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2021-01-11 06:08邢青松邓富民
关键词:特色产业增量乡镇

邢青松,彭 鑫,邓富民

(1.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重庆 400074;2.四川大学 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一、引 言

自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首次提出特色小镇以来,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10余部委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通知》,并且在2019年3月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适时健全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由此可见,特色乡镇治理正成为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现有建设成功的特色乡镇通过实施精细化治理和品牌化运营,不仅给当地政府、居民、特色行业从业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范例[1-3]。例如:浙江南湖基金小镇、杭州云栖互联网小镇、松阳茶香小镇等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国提供了可学习的重要经验[4-5]。但由于特色乡镇治理存在周期长、投资大、特色产业塑造难、社会环境复杂等特点[6],导致利益诉求异质化的特色乡镇治理的主要参与方,即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存在一个基于不同周期的利益分配动态博弈过程,且双方行为决策在很大程度上深刻的影响着,甚至直接决定着特色乡镇治理的成败[7-8]。

针对特色乡镇建设与治理领域的上述特点,相关学者分别从特色乡镇建设与治理模式[9]、产业聚集效应[10]、品牌塑造推广[11]和空间结构特征及影响因素[12-13]等方面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如付晓东和蒋雅伟[9](2017)基于根植性视角,以我国首批特色小镇为例,分别从自然资源禀赋、社会资本基础和市场需求偏好三方面详细论述了各地区特色小镇治理的具体模式;李涛[14](2017)在产业集聚的视角下,从顶层设计、项目建设、科技服务、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特色小镇的创新体系进行了研究;施益军等[15](2019)以桠溪为例,考虑品牌忠诚度、认知度、知名度和畅销度等四个维度,构建了特色小镇建设与治理的品牌化评估框架体系,评估了桠溪品牌化的成效,并对其品牌化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谢宏等[16](2018)采用最邻近点指数、地理集中指数、地理联系率、和密度估计值等评估方法,研究了浙江省特色小镇的分布规律,并对各类型特色小镇空间分布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归纳。上述研究成果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从治理机制、治理行为、创新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了前瞻性的理论指导,尤其对产业成熟期或稳定期的特色乡镇建设与治理比较适用,而对于产业孵化期或培育期的特色乡镇建设与治理,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有针对性的研究。

在特色乡镇建设初期,由于地方政府前期软硬基础设施尚不健全,特色产业项目尚需筛选、评估,往往使得重要参与方的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出现预期收益心理风险感知的观望踌躇状态。对此,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动态演化博弈理论认为参与人可能会受多维瞬时性、非理性因素干扰[17],导致参与人因心理风险感知踌躇观望,甚至决策失误,后通过学习纠偏,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达到系统最优[18]。这一心理结构转换过程与特色乡镇治理过程中主要参与方行为决策下的产业演化过程具有内在相似性、同构性和同步性[19-21]。因此,可以从系统论角度将特色乡镇治理视为涵盖孵化、成长、成熟、稳定等全生命周期的动态演化系统,并对系统重要参与方进行动态演化博弈分析,进一步揭示特色乡镇治理的内在成长机理。该方法也被广泛用于食品供应链中质量投入、住房供需与租赁市场、高铁民航竞合关系、产业集群、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领域中[22-26],同时,结合系统动力学可在非完全信息情况下,通过复杂系统中信息反馈行为仿真,分析复杂的住宅供需、环境监管、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演化等问题[25-30]。

鉴于此,本文结合演化博弈和系统动力学研究特色乡镇治理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决策及其动态演化过程。首先,构建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模型,并在不同情况下对其进行稳定性分析;其次,通过各个参数的变化对其鞍点的位置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参与主体的行为决策机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系统动力学模型,通过数据仿真得到在不同情况下参与主体的动态演化过程;最后,从系统论和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考虑,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对特色乡镇治理提供前瞻性指导。

二、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模型

(一)模型假设

1.局中人。包含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两个有限理性的局中人。地方政府是为特色乡镇治理提供引资融资金、人才引进、产权保护、土地审批、水电路网气等软硬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1-3,5,12]。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包括特色乡镇中特色产业的从业者,包括不同规模、产值及性质的企业[2-3,5]。

2.行动。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地方政府是否积极支持特色乡镇治理行动集合A1={支持,不支持},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是否积极参与特色乡镇治理行动集合A2={参与,不参与}。

3.支付。假设某个地方政府考虑是否支持特色乡镇治理,同时,也有多个特色产业从业企业考虑是否参与特色乡镇治理,因而可视为地方政府和多个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之间的博弈,且双方的博弈特征满足演化博弈的基本假设,双方根据对方的策略选择以及在自身群体中的相对适应度来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用PTg和PTp分别表示在现有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收益,而在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双方都选择积极支持特色乡镇治理时,地方政府划拨土地、拆迁补贴、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所需成本为Cg;同时,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在调整策略、招聘人才、投资建厂等方面所需成本为Cp,CEg表示地方政府在决定支持特色乡镇治理时,政府在申报、选址、规划、布局以及产业产品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所需一定的前期准备成本,CEp表示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在决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企业在产业研究、组织建设、运营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产业融合等方面所需前期准备成本,而Sg和Sp分别表示地方政府支持且企业也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中央政府会给予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及地方政府会给予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支持,地方政府支持且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建设特色乡镇治理时,特色乡镇所获得的总收益用R表示,其中引入参数a,a表示总收益R中地方政府收益所占比例,即地方政府所获收益为aR,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所获收益为(1-a)R。RTg表示在现有的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地方政府不支持特色乡镇治理,从而没有中央政府额外的资金支持,以及其他特色乡镇建成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产业结构转型压力和机会成本,并由此导致地方政府存在风险;RTp表示在现有的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不参与特色乡镇的建设,从而没有地方政府额外的资金支持,以及其他特色乡镇治理效果显著化后,由于要素禀赋类同而同质化模仿或者由于特色不够突出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与沉没成本,并由此导致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存在风险(不失一般性,考虑数值仿真便捷化,此处在现有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风险均假设为1)。此外,地方政府支持且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地方政府可能存在概念不清、定位不准、质量不高等现象,增加了特色乡镇治理的机会成本,从而导致一定的增量风险,用ΔRTg表示;同样的,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可能存在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差异化不足、区域特色要素禀赋不显著的现象,从而错失了其他投资的机会成本和沉默成本,导致一定的增量风险,用ΔRTp表示。

(二)模型构建

当地方政府选择积极支持特色乡镇治理,但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却因发展路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以及产品结构依赖,选择在现有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发展时,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其前期准备费用,同样,当特色产业从业企业选择支持特色乡镇治理但地方政府却未能构筑突破现有产业布局和产业模式下的治理机制,或者新的特色乡镇治理机制和前期软硬基础设施滞后时,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会损失其前期准备费用。此外,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支付用单位风险的收益来表示,则特色乡镇治理的博弈支付矩阵见表1。

表1 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支付矩阵

(三)模型系统分析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要素禀赋等方面差异,各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特色乡镇治理支持力度存在一定差别[1,3],鉴于此,假设地方政府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比例为x,地方政府不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比例为(1-x);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比例为y,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不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比例为(1-y)。再根据上述的特色乡镇博弈支付矩阵,可得到地方政府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适应度,如式(1)所示:

(1)

地方政府不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适应度,如式(2)所示:

E2=y×PTg+(1-y)PTg=PTg

(2)

地方政府的平均适应度如式(3)所示:

(3)

由上式(1)(3)可得地方政府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复制动态方程,如式(4)所示:

(4)

同理可得,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适应度,如式(5)所示:

(5)

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不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适应度,如式(6)所示:

F2=x×PTp+(1-x)PTp=PTp

(6)

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平均适应度如式(7)所示:

(7)

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复制动态方程,如式(8)所示:

(8)

结合式(4)(8)可得到该系统的雅克比矩阵,如式(9)所示:

(9)

根据式(9)可得到该矩阵的行列式DetJ,如式(10)所示:

(10)

根据式(9)可得到该矩阵的迹TrJ,如式(11)所示:

(11)

三、均衡点及稳定性分析

通过对系统的雅可比矩阵的行列式和迹来判断其均衡结果,分析演化系统均衡点的稳定性。其均衡点可通过令F(x)=0,F(y)=0得到,分别为O(0,0)、A(1,0)、B(1,1)、C(0,1)、D(XD,YD)。其中,O(0,0)、A(1,0)、B(1,1)、C(0,1)对应的是纯策略纳什均衡,D(XD,YD)对应的是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12)

(13)

作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特色乡镇治理的主要参与方,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企业利益诉求具有异质化的特点[3-5,12],故而,从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各自利益最优化考虑,通过对均衡点和稳定点的归纳分析,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情况1 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双方的增量收益都较小。

当aR-PTg+Sg1,YD>1,因此,复制动态方程存在4个均衡点O(0,0)、A(1,0)、B(1,1)、C(0,1),通过对该条件下雅可比矩阵的行列式和迹以及其相应的相图进行分析,可知O(0,0)是系统达到演化稳定时的状态。即当地方政府积极支持特色乡镇治理所获增量收益小于其治理成本、前期准备成本与增量风险成本之和时,且当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所获增量收益小于其治理成本、前期准备成本与增量风险成本之和时,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最终均会选择在现有产业结构、产业模式及治理机制下发展。换言之,特色乡镇治理的增量收益必须覆盖已有产业结构、产业模式、收益模式及治理机制下的成本,才能从孵化、培育期演化至成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期[12]。该条件下各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见表2,对应的相图如图1所示。

情况2 地方政府的增量收益较小,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增量收益较大。

当aR-PTg+SgCp+ΔRTp×PTp+CEp时,01,因此,复制动态方程存在4个均衡点O(0,0)、A(1,0)、B(1,1)、C(0,1),通过对该条件下雅可比矩阵的行列式、迹以及其相应的相图分析,可知O(0,0)是系统达到演化稳定时的状态。即当地方政府所获增量收益小于其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成本、前期准备成本与增量风险成本之和时,以及当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所获增量收益大于其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成本、前期准备成本与增量风险成本之和时,地方政府的决策行为将处于一种混合状态,即地方政府有可能选择现有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下的治理模式,也存在积极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动机;不过,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至稳定期,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会最终选择在现有产业结构、盈利模式及治理机制下参与特色乡镇治理。该条件下雅可比矩阵的行列式和迹的符号见表3,与之相对应的相图如图2所示。

表3 情况2条件下各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情况3 地方政府的增量收益较大,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增量收益较小。

当aR-PTg+Sg>Cg+ΔRTg×PTg+CEg,(1-a)R-PTp+Sp1,0

表4 在情况3条件下各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情况4 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双方的增量收益都较大。

当aR-PTg+Sg>Cg+ΔRTg×PTg+CEg,(1-a)R-PTp+Sp>Cp+ΔRTp×PTp+CEp时,0

表5 在情况4条件下各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四、基于参数变化的鞍点分析

XD和YD是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模型中的关键阈值,在情况4条件下的相位图中XD和YD的取值不同会导致区域Ⅰ、Ⅱ、Ⅲ和Ⅳ的面积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演化的方向不同。根据上述建立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模型中参数变化对鞍点的影响,然后对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行为决策进行判断。分别对式(12)中的CEp、ΔRTp求偏导可得:

(14)

(15)

显然,XD随着R和Sp的增大而减小,也就说明在双方选择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的总收益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增大会导致鞍点向左移,从而折线上方的ABCD部分的面积会变大,以至于系统收敛域点B的概率会变大,即在双方参与特色乡镇治理共向性的情形下,其总收益及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的增大将促使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同理,在双方参与特色乡镇治理共向性的情形下,地方政府给予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包括融资、财政政策、优惠税率等正向激励措施增大时,也将促使特色产业从业企业选择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由于式(14)> 0以及式(15)> 0,因此,XD随着CEp和ΔRTp的增大而增大,也就说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决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前期准备成本和增量风险增大会导致鞍点向右移,从而折线下方的OADC部分面积会变大,以至于系统收敛于点O的概率会增大,即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决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的前期准备成本和增量风险增大将导致其在产业、产品和盈利等方面形成路径依赖,选择不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同理,分别对式(13)中的CEg、ΔRTg求偏导可得:

(16)

(17)

显然,YD随着R和Sg的增大而减小,也就说明在双方选择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的总收益和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的支持增大会导致鞍点下移,从而折线上方的ABCD部分的面积会变大,以至于系统收敛域点B的概率变大,即在双方参与特色乡镇治理共向性的情形下,其总收益及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的支持增大将导致地方政府选择特色乡镇治理内生动力的增强。

由于式(16)> 0以及式(17)> 0,因此,YD随着CEg和ΔRTg的增大而增大,也就说明地方政府决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的前期准备成本和增量风险增大会导致鞍点上移,从而折线下方的OADC部分的面积会变大,以至于系统收敛于点O的概率增大,即地方政府决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时的前期准备成本和增量风险增大将导致地方政府选择现有产业模式下的治理机制。

五、基于SD模型仿真结果分析

(一)SD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结合上述分析,进一步采用Vensim PLE构建特色乡镇治理的系统动力学演化博弈模型,该模型主要有4个流位变量、2个流率变量、15个外部变量和8个中间变量构成,如图5所示。

(二)模型仿真分析

模型初始值假设为仿真起始时间INITIAL TIME=0,仿真结束时间FINAL TIME=50,仿真步长TIMESTEP=0.0078125,并通过对SD模型中各个参数取不同值来验证上述4种情况下博弈过程的演化稳定策略。

1.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双方增量收益都较小时, 博弈双方都将向(0,0)演化。

当aR-PTg+Sg

2.地方政府增量收益较小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增量收益较大时,博弈双方最终将选择不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当aR-PTg+SgCp+ΔRTp×PTp+CEp时,设定参数值Sg=2,Cg=2,CEg=2,PTg=1,RTg=1,ΔRTg=0.5,Sp=2,Cp=1,CEp=1,PTp=1.5,RTp=1,ΔRTg=0.5,R=6,a=0.5,并分别取x,y的初始值为(0.6,0.2)、(0.3,0.9),如图7所示。结果表明,无论地方政府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初始概率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初始比例如何取值,结果都将向(0,0)演化,即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最终都会选择在现有产业结构、产业模式及治理机制下发展。该种情况反映到现实中,多集中于特色乡镇治理的孵化培育期,地方政府期望通过树典型、立样板、抓示范引导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1-3,5],并在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税收、人才、融资等政策方面给予较大幅度优惠[1,3,12],从而使得特色产业从业企业的增量收益较大,地方政府的增量收益较小。但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各类优惠扶持退坡,特色乡镇治理仍存在特色不特、机制不健全、定位不明确等问题[3,12],导致地方政府因未能达到治理预期而复归原产业结构和产业模式下的治理机制。

3.地方政府增量收益较大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增量收益较小时,博弈双方最终选择在原有产业结构和产业模式下发展。

当aR-PTg+Sg>Cg+ΔRTg×PTg+CEg,(1-a)R-PTp+Sp

4.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增量收益都较大时,博弈双方最终都将选择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当aR-PTg+Sg>Cg+ΔRTg×PTg+CEg,(1-a)R-PTp+Sp>Cp+ΔRTp×PTp+CEp时, 设定参数值Sg=2.5,Cg=1.5,CEg=1,PTg=1,RTg=1,ΔRTg=0.5,Sp=2,Cp=1,CEp=1,PTp=1.5,RTp=1,ΔRTg=0.5,R=6,a=0.5,分别取x,y的初始值为(0.6,0.2)(0.3,0.9),如图9所示。结果表明,当x,y的初始值为(0.6,0.2)时,结果都将向(0,0)演化,即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最终都会选择在现有产业结构、产业模式及治理机制下发展;当x,y的初始值为(0.3,0.9)时,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比例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逐渐增加直至为1,而地方政府支持特色乡镇治理的比例会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一直增加到1。此仿真结果与前述情况4分析吻合,即若特色乡镇治理机制不能与地区现有资源禀赋相适配,在演化过程中过于趋同化、形式化、表面化,最终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均难以支持特色乡镇治理;反之,若从人才引进、税收优惠、项目融资、财政补贴政策等方面结合自身要素禀赋,实现特色乡镇治理机制的重构,并使之适配于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从而实现特色乡镇治理的业态重生。不过,这一过程中后发跟随性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存在一个短暂观望期,如图9中含五边形曲线的下降阶段;最终,随着时间演化,头部企业特色乡镇治理带来的收益示范效应将促使特色产业从业企业选择积极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六、结论及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本文深入研究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政府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间在特色乡镇治理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因目标异质化而存在的利益博弈问题,构建了基于有限理性假设下的特色乡镇治理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参与主体在不同阶段的博弈行为,并通过基于SD模型的数据仿真分析了博弈双方的动态演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

1.处于孵化培育期的特色乡镇治理,随着时间的演化,参与主体双方最终均复归于原有产业结构和产业模式下的治理机制。这从侧面反映出地方政府在融资、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优惠政策扶持模式,极易形成补贴路径依赖,一旦各类优惠扶持退坡,特色乡镇治理目标定位不明、特色趋同、产业支撑薄弱都会致使双方选择放弃。

2.处于成长期的特色乡镇治理,地方政府选择参与治理的概率在初期会呈现上升的状态,而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最终则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一起向不参与方向演化。这是由于初期优惠扶持政策力度促成地方政府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积极性提升,但当过度依赖补贴且未能及时调整自身产品结构和盈利模式的特色产业从业企业,远多于不依赖扶持实现自我良性循环增值的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时,特色产业收益增值不显著而致双方选择放弃参与特色乡镇治理。

3.处于成熟期的特色乡镇治理,随着系统的动态演化,博弈双方最终都将选择参与特色乡镇治理。这源于地方政府和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制定了适于自身的产业、融资、税收、人才引进等治理举措,使得头部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所带来的收益示范效应,进一步促使更多的特色产业从业企业选择积极参与特色乡镇治理,从而实现以产业为支撑的特色乡镇治理步入自我增值,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径。

(二)启示

根据上述模型仿真分析结果,从系统论和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特色乡镇治理的启示如下:

1.地方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产业定位。

特色乡镇治理的孵化培育期,地方政府作为规划倡议方,应依不同区域要素禀赋对特色乡镇的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引资融资等方面进行统筹布局,在保证硬件基础设施高度完备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软件基础设施,包括信贷、融资、税收、人才引进、土地审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立动态灵活的长效协同工作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来提升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参与特色乡镇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响应特色乡镇治理倡议的企业该阶段应充分利用政策为自身赋能,从特色产品研发、渠道构建、市场延拓、品牌塑造等方面蓄积先发优势,从而在特色乡镇建立产业为本、要素为先、创新为核的良性共生多级分层可持续发展业态前,形成更多适于企业成长扩张期的内聚外拓创新势能。

2.应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特色乡镇治理的成长期,各参与方在明确地方政府与市场边界条件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主导作用,减少地方政府对区内特色产业发展态势的直接干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利益分配机制,并持续吸引更多专业第三方机构,包括评估、审计、咨询、劳务等,使之成为特色乡镇治理良性共生多级分层可持续发展业态加速成长的催化剂和助推剂。与此同时,蓄积先发优势的企业应进一步提升自身创新能力,跃迁创新能级,与地方政府协同打造通用技术共享创新平台,产业、产品标准发布平台,扶持特色产业链配套企业,强化特色产业的辐射与带动力;而外围配套企业应积极嵌入特色产业价值链,加速特色乡镇治理产业集群形成及聚合创新效应,避免产生过度极化效应,蜕化为“假小镇真地产”的情况。

3.应完善综合服务配套体系以利于延伸产业链。

特色乡镇治理的成熟期,特色产业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生态效应,将对内吸纳多层次人才就业、创业、创新,对外吸引旅游、观光、学习、会议会展等具有不同目的和诉求的团体。对此,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升级教育、医疗、人居、娱乐、社区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始终保持对特色乡镇产业内外技术演化与创新的动态信息感知能力,进而保证特色乡镇产业的自我进化与升级始终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处于同步、同态,从而尽可能迟滞特色乡镇治理过程中因系统熵增而过早步入衰退期,甚至崩溃。对于特色产业从业企业,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支持下,应纵向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横向破除产业链间的壁垒,简化市场交易过程、重构企业业务流程,降低产业链与价值链交易成本,并通过构建关键通用技术共享开放平台、集中批量采购平台,人才、设备、产线、产能实时动态协同调度与错峰平谷租赁平台,强化特色乡镇产业集群的内生创新能力,及共生共荣的同步进化能力,最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特色乡镇治理格局,促进特色乡镇良性业态的自我升级,带动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形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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