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童蒙读物的传播与流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敦煌社会伦理教化的流行与影响。蒙书在其教人识字、教授知识的过程中,更发挥着伦理教化的功能。特别是德行类蒙书中的知识与思想,几乎都是敦煌社会日常生活的礼节、为人处事的原则、家庭生活的伦理和个人修养的要求等。这些大众化的规范及要求体现在敦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规范个体行为的同时也型塑着敦煌社会的性格。敦煌遗书在启蒙教材部分的种类繁多,多为私学所用。敦煌蒙书不仅承载着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而且还担负着“化民成俗”的社会功能。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的伦理教化及其所有问题几乎都是围绕民众的日常生活展开。敦煌蒙书中的规范或规则,乃是敦煌社会对于传统儒教教化理念进行改造的结果,是传统儒学教化思想敦煌化的产物。敦煌启蒙读物虽然是个人的创作,但在内涵上却是社会经验的集体结晶,道德教化的内容与精神同时完成了由典雅向通俗、由精英向大众的转变。
[关键词]敦煌蒙书;道德教化;大众化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1)05-0087-08
敦煌文蒙书《大唐沙洲释门索法律义辩和尚修功德记碑》对索义辩性格进行了如下概括:“人驯俭约,风俗儒流。性恶工商,好生去煞。耽修十善,笃信三乘。唯忠孝而两全,兼文武而双美。”[1]这一概括既是对索义辩个人性格的概括,同时也是对当时敦煌社会性格的概括与剖析。我们也可将这一性格理解为唐宋时期敦煌社会民众普遍推崇并追求的人格范型或理想人格。这种人格范型体现了唐宋时期敦煌社会文化的基本特征、价值标准以及在社会实践中凸现出来的精神素质。这些行为准则和精神素质在敦煌蒙书中有集中的展示与体现。敦煌遗书在启蒙教材部分的种类繁多,多为私学所用。
一、敦煌蒙书的分类与特点
敦煌蒙书是唐宋时期敦煌社會通行的启蒙读物,它们当中有的是当时全国的“通用教材”,也有不少篇目是敦煌当地文人的作品。由于其丰富的道德教化的意蕴与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使我们可以透过这些启蒙读物一窥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的文化状况、风土人情、行为规范以及敦煌社会的生活样态和道德价值体系等。敦煌写本保留了当时不少民间俗浅的启蒙教材,有助于追溯中国基层社会文化自足的伦理结构与意识形态,从而掌握中古时期民众文化的整体内涵与实质意义。
(一)敦煌蒙书的分类
敦煌遗书在启蒙教材部分的种类繁多,多为私学所用。由于蒙书发展流衍至唐代,不论内容抑或形式都已渐趋多样,因此对于敦煌蒙书的范围、标准的界定以及分类,诸家学者各有不同见地。郑阿财、朱凤玉先生将敦煌蒙书分为识字类、知识类与德行类三大类。文中蒙书的原文都引自郑阿财、朱凤玉先生的《敦煌蒙书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一书,文中未予一一标注,特此说明。笔者从其说,其中识字类蒙书又细分为:综合性识字类,主要有《千字文》《新和六字千文》《开蒙要训》《百家姓》等;杂字类,主要有《杂集时用要字》《俗物要名林》;俗字类,主要有《碎金》《白家碎金》;习字类,主要有《上大夫》等。
知识类蒙书细分为:综合知识类,有《杂抄》《孔子备问书》;历史知识类,有《蒙求》《古贤集》;习文知识类,有《兔园策府》;算术知识类,有《九九乘法歌》。
德行类蒙书可细分为:一般类,主要有《文词教林》《百行章》《新集文词九经抄》;家训类,主要有《太公家教》《武王家教》《新集严父教》《辩才家教》及《崔氏夫人训女文》;格言诗类,主要有一卷本《王梵志诗》《夫子劝世词》。
以上三类蒙书共计25种,凡抄本250件。它们不仅是敦煌社会官私学教育的教材,同时也是敦煌社会广泛传播、普遍流行的日常读物。
(二)敦煌蒙书的特点
由上可知,敦煌蒙书不仅承载着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而且还担负着“化民成俗”的社会功能。由此,也呈现出如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内容通俗易懂。敦煌蒙书的编纂,在形式上多以韵语呈现,如《太公家教》是格言式的韵语,《王梵志诗》是诗歌,即使如《文词教林》《新集文词九经抄》之类的书抄式散文,也是撷取典籍中的嘉言懿行,其字数不多、雅俗并存,读来朗朗上口,便于蒙童与庶民接受与诵读。这些韵语简短、易诵的特色,带领童蒙跨越文言与白话之间的鸿沟,借由这样的形式,作者将义理寓于通俗的韵语中,可以让童蒙时习之,并能随时体验。敦煌写本德行类启蒙教材作为唐五代民间启蒙教材,内容通俗浅显、明白易懂。如《太公家教》中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勤是无价之宝,学是明月神珠”,《辩才家教》中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等,都是地道的口语时谚。即便是《百行章》这种由文人编撰的教材,也要考虑通俗特点,因此杜正伦在序文中道:“虽非深奥之词,粗以诫于愚浊。”其文意浅显、文字简洁、点画浅易,即使儿童也易识易懂。在这里,既有“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施恩不望报,望报不施思”的纯粹出自自觉理念的行善,也有“人不三分为己,天也不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对财和利的贪求;既有“可以寄命,可以托孤,一临大节,死生不逾”的英武气概,也有“见事莫说,问事不知,闲事莫管,无事早归”的苟且偷生;既有勤政廉明、公忠为民的臣轨官箴,也有如何溜须拍马、逢迎上官以保乌纱的“护官符”;既有向学务本、教子孝悌以保家亢宗的谆谆告诫,也有像《某氏家训》那样的父子悄悄话。由于这些读物中的表达来源于实践生活,因而更形象、更易于被人接受,也更受广大民众的欢迎。
2.适应社会变化。敦煌蒙书内容丰富,在教授知识及识字外,也有的侧重进行道德的培养,如《百家姓》《千字文》《开蒙要训》《新集文辞九经抄》《百行章》《古贤集》等都是如此。同时,敦煌蒙书的内容也在稳定中有变化,不断地进行修定增补和更新,从而适应时代发展与不同地域的需要。例如,《新合六字千文》《杂集时用要字》《新集文辞九经抄》《新集严父教》等正是由于不断修订、增补和更新,才保持了敦煌蒙书的稳定地位,从而提高了人们的信任感与依赖性。再者,由于敦煌地处西陲,自然和人文环境与中原地区截然不同,思想渊源虽与中原关系密切,但仍有诸多差异。如原封不动地将中原地区所生产的童蒙读物移植到敦煌,必将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因此,敦煌当地就出现了专为敦煌学子量身订做的童蒙读物,如《开蒙要训》《俗物要名林》《杂集时用要字》《辩才家教》等,其中的内容、名物、俗语、用字都是敦煌地区所惯用并独有的。
3.针对特定人群。敦煌蒙书既面向广大儿童又面向文化层次比较低的普通民众,在编撰方面综合考虑了这部分群体的年龄及心理特点,力求浅显易懂、形象具体、切于实用。总体来看,敦煌蒙书大多都比较注重以典型人物、历史故事、民间谚语、流行成语等作为重要内容,比较符合现代的教育理论、目标与宗旨。因此,不论其内容还是形式,都雅俗共赏、老幼皆宜,这是敦煌蒙学教材在当时广泛流传、影响深远的重要原因。另外,蒙书还考虑了不同群体阅读的需要,在内容方面也有相应的侧重,如《开蒙要训》《新集严父教》《太公家教》《武王家教》《崔氏夫人训女文》等,因其内容对于日常生活的贴近及表述的通俗易懂,在深受大众欢迎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深入敦煌社会的各个层面。由此而言,敦煌蒙书的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童蒙读物”的定位,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敦煌社会民众不可或缺的日常读物,其内涵也已从单纯的识字教育、知识教育扩及到了文化教育、语言、思想、政治、哲学等各个层次以及敦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敦煌蒙书中伦理教化的内容及思想
对于唐宋时期的敦煌民众来说,蒙书中的知识与思想不仅是“日常生活中必须掌握并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2],而且也是他们集体性格的体现。大致而言,这些规范或准则,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日常生活的礼节和为人处事的规则
敦煌蒙书中有大量关于日常生活的礼节与为人处事的规则。“这些知识和规则,在普通大众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中不断丰富和完善,逐渐成为了他们的道德共识和常识。”[2]
1.日常生活的礼仪与规范。敦煌蒙书多属儒家童蒙教科书,教育的对象虽然以学童为主,但是其中所含藏的儒家道德教育却普遍适用于普通的世俗大众。儒家道德教育的理念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的言行之中,从生活中学习人伦礼节,进而培养道德品格。在《太公家教》中有不少教导日常礼節的文句,如“
其父出行,子须从后,路逢尊者,齐脚敛手。尊者赐酒,必须拜受;尊人赐肉,骨不与狗;尊者赐果,怀核在手,勿得弃之,违礼大丑。对客之前,不得叱狗;对食之前,不得唾地,亦不得漱口。忆而莫忘,终身无咎。
与人共食,慎莫先尝;与人同饮,莫先举觞;行不当路,坐不背堂;路逢尊者,侧立路旁;有问善对,必须审详。
与人相识,先正仪容,称名道字,然后相知”。
《太公家教》将儒家恭敬诚让的思想贯穿在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礼仪之中:从衣食住行的各个层面教导世俗百姓应有的礼仪规范,在礼仪规范中养成道德意识,并依序灌输儒家敬上爱下的人伦规范,由敬爱自身亲人的心态扩及对旁人的善意传达,以形成日常生活中能够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一套经验法则。比如《杂抄》中所列之“十种剳室之事”“十无去就者”“言五不达事宜者”“五无所知者”“五不自思度者”“言六痴者”“言有八顽者”,以及《武王家教》中所言世人之“十恶”“三耗”“三衰”以及“一错、二误、三痴、四失、五逆、六不详、七奴相、八贼、九愚、十狂”等,在武王与太公的一问一答中,对以上诸象一一作了劝诫。再如,《百行章》中所列之“入公门敛手而行,在公庭鞠躬而立,对尊者卑辞而言”“行步邕容,无劳急速”“衣服巾带恒须整,门户屋舍须清洁”“人前莫听涕唾,同食勿先漱口”“见尊侧立,长者避之,同流下劣之徒,皆须让路”等内容,几乎都是对日常生活中礼仪及行为规范的训诫。
2.社会生活的处事原则。
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蒙书为人们制定了面临日常万事的合理应对的规则,并规范教导人们在应对不同事物时的正确态度,如《太公家教》言:“
礼尚往来,尊卑高下,得人一牛,还人一马。往而不来,非成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知恩报恩,风流儒雅,有恩不报,岂成人也。
教子之法,常令自慎,勿得随宜,言不可失,行不可亏。
小人为财相杀,君子以德义相知。
欲量他人,先须自量;扬人之恶,还是自扬;伤人之语,还是自伤……闻人善事,乍可称扬;知人有过,密掩深藏。”
在为人处世方面,敦煌社会“最注重的则是人们对于自身言行的管理,此即儒家所强调君子须保持‘戒慎恐惧’的自律道德,能随时在视听言动上维持戒慎警醒,避免危言危行的产生”[3]。
此外,忍让、宽容、谦逊也都被认为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处事原则,这在敦煌启蒙读物中也有反映,如《百行章》之《忍行章第二十四》:“若不能忍,祸患交至。”《弘行章第三十八》言:“弘者以忍为大,不以失意损志。”《让行章第四十五》亦曰:“避则无所不通,让者无所不达。”另《太公家教》言:“忿能积恶,必须忍之。”“欲求其弱,先取其强;欲求其柔,先取其刚”“柔必胜刚,弱必胜强;齿坚即折,舌柔则长。”《文词教林》亦语:“处屈辱能忍,见□利能忍,在忿争能忍,禀此三者,祸患从何而生。”又引孔子语:“舌柔齿刚,齿□□□,□忍(忿)者安,忍辱者全。”《新集文词九经抄》引《尚书》语:“谦受益,满招损。”凡此种种,都是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化解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争取较好的生活环境的方法。《王梵志诗》与《新集严父教》更提出忍让的具体方法,如《王梵志诗》云:“好事须相让,恶事莫相推,但能辨此意,祸去福招来。”
这些道理是以简单的概念而形成集体的行动,在类似权威象征的命令语句中产生了行动的共识,这种行动的共识来自于经验的累积,在洞识者有心的解释下就具有权威与说服力量,再经由传播引起共鸣,就形成了人们不得不遵守的社会压力,也提供给人们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家庭生活的伦理规范
在敦煌蒙书中,关于家庭生活的伦理规范和规则方面的内容亦不胜枚举。
1.对“孝道”的强调。孝道一直被儒家视为立身之本、齐家之要、治国之道。“移孝于忠”的观念也是儒家的传统,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即是谓此。在此,日常生活的习俗、规范和伦理知识正是对日常生活的客观反映和描述。《百行章》中第一篇即为《孝行章第一》,而《新集文词九经钞》中关于孝的篇章高达31则,其他启蒙教材在“孝道”方面也不惜笔墨,由此可知敦煌蒙学读物对孝道的重视。由于孝道在治理国家中的特殊作用,后世统治者无不极力提倡孝德,希望藉由孝德的推展引导百姓移孝于忠,将孝德与忠德统一起来。唐代统治者就特别注重孝道,唐玄宗曾亲注《孝经》,并颁行天下及国子学,遂使《孝经》为家家必备、人人必读的经典。此一风气在敦煌社会的流行及影响与中原地区并无二致。
孝道不仅是个人修身之本,还是维持宗族社会的基石。敦煌写本德行类蒙学读物中有许多篇章提及孝的地位与重要性,如《百行章》所言:“孝者,百行之本,德义之基。以孝化人(民),人(民)德归于厚矣。”《新集文词九经钞》引《孝经》云:“孝感天地,通于神明者,孝于天,则风雨顺时,孝至于地,则有谷熟成,孝至于人,重译来贡。”又云:“安上理人,莫善于孝。”“孝道”具体表现在敬爱为先、体察生活、曲从依附、感念亲恩等方面。
2.对行为礼仪的重视。
唐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礼的作用,屡次制“礼”。《唐礼》体现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政教思想,以孝悌为礼教之本。如《文词教林》引《毛诗》云:“相鼠有礼,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又引孔子语:“礼主于敬,丧主于哀。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言不忠,礼不足观也。”《太公家教》云:“礼乐兴行,信义成着,仁道立焉。礼尚往来,尊卑高下,得人一牛,还人一马;往而不来,非成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新集文词九经抄》引《礼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在举止仪节要求方面,依照童蒙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境,也都作了详细的说明,使童蒙能知所遵循,如《百行章·饰行章第三十七》言:“衣服巾带恒须整,门户屋舍须净洁。自是寻常,莫学小儿,赤体露形,在于街巷。从小训之,莫令纵逸。”《武王家教》言:“跣脚下床为一奴相,食不漱口为二奴相,着鞋上床为三奴相,起立着裤为四奴相,坐起背人为五奴相,露形洗浴为六奴相,口面不净为七奴相。”《文词教林》刘通曰:“无情以接物,在遇而恒通;有情以接人,触虑而成碍。”《新集文词九经抄》论语云:“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其订定的行为规范,并不只限于庭闱外待人接物的准则,还包括闺阁内装饰、行路、环境等日常生活琐碎杂务之标准。
礼的本质在于敬,在敦煌童蒙读物中,有多处要求行动、态度都要做到一个“敬”字。中国社会组织以家族为单位,故一切道德教育均从家庭着手,一切道德观念均由家庭产生,再由家庭向社会、国家推演。尊敬长上已是不变之理,这种处世原则都收纳在敦煌启蒙读物中。如《百行章·敬行章第二》言:“尊于己者,则须敬之。老宿之徒,倍加钦敬。”另外,还规定了一些恭敬的做法,如《百行章·恭行章第九》言:“入公门,敛手而行;在公庭,鞠躬而立;对尊者,卑辞而言。”《王梵志诗》云:“尊人相逐出,子莫向前行,识事相逢见,情知乏礼生。”又云:“尊人立莫坐,赐坐莫背人,存坐无方便,席上被人嗔。”“尊人对客饮,卓立莫东西,使唤须依命,躬身莫不齐。”“尊人同席饮,不问莫多言,纵有文章好,留将余处宣。”“长幼同饮敬,知尊莫不遵,但能行礼乐,乡里自称人。”《文词教林》引《尚书》云:“立爱为(惟)亲,立敬惟长,始于邦家,终于四海。”作者认为做人处世,态度要恭敬,以仁爱存心,宅心仁厚,尊敬长上,如此才可以将仁爱之心推于社会。
此外,尊师也讲求“礼仪”,如对老师要谦躬循礼、敬爱有加。对此《太公家教》就有具体的要求:“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习其道术,学其言语,有疑则问,有教则受……臣无境外之交,弟子有束修之好。”又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武王家教》亦言:“轻慢师长为三不祥。”又曰:“不爱师父为二逆。”没有真情实感为内容的礼,只不过是做给外人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按部就班的表演;没有“礼”的节制或约束的真情实感,也不能反映“仁”的精神。所以,真正的“礼”必然是“仁”的外在反映,真正的“仁”也必然是“礼”的内在精神。可以说,敦煌童蒙读物对于礼仪的重视,实际上是对于个体生命完全人格的重视。
(三)品行修养的规范要求
在敦煌蒙书中还有许多规范人的言行并养成良好品行的要求,如教人隐忍、节俭、谨慎、勤奋等思想。
1.崇尚善行。
儒家為善去恶的道德教育不仅含藏在儒家经典中,亦屡见于童蒙读物中。如《百行章·赞行章第六十六》言:“掩恶扬善,说是除非。称其美名,勿传微碎。”《百行章·劝行章第八十四》言:“教人为善,莫听长恶;劝念修身,勿行非法。”《王梵志诗》云:“见恶须藏掩,知贤唯赞扬,若能依此语,秘密立身方。”《文词教林》引周公之言曰:“知善不行谓之狂,知□恶不行谓之惑。”《新集文词九经抄》尚书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接着告诫童蒙须做善事,勿纵恶行,如《太公家教》:“善事须贪,恶事莫乐。”“行善获福,行恶得殃。”勿以为在暗中作坏事便神不知鬼不觉。《文词教林》庄子曰:“若为不善于显明之中者,人得(德)而诛之;凶人为不善于幽暗中者,鬼得而诛之。”亦勿因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新集文词九经抄》颜渊曰:“君子见毫毛之善,不谓之小,不敢不勉,有鲜芥之亏,不诲之微,不敢不惧。”
由于佛教的影响,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的人们注重讨论善与恶及其报应问题,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佛家思想对俗世最大的影响似乎就在于“报应”,其实这个观念在中国本来就有,佛教使这个观念增加了新的内容,形成俗世的报应心态,影响到民间意识形态下的人际交往。传统社会的基层教化并非被动的宿命主义者,而是以行善积德去化解恶缘、创造善报,民间的庶民教育即值基于此观念。《百行章》中也有利用佛教观念来倡导善行的思想,如《百行章·畏行章第五十七》言:“虽处幽冥,天佛知之。虽居暗昧,神明察之。”又《百行章·遵行章第六十五》言:“信凭佛法,敬神遵道。莫起慢心,勿生不信。五戒十善,种果之因。只奉神只,收福无量。”
《辩才家教》中更是将因果报应与道德结合起来,以行为善恶的因果报应来强化道德教育的效用,如《劝善门章第三》:“
磨刀恨不利,刀利伤人指;求财恨不多,财多害人己。不枉法,不得财;若枉法,祸必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夫爱色,纳之以礼。莫将有限之身,求无限之宝。”颂曰:“劝君莫贪财,贪财祸必来;于道但依人,法门为谁开。”
又《积行章第五》云: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终日行善,善犹不足;一日行恶,恶(即)有余。”《老子》云:“一朝不洗面尘(检)生,一日念善诸恶超。时人只解水洗面,不解用善净其心。”
辨善恶原本是诉诸个人道德良心,但未必人人能为且愿为。但加入报应观后,似乎有某种威吓作用,使人不敢为恶。
2.勤学节俭。
蒙书中所传播的“勤学”的观念,在敦煌地区的影响极为深远,在所有蒙书中都或多或少地有所体现。如《杂抄》中所云:“
论始欲学之事。昔晋平公问师旷曰:‘吾年六十,始欲学道,恐年将暮矣,如之何?’师旷对曰:‘小而学者,由日出东;长而学者,如日中之光;老而学者,如灯焰之光。人生不学,冥冥如夜行。’”
这与《太公家教》的内容极为相似,由此可见其勤学的主张。蒙书中对于“勤学”还有许多具体的阐述。如《王梵志诗》所言:“养子莫徒使,先教勤读书。”《辩才家教》亦言:“勤学之人,必居官职。”提出勤勉学习则可获得实际的利益,以此吸引蒙童学习。同时,强调学习必须时刻为之,拣择闲余时光,如《新集文词九经钞》云:“三暇之余可以学文矣。冬是岁之余;夜是日之余;风雨月之余。”这种对于“勤学”的强调,一方面乃是儒家“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心态的反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科举考试盛行的年代,普通民众迫切希望改变身份与社会地位的现象。
蒙书的这一主张,既是对敦煌社会广大民众世俗观念的提升和提炼,同时也是对敦煌社会民众普遍心态的反映和呈现。
另外,敦煌遗书中还保存了一些当时的学生随手写下的诗歌。这些诗歌多为即兴之作,有的则是抄录最能表现学生当时心境的流行通俗诗,因此正巧也吐露学童勤学发愤、力求成才的志愿。如P.2746《孝经一卷》有题记:“岁至庚辰月造季秋日逮第三写诗竟记后有余纸辄造五言拙诗一首。”诗曰:“读诵须勤苦,成就如似虎。不词(辞)杖捶体,愿赐荣躯路。”也反映了学生对于“勤学”的认识与践行。
中国自古以来便以农立国,由此“勤劳”与“节俭”也是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美德,唯有勤俭才能维持社会丰足、安定。在勤劳方面,勤的本质在于尽己之力,对所有的事勤勤恳恳、不怠不惰。《百行章·勤行章第十》曰:“在家勤作,修营桑梓;农业以时,勿令失度。”《王梵志诗》亦云:“家贫从力贷,不得懒乖慵,但知勤作福,衣食自然丰。”另《太公家教》言:“贫人由懒,富人多力;勤耕之人,必丰谷食。”“勤是无价之宝。”《武王家教》言:“五谷养人,种之;六畜代人,畜之;家产生活,勤之。”又曰:“耕种不时为一恶。”《新集文词九经抄》引《易》曰:“人之辅勤,勤则不遗。”引《尚书》云:“不愍作劳,秋无黍稷。”
节俭要求人们节制自己的生活欲望,俭约生活,节约财用,如《百行章·俭行章第十一》曰:“俭者恒足,丰者不盈。在公及私,皆须有度。”《太公家教》言:“食不重味,衣不丝麻。”《武王家教》言:“虽丰钱财,俭之;粮食少短,节之。”《辩才家教》言:“立身若也不殷勤,懒惰慵(馋)惟乐(吃)。”又曰:“从头须节省,免后受饥贫。”勤劳与节俭是相关联的,只有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才能真正懂得节俭的道理,所以勤俭成为治家必备的要求。
三、敦煌蒙书伦理教化的文化转向
自隋唐以来,科举制的大力推行使中国社会摆脱了长期以来门阀氏族的控制,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应试读物开始逐渐流行,儒家思想也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同时,又由于一些学者、文人不避俚俗,加入编撰日常读物的行列之中,更增加了日常读物的权威性,扩大了日常读物的影响。由此,使日常读物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有了极大的发展。特别是唐宋以来,蒙学教育较以往更为发达。正如郑阿财先生所说:“唐以后,随着教育的普及与印刷术的发达,童蒙教材愈加丰富,体系亦渐趋广泛而完备;其体裁、样式推陈出新,并趋多变多样。”[4]
唐宋时期敦煌童蒙读物的流行与发展,反映了敦煌教育特别是敦煌大众教育的兴起与流行。
传统儒家的理想人格是“成人”“成圣”,其理想是追求“知天道”(求真)、“行仁义”(向善)、“以礼乐”(审美)三者的统一,即人的全面发展。然而,通过上述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的伦理教化及其所有问题几乎都是围绕民众的日常生活展开。无论是家庭生活的道德规范还是为人处世的社会准则,都表现出鲜明的世俗化和大众化的特点。正如杨秀清先生所指出的,敦煌文化的主流是大众文化。唐宋时期,敦煌社会“精英文化在这一文化区被简约化、通俗化、生活化,成为一种为普通大众所接受的大众文化”[5]。
敦煌蒙书中的这些规范或规则,都紧贴普通民众的一般生活,进而引领并最终融入生活,并在此过程中建构敦煌社会的“道德秩序”,进而确立敦煌社会行为的行动标准与社会规范。这些规范和道理,乃是敦煌社会对于传统儒教教化理念进行改造的结果,是传统儒学教化思想敦煌化的产物。
主导中国社会的价值系统真正进入风俗社会,往往需要依赖乡土的知识分子将其转化成通俗人格涵养的生活规范。敦煌启蒙读物虽然是个人的创作,但在内涵上却是社会经验的集体结晶,它以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教养子弟,使其足以应对人世的生活法则,提高富有社会经验的人格形相,稳定生存情境的和谐与安定。“敦煌蒙书,把经过确认的日常生活的共识或常识,经过简约化、通俗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以大众乐于接受并易于记诵的形式充斥人们的记忆并潜移默化地影響和塑造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道德判断。”[2]在这一过程中,道德教化的内容与精神同时完成了由典雅向通俗、由精英向大众的转变。
[参 考 文 献]
[1] 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 90.
[2] 黑晓佛.教育价值取向的大众化及其思想流变——对敦煌蒙书中道德规范与思想的考察[J].敦煌研究,2011(4).
[3] 蔡馨慧.唐代敦煌写本《太公家教》的儒家德育思想探析[J].岭南通识教育研究学刊,2010(第三卷)(4).
[4] 郑阿财.敦煌蒙书析论//第三届敦煌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台北:汉学研究中心,1991: 214.
[5] 杨秀清.社会生活的常识、经验与规则及其思想史意义——以唐宋时期敦煌地区为中心[J].敦煌研究,2006 (4).
〔责任编辑: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