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舒眉 张 颉 方 卿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海淀100048)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各民主党派是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民主党派要不断提升履职尽责、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努力把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新贡献。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制度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许多显著优势。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3]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成员构成上具有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广泛代表性,能够真正代表所联系群体的利益,能够客观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阶层的特殊利益和诉求。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使得利益表达更为真实、完整、有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真实性和优越性,实现了国家治理过程中利益的广泛代表性,有利于广泛地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国家治理。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个由执政党和参政党组成的多元一体的政治结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构成了我国政治和国家治理的基本格局。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把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使其所联系的社会群体能够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最大限度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实现政治整合和社会力量有效整合的重要功能,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实行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使权力运行能够得到有效监督,“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3]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机制。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一起,构成国家治理的监督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能够发挥其他监督形式所没有的独特作用。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3]这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效率,保障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减少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重视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坚持和不断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相关制度安排,把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群体的力量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优化政治资源配置,形成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的机制,齐心协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民主党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将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家的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这是新时代党中央提出的新课题。作为执政党亲密盟友的民主党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优势还没有更好地转化为制度效能,民主党派履职能力作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作用仍还有提升的空间。
第一,参政议政能力不足。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参政议政着力点不够准、参政议政模式单一、缺乏创新的现象;民主党派成员自身参政意愿、参政能力不足,参政议政作用发挥不够。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民主党派在履职尽责、建言资证、集思广益、凝心聚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上,还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职能。民主监督就是为了让执政党听到不同的声音,帮助执政党发现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创立多党合作制度的初心。民主党派所联系的人员大部分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多为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成员都在一线工作,他们更专业,更了解真实情况,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民主党派仍然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于监督和监督实效性不强的现象。
第三,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的一项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机制,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党和政府与民主党派进行充分协商,这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有时还存在着协商建言一般化、缺乏深度和新意的现象,协商水平和协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治国理政作用是充满期待的。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同志指出:“完善政党政治协商制度决不是搞花架子,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度,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3]民主党派履职存在的不足,影响了民主党派作用的发挥,也制约了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自身履职尽责的治理能力。
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制度设计能力的综合体现,治理能力则是贯彻治理体系的执行力。制度的效力只有通过执行力才能体现出它的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4]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好的制度,还需要有效的治理能力,否则,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主体之一的民主党派,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国家治理能力,为履职尽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发挥多党合作效能,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5]这既是执政党的要求、国家的需要、人民的期盼,更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履职能力的需求,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新要求。
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前提。民主党派要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要通过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任职和多岗位交流等形式,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组织领导能力;要组织和领导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提高领导能力,履好职,尽好责。合作共事能力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核心内容。民主党派要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在实现共同奋斗目标中发挥自身作用,在亲密合作中达到共同进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民主党派还会遇到各种挑战和问题,民主党派要在履职尽责中提高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在国家治理的创新实践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助力政府部门提升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最重要的是提高民主党派的履职尽责能力。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要在履职尽责中展现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第一,民主党派要在参政议政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参政议政的能力决定着履职水平的高低,进而决定着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将建言献策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不断健全。民主党派要结合中共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提高调查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眼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考察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助益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把民主党派的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国家治理能力。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基本形式。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要把履职思路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部署上来,要把重点落实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来,找准参政议政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为国家治理建真言、出良策,凝心聚力为国办大事,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发挥自身参与国家治理的功能优势。
第二,民主党派要切实增强政治协商能力,在政治协商中助力国家治理。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民主党派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制度形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6]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治理重大问题上多沟通、多商量,有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进而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推动治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民主党派要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围绕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在政治协商过程中要善沟通,会协商,能够提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建议和对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民主党派要努力提升民主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发挥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治理效能。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有着自身的优势,党内监督固然重要,但也需要同各方面监督一起形成监督合力。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监督、对人大等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更好地助力国家治理。民主党派来自社会各界,通常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他们以政党形式的监督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特点,对推动社会治理由“管理”到“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监督。”[7]民主监督可以使各民主党派更好地成为共产党执政的好参谋、好帮手;执政党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自觉接受各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可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党和政府高效完成各项国家治理任务,提升国家治理的效能。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民主党派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监督,敢于监督。习近平同志指出:“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8]另外,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用,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开拓监督新领域,比如新的专项监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监督等,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多党合作制度的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9]民主党派应尽快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强化使命担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切实把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