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1-01-12 11:52:24蔡国斌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基层

蔡国斌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湖北 武汉 430060)

协商民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社会治理具有治理领域广、治理主体多元、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等特点。发挥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有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简言之,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方法是多样的,目标是追求公益性。相比于传统的无所不包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聚焦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更突出地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管控;更强调制度建设,特别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可见,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包括两方面,一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二是增强社会活力,充分发扬民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工作路径和方式方法中,“民主协商”被鲜明地提出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强调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工作要广泛运用民主协商的办法。

二、协商民主的特点特色

民主协商不等同于协商民主,两者既密切相关联成一体,又有着不同的侧重。[3]“协商民主”的落脚点在“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4]。同时,协商民主是一套体系,包含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有着规范的协商程序。而“民主协商”的落脚点在于“协商”,是实现民主的一种具体方式方法,体现得更多的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民主协商是一个程序和过程,是本着民主的精神,开展对话交流、相互沟通、友好商量、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的过程。我国的协商民主有其特定内涵,协商民主必然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民主协商得以实现,但并非所有采取协商方式处理的事项都能称为协商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5](P130)协商民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这些特点、优势使协商民主与社会治理高度契合,可以助力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实现。

其一,协商民主能够实现广泛参与。协商意味着多个参与主体,政党、政府机构、社团组织、利益群体代表等均是协商的主体,单向的发号施令不存在协商。协商民主可以多层次发展,既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高层次的协商平台,也能向下扩展到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协商。总体而言,协商民主遍布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协商就是对话交流、相互沟通、共同商讨、达成一致的过程。参与协商并不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可以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其二,协商民主能够激发活力,有效凝聚智慧、凝聚共识。协商民主广泛吸纳各界各领域群众参与,在对话交流沟通中实现民主。参与协商的各主体能够针对具体问题,从不同视角和角度,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共同分析、共同谋划,商讨解决方案和对策,在交流协商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相互取长补短,从而起到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凝聚集体智慧的效果。同时,协商的过程,是解惑释疑、思想交汇的过程,在协商中能够实现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有效凝聚共识。

其三,协商民主能够以情感人、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协商民主不是冷冰冰的民主形式,而是带着情感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蕴含着中华和合文化的精髓,强调共同参与及各种意见的充分表达,体现出对参与协商者的尊重。在协商中,可以了解他人的所思所想、困难困惑;可以在争论中换位思考、以己推人;可以在交流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正因为如此,许多原本尖锐对立的立场和观点,经过协商之后,能够达到相互体谅、相互让步、相互靠拢,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见;许多矛盾也能在协商中通过解释、交流,得到理解,得以化解,起到增进和谐的作用。

其四,协商民主形式多样,便于实施、操作简便。协商的过程就是体现民主的过程。协商并不限定内容或议题,并不需要千篇一律的模式,也不需要繁琐的程序。就协商内容而言,政党协商、政府协商可以由党委、政府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相关大政方针出题,各民主党派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人大协商可以在人大制度框架内就立法和法律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事项开展协商;政协协商可以在政协这个专门的协商平台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等政协组成界别开展广泛的宽领域协商;基层协商则可围绕基层建设管理、群众利益协调、群众生活问题等进行协商。就协商方式而言,根据不同的协商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协商方式,如会议式、视察式、调研式、恳谈式等协商形式。就协商的参与者而言,既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大范围讨论,公开协商,广泛征求意见;也可以采用小范围座谈,针对特定群体听取意见建议。就协商程序而言,既可以通过设定规范的程序保证高层次协商的庄重性严肃性,也可以深入田间地头拉家常听诉求,在平和的交流中完成协商。

其五,协商成果易于落实。协商民主将以往的“领导决定”“上面决定”转变为“我们决定”,协商的参与者不再是以往的旁观者而是亲历者,是决策参与者、制定者。协商的成果是参与者共同的决策,在落实决策时,有关各方就能够以主人翁的角色自觉遵行、积极推进,共同维护决策、共同落实决策。面对疑问,就能形成合力,主动透彻地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从而有效减少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阻力,确保协商成果落地见效。

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呼唤协商民主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强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根本。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呼唤着协商民主有机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

其一,社会治理中发扬人民民主需要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强调的是“共同”,共建就是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治就是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就是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就是要求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体现出社会治理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价值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就是要寓民主于协商之中,真正体现公众广泛参与、有事商量着办的民主精神。在社会治理中发扬人民民主,就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

其二,体现党的领导、发挥政府治理职能需要协商民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政府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主体。党委通过协商民主的顶层制度设计,可以寓党的领导于协商全过程,通过组织引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协调、推动作用,抓好社会治理重大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牢牢把握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权。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通过在协商中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围绕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从而在协商中广纳民智、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汇聚力量,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其三,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需要协商民主。社会治理强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表明除了党委和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外,还要尽可能多地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由此必然产生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就意味着更多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和更多的意见分岐,也对求同存异、合作共赢提出了更高要求。利益表达需要渠道和平台,协商民主提供了较好的渠道和平台;利益协调需要机制和实现途径,协商民主提供了较为成熟的机制和途径。协商民主将传统的单向管理转变为平等对话交流、友好协商、共同谋划,有利于统筹、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利益,对于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实现合作和协同显得尤为重要。

其四,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需要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良法善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是为了实现善治,善治需要法治保障。协商民主在完善法治保障方面同样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法治的要义体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商民主能够汇集民意民智,促进科学立法;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能够强化民众法律意识,培育法治思维,促进全民守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应用现代科技,可以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协商民主对科技支撑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技进步、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重大问题,一直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二是协商民主能够及时反映社会治理实践中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需求,促成有效衔接,促进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四、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践和经验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践

在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协商民主已经得到广泛运用,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协商民主不仅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了独特而积极的作用,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从而使协商民主不断向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在七种协商民主渠道之中,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都是传统的协商渠道,都属于政治协商的范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自新中国成立之际就已确立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经过不同时期的发展和经验总结,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升。

总体来看,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都较为成熟和规范,参与协商的主体主要是党政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织性比较强。在社会治理领域,这五种协商渠道更偏重于宏观性、政策性、架构性、专题性的内容,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例如,2014年7月,俞正声主持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主题听取意见,开展协商。委员们提出了社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规划和设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浙江省开展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社会治理领域具有全国影响的成功案例之一。这项改革的推进凝聚着政党协商的成果。2017年,围绕着这项改革,浙江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积极行动,分别对接11个设区市、15个省级部门开展监督调研活动。省工商联对全省相对集中的行政权改革试点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充分吸纳。中共浙江省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协商座谈会,充分肯定这次专项民主监督,并在2018年初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上再次给予高度评价。

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是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并不断发展的新的协商渠道。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扬协商民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道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建立了“居民问政议事协商会”的问政于民新机制,引导各类主体通过提案、协商、表决等方式参与社区建设,实现了政府、社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共同治理的目的,显著提高了社会治理能力。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典型案例。目前,恳谈会已经从最初的对话恳谈,发展到群众常态性参与公众事务决策,再深化到与基层人大工作相结合,开展参与式预算民主恳谈。经过近20年坚持不懈的探索、深化、完善、发展,民主恳谈已基本形成了由决策协商、预算协商、工资协商、党内协商、政协协商、社会协商、城乡社区协商等多种形态组成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基层民主“谈”出来,就是温岭模式的经验。[6]

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各级政协组织,也在积极探索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如湖北省政协开展“协商在一线”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十堰市政协搭建“乡村民意、社区民意、线上民意、流动民意恳谈会”四个平台,将协商活动移到基层一线现场,在基层调研、在基层协商、在基层释疑、在基层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一线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创造性开展“村落夜话”活动,深入村落召集群众开展民主协商活动,拉家常、化怨气、解难题、增感情,把政协协商开到农村一线和老百姓家门口,实现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荆门市掇刀区政协在乡镇、社区建立协商组织网络,推出具有基层协商特色的“五步协商工作法”,开展“1+N”委员进基层活动,对协商成果的办理开展监督,保证了协商成效。

(二)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经验

我国协商民主具有深厚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

一是党政部门的引导和推进。党中央把协商民主作为一个好用、管用的民主形式,高度重视、灵活运用,坚持就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对话协商,问计于各民主党派,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表率。基层社会治理中成功运用协商民主,首要在于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进。党委、政府只有把协商民主放在心上、挂在嘴上、落实在行动上,才能真正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好协商民主的独特作用,才能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是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激发各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性是衡量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只要把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凝聚起来,就能攻坚克难,就能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变为社会治理效能。北京麦子店街、浙江温岭的协商民主之所以成效显著,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关键。要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意识,创造条件让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只有当协商民主成为群众的习惯,群众在协商民主中履行主人翁责任,充分认识协商民主的效能,才能让协商民主深入人心,不断发展和完善。

三是周密设计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已经作出了总体设计和规划,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细化,使之更便于操作和实施。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从最初的“官民”对话扩展到预算、工资、决策等公众事务,是从“协商什么”的角度对基层协商民主机制的设计和深化。不因协商的简便而轻视、忽视协商机制和制度的建设,才能保障协商民主的规范运行,才能充分释放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巨大效能。

五、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作用较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发挥协商民主优势要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相关经验,从多方面发力推动协商民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协商民主尚未成为社会治理常态化的民主形式。社会治理需要协商民主,需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协商一致形成决策。在实际工作中,协商民主还没有成为“刚需”,一些党政领导还未养成协商民主的意识和习惯,存在“怕麻烦”“想起来时用一下,忙起来时放一边”的现象。

二是社会治理主体及参与协商主体培育不够,群众总体参与面不够广。目前,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商尚不普遍,存在渠道不畅、缺乏组织等问题。社会治理主体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力量仍显薄弱,特别是社会组织发展不够,使得社会治理缺乏专业社会力量的参与,也使得社会组织协商难以发挥效用。

三是社会治理的协商决策机制不完善。只有将协商民主的成果落实到社会治理的每一项决策中,才能真正体现协商民主的效能。这就要求将传统的由少数领导干部拍板决策的方式,转变为通过协商交流形成决策的方式。实践中,协商民主往往是徒具其形而无其实,缺乏对各方面协商意见的吸纳反馈机制。一些涉及民生的听证会流于形式,把协商民主当作走过场,对群众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释疑解惑不充分,交流协商不到位,既未作诚恳商讨,又难以形成最终共识,导致参与协商者对决策失望,甚至对协商民主失望。

四是多种协商渠道在社会治理中协同作用发挥不够。协同不够既表现在社会治理的协商内容上,又表现在协商的具体组织上。譬如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是不同的协商渠道,有些协商内容只适宜以相应的协商形式开展,但更多涉及国计民生的协商内容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关心的问题,既适宜政党协商,也适宜人大、政府、政协协商,这就需要加强不同协商渠道之间的彼此协同,避免重复协商,提高协商效率。另外,在协商的具体组织上,不同协商渠道并不意味着每个协商渠道都需要自建协商平台,而应该加强协同,实现平台共享、资源共享。

(二)协商民主融入社会治理的路径探索

一是发挥社会治理的领导主体作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无论是协商民主建设,还是社会治理工作,都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5](P165-166)。因此,善于在社会治理中运用协商民主,是衡量各级党组织领导水平的一把尺子。要在思想上真正把协商民主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作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要求,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要求,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在行动上把协商民主作为“刚需”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4],自觉运用协商民主机制,更好地当好协商民主主导者的角色。

把人民政协建设成为协商民主的总机关。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之所以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症结在于我国协商民主建设缺乏一个专门的统筹推进的总机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总机关,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大创新,将形成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代表的选举民主与以人民政协为代表协商民主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协商民主的具体实施机构,在所有协商渠道中历史最久、体系最完备、制度最健全、经验最丰富,有条件有能力成为协商民主总机关。

把政协的体系、力量、平台和经验应用于其他协商渠道,将使其他协商渠道的制度更健全、程序更合理、运行更规范、效用更突出;将使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从“怎么协商”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多地从“协商什么”的角度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对相对薄弱的社会组织协商和正在探索中的基层协商而言,就有了主管的部门、推动的主体,从而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可以统筹安排不同渠道的年度协商计划,分类分层具体组织实施,实现协商内容的协同、协商渠道的协同、协商方式的协同、协商成果的共享,避免重复协商、无效协商,从而提升协商质效。

这一制度安排将进一步拓展政协的工作范畴和工作职能,市县政协可以扩大“协商在一线”试点,有效衔接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从而破解县乡基层政协组织工作对象少、职责不清、任务不饱满等难题。这既可以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又可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价值。

二是发挥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作用。社会治理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涉及的矛盾也是复杂多样的,大量的矛盾问题出现在基层,也使协商民主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为突显。就社会治理主体而言,面对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性,还需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协商。

大力推进基层协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落实到城乡社区。……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5](P165)社会治理重在基层,大量社会问题集中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大量民生问题,民众高度关心关注这些民生问题。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机构通过协商可以从群众诉求中寻求贴合实际、群众认可的对策,及时合理地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应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扩大各级政协开展的“协商在一线”试点,使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结合,把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提炼和推广,形成制度规范,使协商民主覆盖基层社会治理各地域、全过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序发展社会组织。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社会阶层分化,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新的社会利益群体不断涌现,各类社会组织迫切期望在参与社会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自己的作用。社会组织理应成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助力而非阻力。为此,需要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做好顶层设计,有序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协商建设,让社会组织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以志愿者组织的发展为例,武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许多爱心人士自发组成志愿团体,发动捐款捐物,支援抗疫一线,发挥了志愿服务组织的强大力量。特别是在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在政府的引导下,由社区牵头,志愿者主导,组建了楼栋居民群、生活物资团购群等互助群体,不仅主动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居民需求,还有效衔接了社区与居民,加强了彼此的联系,起到了传递党政声音、舒缓居民情绪、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引导居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等积极作用。各级党政部门应因势利导,在疫后社会治理中,更加重视和发挥志愿者组织独特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表彰一批志愿者先进个人,储备一批志愿者骨干队伍,组建一批相对固定的志愿者团体,制定志愿者工作的专门政策法规,引导和规范志愿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创新协商内容,促进协商成果转化。以协商推动社会治理,就要把协商的内容聚焦在社会治理领域,围绕社会治理主题设计协商的程序及规范。此外,要积极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将协商的效果体现在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上,以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协商民主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协商内容要聚焦社会治理的弱项短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社会治理的五大重点任务,即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需要围绕这五大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和推进。虽然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存在不少弱项和短板,仍有不少群众反映较多较强烈的问题。发挥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要在协商主题和内容上聚焦社会治理的弱项和短板,找准问题症结,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倾听民众呼声,了解民众意愿,汇聚民众智慧,争取民众支持,积极探索创新,推出社会治理改革的新举措,破除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协商成果转化和督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好不好,也要看是否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社会治理中的协商民主,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全过程民主。重视协商过程是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但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更为重要,只有真正解决问题、产生效果,才是“真管用”;只有“真管用”,群众才会认同协商民主。对此,要丰富协商成果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完善协商成果办理情况督查机制,切实把协商成果转化情况的跟踪督查作为协商民主的最后一环和关键一环。“协商后形成的成果,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或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其办理列入督查事项,认真组织督查,将办理情况报送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政协则可以通过组织专项视察、调研、座谈、走访或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7]。

四是加强协商民主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求建立适应不同层级协商民主的机制和制度体系。现有的协商民主机制和制度显然并未涵盖所有的协商民主层级和协商民主渠道,特别是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缺乏机制上、制度上的统一和规范。协商民主的原理、原则、基本要求是相通的,当前,有必要系统梳理和总结我国协商民主的成功经验,围绕着“谁来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协商后做什么”等问题,建立起不同层级开展协商民主需要遵循的制度规范,明确协商主体建设、协商主题确定、协商基本程序设计、协商成果运用等一整套制度机制,以指导和规范协商民主实践工作,避免五花八门、各自为阵。此项工作可以由人民政协组织推进,将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实践经验予以提炼,结合不同层级协商民主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从而保障不同层级协商民主的规范运行,充分释放协商民主在社会治理中的巨大效能。

猜你喜欢
协商民主基层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当代陕西(2022年6期)2022-04-19 12:12:20
Ese valor llamado democracia
基层在线
人大建设(2020年2期)2020-07-27 02:47:54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当代陕西(2019年13期)2019-08-20 03:54:10
论协商实效与协商伦理、协商能力
Rheological Properties and Microstructure of Printed Circuit Boards Modifed Asphalt
以政协参与立法深化协商民主
走基层
大众摄影(2016年4期)2016-05-25 13:19:48
关于现代民主的几点思考
好民主 坏民主
学习月刊(2015年19期)2015-07-09 03: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