内容抽象繁杂,概念性的理论知识枯燥难懂,一味的讲授容易让学生产生烦闷的心理;案例分析法在选择案例上容易简单化、形式化,在讲授过程中能够采用的教学素材很多都是来自网络、现成的书籍或者老师自编自创的案例,由于教师缺乏一线实践的机会,对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的深入挖掘和研究不够,案例教学缺乏对公安工作实际的指导意义。另外案例教学中多采取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的方式,师生交流互动不够,学生难以对案例中的问题产生共鸣,往往难以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也失去了其应有之义。
行政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公安院校对培养人才要求的特殊性对授课老师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不仅需要教师有扎实丰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也需要教师有足够丰富的公安实践经验。但很多公安院校法学教师从地方院校毕业直接进入公安院校当教师,缺乏公安实践工作经验,不了解新形势下社会对警察的素质要求,公安机关的日常执法流程不熟悉,授课无法抓住重点和难点,致使行政法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不能有效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实践教学效果。近几年虽然有公安院校教师下基层锻炼的制度,但很多流于形式,无法从根本上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
要想培养公安院校学生行政执法能力,使其做到参加工作就能较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日常的行政执法,迅速适应基层警务工作的需要,行政法实践教学必须全面改革。
警务工作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专业性,公安院校的行政法课程教育的目标应当适应当前警务工作的要求,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行政法教学课时和内容应当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按需增加课时,增加的课时主要用于实践性教学,比如在公安执法中经常用到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可以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增加课时重点讲解,针对行政救济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部分,重点结合公安行政复议制度在建设法治政府、解决行政争议、推进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等,争取做到在有限课时的前提下,有效保障实践教学的理想效果。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作为警务人才的培养基地,行政法课程需要更加强调实战性,确保能够真正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起到推动作用。行政法课程的内容设置应与警务实战环节相结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所以在有限的课时条件下,行政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有所取舍。一是强化学生的政治素质,使学生正确认识国家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学生胸怀国家责任、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为实现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在课程中可以加入公安民警执法标准,合格公安警察标准和公安警察专业能力标准,帮助引导学生真正了解公安实战的工作内容。三是教学内容尽量贴近公安实践,包括理论知识和案例的选择。与公安业务紧密联系的课程内容重点讲、讲透彻;与公安工作联系不紧密的可以少讲或者不讲。结合公安行政执法中经常办理的案件,诸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等内容详细解读,让学生对即将进行的警务工作有一个比较透彻的了解和把握。四是利用大数据网络平台获取真实的案例丰富自己的授课内容,精益求精地完成教学目标。
行政法是应用性极强的学科,课程教学的改革要着力于教学方法的优化和调整,要尽量改变从理论到理论的传统讲授方式,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有效保证实践教学的效果。
一是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案例教学法实现了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强化师生与学生的互动,依托案例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要尽量选取来自基层公安行政执法的鲜活案例,选择的案例一要立足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典型性,典型案例是社会发展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例,对教学的内容有比较全面的涉及,有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二要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具有趣味性,行政法课程本身理论知识枯燥抽象,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选择具有趣味性的案例,激发学生主动探究的心理,增强学生学习的动力;三要选择争议性、时事性的案例,信息时代,媒体每天报道大量新鲜的案例,比如“交警钓鱼执法案”、陕西西安“的哥猝死仍被贴罚单”等执法案件,让学生走入案例之中,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行政法课程内容繁多,受课时所限,教师在讲授过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案例教学设计时可以适当采取专题讨论的方式,教师作为引导者,做好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和讨论的引导。教师要先总结归纳重点知识,设计课堂专题讨论的重点内容,如可以针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几个主要部分的重点内容列举相关案例,如“包郑照诉县政府案”、“西安醉汉冻死街头案”等进行针对性的课堂互动,让学生积极地加入课堂讨论这一环节当中去,让教师讲授被动式吸收转化为学生主动学习知识。这种专题讨论的方式能促进教学相长,使教师和学生形成良好的互动,有助于学生思考问题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采取诊所式教学方式。诊所式教学方式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已经学习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后,通过课堂实践的方式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把课堂假设为一个法律“诊所”,由教师选择一些基层执法中法律法规适用的难点问题让学生作出“诊断”,按照自己的思路提出解决疑难杂症的“处方”,从而锻炼出“医术高超”的法律实务人才。
三是设置情景教学法。条件、课时允许的情况下,让学生接触到一些真实的案例,在课堂教学中重现案例实景,如讲授行政强制时,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警察办案的各个流程,模拟接处警全过程,在不同的情境下,如何使用行政强制手段,通过模拟操作,强化学生对知识疑难点的理解,在实际操作中理解行政法理论与具体规定是如何在实践中得以应用的,掌握规范化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执法工作能力。
四是将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公安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会进入公安执法队伍,为培养学生一毕业就能参与实战的能力,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利用学生实习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依托校局合作,让学生走到公安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到基层所队去,接触案件当事人,参与到民警办案的整个过程中,将课堂上所学的行政法知识真正运用到社会实践中,提高学生应对违反犯罪案件的处置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师资队伍建设是推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建设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具有实战经验的教师队伍迫在眉睫。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教师到公安一线锻炼制度要落到实处。做为教师必须深入基层,从学校走出去,亲身参与到公安实际工作当中,切实了解当前警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使行政法教学由以往枯燥的理论说教转变为生动的、有公安实践支撑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第二,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公安民警从校外走进来。可以采取讲座、座谈、讨论、报告等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给学生进行讲授,向学生们介绍公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第三,应当适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强行政法专任教师队伍。以河北警院为例,目前行政法教师只有3 名,其中2 名兼职,教师的专业性有待加强。近些年学校招录的教师大多是公安专业毕业的,法学教师所占比例很小,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同时在校教师有计划进行专业进修、深造的机会不多,需要学院重视法学学科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法课程师资队伍的水平层次。随着学院申报本科进程的不断推进,更需要学院从战略高度考虑,建设培养或引进高层次的行政法学科带头人,加强学院行政法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安院校行政法教学要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将对学生的应用型教育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通过行政法教学,让学生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使学生参加工作后能成为合格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