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对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分析

2021-01-13 07:37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竞争性企业家国有企业

邹 俊

(安徽工程大学 人文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关于企业家精神的文献十分丰富。总的来看,主要围绕两条主线来展开研究:以马歇尔、柯兹纳、奈特及卡森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企业家利用市场的非均衡机会,不断使市场达到均衡;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企业家的作用是创造性破坏,促进社会发展。此外,鲍莫尔(Baumol,1993)把企业家精神分为生产性、非生产性和破坏性三种[1]。总之,大多数学者认为企业家精神与竞争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企业家精神促进了竞争。企业家在经济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4],因此激发企业家精神对长期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驱动力[5],而企业家的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和源泉[6]。Aghion等(2005)发现竞争会阻止落后的公司创新,但会鼓励相互竞争的公司创新[7]。陈刚和陈敬之(2016)则强调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将促使企业家把更多的才能配置到生产性活动中,反之则会更多地配置到非生产性活动中[8],但中国总体的市场化进程对企业家精神具有显著的影响[9]。

近年来,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发与保护问题引起了重视。有学者指出企业家精神并非天然就会发挥作用,还受制于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个体和制度因素等诸多因素[10~12]。张维迎(1987)就提出“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13],李新春等(2006)则指出就国有企业而言,激励机制对企业家精神无显著影响,保健机制则对企业家精神具有较为显著的“倒U型”作用[14]。李政(2019)指出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其本质与基本内核是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激发与保护优秀企业家精神是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15]。刘现伟(2017)认为企业家精神对于推动技术创新、产业结构演进、社会财富积累甚至制度变迁具有重要作用,是一种稀缺资源和宝贵财富[16]。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激发与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制度和政策环境[17~19]。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传统经济学往往把企业家精神与竞争、创新、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但是,国内外有学者曾一度认为国有企业不存在企业家[13],更何谈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究其原因,这是把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等而视之,认为只有在竞争性条件下才会有企业家,企业家精神才会被激发出来。这导致关于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激发与保护的研究较少,尤其是从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性角度来研究的就更少,但是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有企业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功绩不容抹杀,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推进若没有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也是难以想象的。正如Peng等(2016)所言,国有企业在世界经济中越来越普遍,但是现行主流的企业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国有企业引入企业概念化的理论差异,鉴于国有企业作为全球经济中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中心性和长期性,很明显,是时候让企业理论不再忽视它们了,国有企业值得我们的尊重[20]。因此,本文试图探讨中国国有企业现实的不完全竞争性对激发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影响问题。

二、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对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分析

柯兹纳(Kirzner,1973)指出企业家就是非均衡的敌人,面对初始状态的非均衡,企业家的敏锐性将使得非均衡状态难以持续[21]。柯兹纳的分析是以市场是完全竞争为假设前提的,企业家可以通过资源重新配置和创新活动打破均衡,发现不均衡,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从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经验来看,国有企业发挥了很大作用,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家不仅现实存在,而且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也起着关键作用。可以说,企业家精神从本质上看,是企业家行为理性化的过程,其中包含了行为动机的理性化和行为手段的理性化[22]。但是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是现实而客观存在的,所谓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就是指在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国有企业的产生、发展、市场活动及其社会责任使其难以根本实现完全竞争,即不完全竞争是国有企业的固有属性,这一属性突出表现在市场和内部组织两方面。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发和保护有何影响?国有企业家的行为选择又有哪些?下文将展开分析。

(一)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更易培育寻租型企业家精神

正如张维迎所言,企业家就做两件事:第一是发现不均衡,第二是创造不均衡[23]。国有企业从市场和内部组织来看都具有不完全竞争性,即国有企业具有天然的“不均衡”,理性的国有企业家当然会发现这一竞争优势,而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如何维护和保持这种“不均衡”,使之不被市场竞争打破,因此国有企业更易培育寻租型企业家精神,其突出的行为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热衷于兼并重组,巩固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

国有企业不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在其所属行业中往往都处于垄断、寡头垄断以及垄断竞争的地位,这种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可以为企业带来市场竞争优势,国有企业家深谙这种不均衡会给企业带来垄断租金,或者说是垄断利润,因此,国有企业家为维系和巩固这一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会采取各种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和冒险举措:

第一,大举并购,抢占市场份额,构筑进入壁垒。国有企业利用其在资本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在市场中大举并购大旗,不仅并购产业链高端的企业,而且对行业内中小企业和海外企业也进行并购。2005-2015年国有企业经历了一轮市场并购潮,通过并购活动,国有企业在行业内快速抢占了市场份额,虽然这些并购也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而且多年后事实证明有些并购是低效甚至失败的,如中国五矿等企业的一些海外并购[24],但是国有企业家通过这些冒险的并购活动,快速扩大了企业的规模和市场势力,巩固了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并且在市场中构筑了进入壁垒,使众多进入者“望而却步”。

第二,联合重组,维系垄断利润。除了在市场中采取并购活动之外,国有企业还会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联合重组,维系其市场竞争优势,从而维系垄断利润。在联合重组活动中,企业如何联合、业务如何重组、管理如何重构、人员如何重配等都需要国有企业家具备创新精神,如果没有创新精神,联合重组不仅难以成功,反而会增加内耗,造成企业竞争力下降;相反,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会使联合重组成为“互补互进、强强联合”,如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在联合重组中就提出“央企市营”[25],大大提高了联合重组的市场正效应,快速提升了中国建材集团的市场竞争优势,巩固了其行业龙头地位。

2.维护政企合作关系,向市场释放不完全竞争信号

寻租型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会激发企业家寻求经济体中显现和潜在的垄断利润的机会。能获得政府的庇护和扶持,无疑是获取垄断利润的有效途径,为此国有企业家将会采取除腐败行为外的一些创新性的寻租行为①,其核心要旨是维护政企合作关系,同时向市场释放不完全竞争信号,其典型行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响应政府号召,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建设初期,曾流传“找市长不如找市场”,而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流行“找市场不如找央企”,这实际上反映了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国有企业也同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如西部大开发、雄安新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等。从企业家精神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家敏锐地发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早进入、无壁垒、弱竞争、早获益”,同时与政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也有利于获取政府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进入成本,更易获取垄断利润。

第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当政府政策工具。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社会责任,尤其在宏观经济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就会凸显,起到熨平经济周期的重要作用,如国有企业在就业、员工福利等社会责任履行上为其他企业起到表率作用。另外,国有企业在执行国家重大经济战略决策上也起到“排头兵”的作用,如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绿色发展等方面,国有企业都是率先垂范,积极响应。此外,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有企业也是率先进入,促进新兴产业稳步发展,带动社会资本逐步进入,从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充当政府政策工具。在这些经济活动中,国有企业也加强和巩固了与各级政府的合作关系,获取了更多的政策资源。

3.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对组织变革态度冷漠

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竞争性,尤其是内部组织的不完全竞争性使得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国有企业家出于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对组织变革态度冷漠。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行的董事会制度、管理层持股、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员工持股等改革之所以推进缓慢,一方面是因为相关法律制度等顶层设计需要完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发挥欠缺,依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寻租型企业家精神的行为选择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国有企业内部层级复杂,利益纠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成为企业家的理性选择。国有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委托代理链条较长,层级也多,因此带来的利益纠葛也复杂,而组织变革会涉及利益调整,尤其是报酬、权力、声望及一些特权的调整,这将会带来很大的阻力和风险。因为没有人喜欢从现有的职位上被解雇,即使支付给他们的薪酬非常之低[26]70。国有企业内部组织又具有不完全竞争性,因此国有企业家的理性选择往往会迟滞组织变革,维护自身既得利益。

第二,组织变革机会成本高,国有企业家更偏向保护租。国有企业家在考虑组织变革问题上,一方面会考虑组织变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会考虑组织变革对自身利益的影响,进行成本收益的权衡,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竞争性使得组织变革的相对机会成本变高,换句话说,组织变革对国有企业家的自身利益影响大于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家会理性地偏向保护租,如虽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非市场化,但是高管会寻求高职务消费、薪酬稳定、权力的巩固;国有企业家更倾向内部人交易,对外部进入者存在戒备心理,对外部人的业务与股权交易进行限制,形成利益团体。这些保护租的行为虽然是国有企业家的理性选择,但实质上遏制了企业家精神的发挥,长此以往会使得国有企业内部组织僵化,组织效率低下。

(二)国有企业家的“双重俘获”行为成为理性选择

不完全竞争性使得国有企业容易培育寻租型企业家精神,因而国有企业家为了获取垄断利润,会采取各种冒险和创新的行为去寻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反垄断行为监管的推进以及政府价格管制,国有企业通过竞争优势获取垄断利润越来越困难。近年来,国有企业家为了维系企业的市场地位采取了一些创新性的行为,笔者称之为“双重俘获”,即国有企业家采取一系列策略性行为俘获市场和政府管制,但他们寻求的不再是被诟病的市场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而更期望控制市场获取稳定和可预期的竞争性利润。为此,国有企业家采取了一些有别于简单寻租的经济行为,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偏好于多元化投资,打造具有闭环效应的商业集团,从而有效俘获市场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日臻完善,行政垄断逐渐被打破,尤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原先国有企业“独步天下”的领域也逐渐放开管制,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越来越难以维持。为了维系不完全竞争,国有企业家开始谋求控制市场和俘获市场,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国有企业家对于主业的生产性投资关注逐渐减少,转而偏好于进行多元化投资,甚至涉足与企业主业完全无关的产业,并进行交叉持股。近年来,国有企业越来越偏好投资国有及中小银行,入股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领域,反映出国有企业家越来越注重打造从原材料、生产、销售到研发、物流、金融等具有闭环效应的商业帝国。

第二,通过多元化投资,提升生产要素市场控制力。多元化发展虽然使得国有企业家对主业的生产性投入减少,但是他们的意图是通过这些行为增强企业对市场生产要素的控制力,使得竞争者或进入者在每个环节都面临市场威胁,要么原材料采购难,要么运输受制于人,要么融资难等,从而筑就隐性壁垒。国有企业家的目标就是“市场是开放的,但无人敢进入”,依然是“舍我其谁”,从而有效俘获市场。

2.热衷于政商关系和制度环境的构建,企图俘获政府管制

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家不仅要关注市场变化,更要关注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些非生产性的投入耗费国有企业家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成本,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他们为何这样做呢?原因就在于国有企业家企图俘获政府管制。与前文所述的加强政企合作关系不同,这里的国有企业家俘获政府管制,主要目标是改变游戏规则和竞争规则,打造良好的政商互动关系,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制度环境,突出的表现主要有:

第一,培养和扶持自己的代理人进入政府部门。一方面,国有企业家通过扶持高管进入政府部门任职等方式取得了信息获取优势,如可以较早获得政府即将出台的产业规划、战略决策等政府政策信息;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家利用信息优势提前行动,趋利避害,如利用信息优势提前准备,获取市场的先发优势,尤其在一些新兴产业领域等,并且还可以及早行动使一些对自己不利的相关政策迟滞出台。

第二,有目的地对政府管制进行俘获。国有企业家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关注企业自身的经营,而把大量精力放在拜访相关部委和领导等,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商关系,目的就是改变政府管制的规则,如延缓或降低新技术标准的出台,放松价格的管制,提高行业准入的标准,改变行业产品技术标准等,从而重塑制度环境,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的管制规则。

(三)国有企业家偏好有计划的常规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

不完全竞争性使得国有企业家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分配到非生产性领域,如前文所述,国有企业家为提高企业经济利润会采取一些寻租行为。而创新也是一种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经济利润的有效手段,对于创新,不仅需要企业家精神,也需要企业家进行创新资源和要素的分配。不完全竞争性给予了国有企业天然的市场竞争优势,但反过来也影响国有企业家对于创新收益的预期和判断,尤其在突破化创新和常规化创新方面。突破化技术创新投资多风险高不确定性大,加之政府价格管制等,最终企业获得的创新经济利润并不一定高;而常规化技术创新风险低收益低,却可预期可计划可预算,因此国有企业家更偏好常规化技术创新,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倾向于根据企业状况而非市场来进行有计划的技术创新

在市场竞争性的条件下,市场的逐利性要求企业必须把创新作为常规化活动,但是创新常规化又会使利润逐渐减少,因此企业要想获得更高的利润,必须要超过竞争对手,对创新行为进行更高的投入。然而,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竞争性却降低了对创新的激励,换句话说,技术创新并非国有企业获取竞争优势、提高经济利润的唯一和最有效途径,只是国有企业家巩固不完全竞争性和提高进入壁垒的举措之一。因此,国有企业家往往倾向于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来管理有计划的技术创新活动,主要的行为有:

第一,根据企业自身状况而非市场决定技术创新。不完全竞争性使得国有企业家往往强调依据企业自身状况来决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相关新技术新产品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来判断。这就导致国有企业的创新投入往往波动大,许多创新脱离市场,技术创新应用率低;另外,这种有计划的技术创新也难以实现突破化创新。

第二,强调技术创新成果数,而非创新收益。一旦对技术创新进行有计划的组织管理,层级制的管理就会存在各种绩效管理和考核指标,企业家精神就会受到束缚,就很难达到熊彼特所说的“破坏性”创新。现实中,国有企业家往往更强调技术创新成果数,以应付董事会及上级对研发投入的考核,而对突破化的技术创新关注较少,如国有企业获取的专利等成果数年年攀升,而实际上这些技术创新成果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润,或者说创新收益却不被关注,这就导致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出现“看似一派繁荣,实质一片虚荣”的现象。

2.扭曲技术创新要素且偏好技术转移

常规化创新由合同、严格的财务控制、标准化的工作程序构成,而这些工作与训练有素的职业经理人的特点恰好对应[26]131。由此可见,常规化创新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可预期可计划可控制的创新活动,与非传统的不可预计的突破化创新有着天壤之别。国有企业家在技术创新活动中越来越多扮演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而企业家精神发挥也受到扼制,其主要行为表现有:

第一,技术创新要素配置扭曲。国有企业家对常规化技术创新的偏好导致其在企业创新资源的配置上强调可控制可预期,因此在创新要素的配置上更偏好于按层级制管理的模式去计划、执行和监督,这从企业管理上来说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对于技术创新活动来说这就极易产生创新要素配置扭曲。越是常规化的创新越能得到更多要素资源,而越是风险高不可预期的突破化创新反而资源配置越少,这导致国有企业研发人员往往为了获取更多资源,采取有计划的研发甚至迟滞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进而导致国有企业创新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越是关键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创新投入越少,国有企业寻求突破化技术创新的动力也逐步减弱。

第二,偏好利用技术转移替代自主创新。不完全竞争性诱发国有企业家偏好常规化创新,而对突破化创新投入不足,但是面对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家仍会通过一些创新行为来获取技术进步,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技术转移。自主创新具有高风险高投入而收益不确定的特点,这导致国有企业家偏好利用技术转移替代自主创新,主要的举措有:其一,成立合资公司。国有企业家往往利用国有企业资本市场不完全竞争性的优势,与具有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合资,一方面能共享技术,另一方面也能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其二,购买新技术新设备。除了成立合资公司外,直接购买也是一种手段,尤其是国有企业大批量购买,也会形成双边垄断,即使在没有新技术前提下国有企业依然能够获得不菲利润;其三,通过国内外并购获取新技术。国有企业家往往还通过国内外并购活动,兼并具有新技术的公司从而快速获取技术。这些行为在国有企业的技术市场活动中比较常见,国有企业家也确实利用技术转移快速促使国有企业技术进步,但同时也埋下了技术依赖的隐患。

三、结语

通过前文分析,我们认识到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的存在既有其客观性也有国有企业家主观的谋取,而这种不完全竞争性在市场竞争和内部组织上的根深蒂固,对激发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及其行为选择又有着深刻影响。本文研究发现,国有企业不完全竞争性更易培育寻租型企业家精神,更激励国有企业家采取“双重俘获”行为和偏好有计划的常规化技术创新及技术转移等,其既有积极影响也存在消极影响。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有企业家敏锐地发现和利用不完全竞争性,把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改革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现代国有企业,迅速推进了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但是在新时代我们也要认识到不完全竞争性可能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今后的改革实践中针对不完全竞争性对国有企业家行为选择的影响,因势利导,趋利除弊,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使国有企业家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注释:

①本文所述的寻租行为,是指不违反社会法律规定而追求经济租的相关行为,因此本文不涉及腐败与寻租的关系。另外,企业间对寻租会存在竞争,寻租行为也需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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